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祅”与“祆”之辨
——兼论“祅道”非“祆道”辨

2017-11-27王永平

唐都学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中华书局北京

王永平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089)

【汉唐研究】

关于“祅”与“祆”之辨
——兼论“祅道”非“祆道”辨

王永平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089)

“祅”与“祆”二字由于字形相仿,极易混淆,所以在实际应用中,经常会出现错误。其实“祅”从“夭”,通“妖”;“祆”从“天”,音xiān,主要是指与火祆教有关的事物名。历史上经常有借“祅道”之名发生的暴动与叛乱,此“祅道”即“妖道”,大多与民间信仰或邪教有关,而非“祆道”,也即不是与火祆教有关。

祅道;祆道;火祆教

“祅”与“祆”二字由于字形相仿,在实际应用中,极易混淆,稍不留神就会出现疏误,影响对原文的理解。岑仲勉先生在《隋唐史》中曾对“祆”与“祅”的区别进行过辨证,他说:

祆字之右旁,或谓从“天”,或谓从“夭”,历来争论不决,按《唐律》三:“诸造祅书及祅言者绞”。从夭者即“妖”字,更证祆字之不从夭。……从“天”者示其为天神也[1]。

关于“祅”与“祆”之区别,岑先生明确指出从“天”者为“祆”,音xiān,而从“夭”者为“祅”,音yāo,通“妖”。先生所言极是,笔者也曾就“祅”与“祆”的区别及“祅道”非“祆道”等问题有过论述*参阅拙作《论唐代民间道教对陈硕真起义的影响——兼与林梅村同志商榷》,《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第100~107页;《“祅道”辨——从南朝梁吴承伯起义谈起》载于《晋阳学刊》1999第3期,第83~86页。,兹在此基础之上作进一步的辨证。

一、“祆”与“祅”之区别

关于“祆”字,陈垣先生认为:“祆字之见于字书者,始于《玉篇》,其次则《说文新附》,其次则《续一切经音义》。”《玉篇》虽然写成于南朝梁大同九年(534),但陈垣先生怀疑“《玉篇》之祆字,祇可认为唐上元元年甲戌(674)以后孙强等所增,实非顾野王原书所有”。所以“祆字起于隋末唐初,北魏南梁时无有。……盖唐初之新造字也。”[2]109-132据《玉篇》卷1“示部”收有:“祆,阿怜切,胡神也。”[3]如果此“祆”字确系唐处士孙强所增的话,则是今天所能见到的最早对“祆”字所进行的辨证。目前能够确定最早对“祆”字进行解释者大概是唐代僧人慧琳(737—820),他在《一切经音义》卷36《掬呬耶亶怛啰经》中说:

祆祠,上显坚反。本无此字,胡人谓神明曰天,语转呼天为祆。前贤随音书出此字,从示从天以别之[4]。

也就是说,“祆”为一特定字,专门指与火祆教有关的事物名,在汉字中出现得较晚,但慧琳说“前贤随音书出此字”,说明在他之前已经有此字,不知慧琳所说是否指孙强等对《玉篇》所进行的增补。至于《说文解字》中所收录的“祆”字,则是五代宋初人徐铉所补充的新附字[5]。这一点陈垣先生已经指出。

至于“祅”,与“妖”通假,其来已久,见于古籍者有“祅怪”“祅祥”“祅气”“祅孽”“祅灾”“祅星”“祅氛”等词,都作“妖”解。如:

“祅怪”,《荀子·天论》中就有“故水旱不能使之饥渴,寒暑不能使之疾,祅怪不能使之凶。”[6]《南史·梁武帝诸子·武陵王纪传》中也有“初,纪将僭号,祅怪不一,内寝柏殿柱绕节生花,其茎四十有六,靃靡可爱,状似荷花。识者曰:‘王敦祅花,非佳事也。’”而在《梁书·武陵王纪传》中则作“妖怪非一”*李延寿撰:《南史》卷53《梁武帝诸子·武陵王纪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333页。姚思廉:《梁书》卷55《武陵王纪传》中“王敦祅花”则作“王敦仗花”,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828页。。可见前两处“祅怪”即“妖怪”。

