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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政治生活新旧准则异同之比较分析

2017-08-18彭升梁倩

桂海论丛 2017年3期
关键词:相互关系

彭升+梁倩

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适时地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与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比,既一脉相承又彰显时代性。这两个准则的相同之处在于都突出了问题导向、坚定了群众立场、彰显了政治本色;其相异之处在于新审议通过的准则其重点更为突出、禁区更为明确、逻辑更为清晰,为新形势下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夯实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关键词:新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异同点;相互关系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17)03-0032-06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1]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适时地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与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是党中央在不同时期所制定的关于重塑党内政治生活的法规。新旧《准则》在精神实质上互融互通,都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战略性部署和具体性举措。但新旧《准则》的关系并不是后者替代前者,而是继承基础上的创新与创新基础上的继承。“继承使党的血脉和红色基因得到传承,创新使党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和旺盛的生命力。”[2]新《准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本文对新旧《准则》的对比分析,意在全面掌握、贯彻新《准则》的精神实质,为新形势下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夯实基础、提供保障。

一、新旧准则的共同之处

通过对比分析,新旧准则的相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新旧准则都突出问题意识与问题导向,立足现实,遵循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论指导;其二,新旧准则都怀有一颗对人民群众永不褪色的赤子之心,始终保持着坚定的群众立场,富有人民情怀;其三,新旧准则都始终强调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立党之本,永葆鲜明的政治本色,永葆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与红色基因的唯一信仰。

(一)新旧准则都突出了问题导向

新旧准则的制定都建立在对党内突出矛盾与党的主要时代任务的分析之上,两者都突出了问题导向。旧《准则》中的问题导向体现在其从历史与现实两个维度出发,深刻分析了当时党内政治生活面临的突出矛盾与党的主要时代任务。就历史维度而言,旧《准则》指出中国共产党当时仍处于执政早期,部分党员主观上对党取得革命斗争胜利及执政地位等成就的观念没有成熟化,仍保留着不同程度的骄傲自满情绪;客观上受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在现实工作中表现了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官僚特权主义思想等不良倾向。上述不良风气是党内突出矛盾的一个方面。就现实维度而言,旧《准则》分析了由于当时党在指导党内斗争中出现的失误与偏差被林彪、“四人帮”(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所利用,使党的组织,党员的党性修养、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等遭到严重破坏,亟待治愈恢复。这一现状是党内突出矛盾的另一个方面。此外,旧《准则》的制定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此时全党工作的重点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因而只有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局面才能更好地团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是旧准则对改革开放初期党所面临的主要时代任务的分析。简言之,旧《准则》所明确的问题导向即为消除党内不良风气、恢复党纪党风、更好地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

新《准则》中的问题导向同样也是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突出矛盾和党的主要时代任务进行了分析。为此,新《准则》在序言部分指出,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在总体状况良好的基础上仍然显露出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的缺点,并详细列出了七项基础性问题、七项“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四项“突出”问题、四项“屡禁不止”现象以及四项“蔓延滋生”现象等矛盾的形态,这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面临的主要矛盾。对于党的主要时代任务,新《准则》将其概括为“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1]同旧《准则》一样,新《准则》对党内突出矛盾的描述鲜明且具体,同时还从宏观且广博的角度对党的时代任务进行了说明,体现出新旧准则不仅突出问题导向,还注重导向的针对性及科学性。

新旧准则均以对党内突出矛盾和主要时代任务的分析为制定基础,坚持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审时度势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明确主要矛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策,对症下药。上述的问题意识就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与改革历程中积累的一项宝贵经验。

(二)新旧准则都坚定群众立场

在党与人民的奋斗史中,人民群众始终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源。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提出了“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3]511的思想。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鄧小平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4]作为判断我国改革开放得失的标准之一。在当前,习近平同志也强调指出,忘记了人民,脱离了人民,中国共产党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一事无成。新旧准则坚定了党的群众立场,将群众意识贯穿始终,彰显了党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心从未改变。

旧《准则》明确指出:“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领袖、政党、阶级和群众的关系。”[5]其提出了全体共产党员在处理党和群众的关系上,不仅要杜绝宗派主义倾向,还必须争做模范,团结亿万群众,同心同德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此外,旧《准则》还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只有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义务,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全体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持和发扬与群众同甘共苦的光荣传统,始终为人民谋利益。旧《准则》虽未独辟专章以强调对人民群众的重视,但从总体内容而言,群众立场贯穿其始终。

新《準则》强调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指出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因此,必须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创造地位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并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将群众观点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1]。此外,新《准则》还就如何坚定群众立场,贯彻群众路线这一要求向全体党员明确了正面导向、设立了禁区。新《准则》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倾听反映民意;坚持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在服务群众的同时引领群众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活动,要下基层、按实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做到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开展群众对领导干部工作的满意度测评。关于禁止性规定,新《准则》要求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杜绝自以为是、欺压百姓;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杜绝命令主义、“尾巴主义”;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杜绝组织、参与、纵容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活动。

