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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写性灵:论写意油画的形态特征

2017-11-30谢九生

艺术评鉴 2017年20期
关键词:性灵

谢九生

摘要:写意油画是油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具有见笔如见性灵、似与不似之间、以书入画的“写”和诗性意境之美等形态特征。同时写意油画作为中国油画的精进表现,必须经过数代中国油画家在个性发展的基础上逐渐把写意精神内在的、自然的融入到油画艺术语言中,才可能形成真正的油画“中国气派”。

关键词:写意油画 抒写 性灵 “写”

中图分类号:J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7)20-0049-02

写意油画是油画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逐渐从不自觉走向自觉的中国油画精进的表现。

虽然,中国油画的早期探索者,在学习西方油画的材料技法方面还比较稚拙,但是,由于受到中国传统绘画尤其是写意画传统的熏陶,这也形成了20世纪上半叶多数艺术家一手握着油画笔、另一手握着毛笔以及有的艺术家从油画转向中国画或有的改中国画而学油画的现象。

潜移默化的熏陶再加上艺术主体的天性,这些早期的油画先驱者与第二代、第三代等油画家,以及现在的一些油画家都是在有意或无意地做着写意油画从理论到实践的探索。其中,对中国文人画的借鉴与融合渐趋明显,这是油画在中国传统文化与绘画情境下的某种必然。

一、见笔如见性灵

写意油画是从“见笔”[1]开始的。写意油画的关键是“写意”,所谓写意者,以意为帅,笔墨为象,有“得意忘形”之说,非真不重形,而是借景抒情,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去写,自由地抒写自己内心的感悟。为了让画面充满笔墨意趣,这很大一部分涉及到笔法的问题。

从油画的“见笔”开始,色彩大师提香晚年的革命显示出,为追求艺术表达的自由,这种先素描后色彩的作画程序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在一定的程度上限制了艺术情感或激情的抒发。在绘画技法达到一定的高度之后,这种即兴的“一笔到位”的以色彩直抒胸臆的“见笔”的画法就自然而然出现了。

在西方油画的发展中,巴洛克画家鲁本斯首倡使用松节油调色并发展了半厚涂技法,以及“一气呵成”的油画直接画法,他强调笔法笔触,认为:“笔触的肯定与否,笔触是否有表现力,是衡量一位作者是否是大画家的标志。”[2]他把用笔与笔法的强调从提香时代提高到作为品评画家是否是大画家的高度上,也就是把“见笔见性”真正确立起来。

当艺术作为人类的性灵与精神需要的时候,首先考虑的就不只是一个有限的视觉境象,而是一种“精神状态”的抒写。因而,写意作为一种审美理念,它的本质精神其实是对一种高度技巧下的艺术创造自由的追求,它是人类艺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共性。

写意油画强调笔触的显现,笔触的力度美、表层美、节奏美和技巧美是油画的重要内涵,笔触美的最终指向是主体“情感与生命”的意味。笔触本身就是一种符号,它是人与客观事物联系而又能抒发主体性灵的中介物,表现人类的某些具有普遍意义的抽象情感。

这种抽象性能使欣赏者处于一种情感的认同状态。因而,永恒的笔触美是写意油画的显著的情感意义,可以超越时代成为人类某种普遍的审美情感。

二、似与不似之间

写意油画体现“妙在似与不似之间”。

就绘画艺术语言的形式而言,一般有两种:一曰具象;二曰抽象。

以模仿自然和再现物象状态为目的的,即为具象;彻底放弃视觉模拟客观世界,呈现出视觉经验可辨识的点、线、面,肌理与色彩为目的的,即为抽象。二者处于视觉艺术形式的两端,“写意”处于这两端的中间,即把基于自然感悟上的主观性灵的抒写作为表现目标,把握在“似与不似”的中间地带。

很明显,写意的美学原理是建立在美的主客观统一之上的,一方面,要以客观的呈现在人们眼中的自然作为条件;另一方面,更要融入艺术创造主体“主观”的审美意识,否则自然存在仅仅是物,难以具有审美内涵而升华为“意象”。

写意油画与写实油画从绘画审美的角度而言,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只是在风格形态的追求上有所侧重而已,写实油画重法度、倡谨严,强调对人物、实物或自然景色作再现性的或客观性的描绘。

写意油画要求通过简练的笔触,“写”出物象的形神,表达主体的“意”,追求“似与不似”的意象。“写意”是对客观物象“有意趣”的表现,是画家精神品格的书写与表达。

它要求通过“形似”来体现内在性灵的“神似”。“写”形是传神的手段,“神”依托于“形”,形与神相互映照,才能“形神兼备”。“神似”比“形似”更重要。

写意油画必须写“意”成象, 才可以外化为艺術作品,否则,就无所依托了。“似”是象,“不似”也是象,抽象也是一种常用的表现形式,它一直存在于绘画史中,因为完全如实的再现是不可能达到的,任何绘画必然有所抽象化。

