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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红包赌博犯罪现状分析与对策

2017-09-04蔡君怡陈素梦杨思源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1期
关键词:犯罪

蔡君怡 陈素梦 杨思源

摘 要 随着智能手机的兴起,移动互联网进入了人们的生活,微信程序愈来愈流行,其中微信红包这一功能的发明,更是深受人们青睐。微信红包本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娱乐形式,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一娱乐活动做外衣,进行微信红包赌博犯罪,从中牟取暴利,扰乱社会秩序。本文通过介绍微信红包赌博犯罪,系统分析微信红包赌博犯罪案例,对其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微信红包 赌博 犯罪

基金项目:2017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微信红包群涉赌案件的实证分析》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蔡君怡、陈素梦、杨思源,长沙学院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7.308

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大众的喜爱,特别是微信中抢红包的功能。微信红包功能把中国传统习俗与互联网巧妙的联合在一起,迅速受到大众的追捧,“发红包”,“抢红包”逐步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娱乐方式。然而,这一抢红包功能的流行,让不法分子抓住了机会。通过开设微信红包群,制定赌博规则,进行犯罪活动。而这一新型赌博方式,与传统赌博方式相比,隐蔽性更强,涉赌人员的地区范围更广,流动性更大,资金交易更便捷,如此便增加了侦查难度,使利用微信实施的赌博犯罪行为迅速蔓延。

一、概念

微信赌博是网络赌博的新型表现形式,而网络赌博犯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现代通迅网络技术和现代金融支付手段,开設赌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等为国家法律所禁止、应受处罚的行为。 微信红包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应用程序和微信支付功能,通过开设微信红包群,聚集参赌人员,进行赌博活动的新形式。

二、现状分析

(一)案件数量

截止至2017年5月6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输入关键字“微信红包群”,出现判决书50份, (2017)皖1502刑初11号因故意伤害,(2017)皖1502刑初11号、(2016)皖1103刑初17号因诈骗,(2016)苏0281刑初1650号与(2017)辽1224刑初57号因盗窃而涉及到微信红包群,以及(2016)皖1103刑初17号上传两次,以上五份并不属于研究内容,所以下面对43份案例进行系统分析。

(二)案件发生地

在微信红包赌博犯罪的43个案件中,有18个属于广东省,16个属于浙江省,5个属于江苏省,1个属于福建省,1个属于河北省,1个属于山西省,1个属于安徽省。由此可以看出广东和浙江这两个省份发生微信红包赌博犯罪数量最多。这两个省份的经济发展速度快,人们较为富裕;科技发达,智能手机普及率高,微信使用率高。这些因素与微信红包赌博犯罪案件的增多有相关性。微信红包本是娱乐方式,有些人却在生活的闲暇之余涉及红包赌博犯罪,这让普及人们的法律知识活动变得很有必要。

(三)犯罪人特征

在43份判决书中,大部分犯罪人为80后、90后,最小的犯罪人于1994年出生,可以明显的看出犯罪人趋于年轻化。智能手机这几年才在中国流行,而微信这一软件的兴起也就只有四五年。接触这些产品与软件的大部分为年轻人,这也不难分析为何在微信红包赌博犯罪中犯罪人大都为80后、90后了。从人身危险性来看,案件被告人大部分为初犯,偶犯,有自首、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尚好,悔罪诚恳,主观恶性不大,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

(四)犯罪形态

在这43个案件有记录犯罪形态中,被告人为一人的有12件,为多人犯罪的有31件,其中多人犯罪均认定为共同犯罪,以共犯进行处理。

(五)涉案金额

在43个判决书中,法院主要以非法抽头渔利与赌资这两方面来计算涉案金额。其中有27个案件中只提到了非法抽头渔利,4个案件中只提到了赌资,10个案件中提到了非法抽头渔利与赌资两方面,2个案件中没有涉及这两方面。其中,记录有非法抽头渔利的案件中涉案金额低于一万元的有7件,低于十万的有18件,低于二十万的有7件,高于二十万的有5件。最低涉案金额660元,最高涉案金额为40余万元。可见涉案金额跨度大,大部分的在一万至十万区间内。

(六)证据

因微信红包赌博发生在网上,其证据与传统的赌博犯罪有一定的差异。在这43份判决书中,经统计,证据包括与一般犯罪相同的证人证言,犯罪人供述记录,还包括许多特属于网络犯罪的证据,比如说,微信截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微信账号和人员信息对应分析表、电子数据光盘及U盘。

(七)量刑

在所有案件中,最高刑期达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最低刑期达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绝大部分都有缓刑情节。大部分犯罪分子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人身危险性较小,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特点

(一)犯罪成本更低、隐蔽性更强

微信红包赌博以移动互联网为媒介,相比传统的赌博案件,犯罪成本更低,隐蔽性更强。通过案例分析,发现犯罪人员只需通过微信建立一个群,邀请其他人员参加,便能进行赌博活动。并不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建立固定的场所,犯罪成本更低。其次,群主可以通过换群名,掩盖群里的真实活动。并且,群主可以在短时间内解散群再建立群,逃避网警的追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就可以进行赌博活动,隐蔽性更强。

