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能称呼林郑夫妇为“伉俪”
2017-07-05
环球时报 2017-07-05
林郑月娥成为香港首位女特首后,丈夫林兆波成为香港首位“第一先生”。那么,在正式或官方场合,究竟应该如何称呼林兆波呢?
据香港01新闻网4日报道,行政署特别发出总务通告称,在正式场合、官方和法律文件中,要称呼林郑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女士”,避免使用“阁下”一词;如要致函行政长官,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女士”,上款则可用“林太太”;在正式场合致辞要称呼林郑的话,应称呼“行政长官”或“林太”。至于如何称呼林兆波,通告说,在正式场合、官方和法律文件中,宜用“林兆波博士”或“林博士”。
通告还提到,如果二人同场或需要同时称呼林郑夫妇,正式场合应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女士及她的丈夫林兆波博士”,非正式场合可用“行政长官及林博士”,但不可以用“伉俪”。因为,一般用“伉俪”都会在两字前面加上丈夫的姓氏,而因为特首的尊贵身份,要先称呼林郑,然后才是林先生,所以“伉俪”两字不适用。▲
(吴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