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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中层干部年度考评工作探讨

2017-09-06穆瑞杰

魅力中国 2017年33期

摘要:干部年度考评在高校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高校必须根据高校管理内容、管理要求和办学规律,采取合适的形式对考核对象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议,对每个干部的年度工作给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也为学校的干部选拔和使用提供科学依据,为建设高素质的高校干部队伍奠定牢固的基础。现阶段的高校干部考评存在考评主体构成不科学、考评方式不合理、考评过程缺乏责任约束的问题。要矫正这些问题,提高考评的科学化水平,可以从改革考评方式、改革考评的主体构成、加强考评过程的责任约束三方面入手,依据考评工作要求的特殊性做出有针对性的改善。

关键词:高校中层干部;年度考评;考评主体;责任约束

高校中层干部是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管理者,是高校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干部年度考评是高校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涉及所有干部的切身利益,影响干部的积极性发挥和学校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现状

从目前的实际看,高校中层干部年度考评并没有产生令人满意的效果,甚至在人们心目中产生了年度考评就是图形式、走过场,只要“人缘儿”好,“会处事”,优秀自然到手的消极印象。一些工作能力不突出,但会“处事”,人缘儿好,特别是善于走“上层路线”者,往往成为优秀等级的“专业户”; 有的工作踏实,实绩突出,但“人缘儿”不够,处事“技巧”不够者,对优秀等级只能望洋兴叹。其结果,高校的年度干部考评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呈现不断削弱的趋势,仅仅成为学校每年必须推行的管理程序和应当完成的例行工作。

二、高校中层干部年度考评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弊端

(一)考评主体的设置不够科学

当下的高校干部年度考评主体是多层次的,包括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学校领导个人、中层干部(相互测评),对教学院系部的中层干部而言,还有教学院系部的教职工。

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虽有权威性,但是它的代表性无论如何都明显不够。学校领导层的每个人在中层干部集体述职测评大会上对每位中层干部进行测评,由于其工作分管范围所限,势必会因对考核对象缺乏了解或了解不够而无法给出公平、公正、合理的意见。每一位中层干部互为测评主体,弊端就更为突出。一个考评者面对众多的测评对象,有的根本不认识,有的虽然彼此认识,但对其工作状况基本不了解,“打分时基本是凭印象或者走过场”作出的测评结论,其科学性、合理性自然无从谈起。就教学院系部测评而言,所有教职工皆为测评主体,问题也显而易见。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少数人乘机报复的现象,也不能避免一些人对干部考评采取事不关己的態度。一些学院考评中,勤奋敬业的干部测评结果并不理想,测评结果理想的干部,工作却非常一般,也有干部为在测评中得到高分,不惜在工作中一味“糊弄”、讨好教职工,重要原因正在于此。

(二)考评方式有待优化

当下,高校干部考核实行大会述职、考评主体现场测评的形式,客观上造成了考评主体没有办法去全面了解考核对象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只能听考核对象的口头陈述,实不实无从考证,势必难以保证每位考评人员对以下情况作出准确、合理的判断。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那些比较了解考核对象情况的测评人能够对其给出比较公正的测评意见,但也确实难以避免有些人由于情况不了解而对一些考核对象无法给出合理的测评意见,结果导致干部年度考评很大程度上的失真。

(三)缺失制度责任约束

高校干部年度考评,测评表都是匿名的,考评者实行匿名测评,事实上无法避免有些人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填写测评意见,或者乘机打击报复,或者抱着其他不便公开的目的填写测评意见。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从根本上说,就在于割裂了测评者的权力与责任,不符合权力与责任对等的现代法制原则。诚然,测评实行匿名制有利于保护测评者的利益,但在这里匿名制并不是非实行不可,完全可以采用相应的形式予以改进。

三、改革中层干部年度考评机制,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考评方式由笼统改具体

当下在高校中层干部年度考评存在的种种问题中,最突出者就是考评方式不科学,创新考评机制。要对大会述职与集体测评环节进行改革。根据谁管理谁负责、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由原先统一的工作领导小组改革为由各分管校长为组长的多个考评小组,分别对反映相应考评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述职材料进行判别、分析和评议,在此基础上,考评小组成员独立填写测评表。

(二)考评的主体需体现群众化和专家化

考评主体的构成必须科学、合理,就其构成原则而言,必须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特别是要重视专家作用的发挥。基于这样的思考,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在所有校领导参加的基础上,还可以考虑增加相应的专家与其他群众代表,这些专家可以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与教代会代表中产生,也可以不受这一限制,其中特别应当包括考评方面有研究和专长的专家。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考评小组的成员,也可以考虑由分管校领导、分管领域的有关专家构成。

(三)突出责任约束,实行实名测评

测评表填写一律实行实名制。测评人一律在测评表上真实署名,保证学校考评领导小组需要就其中某些问题进一步核实时,能够方便、快捷地与相应测评人调查了解,弄清真相。情况属实的,学校考评小组要认真研究,切实对考评对象负责; 测评人无法证明情况属实的,或明显是有其他企图的,有关部门要对测评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且撤销该测评人对某一测评对象的不实意见,同时该测评人对所有其他考核对象的测评意见也一律作废。这既有利于保证对考核对象的关心、负责和爱护,也体现了对测评人的严格要求与约束,实现了测评人权力与责任的有效挂钩。当然,实名测评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保障前提,就是组织纪律。考评中所有的测评表都由组织部发放并及时回收,任何人实名填写的测评意见都不可能轻易为组织部以外的人所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测评人的利益保护是完全有保证的,更有效地实现考评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1]杨兴林.高校干部年度考评问题与思考[J].重庆高教研究,2014(11).

[2]鲍传友,毛亚庆,赵德成.高校行政管理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基于A大学的案例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5(6):67-72.

基金项目: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142400410089)。

作者简介:穆瑞杰(1964.06— ),男,河南武陟人,研究员,现任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党委书记,曾任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研究方向为高校管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