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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助推社会治理创新

2017-12-11陈彬璐

科技视界 2017年25期
关键词:社会治理互联网+互联网

陈彬璐

【摘 要】近年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契机,对提高社会治理的效果,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瓯海区在运用“互联网+”创新社会治理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不少“瓶颈”因素。运用好“互联网+”,推进社会治理转型,关键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社会治理理念的变革,政府的职能转变,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问题,加强数据共享,推进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这样才能让“互联网+”真正成为助推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引擎。

【关键词】“互联网+”;创新;社会治理

1 “互联网+”参与社会治理的必然性

“互联网+”是互联网进入新发展时期所提出的概念,具体指互联网与其他行业相结合,改变原有的产业模式。近几年,这一概念已经进入国家和社会的视野。2015年的两会上,马化腾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向全国两会提出关于“建议从国家层面以“互联网+”为驱动,鼓励产业创新、促进跨界融合、惠及社会民生”的大会提案;二是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不再只是商业的概念,它有了更加广阔的视角——互联网时代的国家发展战略。“互联网+”这一概念,被运用到社会治理当中具有必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互联网+”是大势所趋,当前互联网在我国己经有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429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3.23%。截至去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95亿,增长率连续三年超过10%,使用率占到网民95.1%。智能芯片在诸多终端设备的当中的广泛应用,移动互联技术的普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产物逐渐民用化,毫不夸张的说,我们生活当中的各个领域已经离不开互联网的帮助,尤其在城市生活当中互联网已经成为了每家每户必不可少的生活必要条件。

(2)“互联网+”与这个概念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理念相吻合。社区治理创新的本质就是探索新型方式和手段,政府与多元化的社会主体共同治理社会,使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最大化。互联网由于其本身的特点给社会治理创新带来了很多技术上的支持。首先,“善治”的开放性与网络的开放性一致。网络的开放性打破了传统的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由政府垄断的现象,“互联网+”让群众也能快速、便捷地获取信息资源。另一方面,网络让网民拥有更多的言论自由。其次,达到“善治”的过程中少不了合作与创新,互联网能够让各个阶层不同人群进行无障碍交流,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创新的过程中,贡献自己的智慧。此外,互联网技术当中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给“互联网+”在社会治理创新当中的应用创造了可能。因此,助推“互联网+”创新我国的社会治理是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并努力实现“善治”。

2 瓯海区“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工作实践

近年,瓯海区深刻贯彻“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理念,在社会治理中全面导入“互联网+”思维,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效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化平台建设,筑牢基层基础。瓯海自2015年起,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通过调整网格划分、明确治理事务、强化力量配备、完善软硬件等措施,成功构建“线下信息采集、线上分流处置”的全局统筹型平台,为辖区“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全面拓展打下坚实基础。在网格划分上,结合村级组织和基层治理实际,调整优化全区网格为762个;在治理事务上,实行“4+X”网格事务准入,将入格事项限定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信访维稳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其他事项入格须经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切实为网格员工作合理减负;在力量配备上,以“一格一员”“一格多员”的动态标准配齐配强网格队伍;在硬件设施上,高标准建成区、镇街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并成功接入视联网、公安视频监控等系统;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日常运转、激励考核相关制度,充分保障平台高效运转。平台建成后,开通部门、镇街职能账号289个,2016年度共处置各类事件56000余件。

(2)深化科技支撑,做好生态布局。将科技支撑理念深度扎根各领域问题治理,以“互联网+”思维全力破解基础管控难问题,为全局统筹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形成做好生态布局。区公安部门按照“云上公安、智能防控”的第一战略,全面融合业务流、信息流、技术流,成功打造“最强中枢”。目前,“最强中枢”的两个主干部分,情指战一体化作为局级层面的中枢系统,形成了战时联勤、平时连线的作战体系,派出所的综合指挥室作为所一级的中枢子系统,支撑派出所安保、防控和打击等工作。同时,率全省之先,推出“互联网+”警侨在线服务模式,建成驻法国、意大利北部和南部3各联络室,实现海外侨胞部分行政审批业务“一次也不用跑”;成功研发建设了“人像抓拍系统”,在动车站、附一医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人脸抓拍设备50多套,自2016年6月运行来,已落地抓捕逃犯30多名。司法部门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定位手机、电子腕带“双列管”机制,实现了从“人防”到“技防”重大转变。新居民部门创新实施物联网技术创新流动人口IC卡式居住证管理、出租房智能门禁系统建设,等等。

