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和新加坡签署PPH双边协议
2017-11-21
日前,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签署了实施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项目的双边合作备忘录。这份合作协议通过为专利申请人提供更快捷有效的专利获取通道来改进双方的知识产权体系。PPH是各国知识产权局间的合作项目,基于一国知识产权局的审查结果,专利申请人可以请求他国知识产权局加速对相应专利申请的审查。这意味着一国的知识产权局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结果,从而加快实质审查进程。这是菲律宾知识产权局继和美国、日本、韩国及欧洲的知识产权局合作后的又一项PPH合作。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也和欧洲、中国和墨西哥签有PPH合作协议。新加坡知识产权局还是全球专利审查高速公路(GPPH)试点项目的成员,这意味着新加坡的专利申请人可以在试点项目其他23个成员的知识产权局请求加速专利申请审查。
缅甸将出台新商标法
缅甸日前将其《商标法》草案公布于各大报纸上以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该法案正在接受缅甸议会有关立法委员会的审查,并有望于2017年年底前获得批准。在这部《商标法》生效后,缅甸的知识产权制度将会蜕变成一个快捷且正规的知识产权注册制度。新商标法中,所有权将适用“申请在先(First-to-file)”原则。此举意味着无论标志之前是否已投入使用,人们都可依法对该标志进行注册,并防止其他人在未来进行使用。同时,根据新的法规,外国企业也能够在缅甸递交商标注册的申请,但是这些申请仍然要由本地代理机构负责处理。根据新的法律,缅甸将成立隶属于缅甸教育部(科学与技术)的知识产权局。此外,这次出台的法律草案会扩大可注册标志的范圍,这包括商标、服务标志、集体标志以及证明标志。同时,其还可为地理标志和驰名标志提供保护。届时人们将能够使用异议与撤销程序,而且根据新的法律,商标侵权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新的法律,已注册的标志将获得10年的保护期,而且,人们可以在每一个10年保护期到期时选择续展,其中续展的次数不受到任何限制。但是如果连续3年未使用该标志,那么他人也可以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撤销该标志。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