“祅祥”,《战国策·楚策四》“庄辛谓楚襄王”条:“襄王曰:‘先生老悖乎,将以为楚国祅祥乎?’”[7]《史记·五宗世家·赵王彭祖》载唐人司马贞《索隐》引《埤苍》云:“禨,祅祥也。”[8]2099《埤苍》为曹魏时人张揖所著的一部字书,原书大约于宋代已佚。此两处“祅祥”当作“妖祥”。

“祅孽”,《汉书·礼乐志》记载汉武帝定郊祀之礼,立乐府,命协律都尉李延年作《郊祀歌》19章,其五《西颢·邹子乐》:“奸伪不萌,祅孽伏息。”[9]1056此处“祅孽”即“妖孽”。

“祅灾”,《三国志·蜀书·刘焉传》:“焉徙治成都,既痛失子,又感祅灾,兴平元年,痈疽发背而卒。”[10]867此处“祅灾”即“妖灾”。

“祅气”,梁简文帝《喜疾瘳诗》有“蠲邪无贾服,祅气息梁牛。”[11]1944唐人萧颖士《与崔中圆书》:“窃惟二京未复,祅气方炽。”[12]3432唐代道士吴筠《游仙诗》:“遂使区宇中,祅气永沦灭。”[13]9643此三处“祅气”即“妖气”。

“祅氛”,唐人周昙《唐虞门·唐尧》诗:“祅氛不起瑞烟轻,端拱垂衣日月明。”[13]8337此处“祅氛”即“妖氛”。

“祅星”,唐人韩休《奉和御制平胡》诗:“祅星乘夜落,害气入朝分。”[13]1133又杜甫《奉送郭中丞兼太仆卿充陇右节度使三十韵》:“宸极祅(一作妖)星动,园陵杀气平。”[13]2406*杜甫著,仇兆鏊注:《杜诗详注》卷5作“妖星”,注曰:“一作祅”,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71页。李昉等编:《文苑英华》卷269也作“妖星”,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357页。此两处“祅星”即“妖星”。

此外,如《论衡·偶会》:“二龙之祅当效”[14]。“祅”亦当作“妖”解。又如《汉书·郊祀志》引伊陟语曰:“祅不胜德。”[9]1192而在《史记·殷本纪》中则作“妖不胜德”[8]100。在《新唐书·姚崇传》中引姚崇语曰:“聪伪主,德不胜祅,今祅不胜德。”[15]而在《旧唐书·姚崇传》中则作:“刘聪伪主,德不胜妖;今日圣朝,妖不胜德。”[16]显然姚崇之言乃化用伊陟之语,“祅”乃通“妖”解。

由此可见,“祅”与“祆”除了在字形上相仿外,其实二者在字意上的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祅”通“妖”,“祆”即专指与火祆教有关的事物,通识者当察之。

二、“祅贼”“祅道”“祅人”与“祅言”

在中古史中,把受民间信仰或邪教影响的武装暴动或叛乱,往往称之为“祅贼”“祅人”“祅道”或“祅言惑众”,这类事件不绝于书。但由于“妖”与“祅”通假,有时会将“祅”误当作“祆”。如《梁书》卷21《蔡撙传》记载:“天监九年,宣城郡吏吴承伯挟祅道,聚众攻宣城,杀太守朱僧勇。”[17]这里所提到的“祅道”,《辞源》就误将其当作“祆道”解释曰:“即波斯火教,亦曰火祆。”并引用了这段记载作为例证[18]。其实,这里的“祅道”应作“妖道”解,而不应该理解为波斯火教之“祆道”[19]。《资治通鉴》卷147梁武帝天监九年(510)六月条下就记载为“宣城郡吏吴承伯挟妖术聚众”[20]。此“妖术”,也可作“祅术”,与“祅道”同意。在史籍碑传中,有关“妖道”作“祅道”或“祅贼”的记载经常出现,试举几例:

《晋书》卷84《刘牢之传》载:刘牢之领彭城太守时,“祅贼刘黎僭尊号于皇丘,牢之讨灭之。”按:同书卷9《孝武帝纪》和卷13《天文志》、《宋书》卷25《天文志》三及《开元占经》卷46《太白经天昼见》都作“妖贼”。可见,《刘牢之传》中的“祅”,当通“妖”解*房玄龄等撰:《晋书》卷84《刘牢之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189页。同书卷9《孝武帝纪》载:太元十四年(389),“彭城妖贼刘黎僭称皇帝于皇丘,龙骧将军刘牢之讨平之。”(237页);又同书卷13《天文志》下载:“(太元)十四年正月,彭城妖贼(刘黎)又称号于皇丘,刘牢之破灭之。”(380页);沈约撰:《宋书》卷25《天文志》三记载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25页;瞿昙悉达编,李克和校点:《开元占经》卷46《太白经天昼见》引《宋书·天文志》,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03页。。

《晋书》卷84《刘牢之传》又载:“祅贼司马徽聚党马头山,牢之遣参军竺郎之讨灭之。”按:同书卷9《孝武帝纪》在太元十八年(393)条下记作“妖贼”。所以,这里的“祅”也应通“妖”解*《晋书》卷84《刘牢之传》,第2189页。同书卷9《孝武帝纪》:太元十八年“闰(七)月,妖贼司马徽聚党于马头山,刘牢之遣部将讨平之。”240页。。

《南史》卷1《宋武帝纪》载:“晋隆安三年十一月,祅贼孙恩作乱于会稽,朝廷遣将军谢琰、前将军刘牢之东讨。”按:《晋书》卷10《安帝纪》作:“十一月甲寅,妖贼孙恩陷会稽……遣卫将军谢琰、辅国将军刘牢之逆击走之。”[21]2可见,此处的“祅贼”也通“妖贼”解。

《南史》卷17《刘敬宣传》载:“宋武帝既累破祅贼,功名日盛,敬宣深相凭结。”按:《宋书》卷47《刘敬宣传》则作“妖贼”[21]474。显然,此处“祅贼”也通“妖贼”。

《南史》卷17《蒯恩传》载:“自征祅贼,常为先登。”按:《宋书》卷49《蒯恩传》也作“妖贼”[21]482。也即“祅贼”通“妖贼”。

《南史》卷3《宋明帝纪》载:泰始四年(468)三月,“祅贼攻广州,杀刺史羊希,龙骧将军陈伯绍讨平之。”按:《宋书》卷8《明帝纪》则作“妖贼”[21]81。此处“祅贼”也与“妖贼”通。

《南史》卷75《隐逸上·楼惠明传》载:“惠明字智远,立性贞固,有道术。居金华山,……(齐)文惠太子在东宫,苦延方至,仍又辞归。俄自金华轻棹西下,及就路,回之丰安。旬日之间,唐寓之祅贼入城涂地,唯丰安独全。”同书卷56《吕僧珍传》也载:“吕僧珍字元瑜,东平范人也。……事梁文帝为门下书佐,……祅贼唐寓之寇东阳,文帝率众东讨,使僧珍知行军众局事。”按:《梁书》卷11《吕僧珍传》则作“妖贼唐瑀”。其事发生在齐武帝永明四年(486)正月*《南史》卷75《隐逸上·楼惠明传》,第1872页。同书卷56《吕僧珍传》,第1394页。《梁书》卷11《吕僧珍传》,第211页。萧子显撰:《南齐书》卷3《武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51页。。显然,此两处“祅贼”也应作“妖贼”解。

