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女性与中国文学的阴柔诗性

2017-09-28王向荣韩鹏飞

文艺评论 2017年11期
关键词:礼法诗性文学

○高 方 王向荣 韩鹏飞

女性与中国文学的阴柔诗性

○高 方 王向荣 韩鹏飞

任何时代任何地域的文学都必然在文化的指引和影响下而存在,中国文学也不例外。中华文明是世界历史上唯一没有断裂的文明,古老的中华文化也是中国文学之树丰饶而特别的土壤。中国文化在先秦时期以百家思想为重要载体,后来以儒释道三家的融合为具体表现,包括神话在内的绝大多数文学作品的书写都与“人”的形象密切相关。在这些文学形象之中,女性虽然时时作为男权的配角出现,却一直散发出无可替代的力量,最大可能地张扬着中国文学的阴柔诗性。这种极具阴柔气质的诗性之美,别致通脱,自成一格。

一、以阴阳,定名分

阴阳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极其重要的观念之一,男为阳女为阴是人所周知和公认的社会文化属性。传统儒家文化虽然被认为一直奉行“男尊女卑”,却从来认可“一阴一阳谓之道”的哲学存在。由婚姻和生殖而来的家庭秩序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伦理由来,女性也因此成为文学无法回避的重要存在。

就先秦而言,《易》中的女性叙事不但保存了早期婚俗而且再现了复杂的人性,《书》中的女性形象相对少见却承载着虞夏以来的上古文化,《诗》中的女性形象充满生活气息又不乏质朴与灵动,《礼》中“男女有别”的女性行为规范则为中国女性的“性别生成”提供了最为切实的依据,《春秋》中擅长辞令且融入政治的女性更为人们展示了男权社会中不一样的文化风采。至于楚辞、诸子及《左传》《国语》《战国策》,女性均作为阴阳两极之一极在日常生活、政治生活和宗教生活中衣袂飘飘穿梭自如。

波伏娃说:“女性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以现实生活为依据而记录和塑造的中国文学中的女性也是如此,虽有社会礼法的制约,但在母系氏族袅袅不绝的余绪和文质彬彬的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她们中的许多人并不卑弱,而是博学机敏充满才智,和男子一样精通礼乐,讲求仁爱忠贞,并对君子人格有着明确的追求。即使是那些行止有亏的女性,也在社会转型期表现出了强烈的“人性”光彩。她们是中国早期文化精神的创造者、参与者,同时也是展现者和代言人。文学很好地从性别角度补充了人们对中国早期文化精神的认识,并进一步明晰了中国女性社会性格的生成与演变。

“男女平等”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内或者仍旧只能是一句口号或是一种理想。但即便如此,两性之间的“阴阳平衡”却一定是人类社会得以维系和发展的必然前提。中国古代就讲“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而一旦缺失了女性的生殖功能,没有了后来之人,“祀”与“戎”均无法成立。所以女性看似是阴阳观念中的“配角”,其实却是不可或缺的“主角”,文学更是赋予了她们不可多得的柔美与柔韧。

二、以破立,论礼法

从传统道德的角度讲,中国文学中的女性大多是合于礼法训导的正面形象,有些甚至可以被称为道德的楷模,上古神话中造人的女娲、填海的精卫以及三代的女性始祖都是。但当我们面对那些纯粹以男性利益为出发点的礼法时,女性的作为以及她们的“守礼”与“非礼”就很值得商榷,例如女性的再婚再嫁与长盛不衰的“红颜祸水”论,以及女性对政治生活主动被动的参与。前者是对人性的无视,是对男权的放纵与开脱;后者则是对女性才智的蔑视与有意识的遮蔽。从今天回溯两千年前,我们当然要辩证地看待当时文化思维所产生的思想根源与重大影响。

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大多是美的,外貌美、性情美甚至于才学美都在她们身上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但因为礼法限制,女性的生活大多被局限于内室后堂,她们人生最重要的价值和表现也大多被定位于婚姻。中国古代女性的现实生活更多相关于“婚姻”而无法相关于“爱情”——在那个盲婚哑嫁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女性后半生命运的时代,“爱情”是很难想象的奢侈品,就连以咏絮之才著称的东晋才女谢道韫也不免于此。《世说新语·贤媛》记载,谢道韫在与王羲之次子王凝之结婚后不久回娘家时就说:“一门叔父,则有阿大、中郎;群从兄弟,则有封、胡、遏、末。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天壤王郎”由此成为女性不满意丈夫的代称。

读中国文学几乎无不从《诗经》开始。《诗经》爱情笔触描绘的女性形象,无论是《关雎》中让君子“寤寐思服”的窈窕淑女,还是《蒹葭》中“在水一方”的所谓伊人,都谨守礼法,让男子感受到了“道阻且长”“求之不得”的艰辛。但这显然不是女性的全部,《静女》中的女性“俟我于城隅”“贻我彤管”,《溱洧》中的场面描写说“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爱情中的女性越来越大胆越来越主动。

