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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完善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几点建议

2017-07-18马敬

商情 2017年25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农民工建议

(天津工业大学)

【摘要】农民工——一个在社会在城市建设中默默贡献力量的特别群体,他们离开农村的土地,来到城市打拼。承担着社会中最为辛苦的工作,却由于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诸多不健全之处,劳动权益和社会福利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生活中面临的困难无从解决。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保障 建议

目前我国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存在着诸多问题,农民工参保率低、退保率又很高,企业漏保现象,社会福利更是少之又少。造成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维护存在多方面的原因。

一、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籍制度障碍仍然存在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城乡分割的管理制度,20世纪50年代颁布的《城市户口隔离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我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有深远影响。虽然后来相关法律法规失效,户籍管理制度不断放开,但是实际上这种户籍障碍仍然存在。对农民工的就业以及子女就读都存在歧视,很多的工作岗位对农民工存在种种限制,即便可以就业在薪酬上也会有不利于农民工的区别对待,更谈不上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二)相关立法不健全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维护离不开完善的社会保障立法,没有完善的相关立法,农民工的权益很难得到国家强制力的实际保护。当前我国立法还是不健全的,一方面表现在,与农民工社会保障相关的立法欠缺,我国没有专门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鲜有的相关法律条文也只是分散在《宪法》、《劳动法》等法典中,另一方面表现在,农民工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律立法层次低,相关立法主要是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通知等,期法律效力等级和权威性不高,带来就是执行效果不佳以及农民工维权难的后果。

(三)社会保险流动续保不完善

当今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民工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由于農民工群体具有流动性大的特点,其通常无法实现在同一地区持续续保,而农民工的迁移导致不得不中断续保。我国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较低,又缺少一个能够不间断在城乡、区域间转移和接洽社会保障关系的管理机制,这就导致了农民工就业过程中,投保不及时,退保率高,社会保障问题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四)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低

农民工群体由于自身文化水平较低,在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中常常处于劣势,从事的大多是最为辛苦和危险的行业,社会保障对他们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但自身对法律法规了解的欠缺以及对挣钱养家的迫切使他们出现短视行为,进城务工是为了更高的收入,他们意识不到社会保障对自己身的重要性,认为拿到现钱是最为现实和保险的选择,因此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而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二、完善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几点建议

(一)实行户籍制度改革

不合理的城乡户籍制度是妨碍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绊脚石,为了实现人口自由流动、农民工进城务工不受各方面的歧视,必须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对于大中城市要逐步放宽落户限制,降低农民工在大城市落户门槛,对于小城市、城镇落户可基本完全放开限制,落户无门槛,实现农民工自由流动,平等就业,从而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城乡平等,使农民工享受到现代城市无差别社会保障的福利待遇。

(二)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完善的社会保障立法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我国当前的法律显然是欠缺的,除了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较少,真正关系农民工的相关条文更是鲜见。因此,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以及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可制定《社会保险法》,构建起我国较为成熟的社会保障法体系,在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真正维权。在加强社会保障的立法时还要特别注意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欠缺可操作性的立法无疑是对法律资源的浪费,不但不利于农民工维权,反而会损害社会利益。

(三)建立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保护一定要针对这个群体的特点进行,针对农民工从业领域的特殊性,他们在工作中面临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就是健康及医疗。因此,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应当围绕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两大核心建立。工伤保险方面,要建立全面的工伤保险制度,企业要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照《社会保障法》规定及时缴纳企业应为职工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为农民工普及工伤保险在职工工作中的重要性,确保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农民工能够及时得到相应的赔偿和治疗。医疗保险方面,要根据农民工具体不同的情况进行投保。在城市就业稳定且就业年限较长的,可与城镇居民统一参保,享受城镇医保体系的待遇,对于就业和收入欠缺稳定的农民工群体可为其设置宽松多样的医疗保险规格,农民工可根据自己能够承担的保险费用进行参保,这样的医疗保险制度更利于社会保险制度惠及更多的农民工。

(四)提高农民工群体自身的维权能力和水平

农民工由于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导致其从事的大都是城市居民刻意避开的脏、累、危险性高的工作,他们的社会地位较低,在社会上的发言权较少,要提高这个群体的社会地位,改变他们维权难的困境,就要提高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他们普及我国当前与他们的社会保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当自身权益受损失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为他们开设费用较低甚至是免费的技能培训课程,方便他们从事更高技术含量的工作,增加他们的收入,提高自身社会地位。农民工的社会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维权的意识和水平自然不断提升。

三、总结

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还未得到有效维护,要改变城乡户籍制度的不平等,立法不完善,农民工维权无力的局面,就要加强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立有农民工群体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从根本上提升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水平。这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以及国家的平稳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靳雄步.我国农民工群体特征及社会保障研究[D].吉林大学,2014.

[2]杨文杰,秦加加.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社会保障现状分析[J].人才资源开发,2016,14:178-179.

[3]樊晓燕.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困境与出路[J].现代经济探讨,2015,02:58-62.

作者简介:马敬(1993-),女,汉族,山东潍坊人,天津工业大学法律硕士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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