《南史》卷61《陈庆之传》载:“会有祅贼沙门僧强自称为帝,土豪蔡伯宠起兵应,攻陷北徐州。诏庆之讨焉。”按:《梁书》卷32《陈庆之传》则载:“会有妖贼沙门僧强自称为帝,土豪蔡伯宠起兵应。僧强颇知幻术,更相扇惑,众至三万,攻陷北徐州”*《南史》卷61《陈庆之传》,第1500页。《梁书》卷32《陈庆之传》,第463页。。“祅贼”也作“妖贼”解。

《梁书》卷34《张绾传》载:“(大同)八年,安成人刘敬宫挟祅道,遂聚党攻郡。”《南史》卷56《张绾传》记载同。按:《梁书》卷3《武帝纪》则曰:“八年春正月,安成郡民刘敬躬挟左道以反,内史萧说委郡东奔,敬躬据郡,进攻庐陵,取豫章,妖党遂至数万。”《资治通鉴》卷158将其事系于梁武帝大同七年(541)末:“安成望族刘敬躬以妖术惑众,人多信之。”这几处记载除“刘敬宫”作“刘敬躬”外(“宫”“躬”音同,应为同一人),所谓“祅道”与“妖术”“妖党”的意思差不多,也即通“妖道”解*《梁书》卷34《张绾传》,第504页。《南史》卷56《张绾传》记载同,第1389页;又《梁书》卷3《武帝纪》,第87页;《资治通鉴》卷158梁武帝大同七年,第4910页。。

唐代《崔玄籍墓志》载:“属祅贼陈硕真挟持鬼道,摇动人心,以女子持弓之术,为丈夫辍耕之事。”按:《旧唐书》卷77《崔义玄传》载崔玄籍语曰:“此乃妖诳,岂能得久。”《新唐书》卷109《崔义玄传》改作“此乃妖人,势不持久”;《资治通鉴》卷199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冬十月条则记载:“初,睦州女子陈硕真以妖言惑众,与妹夫章叔胤举兵反,自称文佳皇帝。……崔玄籍曰:‘起兵仗顺,犹且无成,况凭妖妄,其能久乎!’”可见,《墓志》中的“祅贼”与史传中之“妖人”“话妄”“妖诳”的意思亦相近,也应作“妖贼”解*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929~930页。《旧唐书》卷77《崔义玄传》,第2689页;《新唐书》卷109《崔义玄传》,第4096页;《资治通鉴》卷199唐高宗永徽四年冬十月条,第6283页。。

从上引10例来看,“祅贼”和“祅道”都作“妖”解。在中古社会里,传统史家和文人士大夫一般会把受民间宗教或邪教影响的武装暴动和叛乱,一律称之为“妖贼”和“妖人”。这类事件在历史上层出不穷,仅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约70次左右[22]。到唐代,这类事件也很多[23]。所以在唐律中专门规定了对“造祅书祅言”者的严厉处罚条例,这就是岑仲勉先生所提到的“《唐律》三:‘诸造祅书及祅言者绞’”条。据《唐律疏议》卷18《贼盗部》记载:

诸造祅书及祅言者,绞。造,谓自造休咎及鬼神之言,妄说吉凶,涉于不顺者。

《疏》议曰:“造祅书及祅言者”,谓构成怪力之书,诈为鬼神之语。

传用以惑众者,亦如之;传,谓传言。用谓用书。……言理无害者,杖一百。即私有祅书,虽不行用,徒二年。

《疏》议曰:“传用以惑众者”,谓非自造,传用祅言、祅书,以惑三人以上,亦得绞罪。……其“言理无害者”,谓祅书、祅言,虽说变异,无损于时,谓若豫言水旱之类,合杖一百。“即私有祅书”,谓前人旧作,衷私相传,非己所制,虽不行用,仍徒二年。其祅书言理无害于私者,杖六十[24]。

