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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堂外的经典

2017-09-07

NBA特刊 2017年16期
关键词:哈里斯威廉姆斯比利

殿堂外的经典

“苍蝇”告诉我他曾经看到过恶魔。有人告诉我看“小孩”打球就好像是在看上帝一样。我们的故事也就是从他们口中的“上帝”和“恶魔”这里开始的。此时,“小孩”站在一所学校的篮球场内,他的身边围着一群正在抬头仰视着他的小家伙们,每个孩子的脸上都是那副瞻仰耶稣的神圣表情。当有人问起他是谁时,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回答:“他是比利·哈里斯,他的绰号叫’小孩’,他是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

小孩与苍蝇

他们忘了提起,哈里斯还曾经有过一场非常伟大的比赛,比赛的对手是“苍蝇”詹姆斯·威廉姆斯,一个同样伟大的球员。

“苍蝇”:“我忘了究竟是哪一年,但我记得那场比赛的地点是在芝加哥。在此之前,我们两个人曾经在联盟对抗过。他当时效力于圣地亚哥队,我效力于圣路易斯队。但在我们相继退役之后,我参加了在七个城市里举行的街头篮球斗牛活动。我还记得我去过芝加哥、底特律、纽约、费城、华盛顿、巴尔第摩,还有一个城市我忘记是哪里了。在芝加哥站的比赛中,我与他相遇了,在那次比赛中,我们两个人都取得了47分,战成了平手,到现在我还记得。”

曾几何时,“苍蝇”詹姆斯·威廉姆斯统治了纽约的整个布朗斯维尔地区。在整个六七十年代,他凭借着很多次匪夷所思的赛场即兴表演征服了当地的球迷们。而“小孩”比利·哈里斯则在同一时期统领着芝加哥南部的大部分地区。直至今日,还流传着这样一首专门为他创作的歌曲,其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唱的:“他的比赛一直都很精彩,他的比赛一直都很精彩。”

“小孩”哈里斯是流传在芝加哥街头的传奇,无论时光怎样流逝,在芝加哥街头球场上永远存留着他的传说。

“小孩”:“直至现在回想起那场令人难忘的比赛,我都认为这场比赛完全可以算得上是联盟历史上所有进攻方式的完美展示会。我还记得——哦,不,确切地说我不记得是在比赛的第一节还是在比赛临近尾声时——我们两个人上演了一场精彩的对攻大赛。我只依稀记得似乎我们两人在13,4个进攻回合中轮流得分,真的是轮流得分,那种感觉实在是妙不可言。”

早在1975年时,身高1.90米的比利·哈里斯已经在芝加哥当地篮球迷们的心目中小有名气(“小孩”在杜恩巴高中就读时场均可以拿下33分)。而他随后在北伊利诺斯大学打球时的辉煌经历更是为他赢得了全国球迷的注目——场均拿下24.1分的他率领该大学在全国大学列强排行榜上入围第19位。

“苍蝇”威廉姆斯似乎比“小孩”还要更早地涉足到这个领域当中,似乎他的全部生活重心都与布鲁克林那块著名的街头篮球圣地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当他在1973年成为澳斯丁皮尔大学的一名大学球员之后,他很快就让全国人民看到了纽约人早就看到的那一切精彩表现。他在入学的第一年场均贡献29.4分,第二年也有场均27.5分入账,并成为当年的NCAA年度第二位得分高手。在通过选秀大会进入ABA联盟之后,他最终效力于圣路易斯队,此时的比利·哈里斯早已落户圣地亚哥队。在1974-75赛季结束之后,他们两个人在这一年的夏天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追逐街头篮球的自由生活,在穿梭于各个公园斗牛场的角逐时光里感受另类的天堂。没错,尽管ABA联盟对球员的管束较其他联盟相比已经比较宽松了,但对于自在惯了的“苍蝇”和“小孩”来说,他们更向往能够给予他们无限自由发挥空间的街头赛场,他们更满足于混凝土球场带给他们的那种返璞归真的朴实质感。

终身对手

现年62岁的“小孩”坐在布朗斯维尔一所公园里的长椅上休息,他的身边聚集着很多用崇拜的眼神狠盯替他的小家伙们,他们都在听他讲述着过去的篮球故事。如果说篮球比赛是一种堪与歌剧,爵士乐相提并论的艺术形式的话,那么无论是“小孩”自己,还是他的老对手“苍蝇”,他们都绝对是当仁不让的艺术大师。

“小孩”:当我第一次拿起篮球时,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运球,不知道与比赛有关的哪怕一点点的东西。但那时,我已经知道了要把球尽力弄到篮筐里的道理。现在想想,我之所以能够出人头地,完全应该归功于我的街球比赛——纯粹的街球比赛,并且逐步合法化的街球比赛。要知道,能够在一位白人教练和一支白人大学球队里将街球合法化,这本身就是一件极有难度的事情,而我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些,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不管我用什么方法,我总是能将皮球顺利地送入篮筐。你看,我的教练从来都不管我在赛场上的运球动作如何花哨,因为他知道我最终肯定会如他所愿。”

“苍蝇”:“这是一个特殊的时代。与大多数打球的人相比,我只是觉得自己比别人略微幸运一点而已。许多人和我一样,摸爬滚打了很多年,并且逐渐拥有了知名度,但我却比别人更多地拥有了球迷们的爱戴,我认为这比其他什么都重要。看看今天的比赛吧,孩子们用各种令人目不暇接的花哨动作运球,即使最后没有把球投入篮筐也会赢得球迷们的一片叫好声。可是难道他们忘记了吗?比赛的最终目标不就是把球投入篮筐吗?”

