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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

2018-01-06吴娟卢勇袁灿生

江苏农业科学 2017年22期
关键词:农技协科普江苏省

吴娟+卢勇+袁灿生

摘要: 基于对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农技协)组织现状调查分析和近10年来国家(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农技协的数据整理,结合农技协的性质、主要职责、社会任务来剖析江苏省农技协组织的发展状况,从外部和内部2个角度来分析江苏省农技协面临的问题。从外部来看,国家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技协组织的发展,农技协组织登记注册的归口问题也限制其培育发展;从内部来看,农技协自身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及组织内部的管理规范也限制了其发展的脚步,另外,从全省范围看,各类农技协组织与组织的服务协同及信息化水平都影响其服务的深度与广度。因此从这2个方面入手,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协会规划化管理、加强科技与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与高校联合、借助外力发展等5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性质;主要职责;社会任务;归口问题;发展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4.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7)22-0358-04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较分散,服务功能相对较弱,农村最须要培育一个有网络、有规模、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经济组织担当重任[1]。2015、2016年连续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简称农技协)的作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发展创新,是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化现代的重要力量,也是科协组织服务“三农”、促进农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因此,研究农技协的组织发展是探索建立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途径,江苏省农技协转型升级发展对促进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 江苏省农技协组织的发展现状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涌现出的新生事物,它是以科技为纽带,农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的合作组织[2]。我国农技协的发展可分为3个阶段:一是20世纪80年代至2005年的起步发展阶段,二是2006—2013年的科普惠农迅速发展阶段,三是2014年以来的打造升级版农技协发展阶段。

2006—2015年国家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10年来,全国已表彰奖励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7 056家,国家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农技协达十几亿。2014年全国县级以下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近10万个,会员数是0.15亿多农户,而全国有2.4亿农户[3]。2006—2015年10年来,累计表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仅占全国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总数的7%。

1.1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性质、组织构架

1.1.1 基本属性

农技协是由从事农、林、牧、渔业和农村专业技术研究、普及推广事业及相关行业的社团组织、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1.1.2 组织架构

农技协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通常设理事长1名,秘书长1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理事、监事若干名。常务理事会由科研院所、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涉农大中型企业、涉农各类协会组织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1.2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主要职责和社会任务

1.2.1 主要职责

团结、组织和动员下级各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及科研教育机构、科技企业、科技工作者、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科技致富带头人、农民,实施科教兴省、科普兴农战略,广泛开展农村科普与农技推广活动,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现代农业;组织开展农业产前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产中的新产品、新工艺、标准化、智能化,产后的贮存、保鲜、深加工、流通、电子商务以及农产品质量提升、产销业态等社会化技术服务,促进农业科技水平提升和产业化发展;指导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发展,为会员和农民依靠科技致富服务,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发挥协会在农村管理和稳定中的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服务。

1.2.2 社会任务

普及推广现代农业科学与农村实用技术,引导会员和农民依靠科技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化、信息化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会员科学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的新型职业农民,营造讲文明、讲诚信、讲道德的良好氛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推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农技协以及会员之间的科技合作,组织专家对会员进行技术指导,促进会员、农技协之间的联系;开展社会化服务,举办各类产前、产中、产后的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科普展览以及产品流通、市场营销等活动;指导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开展工作交流、理论研讨、表彰奖励、人才评价与举荐等工作,推动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民主管理、规范行为、提高自律性;开展技术研究与成果总结,编辑出版有关刊物、书籍和资料,建设相关网站,组织制作音像制品,加强科技成果的宣传和科技信息的交流;发展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及国外有关团体的友好联系,开展民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兴办符合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承担政府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承担会员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委托事项;开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工作。

1.3 江苏农技协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江苏省基层农技协组织经过30多年的探索、发展和创新,已初步形成遍布全省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成为各级科协服务“三农”和促进科普工作服务民生的一个重要阵地,成为基层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有力抓手。《全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发展排行榜(2015年)》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江苏省农技协组织有5 396家,在全国排第8位(第1位为四川省,10 913家),但民政登记率仅为36.25%,在全国排第20位(第1位为北京,87.87%),会员数为658 151个,在全国排第7(第1位为四川省,2 281 556个)。

1.4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情况

2006年国家启动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从资金上扶持农技协发展。

由表1可知,2006—2015年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共奖补7 056个农技协、3 14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 3 616 个带头人。涉及的奖补单位和个人数量都较多,说明国家对农技协非常重视。

由表2可知,2006—2015年江苏省共有104个农技协、69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96个带头人获得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奖补,有119个协会、125个基地、175个带头人获得省级项目奖补。江苏省农技协获得奖补的数量虽然一直稳步上升,特别是2009、2010年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的数量明显增加,江苏省获得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数量也有所增加,但是占比呈下降趋势。2006—2015年江苏省平均每年有10个农技协获得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奖补,而国家年均奖补706个,江苏省获得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仅占总数的1.4%。由此可以推出2种假设:第一,其他省份的农技协发展较快,江苏省的农技协组织较慢,所以奖补占比较低;第二,国家和省级奖补数量都偏少,对推动农技协组织发展影响有限。