显然,这里所说的“祅”,就是岑仲勉先生所说的“妖”,“祅书”“祅言”也就是“妖书”“妖言”。而对于那些“妖言惑众”者,自古以来处罚都非常严厉,如《汉书·眭弘传》载:眭弘与其友人内官长赐就因“妄设祅言惑众,大逆不道,皆伏诛。”[9]3154这里的“祅言惑众”,也即“妖言惑众”。对待“祅书”,历代也常采取严厉禁止的态度,如《陈书·后主纪》载:陈后主刚即位,就于太建十四年(582)四月庚子下诏:“僧尼道士,挟邪左道,不依经律,人间淫祀祅书诸珍怪事,详为条制,并皆禁绝。”[25]这里的“祅书”,也就是“妖书”。

前面10例中提到的“祅道”或“祅贼”,都通“妖”解,不但有他书佐证,而且从这些人发动暴乱的方式也可以看出。如刘敬宫(躬)所挟之“祅道”,据《南史》卷63《王僧辨传》载:

时有安成望族刘敬躬者,田间得白蛆化为金龟,将销之,龟生光照室,敬躬以为神而祷之,所请多验,无赖者多依之。平生有德有怨者必报,遂谋作乱,远近响应[21]1536。

由此观之,刘敬宫(躬)所挟之“祅道”类似于陈后主诏书中所说的“挟邪左道”,也即以邪教蛊惑民众盲从的迷信活动。

至于“祅贼”陈硕真所挟之“鬼道”,则属于民间道教一类的活动*参阅拙作:《论唐代“鬼道”》,《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第7~13页。《论唐代民间道教对陈硕真起义的影响——兼与林梅村同志商榷》,《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第100~107页。,据《旧唐书·崔义玄传》载:“始,硕真自言仙去,与乡邻辞决,或告其诈,已而捕得,诏释不问。于是姻家章叔胤妄言硕真自天还,化为男子,能役使鬼物,转相荧惑,用是能幻众。”[16]2689《崔玄籍墓志》也载:“属祅贼陈硕真挟持鬼道,摇动人心,……君用寡犯众,以正摧邪,破张鲁于汉中,殄卢循于海曲,功无不让。”[27]可见陈硕真是利用“鬼道”鼓动民众信从的。而早期五斗米道和太平道都曾被称为“鬼道”,后来经北魏道士寇谦之和南朝道士葛洪、陶弘景、陆修静等人改革以后的道教,形成了贵族道教(或曰神仙道教)和民间道教(或曰“鬼道”)分流发展的局面。而民间道教由于还保持了早期道教具有反抗现实政权的特性,故往往被称为“鬼道”。而墓志中提到的“破张鲁于汉中,殄卢循于海曲”中的张鲁和卢循,一个是早期五斗米道的创始人“三张”(张陵、张衡、张鲁)之一,另一个则是受五斗米道(天师道)的影响而发动叛乱者。据宁可师统计:“魏晋南北朝时,与宗教有关或被称为‘妖人’、‘妖贼’的起事约七十次左右,其中明显地与道教,特别是五斗米道有关的近二十次。”[28]可见,陈硕真事件被称为“祅贼”,应作“妖贼”,而非“祆贼”,也即不是受到火祆教的影响*参阅拙作:《论唐代民间道教对陈硕真起义的影响——兼与林梅村同志商榷》,《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第100~107页。又见林梅村:《从陈硕真起义看火祆教对唐代民间的影响》,《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2期,收入氏著:《西域文明——考古、民族、语言和宗教新论》,北京:东方出版社,1995年版,第462~466页。。

