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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产品设计评价的必要性探究

2017-10-30蔡依依熊微

设计 2017年7期
关键词:产品设计

蔡依依 熊微

摘要:通过分析当前社会经济背景对设计范畴的影响,以及梳理互联网产品在整个设计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独特性,了解主体对客体评价渠道的去中心化趋势,阐述了互联网产品设计评价的必要性,既有时代发展的必然性,也有设计学科理论建设的需求。实现对互联网产品的设计评价,有利于完善设计评价的理论体系,更能进一步指导实践,促进互联网产品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产品 设计评价 产品设计

中图分类号:TB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2017)04-0020-02

引言

设计的发展演进使得产品的范畴、属性构成、实现方式、流通渠道等都发生了巨大改变。这种改变尤其体现在互联网行业,以APP为代表,以智能移动终端为载体的互联网产品更是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观念、生活方式、消费态度、甚至是对产品的评价标准。在纷繁的各式互联网产品中,什么样的产品是好产品?哪些因素会影响人们对互联网产品的判断?关于互联网产品设计评价的问题,在时代的潮流下将面临全新的挑战。

一、消费升级背景下互联网产品的兴起

消费升级为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基础。国民的生活方式、消费层级都发生了变化,消费需求从生存型转变为了享乐型,消费的内容从实体消费拓展到网络消费,消费产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为互联网产品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契机。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大概经历了三次消费升级。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轻工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出现了第一次消費升级。第二次消费升级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自行车、手表、冰箱、彩电等具有代表性的耐用消费品出现,并逐渐向摄像机、微波炉、空调等高档消费品方向发展。目前我国正处于第三次消费升级中,汽车产业、IT产业等消费增长迅速。

互联网产品没有实体,是人们在满足基本生存需求后,有了更高层级需求的产物。国家统计局2016年1月19日公布的经济数据显示,2015中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67.67万亿元。人们的消费能力进一步提升,需求层级也越来越高。

按照不同的承载平台来分,互联网产品有“个人主机(PC)产品”、“Web产品”和“移动应用产品”,由于科技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端的应用增长飞速。2014年统计数据表明,以APP为代表的移动端的互联网产品在APP Store中已达到121万,与此同时,在Google play的应用数量高达143万,这些产品涵盖了人们方方面面的需求,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以及传统行业的商业模式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

二、产品范畴的改变对设计评价研究的需求

设计作为一个走在时代潮流前端的学科,需要对当代最流行的产品设计做出回应,丰富自身的理论体。目前,关于互联网产品的设计评价还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是设计学科本身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论研究薄弱;另—方面,互联网产品的兴起也不过是短短几十年,在“量”上已经有了积累,但是“质”的提升却难有确切的评价依据,尽管用户体验的研究正如火如荼进行,但依然缺乏系统论述和有效的评价体系。

回顾整个设计史,从1851年水晶宫博览会后兴起的“工艺美术运动”,到包豪斯提出“现代主义风格”,主张“形式追随功能”,再到“后现代”对文化的关注,90年代又提出“绿色设计”等理念,设计理论无不起着引领行业发展的重要使命。大设计时代下各行业发展迅猛,设计的边界也日益模糊,行业之间的合作也导致产品设计需要考虑越来越多的因素,社会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在设计中的借鉴与应用更加频繁,这种跨行业、多学科交叉的特点让设计学科的理论研究变得困难重重。

互联网产品与以往的设计产品有很大的不同,之前对于产品的设计评价,多是针对实体产品,直接套用实体产品的设计评价标准,显然是不合适的。互联网产品是新时代的产物,是科技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等一系列因素促成的信息时代的产品,关于互联网产品的设计,既拓展了设计学科的边界,也极大促进了用户体验的发展。对于“体验”的设计可以说是设计中要考虑的一个新的维度,超出了以往设计对于产品“功能与形式”的考量范畴,还影响到其他领域产品的设计中。现在不论是像“微信”、“淘宝”一样的互联网产品,还是类似于“星巴克”的咖啡零售店,都需要考虑用户体验对产品的影响。构建一个合理的评价体系,对于行业的发展将会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能够丰富设计学科理论体系自身的建设,促进设计理论的完善。

三、互联网产品的独特性是进行设计评价的关键

作为评价客体,互联网产品的自身特征是区别于其他设计产品进行设计评价的关键所在。目前已有研究成果对互联网产品的特点进行了归纳,即“互动性、及时性、高效性与低成本性、迭代性、不可消耗性和无形性”。这五大特点都属于互联网产品的独特之处,但是要从设计评价的角度研究互联网产品,还需要根据设计过程,系统区分互联网产品与传统工业产品的不同,使互联网产品的设计评价更为清晰。下文通过对比工业产品与互联网产品设计过程中的不同,从“设计方法、设计产出、设计周期”几个方面来概括互联网产品的特点。

(一)互联网产品“以行为逻辑作为依据”的设计方法

在进行设计的时候,工业产品主要是对物的设计,一个产品解决了什么问题,以恰当的颜色、造型、结构、功能来设计物。互联网产品的设计主要是涉及到交互设计,“是在创造‘行为,它也需要物,但只是把物当作现行为的媒介”。