“苍蝇”威廉姆斯如今已经在故乡布朗斯维尔安家落户。如今,他在该市的一家娱乐活动中心里工作,在这里他的主要任务就是用自己的旧式篮球技术,和自己喜欢的旧式音乐来熏陶那些经常被各种诱惑和沮丧侵扰心神的孩子们。“苍蝇”现在也已经61岁了,他与“小孩”一样,都是那种从小经历过艰苦日子的穷孩子,可幸运的一点是,他们都把这种苦难的人生历练当作一种宝贵的财富,并且肯于埋头致力于对某项事业的刻苦研究之中,终于他们取得了今日的成就。

和职业联赛的正规比赛相比,芝加哥和纽约的街球手更喜欢在柏油地面上打球,“小孩”完全赞同这一点。

很多人都感到奇怪的一点是,为什么“苍蝇”从未涉足职业篮球联盟,为什么“小孩”在芝加哥公牛队的日子步履维艰,并最终被球队淘汰出,而他本人也自此负气地不肯再去任何一支职业球队受训。他们两人对于这个敏感的问题倒是都选择了直面现实,在他们看来,街头才是他们赛场生涯的最终归宿。无论是失败,还是胜利,无论是伤疤,还是奖杯,这些都是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回忆。

“小孩”:在我打球的时候,除了我的教练以外,没有人喜欢我。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其他那些赛场上的家伙之所以不喜欢我,是因为只要有我在赛场上,我就会“杀死”他们。赛场上的我对对手没有任何情面可讲。而“苍蝇”却与那些讨厌我的家伙们不同,他似乎对我格外感兴趣。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我们应该是同样类型的人。在我所生活的城市里,我不曾拥有什么真正的朋友。确切点说.我没有时间去仔细揣摩身边每一个接近我的人到底是出于诚意,还是出于其他什么目的来靠近我的。在我看来,除了那些与我并肩作战的队友们以外,其他的那些人都有可能成为我的敌人。!”

“苍蝇”:当我双脚踏上比赛地时,我认为自己是最棒的。到现在为止,我还不记得自己在哪场比赛里表现糟糕过。当人们谈论着我是一个多么多么出色的得分机器时,其实我想说我是个非常纯粹的射手。要知道,一个得分手和一个射手之间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而我,只是一个射手。平日里,我练习最多的就是我的投篮技术。也正因如此,在赛场上,我常常可以投中绝大多数的球。别看很多得分手总是可以取得40分以上的分数,要知道他们的投篮次数也是出奇的高。可是像我这样的纯射手呢?我可以在半场比赛中出手17次,然后命中其中的15次投篮。这回你明白我在说什么了吗?当我来到芝加哥时,我终于在这里见识到了与纽约街头完全不同的斗牛活动。我还记得参加在这里举行的第一场比赛时,人山人海的场外球迷让我这个见惯了大场面的人也不由得有些胆怯。当我身边的一位热情洋溢的球迷提到了“比利·哈里斯”的名字时,我也马上高声答道,“我也认识这个家伙。”在我的眼中,比利是那种永远也无法被击败的球员。他是那种在赛场上并不十分显山露水的球员,但却总是能够在你疏于防备之时给予你致命一击。往往就在你不经意之中他已经在半场时间为球队贡献出了25分之多。”

和“小孩”一样,“苍蝇”詹姆斯·威廉姆斯也是他家乡的街头传奇人物,他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统治了纽约街头球场。

如今,威廉姆斯的35号球衣已经成为了街球迷和ABA球迷们的收藏珍品。

“小孩”:惟一令我感到遗憾的,就是许多精彩的街头篮球比赛都没有及时地被记景下来,这不能不说是一件相当令人感到惋惜的事情。事实上,我觉得总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试图抹煞街头篮球的重要意义,他们总是企图将街头篮球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逐渐淡化直至最终消亡。难道他们就忘记了吗?这里才是篮球比赛的真正发源地啊!”

虽然他们不像“J博士”和“山羊”那样被人铭记,但在纽约街头,只要上了点年纪的球迷都会记得,那两个曾经在街头创造无数神话、至今仍在为街头篮球默默奉献余热的人。有的人在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传奇,不是吗?

“苍蝇”詹姆斯·威廉姆斯统治了纽约的整个布朗斯维尔地区。在整个六七十年代,他凭借着很多次匪夷所思的赛场即兴表演征服了当地的球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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