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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近代妇女缠足与反缠足运动持续而曲折的原因

2018-01-21王琦

祖国 2018年24期
关键词:婚嫁审美

王琦

摘要:近代反缠足运动进而不止持续而曲折,令人费解。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终于得到了以下原因。其一,社会上缠足之风已久,积重难返;其二,在风云突变的近代一方面政权的交替造成了缠足禁令的青黄不接,另一方面官员们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其三,人们自身的观念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关键词:积重难返 婚嫁 审美 持续曲折

古时女子以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由于受各种思潮的影响,民众开始普遍认为缠足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所以此习俗开始逐渐消失。但是在清末时期,不缠足运动进行的并不十分顺利。从缠足开始废止到完全废止的过程是持续并且曲折的。对于清末不缠足运动的产生、过程、结果及影响都有详细的历史记载,但是造成这一过程进而不止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本文将从社会,政治以及百姓的自身观念这三方面出发,探究近代妇女缠足与反缠足竞争持续而曲折的原因。

一、正文

(一)社会原因

據历史记载,缠足应该开始于五代至北宋这一时期。南唐时期李后主的舞女窅娘善舞,李后主便命令窅娘用帛来缠足从而使她的脚变得纤小。因为窅娘把脚缠的很小并且在一个莲花形状的台子上跳舞,所以她以金莲舞闻名天下。宋代诗人杨无咎曾经写过一首名为《蝶恋花端正》的词,便是窅娘的真实写照,词中这样描写:“端正纤柔如玉削。窄袜宫鞋,暖衬吴绫薄。掌上细看才半搦。巧偷强夺尝春酌。稳称身材轻绰约。微步盈盈,未怕香尘觉。试问更谁如样脚。除非借与嫦娥著”。这首诗赞美了舞姬轻盈的舞姿,并且直接描写了她们的小脚步态,甚是形象。张邦基《墨庄漫录》中说“妇人缠足,始于近世”。其中近世指的是的是北宋时期;元代时,蒙古贵族从未有过缠足的习俗,但是他们统一全国后并不反对缠足相反还支持缠足这一做法,这样一来,缠足之风在元代继续发展;明代,妇女缠足现象进入兴盛时期,这时期,对缠足的形状甚至有了一定的要求;清代时期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身份高低都纷纷缠足,甚至偏远边疆的一些西北,西南一带也染上了缠足的习俗。在几千年漫长的岁月中缠足从未中断过,由此可看人们对小脚的崇尚已经很久了。所以说近代时期禁止缠足的禁令虽然屡屡颁布,但是缠足这一社会现象却依然顽固存在,与其经过数千年的发展而积重难返有着密切的联系。

除积重难返之外,重视脸面也是造成近代妇女反缠足运动持续而曲折的原因之一。面子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是否缠足关系的到女子和家人的脸面问题。因为“女儿的脚缠得小,人家就赞扬,是母亲十二万分的光荣。反之,女儿的脚缠得不小,人家就见笑,是母亲的过失,即是母亲的耻辱。”[1]在那一时期如果女子不缠足就会被说三道四,一家人都生活在流言蜚语之中,这样的话实在是令人难以承受。中国人素来爱面子,所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重视面子的中国人难以接受因放弃缠足而带来的耻辱,因此缠足这一现象屡禁不止。

(二)政治原因

在近代,虽然在政府主导反缠足运动并颁布大量法令,但是从清政府到太平天国到北洋政府到南京国民政府再到中华人民政府,各个政权在交替的过程中,各种废止缠足的法令难以贯彻执行,这也就进一步延长了反缠足运动进行的时间。1902年,慈禧太后终于下达了劝禁缠足的谕旨,1905年她再次颁布谕旨:“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后来太平天国时期规定:妇女不准缠足,违者斩首。[2]民国初期民政分司的文告强调“限三个月内,所有缠足妇女,一律勒令解放”。并警告将“到期派人逐户检查,有不如令者”不仅要严厉惩罚本人,而且要“罚及家属”。[2]1928年的时候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发布《禁止妇女缠足条例》,在条列中对十五岁,二十岁和三十岁等的不同年龄段的妇女做出了不同的放足要求。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根据周恩来等人的提案颁布了《禁止妇女缠足条例》。通过这些例子可以清楚的看到各个政府颁布的条文并不相同,但又有些相似也就造成了反缠足法令青黄不接的情况。