以手机的设计为例,工业设计解决的是手机硬件的问题,手机外形如何,大小怎样合适,内部结构零件如何排布,使用哪种材质、工艺完成机壳的生产制作。使用的设计方法是围绕“物”来进行的。而互联网产品就是以手机为载体、媒介,主要考虑人们的潜在需求,通常对产品的目标人群有一个定位,需要根据用户调研等资料,构建确切的人物原型辅助设计,更多考虑用户的心理模型,以此来推测用户使用产品的行为、场景,并设计用户在不同情况下使用产品的行为流程,设计恰当的功能、界面内容、界面之间的层级关系以及对于使用者的反馈。endprint

(二)互联网产品“无形”的设计产出

这里的互联网产品的“无形”是相对于工业设计产品来讲的。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好之后,将会在生产线上通过大批量生产变为实体的产品,产品形态是固定的物体,使用周期与寿命和产品的材质、结构、品质等相关性高。全触屏智能手机出现之前,拨打电话需要一个一个按下对应的数字按键,听筒的部分有开孔的设计,按键的部分会给人按压下去的触感,产品与人的互动体现在具体物件的不同部位上,使用过程中的不同功能可能会有不同触觉,比如拿起话筒的时候,感受到的是话筒的触觉反馈,按压按键的时候,感受到的是按键的触觉。人对于产品功能的选择与使用是通过直接触碰产生的。

互联网产品以手机、电脑等作为载体,以界面为形式表现,一个手机可以承载多个互联网产品,这些互联网产品在手机上都以界面的形式存在。一款互联网产品设计完成,呈献给用户的产出是一系列的界面,所有的触觉都集中在屏幕上,触觉的反馈是单一的,且与产品功能不对应。用户对于功能的选择与使用,极大依赖视觉,此时,人对于产品功能的选择,是先触碰屏幕呈现的不同界面,依赖视觉反馈或者听觉反馈,间接产生的。例如,用全触屏的智能手机来拨打电话,需要先找到拨打电话的图标,点击后出现数字的按钮界面,通过点击界面呈现的按钮来拨打电话,这里的按钮并没有提供“按压”的触觉,而是通过视觉界面的反馈告知用户选择了哪个数字,使用了哪种功能。

(三)互联网产品“高效”的设计周期

工业产品从立项到设计到制作模型,至少需要好几个月,相对来说生产周期较长。互联网产品的设计是“无形”的,产品迭代的速度非常快,互联网产品却可以做到一两周内推出一个新产品,产品迭代的时间能够以“周”为单位进行估算,也就是说几乎可以每周进行一次版本迭代。由于整个生产周期大大缩减,以及产品本身的“无形”性,导致互联网产品设计的试错成本低。互联网产品通常会迅速做出产品原型,以“灰度发布”的形式让部分用户能够使用产品,同时,结合用户研究和大数据来收集用户反馈,充分利用用户的使用反馈来进一步完善产品的设计。这个过程对比工业产品的更新迭代,不仅在时间上有极大的优势,在设计内容上也有用户的密切参与,也就更能够设计出用户满意的产品。

另外,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基本遵循摩尔定律,处于飞速发展的状态中,因此短期验证过的设计评价标准很容易动摇,容易随着产品本身的更新迭代而发生变化。比如曾经受到追捧的人人网,十年间经历了高峰与低谷,如今却市值缩水80%;再比如2015年传遍朋友圈的“足迹”,短短一年之后几乎已无音讯。许多成功案例只是一时处于风头浪尖,难以通过大量的优秀设计总结出普遍、有效、可靠的评价标准。因此,对于具体时代的特征、当时用户具体需求的场景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的衡量,都会成为影响设计评价的因素。

四、主体对互联网产品进行评价的去中心化趋势

互联网产品的利益相关者都是设计评价的主体。比如产品的使用者、产品的生产者、产品的设计者。一个互联网产品从无到有,乃至是中间的迭代过程,无疑不受到多方主体的影响。评价主体中的主要部分是用户,用户对于产品的评价是其余主体共同关注的重要方面。因为产品终究是需要用户的购买、使用,才能实现本身的价值。我们常说的“用户体验”,指的主要是用户对于产品价值的判断与衡量。由于不同产品的定位和面向的人群不同,就拥有不同的主要用户群,那么这些用户自身的生活背景、消费观念,都会影响其对于互联网产品的判断。

此外,评价主体的观念易受外界影响。比如曾经人们购买手机,看重的是品牌,而小米手机的成功,在于它影响了用户评价产品的观念,引导人们关注手机的性价比,用各种体现产品性能的数字来表达产品优势,弱化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足之处,使人们关注其性能而非品牌。

互联网的发展也带来了去中心化,也就是弱化了信息权威,人人都有发声渠道,因此,用户实现设计评价的途径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去应用中心下载一款移动互联网产品,用户可以给出评价;在网上购买一件物品,用户可以评价商家,商家也可以评价用户;去饭馆吃个饭,用户还是可以评价。可以说,这是一个信息畅通时代,也是信息泛滥,评价泛滥的年代,有的评价可以带来更好的服务反馈,有的评价却毫无意义。大数据的出现,使得处理大量繁杂的信息变得可行,它在产品评价方面的应用也值得关注。集中的数据能够反映用戶趋同的行为,由此对大量用户的行为进行解读与分析,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结语

互联网产品作为信息时代浪潮下的产物,深入到各行各业,人们的衣、食、住、行等都有互联网产品的融入,互联网产品已经成为了连接人们现实生活与互联网世界的桥梁。比较工业产品与互联网产品之间的异同,深入了解互联网产品的特点以及当代的评价趋势,能更好地实现对互联网产品的评价。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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