新《准则》在继承旧《准则》群众立场的基础上,还将党组织、党员对人民群众的责任具体化,彰显出在时代快速变迁,社会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党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心却未曾褪色,反而愈加坚定的优良作风。新旧准则都将党员定位为人民群众的公仆,将人民群众定位为创造历史与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坚定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朴实且智慧的群众立场。

(三)新旧准则都永葆政治本色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至今,一直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而艰苦奋斗。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党之本,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这就是共产党人的本。新旧准则都注重引导全体共产党人永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务实进取、保持艰苦奋斗、自我净化、自我提升的政治本色。

习近平同志在《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中指出:“1980年准则……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比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和基本准则,关于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关于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关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关于坚持党性,关于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关于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关于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关于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等等。这些都要继续坚持。”[6]8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新《准则》继承了旧《准则》中关于保持政治本色的精髓,即强调坚定信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守党的纪律,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原则。以上的主要原则和规定,就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本色的特质与内核,它指引着全体党员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持共产党员人价值观,坚定理想、服务人民、光明坦荡、清正廉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

新旧准则这一共同点正体现了“光荣传统不能丢,丢了就丢了魂;红色基因不能变,变了就变了质”[7]的要义,新《准则》继承了旧《准则》中保持政治本色的核心要求,就是继承了党的光荣传统与宝贵财富,继承了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和源。中国共产党保持着鲜红的政治本色不改变,便是守住了为政之本,便能始终保有独特的执政优势,经受住时代的考验。

二、新旧准则的不同之处

新《准则》结合时代特点所作出的新规定、新要求相比于旧《准则》而言具有三个方面的新特点:其一,新《准则》以高级干部这一主体为重点,明确了高级干部的特殊重要性并突出了对其严格要求;其二,新《准则》在明确正面导向的同时,更严明了一系列负面清单,设置了不可逾越的禁区;其三,新《准则》调整了逻辑框架,使内容逻辑和运行逻辑更为清晰严谨。

(一)新《准则》比旧《准则》重点更为突出

旧《准则》在对党员的要求中,主体普遍规定为“广大党员”“每个党员”,很少提及“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也并未对“领导干部”范围进行明确界定。新《准则》的制定面临着新的问题,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了近200名高级干部,其中的典型案例就包括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苏荣、令计划等人。这批人曾经是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干部,他们的贪污腐败无疑使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长期塑造的光辉形象受损。针对这一典型情况,习近平同志指出:“把这部分人(高级干部)抓好了,就能够在全党做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6]9为此,新《准则》在针对党员对象的规范上,遵循了以上率下,从核心领导组织做起,从高级干部做起,抓好“关键少数”的管党治党思想。

在对“重点对象”范围的界定上,新《准则》在第一部分就明确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1]。在对“重点对象”规范的列举上,新《准则》的十二项具体规定中有十六次提到了“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强调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对“高级干部”这一主体提出了系列的严格要求。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十点:(1)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2)在大是大非面前明确态度,坚定基本政治立场、积极抵制错误言论;(3)向党中央看齐,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定、令行禁止;(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准在党内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投机取巧;(5)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身作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之风和奢靡之风,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6)不能搞家长制,严禁要求下级唯命是从,严禁以上级身份胁迫下级办违反党纪国法的任何事情;(7)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8)敢于讲真话,树立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示范榜样,帮助其他同志打消错误思想顾虑;(9)必须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律、慎独慎微,正确、规范行使权力;(10)必须率先垂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与传统美德,自觉远离低俗趣味、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党的高级干部位于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肩负着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就必须要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规范和提升自我。新《准则》牢牢抓住高级干部的特殊重要性,以高级干部为关键主体,要求高级干部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清廉奉献、不忘初心,这一重点的凸显是其不同于旧《准则》等以往党内法规的一大鲜明特色。

(二)新《准则》比旧《准则》禁区更为明确

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化开展的同时,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也就显露得愈加充分,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新对策。新《准则》相比于旧《准则》而言,不仅有明确的正面导向,而且还严明了一系列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负面清单。这一系列负面清单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党员队伍在现实中存在的各项“病症”,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告诫全体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的运行过程中必须恪守的“红线”、必须避开的“雷区”,一旦逾矩就将被严肃追究责任。