2 江苏省农技协发展面临的问题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会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配套;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配套反过来又会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4]。当前江苏省农技协组织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大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特别是在农技协组织的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2.1 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不足

我国农技协组织从诞生至今的30余年时间,农技协组织过去由科协系统作为群众性科普组织进行管理,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后,民政部门将农技协纳入了社团管理。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在有关文件中提出要重视农技协的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引起基层党委、政府的真正重视,缺乏宏观上的政策法规、组织建设指导及财政资金支持。可以说,农技协生存、发展的环境并不宽松,在财力、物力方面难以得到支持,在税收、贷款方面也几乎没有优惠政策,在财政、税收、项目等方面没有与专业合作社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没有将长期实践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技协包含在内,农技协没有立法保护,缺乏政策支持,政府对农技协发挥的作用认识不清,纷纷将支持重心转向合作社,而对于农技协与合作社的关系问题特别是农技协的去向问题则置之不理[5]。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农业部虽然在2014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意见》,江苏省科协发文《关于加强全省农技协组织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全省基层农技协组织建设,但农技协在进行社会化服务时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对农技协业务范围,如何开展业务,为农技协的发展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因此江苏省各地农技协发展基本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

2006—2015年国家和江苏省启动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从资金上扶持农技协,但是各市县政府相关部门没有配套的奖补政策。从国家和江苏省奖补的总量来看,每年约有22个农技协可以获得国家或省级奖补,仅占2015年江苏省农技协总数约0.4%,受惠面较窄,对全省农技协的推动作用很有限。

2.2 组织发展培育不够

农技协是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社会群众组织,审批登记权却归口民政部门,给管理工作带来不便。而民政部门对群团登记有最低会员人数、资产及活动范围等要求,每年还要年检审,使不少农民自发组织的专业协会进不了登记的门槛,不能取得合法的身份,协会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农技协登记时须要经过填表、验资、代码申请、银行开户、办证、公示等繁琐的手续,导致一些市县成立农技协组织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乡(镇)由县(市、区)科协批准成立了农技协,但没有及时到民政部门去登记,造成事实上的不合法。目前,科技类社会组织放开审批登记,对农技协发展具有一定影响,主要是不需要到科协办理审批手续和上级农技协组织审批。但科技类组织登记管理的门槛还较高,对会员人数、自身能力的要求都较高。

2.3 专业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良好的从业人员素质是基础。农业社会化服务,尤其是研发、农技推广、市场营销和品牌运作等大多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服务人员的知识储备、专业化水平对服务质量起着关键性作用[6]。江苏省农技协组织数量在全国排名第八,雖然排名靠前,但质量上还须要进一步加强。2014年江苏省农技协民政登记率仅为36.25%,在全国排第20位,在实地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农技协组织建设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员普遍未实现专业化、职业化。一个规范化的农技协担负自身组织的宏观管理的指导、协调等工作任务,至少需要2~3名工作人员,市县级农技协工作一般都是由科普部工作人员兼职,服务很难到位。

2.4 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

农技协的管理体系和自律机制仍不健全,一些协会内部组织制度、议事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不健全,存在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问题;一些协会负责人权利的行使得不到会员的有效监督,协会组织与会员、协会负责人及其所拥有的经营实体以及与党政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权利义务界定不清;大部分农技协都拟定了章程,成立了理事会等组织机构,但仍有一部分业务不够公开,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内部缺乏活力。

2.5 服务协同能力偏弱

农技协上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技术推广机构,下连农村千家万户,使农业科技的需求者、应用者和推广者三者有机结合,把农业科技成果转变为农民看得见、信得过、学得来的农业实用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疏通了科技成果流向农村千家万户和各个生产环节的渠道。农技协如果没有“专”就没有特色,没有“技”就没有优势。江苏省很多基层农技协已经建立,但是上一级市县没有将同业协会或同地区的基层农技协整合起来组建成联合会,在同地域、同产业协会中单打独斗的多,使协会在某一产业中发挥不出专业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经济优势。

2.6 信息化程度较低

目前农业农村科普信息服务面临“最初一公里”信息资源整合难题和“最后一公里”信息进村入户难题,长期以来,存在面向农村科普服务信息化水平低下、服务模式单一、科普资源滞后、人力物力投入不大、传统手段服务互动相差等难题。许多农业信息资源发布都是通过网站发布,无法进行双向沟通,不能进行深层次的解答,特别缺乏对现实技术问题的疑难解答和专项技术咨询。

3 江苏省农技协组织发展对策

从农技协的发展态势分析,农技协无论今后如何发展,在组织属性上始终是非盈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这不仅符合协会发展的历史沿革,也符合协会发展的现实和未来趋势[7]。农技协自身能力建设既不能照搬政府联合农协统一协调的日本模式,也不能照搬政府支持私营企业按市场机制多元协调的美国模式。要根据我国国情,尊重发展模式的多样性,取长补短,走出一条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

