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安阳市殷都区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及对策的调查

2017-08-20郜秀艳

农民致富之友 2017年15期
关键词:林业农民生产

郜秀艳

林业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当前现代林业发展新形势需要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能够大力提高农民在林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着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促进我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我们近期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1. 我区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现代林业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以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全面贯彻《林业专业合作社法》,通过优势产业的带动和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大力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建成了一批集技术、信息、销售等各种服务于一体的现代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至目前,全区共注册林业专业合作社318家,入社会员4万余人,合作社全部参与到林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社员因入社每户年均增收3500余元,我区合作社的发展有效地解决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促进了林业生产的规模化发展,加快了林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我区农民增收致富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2. 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运行质量不高。由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发展专业合作组织认识不到位,林业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不高。我们在调查中从农民反馈的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新型合作组织存在误解,认为加入农民专业组织是“归大堆”,害怕丧失生产经营自主权,影响到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就林业专业合作社内部而言,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没有固定场所,没有名称标牌,没有规章制度,没有财务管理人员,没有成员帐户。部分合作社形同虚设,没有实在意义。没有真正开展合作活动,没有新的经济效益,更谈不上盈余分配。主要原因是:对合作社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成立合作社目的不清、不纯,只成立不工作,将合作社只作为组织建设,没有建成真正的经济实体,甚至有的建社目的就是坐等政府给钱。

2.2 组织推进力度不够。相关部门重视不够。有些乡镇对发展林业合作专业组织,没有整体发展思路、具体的发展规划、要求、措施,也没有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政策不完善、不到位,扶持力度不大。相关部門和基层组织为农民合作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和优惠政策,但还不够全面和完善,并且目前落实的不理想不到位,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十分艰难。扶持力度不到位表现在:资金少、贷款难、免税难。在调查中,合作社的负责人告诉我们,合作社成立后发展困难,尤其贷款难,虽然有关政策规定对农民合作组织贷款给予倾斜,但实际操作中很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户大多没有多少积蓄,只能望尘莫急,或无法生产或无法扩大生产。

2.3 管理水平弱。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全区所有合作组织的管理层人员都是乡、村干部,或是乡、村有能耐的人,他们虽有一方面的专长,但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能力,因此在合作社实际运作中,没有从维护成员的共同利益出发,大部分仅仅停留在生产环节、技术方面的简单合作,或只注意保护核心层的利益,而忽视外围成员的利益,同时法律法规对合作社和合作社成员的行为约束和规范不到位,特别是违法行为更是没有明确的罚则。

2.4 缺少人才技术。合作社看准了项目,但不懂怎么搞,靠以往的生产经营方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十分有限,没有市场竞争力。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缺乏科学分析预测,盲目生产经营,经济效益不高,甚至风险很大。某个项目市场看好于是蜂拥而上,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导致市场饱和,影响社员的收入,甚至赔钱,产业发展整体水平低下。

3. 下一步发展措施

3.1 加大宣传,科学引导。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指导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科学引导,使群众更全面、科学地认识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3.2 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建议相关部门把性质相同、目标相似的资金项目捆绑起来,向合作社倾斜;建立和完善税收登记、管理和政策支持体系,完善制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加快建立符合合作社发展的信贷担保机制,积极探索以合作社为主体的政策性信贷扶持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建立林业投资风险防范机制,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作为专项扶持基金,切实降低土地流转的市场风险。

3.3 注重示范,引领带动。从政策扶持、资金奖补、技术支持和市场需要等方面加大扶持,通过召开全区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场会和典型合作社交流会,尽快培育形成一批林业专业合作社典范,并总结、推广其成功模式和典型经验,进行边引导、边规范、边扶持、边发展,让群众通过典型示范更直观地看到家庭农场的优越性和明显效益。

3.4 部门联动,搞好服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林业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把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和规范的轨道,推进林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同时,协调金融部门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解决流动资金不足问题,解决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燃眉之急;交通部门优先安排“村村通”工程,努力解决林产品运输难题;协调上级林业部门在林业项目上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给予支持。

3.5 加大督导,严格考评。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督导考核机制,把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全区林业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创建评选活动,对成功创建示范合作社的进行表彰和奖励。

(作者单位:455000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林业局)

猜你喜欢

林业农民生产
欢迎订阅《林业科学研究》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用旧的生产新的!
“三夏”生产 如火如荼
land produces
S-76D在华首架机实现生产交付
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
Сварочное Проμзвоσсmво(《焊接生产》)2012年第5期要目
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