另一个政治原因主要是官员在办理业务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在办理反缠足调查时,各级有关官员并不真正的认真调查,而是根据早前已有的调查文案加以修改后又再次呈报。这就造成了调查结果的虚假性从而导致了政府下一步规划的不合理。一旦政府规划不合理就会影响整个反缠足运动的进程。各地调查皆精确到个位,看似可信,但这些户口调查本身就有些问题,数据不甚可靠,人口学家陈达和经济史家严中平均已有所论证。[4]所以有关官员对反缠足运动不重视不认真并把它作为官样文章是缠足与反缠足运动持续的又一原因。其次有关官员在执行政令时方法不当从而影响运动推行。五卅运动前控诉纱厂非人待遇,就包括下班出厂检查要搜身,而“裹脚的姊妹们,连裹脚带都要解开给搜过。[5]”也许正是这种不当的执行方式使得民众们敢怒不敢言,从而对反缠足运动不配合,一旦不得民心反缠足运动便难以开展。可谓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最后各省对禁止缠足的执行情况存在较大的区别。开放发达的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反缠足运动进行的很好,但是对于相对偏远的乡村和城镇来说执行起来就相当困难。比如北京市60多万妇女缠足者仅 476名,但是农村一带的妇女缠足者仍颇多。

(三)观念原因:

自宋元以来,小脚在人们的观念中与审美和婚嫁息息相关。从审美上来看,对于小脚,人民普遍认为是三寸金莲美丽无比,但是对于大脚人民则认为丑陋万分并且避之不及。小脚是中国古代妇女重要的审美标准,缠足对于妇女来说已成为容貌的一部分。甚至根据脚的大小分了等级。生活在近代的张永年回忆,辛亥革命后,父母仍替女儿缠足,把一双自然足变成畸形脚,“走起路来,忸忸怩怩,说这样才美”。[6]现在已知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方绚写的《香莲品藻》,这本书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这在我们看来十分不可理喻。由此可见在长期缠足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已经形成了变态的审美观念。在这种审美的影响下近代社会里也就有一种普遍认为小脚美丽的趋势。就好比唐朝时人们以胖为美,当代人们以瘦为美的观念是一样的。想要移风易俗并不简单,所以要想改变人们的审美需要时间。另外,从婚嫁观念上看,缠足已经成为结婚的第一个要求。对于男子来说,小脚有性的吸引力。男子把小脚作为女子贞洁的标志,他们认为脚小的女人纯洁,这也是男子重视女子缠足的原因。在古代大多是依据父母之言决定的包办婚姻,男女双方在婚前并未见面。所以说在相互不了解的前提下男女双方婚后会发生矛盾的可能性会很大,妇女有可能会选择逃跑,但是妇女婚后不管是策划多么精密的逃跑计划都很难成功。因为不管怎么办缠足都是难以弥补的缺陷,缠了足的女子难以快跑也不能行走很长时间。所以缠足可以减小女子出嫁后逃跑的可能。缠足也进一步划定了妇女可以活动的空间,在这狭小的空间中妇女进行着日常基本的生活生产,这些生产活动并不需要妇女腿脚好,所以男人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缠足妇女,而放弃了拥有天足的妇女。在那一时期即使女子哪怕美若天仙,如果不缠足的话,恐怕也很难找到婆家。所以即使只是为了找到婆家,女子也是要缠足的。因为有了婚姻这一巨大的绊脚石,反缠足运动才会如此难以推进。所以,婚嫁是阻挠反缠足运动进行的一大重要原因。

二、结语

本次探究从社会,政治,百姓自身观念这三方面出发共总结了反缠足运动进而不止的三大原因。一社会上缠足风气由来已久实在是难以改变以及人人都十分重视面子对运动造成了强大的阻力,二政治上政府颁布法案过多以至于条文之间难以交接而且官员在执行任务时方式太过于野蛮十分不恰当,三观念上人们自身形成小脚美丽的变态审美和婚嫁观念。从这可知造成反缠足运动进而不止的原因是多样的是复杂的,是由当时的社会背景决定的不能单单从一方面考虑。

参考文献:

[1]坚贞女士.一般父母为女儿缠足之心理的误谬[J].民众生活周刊,1933,(50).

[2]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M].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316.

[3]杨兴梅.民国初年四川的反缠足活动 (1912 -1917)[J].社会科学研究,2002,(06).

[4]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M].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100-101.南京政府给各省政府的训令颇能提示此次调查的不可靠之处: “此次调查户口 , 务须督饬所属 , 切实办理 ,遵限呈报。不得抄录旧日选民表册 , 敷衍塞责; 更不得听凭区村长随意代填。” 国民政府第139号训令 , 云南省档案馆档案 , 全宗号 11, 目录号 12, 卷号 1061

[5]卓熙.纱厂做工记[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6]张永年.解放前隆昌社会风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隆昌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隆昌文史资料选辑》第 2辑.

(作者单位:山东省莱芜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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