(二)传播速度极快,人员聚散快,流动性大

参赌人员流动性很大,一个群里的网友可以是来自不同地方的陌生人,并且短时间内能够进行赌博活动,然后不断更换群的名称,或者解散该群,建立新群,设立新赌局。

(三)犯罪主体低龄化

通过案例分析,可知涉赌人员大都为80、90后。微信红包赌博是一种新型赌博方式,年轻人对网络的了解比中年人或者年长者要更深,对网络上的各种应用与服务也非常熟悉,应用能力强,加上年轻人对于自身行为的后果认识不深刻,容易在网络上实施犯罪,如此便成为了此案件的“主力军”。

四、危害

(一)涉赌金额较大

虽然参与微信赌博,单次投入金额并不大,但是微信赌博赌局开投迅速,能够在较短时间内重复进行,几个小时内的输赢金额就会比较大。2015年12月,广东揭阳打掉的微信红包赌博犯罪团伙,涉案金额达1.2亿元,这也是目前警方已破获的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以及,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去年6月份,警方披露半年破获微信赌博金额已超2亿。 2017年4月26日,南安警方抓获一起微信红包赌博案,10多天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二)参与微信赌博人员易成瘾

微信用户参与微信赌博十分方便,只要凭借微信这一应用和微信支付的开通,就能够迅速地参与到微信赌博中去,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并且,抢红包主要是靠运气,如此增加了赌博的刺激性,使参赌人员沉迷于此,成瘾性极强。

五、对策

(一)我们希望能开展普法活动

微信赌博之所以能吸引一部分人参加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微信用户的法律意识淡薄。對于很多参赌人员来说,他们并不认为参与此活动涉嫌赌博犯罪。对此,可以向公安机关建议,让公安机关加强与微信运营商合作,可以通过微信推送这一方式向用户进行普法活动。除此之外,还可以在手机上推送有关微信红包赌博案件的新闻,提醒普通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以及正在实施赌博行为的犯罪分子,对他们进行普法。

(二)向微信运营商建议,通过在微信支付这一方面进行管理

虽然腾讯公司在此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功能调整,比如微信红包限度为200元,对于每日发红包达到一定数额的用户,会关闭微信红包功能一定时限。但是,这些方式对于防治微信红包赌博的效果并不明显。所以,可以通过对不同身份验证的人,享有不同支付额度,并且还可以设置如果用户与微信群里成员并不全是好友关系的,限制其发红包的数额。

(三)对微信用户进行身份认证

现在微信账号申请几乎不受限制,犯罪分子可以注册多个微信号进行微信红包赌博。面对这一现象,可以对微信用户进行身份认证。通过了解,在全世界都很流行的应用通讯程序facebook,了解facebook也需要真人身份认证,如此,便可以通过借鉴facebook某些措施,对微信用户实名制提出建议。比如说,每个微信用户都要进行身份验证,主要是通过上传身份证,并通过拍摄人脸,核对人脸与身份证上照片相似度,从而绑定微信号,并规定一个身份证只能绑定一个微信号。为了防止用户的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用户可以设置对他人隐藏身份信息,同时,微信运营商要严加监管用户的身份信息。除此之外,还可以把这些身份信息的数据在警方的监管下保存在特定的数据库里,方便警方对那些涉赌人员的追捕。

六、结语

我国的红包文化具有悠久地历史渊源,微信红包把中国传统习俗与现代移动互联网连结起来。但在微信红包给我们带来娱乐的同时,微信红包赌博这一犯罪活动也悄然兴起,这体现了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而微信红包赌博犯罪活动具有侦查难度大,传播速度快等特点,这就更需要社会群众的配合、执法部门的协作、软件应用商的技术支持、及广大网民的警惕留心,对红包赌博行为及时发现、重点打击,争取将其消灭在摇篮里,建立和谐、安定的社交网络环境,使社会秩序变得更加稳定。

注释:

赵秉志总主编.计算机与网络犯罪专题整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159.

粤破案值1.2亿全国最大微信红包赌博案 涉赌人员2480名.大洋网-广东日报.2016-01-20.

安妮.微信称将严打微赌 警方披露半年破获微信赌博金额已超2亿.新浪科技.2016-06-17.

耿煌、陈灵、蔡耀宗、何莹莹.抢红包赌博6名嫌犯落网 10多天涉案金额近百万元.泉州晚报.2017-04-26.

参考文献:

[1]黄冬、何炬松、蔡辉耀、林键威.微信红包赌博的特征及防控对策探析.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6(4).

[2]田晓剑.莫让微信红包“填赌”.农家顾问.2016(7).

[3]宗凤月.新型社交网络赌博犯罪的进化——以‘微信红包变相赌博为例.犯罪研究.2016(5).

[4]商小平、冯雨晴.如何整治微信红包赌博.现代世界警察.2016(2).

[5]杜连硕.微信赌博的现状与防治.净月学刊.2016(4).

[6]董天园.微信红包群涉赌案件的实证分析.法制与社会.2017,2(上).

[7]张韩旭.微信相关犯罪新趋势及侦查对策研究.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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