3.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虽然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但在运行过程中,自始自终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发展阶段[8]。对于非盈利性农业服务组织,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引导其规范发展,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其财务困难。第一,应出台相关政策指导性文件,鼓励和支持具有农业产业特色、符合农技协组织建设条件的积极建立农技协组织,鼓励多种融合方式发展农技协。制定各项优惠政策,让农技协享受国家、省(市、区)、市、县(市、区)、农业部门、企业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第二,在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项目中,各县(市、区)要配套设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项目,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技协,逐步扩大其受益面。第三,参照合作社享受惠农政策的涵盖范围,包括优惠政策、补贴类政策、专项扶持类政策三大类。农技协兴办的技术经济实体,配套服务销售的农资,享受农资部门同等待遇;农技协为会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享受税收优惠。第四,各级农技协要加强与财政、农业、科技、质监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在承接政府转移的农业科技服务职能,争取相关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基层农技协承担农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工作。第五,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科会技术协会作为农技协的业务主管部门,民政局作为农技协登记管理部门,在农技协组织申报成立、审批登记、规范管理过程中,要本着扶持、培育、发展的原则,在边发展、边登记、边规范和齐抓共管的同时,应做到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密切配合、简化手续。积极探索基层农技协委托上级科会技术协会按年度集中统一申报民政登记管理的运作机制。

3.2 加快农协协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协会规范管理

一是发挥科会技术协会的组织优势,加快推进各地基层农技协组织建设。二是构建省(市、区)、市、县(市、区)“立体式、跨区域、网络型”的农技协组织体系。通过培育典型、推优扶强,培育扶持一批组织化程度高、辐射带动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的农技协做大做强,促进全省各级各类基层农技协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建设全省乡土人才队伍,推动农业科普人才、农业推广人才等科技服务队伍建设。四是广泛宣传农技协在发展生产、提供服务、助农增收、发展农村经济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起农技协组织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要明细组织内部的产权关系,正确地界定组织内部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在组织内部出现“搭便车”的现象,造成组织运行的低效率[9]。第一,推进农技协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以农技协《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员管理制度、会费收取制度、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推进农技协党组织建设,农技协工作人员专职化、职业化。积极探索农技协工作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组织、科普、财务、青年等工作委员会及各类专业委员会、标准化委员会、农村信息化委员会等组织体系,形成优良组织架构。第二,按照《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切实为会员和农户服务,不断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对农民群众的吸引力。第三,农技协组织要加快建立科学的组织体制,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有效的资金积累机制、风险保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第四,提升为广大会员开展技术咨询、指导等服务的能力。

3.3 加强科技与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推动建立农村乡土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组织制定评审办法和资格认定标准,启动评价认定工作,发展农村乡土科技人才储备,发展促进农业科学技术转化和推广普及的骨干力量。二是通过教育培训、評价认定、示范带动、实践检验等路径,初步建设一支由专家团队、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构成的科技服务队伍。三是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企业家、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场主、大学生村官、科技带头人、致富带头人等担任基层农技协领办人,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与辅导,构建一批辅导站(所)。通过举办培训班,对他们进行科技、管理、营销、法律、金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并以农业为职业的“新型职业农民”[10]。四是加强对新技术的培训与普及,尤其是能够掌握互联网应用技术的新农人的培训,推动农产品销售模式的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破解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3.4 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构建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把信息、技术、市场、资金、农户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联合会的信息服务水平和市场占有能力,把加强协会的信息网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公共服务工程。二是利用农技协的技术资源优势,推广“科普农服通”信息化服务平台。立足科普惠农,内容涵盖农业技术、种养全程服务、农村科学普及、农产品价格监测分析、供求发布与智能匹配、科技创业贷款、微视频播放等一站式信息化服务,形成农服通终端、笔记本计算机(PC)、手机APP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三是建好用好省农技协网站,提升服务全省基层农技协、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基层干部、农技人员、农业企业员工、专业合作社社员、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民的能力。四是筹建建设农技协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并积极推动新型农村信息化科普终端的研发与应用。

3.5 与高校联合,借助外力发展

结合江苏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加快建立全省“三位一体”(政府、社会组织、科研院所)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体系,整合各种农村基层科技资源,为协会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增强其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11],探索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机制,在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下,由省农技协、各涉农高校院所等单位建立一支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新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队伍,通过政府公共服务购买等形式,为构建符合省情和发展阶段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作出更大更有效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陈锡文. 供销合作社最有条件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J]. 中国合作经济,2014(3):20.

[2]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协会简介[EB/OL].[2016-05-05]. http://www.nongjixie.com/cms/contentmanager.do?method=view&pageid=about&id=cms039cf446c8b3e.

[3]吕飞杰,公坤后,王 诚,等.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模式研究——兼论农技协组织建设与创新发展[J]. 科协论坛,2015(7):6-15.

[4]孔祥智,钟 真,谭智心. 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J]. 农机科技推广,2013(10):6-7.

[5]万江红,管 珊.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实践形态与发展定位——基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较[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7-12.

[6]宋洪远.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 中国流通经济,2010(6):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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