(3)注重在线监管,推进多元共治。一方面,提升行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契合度,开创行业规范化管理的“互联网+”模式。在寄递业管理中,自主研发推广“寄递哥”手机APP,通过寄递员的信息录入采集,实时掌握辖区184个网点的寄递数据,全面把控辖区寄递各环节,成为全省典型推广。在出租房管理中,推广出租房管理APP,通过房东出租房和承租人信息的申报,实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信息变更的实时掌控,牢牢补齐以往工作中信息掌握不全面、不及时的短板。另一方面,拓宽民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大力推廣集公众爆料和便民服务于一体的“平安浙江”APP平台,将服务为民理念贯穿于平台的整体运营,通过简化问题反映流程、透明事件办理流程、明确事件办理期限和公开事件处理结果等内容,进一步改善民生问题解决中的群众体验;在群防群治中,大力推广“平安瓯海”微信公众号和智能举报平台“鸡毛信”APP,以随手上传文字、语音或视频的方式,第一时间将各类治安线索传递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置。endprint

虽然目前“互联网+”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平台间整合度较差。长期以来,各部门自成体系,加上职能的交叉重叠,使信息孤岛和信息打架现象并存。如基层信息采集存在“安监通”“消防通”“流口通”等手机终端应用多头录入的情况,碎片化的工作模式仍然存在。二是创新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基层社会治理干部的创新意识薄弱,少数人员墨守成规,还是习惯于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的深入发展。

3 “互联网+”创新社会治理的思考与建议

(1)变革社会治理理念,转变政府职能是“互联网+创新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剩下的“都是硬骨头”。不少情况下,一些政府部门不是不想变革,而是对变革本身具有排斥甚至恐惧,担心会损害部门和个人的利益。所以,各部门要不断增进对治理创新的认识和意识。另一方面,还要积极主动地打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因此,要形成权力监督和制衡的机制,从更高层面协调和推动利益格局的调整和整合,这是实现积极转型的关键。“互联网+”对现有的社会治理结构和社会秩序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政府要明确自己的权利边界,互联网正在将社会资源更加合理地配置到“市场的手”中,形成更有效率、更加以人为本的社会治理结构。二是,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包括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个体等多元的社会主体,在更加多样、更前沿的线上和线下空间发展壮大,它们是政府有力的分担者和合作者。三是,“线上”和“线下”治理面临诸多制度“真空”和治理“盲点”,需要“政府的手”的力量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公平正义。

(2)必须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第一,要不断升级安全防范技术。“互联网+”运用时代,线上社会服务增多,国家的机要性数据信息、公民的财务和个人隐私信息都面临着不确定的安全风险,必须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政府要加强监督,促进技术标准的制定,强制社会领域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第二,在人员管理上,要加强对网格员的培训和管理,采集的信息要真实、合法,街道可与网格员签订信息保密协议,一旦出现网格员泄露信息,要及时追究其责任,充分尊重居民隐私,从制度上保障居民信息安全。政府应坚持与时俱进地推进网络安全立法,加强网络执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

(3)实现数据共享是关键。要继续不断扩大向社会多元主体供给公共数据资源。分阶段地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发展状况,有计划、有步骤、有层次地实现政府开放数据。实现数据“汇聚”、“共享”、“利用”最佳化。并建议制定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化数据体系从而避免各部门自成体系,建立相对固定、专业的信息员队伍,避免数据陈旧或是多头采集、反复扰民的问题,实现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除了政府各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之外,还需要实现让社会大数据向社会充分地“共享”,让社会各主体切实参与到社会治理中。这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关键之举。

(4)加快推进法治化。对于互联网的相关社会服务领域,既要在法律制度下鼓励和促进,也应通过法律来加以引导和治理。一是,要加快构建网络财产安全、网络隐私保护等相关立法,保护公民基本權益。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罚要到位,对于当前“互联网+”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利用互联网平台违法犯罪等问题,应增进多元社会主体的法治协同格局,加大依法治理的合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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