三、余论

关于火祆教在中国流行的时间和状况,中外学者曾作过大量的论述,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陈垣先生认为:火祆之入中国,“自北魏始,灵太后时(516—527),胡天神初列祀典。”[2]饶宗颐先生则认为“实则更应在其前”,甚至可以往前追溯至魏晋时期,“如慕容瘣曾祖名莫护跋,事在魏初,莫护跋一名,当为Mogu-yan之对音,又晋时凉州张寔统治下有刘弘燃灯授人以光明道,富有深厚之祆教色彩”[26]。但是,检诸史籍几无以“祆教”称“祆道”者,正如陈垣先生所说:“火祆之名闻于中国,其始谓之曰天神。天神云者,以其拜天也。继以其兼拜火也,故又谓之火神天神,或曰天神火神。中国祀之则曰胡天,或曰胡天神。”[2]如刘弘事件,《晋书·张寔传》称其为“挟左道”,“以惑百姓”[29]。所谓“左道”,又称“祅道”,即“妖道”也。又有“祆神”,误作“祅神”(即“妖神”)者。关于“祆神”,论者或曰起自《周书·异域传下》:波斯国,“俗事火祆神”之略称[30]。然而《册府元龟·外臣部·土风三》则作“火天神”,《魏书·西域传》《北史·西域传》和《通典·边防典》则均作“火神天神”*(北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961《外臣部·土见三》,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1306页。(北齐)魏收撰:《魏书》卷102《西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271页;(唐)李延寿撰:《北史》卷97《西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223页。(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193《边防典·西戎·波斯》,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5270页。。以此推之,《周书》之记当为后人在传抄过程中所误改或讹传。或谓唐初也有“祆神”之谓,根据为《旧唐书·太宗纪上》所载:武德九年(626)九月,“壬子,诏私家不得辄立妖神,妄设淫祀,非礼祠祷,一皆禁绝。其龟易五兆之外,诸杂占卜,亦皆停数。”《新唐书·太宗纪》也作“妖神”,《通鉴》则作“妖祠”*《旧唐书》卷2《太宗纪上》,第31页;《新唐书》卷2《太宗纪》,第27页;《资治通鉴》卷192高祖武德九年九月条,第6023页。,或谓此处“妖神”“妖祠”之“妖”,皆作“祆”,误作“祅”,而成“妖”[31]。此说也深可值得怀疑。笔者认为此所谓“妖神”,乃是泛指,应当理解作淫祠,即不在国家祀典的民间祭祀,唐代针对淫祠所展开的禁断行动曾有过多次[32]。而从文献记载来看,较早出现“祆神”记载的应是敦煌文书,据P.2005号《沙州都督府图经》残卷记载敦煌县有“四所杂神”,其中之一即:“祆神:右在州东一里。立舍,画神主,总有廿龛。”[33]此后,在敦煌文书中多有关于“祆神”的记载。《沙州图经》据称编成于武周证圣(695)至开元年间,*关于《沙州图经》的成书年代,罗振玉先生在认为:“此书之作,殆在开、天间”(罗振玉撰述,萧文立编校:《雪堂类稿乙·图籍序跋》乙之二《校刊群书·鸣沙石室佚书》23.《沙州图经跋》,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13~316页);王重民先生在《敦煌古籍叙录》(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16~117页)中认为:作于武后证圣时,自开元二年九月以下,当系后人增入;日本学者池田温先生《沙州图经略考》认为:此书作于上元三年(676)至证圣元年(695),从武后到开元年代传抄过程中续有增补。见《榎博士还历记念东洋史论丛》,东京:山川出版社,1975年版,第31~101页。如果《玉篇》中的“祆”字确系上元中处士孙强所增补的话,那么其时正当“祆”字在唐初开始新造出不久、并在社会上行用开来的反映。慧琳(737—820)生活的年代稍后,在开元到元和年间,他撰写的《一切经音义》(也称《慧琳音义》)大约成书于元和三年(808)以前。[4]21此时火祆教传入既久,已广为唐人所熟知,故慧琳在书中收入“祆祠”条,并解释了“祆”字之来历为“胡人谓神明曰天,语转呼天为祆”。而约活动于唐初太宗至高宗龙朔年间(661—663)的僧人玄应撰写的《一切经音义》(也称《玄应音义》)中还不见有关于“祆”字的解释,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旧唐书·太宗纪》中所载之“妖神”并非“祆神”之误。到宋元以降,“祆神”“祆庙”之说转盛,然而人们不察“祆”与“祅”之区别,误作“祅神”“祅庙”,进而讹传为“妖神”“妖庙”。关于此点,饶宗颐先生已有论述,见前所征引,兹不复述。

[1] 岑仲勉.隋唐史[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298.

