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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解析

2017-11-04毛欣吴雪冬

城市地理 2017年10期
关键词: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测绘

毛欣+吴雪冬

摘要:自从2014年我国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建立了正式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完善并整合了不动产登记系统及其数据,我国不少省份已经具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而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作为不动产登记系统相关数据的重要来源,其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其数据测绘的精确性、获取的便捷性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新形势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进行相应分析。

关键词: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不动产登记

1引言

我国建立并实施以土地为主要核心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新形势下产权管理机制的重大改革,从国务院2014年11月24日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我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及相关机构的整合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随着这些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完善,有效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形成了有效的登记体系,但是这些工作都是以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为重要基础才得以顺利进行的,因此在当前新形势下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仍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新形势下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

2.1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的含义。不动产权籍当中对于不动产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等级、价格等相关内容,并结合了表卡簿册证、图件、数据进行综合记载。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作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前提,对以上记载的各项内容进行登记后才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人通过相关途径自行申请,政府进行统一组织安排,经由权属调查、不动产测绘,确定不动产基本情况,然后生成相对应的调查资料,为后续不动产登记、核发证书等提供技术性依据的工作。

2.2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的工作流程

(1)准备工作。在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的工作正式实施以前,要对相关的历史档案、有关部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根据这些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调查方案,发放相应的《指界通知书》。(2)权籍调查。对不动产权属、界址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绘制含有宗地、自然幢、不動产单元的草图,并填写真实有效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3)正式测绘。对不动产测量进行控制,测绘界址点、宗地、房产,然后绘制宗地图,并将宗地属性进行录入,或者绘制自然幢,将自然幢属性进行录入,确定房产面积、分摊处理等方面问题。(4)成果质检入库。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成果是综合了文字、表格、图件多个方面的成果形成的,需要根据标准转换成不动产登记权籍管理系统数据库格式进行存储,以方便后续的查询和调用,在进行入库前要保证成果的拓扑性、逻辑性。

2.3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3.1各个机构间的衔接存在一定障碍,阻碍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需要各地房产、林业、国土等部门进行协调才能保证登记工作的成果,这就很容易出现各机构间的衔接不连贯,直接影响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效率,并且由于我国当前各地经济形势的不同,加之各个部门的差异性,有关资料的保管、使用、数字化等工作缺乏相应的规范化,无法实现共享测绘、登记,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支持力度不足等等方面原因,严重制约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开展。

2.3.2测绘结果的权威性得不到相关机构的认可,造成测绘的重复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相关机构负责各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其它部门进行审批许可,部分地区的部门还要对不动产交易记性监管,这就造成了不动产权审批阶段监管部门要进行测量,发证时由于其他原因不动产登记机构又要再次进行权籍测量,造成工作的重复进行,同时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2.3.3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过程中的标准不统一,测绘较分散。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过程中,各地都有自身的一套技术标准,未能有效统一,造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过程中出现困难。相关的不动产测绘管理制度存在缺陷,有关的法律法规虽对地籍、房产测绘等做出规定,但是仍旧不能全面涵盖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涉及的所有门类,对于不同类型不动产权籍不少地区还在使用分散登记的测量标准,造成不同标准下获取的坐标、精度、数据格式都不同,造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共享困难。

2.4新形势下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的对策

2.4.1学习和引进新型管理制度和运营模式。通过学习和引进新型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管理制度和运营模式,并借助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障测绘工作顺利进行,借助先进的大数据技术、计算机技术、空间技术等,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形成统一的坐标、高程、精度要求等系统,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测绘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升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改变现有运营模式,将不动产单元的信息进行有效联系,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2.4.2提升服务水平及其监督力度。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要提前做好不动产测绘宣传工作,提升各方人士,从国家资源管理层面提供相应统一的共享数据和平台,加大对于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的监督力度,将相关的测绘职责纳入地理信息部门统一管理,落实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市场监管责任。

2.4.3加大测绘技术研究,提升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技术。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仍存在法律不完善、利益相冲突、操作难度大、技术不成熟等方面的阻力,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和现行测绘标准间的差异,才能建立完善、统一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系统,保证不动产权统一登记的顺利进行,为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提供及时有力的支撑。

结语: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是保证权籍调查准确性的重要方式,现阶段我国虽有不少规范标准对其进行控制,但是在实际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混乱局面,直接影响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落实,所以在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从国家相关规章制度,研究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充分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落实。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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