客观世界的可视物象本身都是具体外观形式构成的,人的能力可以把各种形式因素概括、提取出来,得到抽象形式且找到其中的美和规律,而写意油画中的写意正是一种以具体形象表现抽象形式的方法。因而,写意油画在“似”与“不似”之间具有广阔的发展可能性。

三、以书入画的“写”

写意油画的“写”含有书法意识,其所体现中国文化中的意象,是主客互渗、物我相融的“意境”,这是中国绘画的最高境界。

写意油画不说“画”而说“写”。“写”是一份心绪、一种大度、一片坦率,是性灵深处的自然流溢;“写”更是一种功力、一番感兴、一场痛快,并经由一个“写”字,把艺术家的真性情与实感兴毫无保留地倾吐出来。

“写”还体现着“道”的意识,伴随艺术家主观精神的“意”,使内心情感与意趣得于抒写。这正是中国传统“写意精神”的实质内涵。

确切地说,写意油画如何融入中国的写意精神和笔墨意趣,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尝试,尤其是中国绘画特有的“写”的韵味,在油画表现中如何体现,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由中国传统文化所形成的审美观念,使“写意”成为中国文化艺术领域独具风貌的特征。而“写”通常指的是艺术语言的书写性特征,即基于“书画同源”以及“以书入画”的审美理念而形成的书法用笔规范的技法标准。

写意油画强调“见笔”是因为油画笔触是灌注着艺术家精神智慧的“物质痕迹”,这种意象物化的过程必须通过“写”来达到。因为,写意是“写”艺术家心中之意,所以,就抒写主体性灵来说,语言越抽象,表达起来就越自由、有效。

而对写意来说,书法的抽象意味要比绘画更优越。又因为中国绘画自古以来“书画同源”的观念就已深入人心,从最早的中国文字中就可以看到具象和抽象的绘画因素。中国绘画从来深受书法的影响,不仅在笔墨技法方面,同时在中国绘画的写意观的形成方面,书法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因此,作为中国油画的代表的写意油画,其要求“以书入画”。

四、诗性意境之美

中国传统写意绘画,重意境、讲气韵,在主客体统一的前提下不重形似而重情意的抒发,在形式语言中强烈地抒写着艺术家的性灵,因此,写意油画也强调诗性意境之美。同时,在艺术表现上,捕捉艺术形象本质的特征与结构,进行恰当的变形与重组,追求一种自由表现的意境与意趣,这就是中国美学中写意的基本特点之一。

在中国古典美学理论中“意象”是一个核心概念。“象”的含义有征兆、形象、道等很多种的意思,在《易传》中传统美学提出了“立象以尽意”的命题,这是将“意”与“象”二者联系起来的最早的文字记载。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刘勰从艺术构思的角度,提出了“意象”这个美学范畴。

“意象”对“写意”的发展,有着极大的理论贡献,而“意象”的发展也显示了写意的逐渐成熟,要了解中国传统绘画最本质的审美法则,就必须弄清楚了两者之间的关系。首先,意象是写意的前提条件,即“意在笔先”,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作时,先要在“眼中之竹”的基础上,熔铸加工成审美意象,即“胸中之竹”,然后,通过艺术创造才有“手中之竹”——意象物化的艺术作品。其次,写意是意象得以表达的重要表现手段。因而,寫意即是写意象。

“象”与“象外”就构成了“境”这个中国美学史上十分重要的一个范畴。唐代以后,“境”作为美学范畴的提出标志着“意境”的诞生。意境作为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指的是艺术活动中情景交融的境界,是情与景、意与象、有形和无形、实与虚的统一。意境重表现和抒情,追求“象外之象”与“景外之景”以创造一种内蕴隽永与余味无穷的艺术境界。意境的本质是“生命的律动”,即展示生命之美,是表现造化自然的气韵生动的景象,以及表现宇宙的本体和生命的“道”。人本身就是宇宙的创化,可以映射宇宙的灵气。因此,意境本质上是一种人类心灵的生命律动。

五、结语

写意油画是“写色彩”。“写”的是一份心情,是性灵深处的自然抒写;“写”充满着“道”的意识,伴随艺术家主观精神的“意”,使内心情思得于表达;“写”更是一种功夫,只有一个“写”字,才能把艺术家的性情感怀淋漓尽致地表述出来。而这正是写意油画的精髓。

在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中国油画必须经过数代中国油画家在“中西融合”上不断地探索和在个性充分发展的基础上逐渐把民族精神与民族气质内在的、自然的融入到油画艺术语言中,才能使油画具备中国特色的审美要求而形成油画的“中国气派”。

参考文献:

[1]戴士和.写意油画教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罗贻.欧洲油画技法[M].成都:四川美术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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