[2] 陈垣.火祆教入中国考[M]∥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3] 顾野王.大广益会玉篇:卷1[M].北京:中华书局,1987:4.

[4] 慧琳.一切经音义[M]∥徐时仪校注.一切经音义三种校本合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137.

[5] 许慎.说文解字[M].徐铉,等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7.

[6] 荀况著,王天海校释.荀子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676.

[7] 刘向.战国策[M].贺伟,侯仰军点校.济南:齐鲁书社,2005:173.

[8]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9]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0] 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2:867.

[11]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M].北京:中华书局,1983:1944.

[12] 李昉.文苑英华[M].北京:中华书局,1966:3432.

[13] 彭定求.全唐诗[M].北京:中华书局,1960.

[14] 王充著,黄晖校释.论衡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0:100.

[15]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4384.

[16] 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3024.

[17] 姚思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333.

[18] 辞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1229.

[19] 王永平.“祅道”辨——从南朝梁吴承伯起义谈起[J].晋阳学刊,1999(3):83-86.

[20] 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4596.

[21] 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2] 张泽咸,朱大渭.魏晋南北朝农民战争史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3] 张泽咸.唐五代农民战争史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4]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M].刘俊文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345.

[25] 姚思廉.陈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108.

[26] 饶宗颐.穆护歌考——兼论火祆教之早期史料及其对文学、音乐、绘画之影响[M]∥饶宗颐史学论著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27] 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上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929-930.

[28] 宁可师.五斗米道、张鲁政权和“社”∥中国文化与中国哲学:1987.北京: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1988.

[29] 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2230.

[30] 令狐德棻.周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1:920.

[31] 姚崇新,王媛媛,陈怀宇.敦煌三夷教与中古社会[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13:147.

[32] 王永平.论唐代的民间淫祠与移风易俗[J].史学月刊,2000(5):124-129.

[33] 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13.

[责任编辑朱伟东]

DifferentiationbetweenYaoandXian——OntheDifferentiationbetween“EvilSpirit”and“Zoroastrisme”

WANG Yong-ping

(SchoolofHistory,CapitalNormalUniversity,Beijing100089,China)

Chinese words “Yao” and “Xian” are easy to get confused because of their resemblance in character patterns, so, mistakes often occur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In fact, “Yao” comes from its homophone “Yao”, which is interchangeable with another “Yao” with the meaning of evil spirit, whereas “Xian” comes from “heaven”, pronounced as “Xian”, mainly connected with Zoroastrianism. In history, many riots and rebellions have broken out in the name of “evil spirit”, namely, diabolism, mostly related to the folk belief and heresy, rather than zoroastrisme or Zoroastrianism.

diabolism; zoroastrisme; Zoroastrianism

B983;K242

A

1001-0300(2017)06-0005-07

2017-05-11

北京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殊方异俗外来风:全球史视野下中古丝绸之路多元文明互动(16LSA003)”;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项目:“全球史研究的一个视角:外来习俗与唐代社会”;北京市“科研基地建设——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2011协同创新中心)”资助成果之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球史视野下汉唐丝绸之路多元文明互动中的珠方异俗外来风研究(17BZS007)

王永平,男,山西离石人,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隋唐五代史研究。

猜你喜欢

中华书局北京
Excerpt from Pygmalion
民国初期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报刊的知识传播与知识青年的阅读
北京X7
民国初期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报刊的知识传播与知识青年的阅读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s Function in Daily Life
北京,离幸福通勤还有多远?
北京春暖花开
北京的河
潜心磨砺 精益求精
陆费逵的出版生活史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