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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景观路的规划设计探究

2018-01-09李佰林刘艳秋

南方农业·下旬 2017年11期
关键词:城市园林规划设计

李佰林+刘艳秋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美观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如何做好城市园林景观路的规划设计就成为了规划部门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基于城市园林景观路规划设计的现状,重点研究了城市园林景观路的规划设计方案,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科学借鉴。

关键词 城市园林;景观路;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86.2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7.33.023

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大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和交通拥堵问题,这一现象不仅与城市环境息息相关,而且与城市园林景观路的规划与设计也存在着密切的内在关系。因此,做好城市园林景观路的规划设计对缓解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和促进城市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1 城市园林景观路规划设计的现状

城市园林景观路是城市景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只有做好景观路的规划设计,才能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进而推动城市的持续发展。但在实际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是绿化率不达标以及绿化布局不科学。近些年来,城市的绿化和交通问题都源自于不合理的城市园林景观路设计,因此,制定科学的设计规划方案具有积极意义。

2 城市园林景观路规划设计的方案

所谓园林景观路,就是指在城市的重要路段,注重沿路的绿化景观,展示城市特色特征的道路。一般情况下,城市园林景观路的规划设计主要包括行道树设计、分车绿带设计、路侧绿带设计以及交通岛设计[1]。由于城市园林景观路的绿地面积较大,因此应选择适应性强且观赏性高的绿色植被,通过合理的规划配置,以充分展现城市的绿化水平。

2.1 绿地标准

首先,在设计道路红线宽度时,规划人员应明确道路的绿化率,根据国家的相关设计规范可知,城市园林景观路的绿化率不应低于40%。其次,应做好绿化布局工作:其一,以乔木为主的分车绿带的宽度不应低于1.5 m,主线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应低于2.5 m,行道树布局宽度不应低于1.5 m;其二,主线路与次要线路之间的分车绿带与交通岛不应设置为开放性绿带;其三,路侧绿带应与邻近的道路红线外部的绿化地实现有机结合;其四,商业街路侧的绿带应做到与行道树的结合;其五,道路两边的环境条件存在较大差异时,应集中将路侧绿带设置在环境较好的一边。

2.2 景观设计

这一环节的规划设计内容较为繁多,具体规划设计要求如下:第一,在城市绿化的规划与设计中,规划人员首先应该明确主线路与园林景观路的景观特点,其中,园林景观路应配备具有当地特点的且观赏性较高的绿色植被,同时也应注意与街边景观的有机结合,而对于主线路的设计,则应做到充分展现城市的景观特色和绿化水平;第二,对于同一条道路来说,应保证其景观风格和特色的一致性,而对于不同道路,其绿化景观设计则可结合实际的景观需求进行调整;第三,对于同一条道路的绿带设计而言,在植被的选择上应注意协调和配合,强调空间层次、季节、颜色以及形状等方面的搭配;第四,若某一道路邻近山、海、湖或者河等特殊景观,在设计规划时就应实现与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以展示生态景观的特点。

2.3 植被选择

对于城市园林景观路而言,绿色植被是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因此,想要做好城市园林景观路的规划设计,也必须做好植被的选择工作。在选择绿化植被时,规划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进行城市园林景观路的规划设计时,应首先选择适应性强、生长能力强、观赏性高以及生态效益好的植被,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所选的植被最好还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以此来充分展示城市的地方特点;第二,若城市处于高寒地区,那么在植被选择时,规划人员就应优先选择落叶树种,以保证植被的成活率;第三,在选择行道树时,应优先选择扎根深、分枝点高、树荫浓密、生长能力强、符合城市环境条件且不会对居民造成安全威胁的树种;第四,在选择花灌木时,则应优先选择花期长、生长发育好、花繁叶茂以及方便打理的品种;第五,在选择观叶灌木或者绿篱植被时,应优先选择萌芽能力好、枝繁叶茂且便于修剪的品种;第六,在选择地被植被时,应优先选择生长能力强、根茎粗壮、病虫害少且易于打理的品种,其中,草坪区域的地被植被应选择覆盖率高、便于修剪、绿色时间长且萌发性强的品种[2]。

2.4 绿带规划

2.4.1 分车绿带规划

第一,分车绿带植被的设置应做到简洁明了,保证树形的整齐划一,乔木中心与机动车道外侧之间的距离不应低于0.75 m。第二,中央分车绿带应做好相向行车眩光的遮挡工作,保证其在距邻近机动车道高度的0.6~1.5 m

范围内,所选择的植被应该具有较长的绿化期,且植被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冠幅的5倍。第三,分车绿带两侧的宽度最少不得低于1.5 m,并且所选的植被应以乔木为主,实现乔木、地被植被以及灌木的有机结合,保证两侧的乔木不会实现对接,分车绿带的宽度不应超过1.5 m,所选植被应以灌木为主,实现灌木与地被植被的有机结合。第四,若分车绿带被出入口段或者人行横道隔开,那么在两端便应进行通透式的设置。

2.4.2 行道树规划

第一,行道樹绿化带应以行道树为主要树种,并实现与乔木、地被植被以及灌木的有机结合,以此来共同构成绿化带。在行人密集的路段中,行道树无法进行连续栽种时,在行道树之间应铺设透气性路面。第二,在树池之上应设置池算子,在确定行道树的树距过程中,应以所选树种成年期的冠幅为依据,一般来说,最小的树距不应低于4 m,行道树中心与道路外侧的距离不应小于0.75 m。第三,生长较快的树木的胸径不应小于5 cm,而生长较慢的树木的胸径则不应小于4 cm。第四,若处于道路交叉位置的三角区范围内,行道树绿化带应采用通透式设置。

2.4.3 路侧绿带规划

第一,路侧绿带应结合邻近用地特点以及景观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同时也应保证在同一路段内展示完整连续的景观效果。第二,当路侧绿化的宽度超过5 m时,可将其规划为开放式绿带,在开放式绿带中,绿化面积不应小于该路段绿化总面积的70%。第三,若某一道路邻近、海、湖或河等特殊水体景观,则应结合实际的景观特点设计滨水绿带。

2.4.4 交通岛规划

首先,交通岛所设置的植被应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并注意在行车视距范围内运用通透式设置手段。其次,对于中心岛而言,应保证各个路口行车的通透性,进而采用装饰性的设置方式。最后,导向交通岛应设置有地被植被。

3 结语

我国在城市园林景观路规划和设计方面的起步较晚,因而相关规划经验较为不足,难以满足当前的城市建设要求。因此,相关规划设计人员必须积极吸收国外先进的城市园林景观路的规划设计经验,并结合我国城市建设的实际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以此来为人们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闫向阳.城市规划建设中园林景观设计风格与意境探讨[J].江西建材,2016(23):185-186.

[2]苏蕾.城市园林景观工程的规划设计存在的不足及思路[J].江西建材,2014(3):219.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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