新《准则》强调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就必须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鲜明,不能态度暧昧、有所动摇,不能受错误言论的影响;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就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就必须严格落实不准发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背党中央决定的任何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等十二项禁令,恪守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方面的刚性约束;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绝不允许在群众面前以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身份欺凌群众,无视群众疾苦;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就要坚决打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现象,坚决杜绝向党讨价还价,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的行为;要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就必须自觉恪守包括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物,批项目,禁止用任何不正当名义及手段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禁止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等在内的五项“禁止”。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提出的“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在新《准则》中反复出现的“不能”“不准”“坚决反对”“决不允许”“坚决禁止”等就是在发出“守底线”的信号,告诫全体党员在党的组织、生活、政治、廉洁等各方面的纪律中存在不可逾越半步的“禁区”,必须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党的建设也只有守住了党的纪律这条生命线,才能使党组织更具凝聚力、战斗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健全、健康。通过负面清单的列举设定明确的“禁区”,无疑是新《准则》的又一鲜明特色。

(三)新《准则》比旧《准则》逻辑更为严谨

新《准则》对旧《准则》的逻辑框架进行了调整,具体表现为新《准则》将旧《准则》中“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一项,扩充为“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两项;将“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两项,统一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一项;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三项,合并于“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一项。此外,新《准则》还创造性地独辟专章论述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项内容。

从新《准则》的内容逻辑分析而言,十二项具体规定涵盖了思想、理论、制度、纪律、实践等方面,各项要求指向明确。在思想上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理论上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制度上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纪律上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实践中要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新《准则》的运行逻辑而言,十二项具体规定可概括归类为党内政治生活的运行基础、运行目标、运行规范、运行载体、运行保障。坚定理想信念、发扬党内民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运行基础;“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1]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总体运行目标;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运行目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运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运行载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运行保障[8]。

新《准则》所进行的调整不管从内容逻辑还是运行逻辑而言,都具有严谨且清晰的特点,既综合全面又导向明确,既重视顶层设计又强调系统谋划,既指出了病症又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又有治本方略,体现了其作为位阶仅次于党章的党内法规所具有的时代性、科学性与进步性。

三、新旧准则间的相互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我们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9]新《准则》在秉承这一目标的基础上,继承了旧《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同时也紧贴时代脉搏,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新规定、新要求。新旧准则间的相互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沿袭一致风格

新《准则》的制定沿袭了与旧《准则》一致的风格,形式相仿,精神互通。在形式上,新旧准则都分为三大板块,其中分论版块又分为十二个具体部分。在三个主要版块中,第一版块是序言总论,主要阐明准则制定的时代背景、具体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以及重塑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等内容;第二版块是作为主体部分的分论,这一版块分别对十二个具体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以及作出的新规定进行论述;第三版块是简短且精要的结束语,号召全部责任主体带头示范、带头执行,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新旧准则背后的指导精神,从现实层面来看,两者都是针对所处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结合时代特征与综合分析,制定出相应规定,以重塑党内政治生活。究其本质,新旧准则所秉承的精神都是为了加强党的管理与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保留核心要义

中国共产党作为典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始终保持着鲜明的政党特色和独特优势,这样才能有效应对新风险、新挑战,在时代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特色与独特优势主要表现于以下四个方面:有着远大而坚定不移的政治理想;代表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集中统一;富于独创精神、勇于开创新局面;具有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能力[10]。因此,新《准则》的制定着力把握着传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坚持问题导向等原则,在保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同时,又坚定继承旧《准则》中的问题导向、人民情怀与政治本色。新《准则》继承了旧《准则》中的这三项核心要义,就是坚持了旧《准则》中今天依然适用的主要原则和规定,保留了旧《准则》中的精神脊柱,是两者一脉相承,始终保持党的鲜明特色与独特优势的具体表现。

(三)改进具体要求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不断取得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新胜利,关键就在于其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立足当下、实事求是,不断更新思维、创新思路,针对新问题提出新举措。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与主要矛盾的转移,旧《准则》中的多项规定已经不足以应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新《准则》在沿袭一致风格、保留核心要义的同时,还根据具体实际对旧《准则》中的多项具体要求进行了创新、调整与补充,以适应新的党内情况与形势任务。新《准则》在党员对象上突出了高级干部这一主体,为党内政治生活设置了明确禁区,并从内容逻辑和运行逻辑对整体框架进行调整,是对长时期以来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规律及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具有鲜明的科学性、时代性与创新性。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尤为重大的一项政治任务。新《准则》的颁布与制定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同时为今后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与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提供了重要抓手。因此,全党必须切实领会好、遵循好、落实好新《准则》的精神实质,为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础、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員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N].人民日报,2016-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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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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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晋藩,海威,初尊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大辞典[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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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选)[J].求是,2017(1):7.

[8]陈金龙.党内政治生活运行的内在逻辑[J].中共党史研究,2016(11):5-11.

[9]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7-02(2).

[10]逄先知.中国共产党是有独特优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而作[N].人民日报,2016-0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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