后来宫体诗、花间词中的女性在时代审美的背景下更多被“物化”,她们容颜美丽、服饰艳靡,歌喉宛转、舞姿蹁跹,却总在被男性观照和审视,少了些自己的个性却也承载了一个时期的华美诗性。《牡丹亭》中的杜丽娘能够熟读诗书,能够写真传神,却为情“生可以死,死可以生”成长为封建礼法的叛逆。如果说杜丽娘的反叛还只是“神游”,才子佳人小说中的女性主人公就已经出离了闺阁院墙的束缚,甚至多了些女扮男装之类行走江湖的经历,《儿女英雄传》中的何玉凤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侠女形象。《红楼梦》中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早是人们公认的寄托,受到“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也不只是林黛玉而是“薄命司”中所有的女子。她们的阴柔是美是弱,却不是礼法压迫下一味的顺从与卑弱,她们一直想打破什么只是力有不逮。

三、以得失,明性情

客观地讲,中国传统文化中“人”的观念出现较晚。最初的“天命”很明显并非以“人”为本,后来的“礼法”设定虽然貌似是为“人”服务,其实质却是为统治阶级的秩序服务的。至春秋“天道远,人道迩”思想的出现,“性”“情”这样的字眼才开始真正地走进人们的生活。郭店楚简云:“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中国古代文学中,女性对“性”和“情”的追求也与时代文化精神相表里,虽然她们的努力在很多时候都以悲剧告终,却仍旧焕发出极大的魅力与光彩。正是在有识之士的笔下,她们开天辟地充满魄力的尝试才为后代女性推开了一道崭新的思想之门。

我们仍从《诗经》说起。婚恋诗中专有一类被称作“弃妇诗”,是以那些不得已失婚的女性为主要描写对象的。我们需要知道的是,除了自怨自艾,她们还想了什么做了什么。《氓》中的女性回忆了当初恋爱的甜蜜,也诉说了婚后生活的“士贰其行”,“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就是她给后来女性的忠告。汉诗《上山采蘼芜》同样是一首弃妇诗,诗中的女主人公“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满怀的不甘使她“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而丈夫除了说新妇不如故妇美丽以外还有其他的评判标准:“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余。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由是可知女性的价值还有创造物质财富一面。曹丕《燕歌行》中的思妇能够推己及人,感叹“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张若虚《春江花月夜》中的女子就能有“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的创意和发挥。面对世情,她们毫不腼腆和羞涩。

至于唐代,“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为我们标识了白居易的文学影响。《长恨歌》中的李杨爱情让无数人为杨妃之死扼腕叹息,并记住了霓裳羽衣舞中妙曼的身影,《琵琶行》中技艺高超年长色衰沦落天涯的琵琶女也让无数人如江州司马一样泪湿襟袖。在男权制度之下,这些女性创造美、呈现美,却不得不亲身演绎一场又一场被打碎的美。但无可否认,破碎的美仍旧是美,正是因为这些女性形象的存在,文人们的情感投射才有了耀眼的思想意义。清代戏剧有“南洪北孔”之谓,《长生殿》《桃花扇》无不满溢着家国离合之情,杨玉环、李香君前者宛转后者刚烈,却都以香消玉殒成就了悲剧之美,以一曲悲歌唱尽世事荒凉。

除了文学作品中的女性,还有投身文学的女性。李清照是写过“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慷慨之歌的女性,但从闺中到南渡再到漂零的晚年,人们记得“沉醉不知归路”“惊起一滩鸥鹭”的少女,也记得她“凄凄惨惨戚戚”“人比黄花瘦”的人生归途。再如朱淑真,其词无奈地写下“泪湿春衫袖”,其人的一生也只能如此。社会对她们的容与不容都催生了她们作品的阴柔之美与不朽光彩,她们不争一己之得失,得也是失,失也是得。这种阴柔的特性以优美的外在成就了文学内里的崇高,为我们展现的是慷慨激昂、气壮山河之外的美。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4B102);黑龙江省博士后科研启动金资助项目(LBH-Q16202)]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 绥化学院)

猜你喜欢

礼法诗性文学
我们需要文学
礼法之治与泰始律令
礼法文化中的“情实”问题及其巫术渊源
“太虚幻境”的文学溯源
形与影的诗性纠结——庄晓明的诗与诗评
晏子论礼
苏轼的礼法融合及其意义
我与文学三十年
诗性叙事与超现实叙事——论《尘埃落定》对于《百年孤独》的超越
《空山》不空——多重文化冲突下的诗性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