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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国企“混政”不一定死守51%这条控股线

2017-07-31

决策探索 2017年13期
关键词:厉以宁国有股所有制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近日表示,国有企业在体制转型过程中,可以分为两类企业:一类是特殊行业的企业,另一类是一般行业的企业。特殊行业的企业可以暂缓,一般行业的企业可以先改先试行。

“要大胆改制,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以建立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企业为目标。”厉以宁表示,国有企业中可以试行改革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应当有改制细则作为依据。如果股權分散,由国有企业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就不一定要死守51%这条控股线,控股40%或30%甚至更低一些,也是可行的。只有这样看待国有股的控制权,才能使国有股继续对转型后的企业股份行使有效的控股。

“当然,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后,并非任何一家企业都需要国有投资方控股,有些混合所有制企业不一定要国有股控制。一切应以行业性质和国有企业原来的经营状况而定。”厉以宁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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