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

2017-06-16秦勉

魅力中国 2017年19期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

摘要:2000年我国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的逐渐加剧伴随着长期护理需求的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量增加,是因为对长期护理需求的患者来说,需要承担的不仅是治疗费用,更多的是漫长的治疗周期和专业的护理费用。我国目前保险市场上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品种单一,市场不健全,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需求。本文通过对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现状进行优化。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制度优化

我国人口老龄化引起的老龄人口数量的逐渐增多,对我国社会保障带来巨大的压力,需要住院治疗和长期护理的老龄人口增多与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增多,催生了长期护理保险的诞生。长期护理保险作为解决人口老龄化的手段之一逐渐得到公众的认可。

一、长期护理保险的概述

(一)长期护理保险的涵义。

长期护理保险指的是对那些年老、意外伤残、疾病等致使身体技能部分或完全丧失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一般来说,被保险人如果无法从事保单中规定的五项或六项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即被认为是生活无法自理。长期护理费用是一种仅在发生机体处于机能障碍状态,需要并发生了护理服务的情况下产生的费用。

长期护理通常周期较长,一般可长达半年、数年甚至十几年,其重点在于尽最大可能长久地维持和增进患者的身体机能,提高其生存质量,并不是以完全康复为目标,更多的情况是使患者的情况好转,或仅仅维持现状。

长期护理费用的低发生率和高额特征,使长期护理在足够大的人群样本中成为一种可保风险。长期护理保险就是分散和转嫁长期护理高额费用风险的保险。

(二)长期护理保险的特征。

从总体上看,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具有补偿性质。

健康保险的责任是对被保险人承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所致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的赔偿责任。长期护理保险也属于健康保险的范畴,因此对医疗费用的支付或长期护理费用的支付,都具有补偿性质,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以防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诱发道德风险。与传统的健康保险不同的是,长期护理保险的重点在于维持和增进患者的身体机能,一般不以完全康复为目标,更多的情况是使接受服务的对象的身体机能好转或仅仅维持现状。

2.保障的长期性。

传统的健康保险一般期限较短,大多为一年或一年以内。虽然长期护理的日均费用一般低于其他的医疗费用,但因其护理服务时间较长,个体很容易遭遇巨额长期护理费用,因此长期护理是一项期限较长的护理服务,保险人承诺保单的可续保性,该产品才能够真正为被保险人接受长期性的护理服务提供保障。

3.有通货膨胀保护条款。

由于通货膨胀因素的存在,如果在长期护理保险中未设有通货膨胀保护条款,若干年后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可能不足以支付逐年上升的护理费用。为了使被保险人免遭受到通货膨胀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长期护理保险通常设有通货膨脹保护条款,以应对通货膨胀风险。其表现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形式是在保单上注明赋予被保险人定期购买额外保险的权利,且不必提供可保证明,另一种形式是规定保险金定期的给付额可以根据通货膨胀的指数以一定的年增长率予以增加。

4.具有现金价值。

传统的健康保险产品多为短期险,保费缴纳采用自然保费制,而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由于承保时间长,保费一般采用均衡保费制,保单具有储蓄性,因此在其生效若干年后,便会出现一定的现金价值积累。如果被保险人做出撤销其现存保单的决定时,保险人得向其提供“不丧失价值”的选择权。

二、我国产期护理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环境尚未健全,缺乏法律规范。

中国目前正处于过渡到法律社会的时期,其中包括保险业的行业相关政策仍在进行中。相关的立法工作也没有正式启动,缺乏相应的法律配套文件,政策导向还不明确,在各方在缺乏制度约束的市场环境下进行竞争的局面下,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缺乏制度,确保作为商业健康保险成员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无法追求的尴尬局面。

(二)没有建立起统一的护理分级制度。

目前,中国长期照顾保险相关护理法规并不完善,缺乏统一的分类制度。 对于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来说,对护理等级、护理机构以及对日常使用生活工具能力丧失和日常活动的界定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这可能造成保险赔偿过程中的额度、范围等的模糊,最终将会影响整个长期护理行业和长期护理保险行业的发展。

(三)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需求市场不健全。

长期护理保险出现时间较短,首次于2006年在我国中国保监会颁布的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现身,并且其在我国的发展十分缓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原因:一是大众观念偏差造成的影响。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养儿防老”传统观念,使得长期护理保险被人们所忽视,并且造成推广难的问题,转变这种观念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二是定价的不合理,潜在的消费群体缺乏消费能力。由于其可能的护理成本较高,加上可能存在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及保险公司由于缺乏经验,风险控制薄弱,因此造成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开发采取了更保守的精算假设,造成新产品定价会比较高。 而且,中国的行业收入水平、区域、城乡差距较大,贫富差距非常明显。这些因素使得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有效需求受到了限制。

(四)保险公司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认识不充分。

许多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制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原因是长期护理保险本身更有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但是从本质上讲,这是一种缺乏远见的行为,从长远来看,长期护理保险将成为人们险种,因为长期护理保险与代际关系、家庭结构、人口老龄化等社会问题紧密相关。

(五)保险公司缺乏经验技术、精算数据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

在我国目前的险种中,长期护理保险是一个“年轻”的保险产品,仅有较少的历史经验数,缺少类似于寿险中生命表类型的相关费用表,且由于我国经济、历史文化等情况的不同,国外一些数据的借鉴意义并不大,这样使得费率厘定变得举步维艰。再加上缺乏相关的精算方法和专业精算人才,造成了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开发的困难以及定价的不合理。

三、完善我國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长期护理分级制度。

良好的市场环境首先需要相应配套的政策法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让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能够依法可依,有明确的制度保证,才能够在机构设置方面依法实施,将长期护理与医疗机构相结合,建立起多层次,多元化的长期护理结构模式,构建起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发挥政府在护理保险中的作用,积极引导与帮助。

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中的一部分,可以起到缓解社会保障的压力,因此在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当发挥引导和帮助作用,积极出台惠政策,引导各方资金投入到长期护理保险事业的发展中,鼓励民间资本的投资,加大对地方护理保险的发展和鼓励,通过良性竞争,提高我国长期护理保险事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改变民众观念。

为改变民众传统观念偏差对传统护理保险的影响,要加大宣传其保障的积极作用,可以通有效地控制媒体舆论导向,加强民众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认知,并邀请民众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体验活动,在活动中改变民众传统观念的偏差。另外,保险公司也要发掘长期护理保险的潜在需求者,即中青年生力军。

(四)建立起长期护理保险的数据库,为产品开发奠定基础。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经验数据的重要性是无可置疑的,由于国内长期护理保险存在的期限较短,缺少大量有价值的统计数据,进而无法对损失分布和住院率分布等理论模型的可信度拟合和参数估计,再加上实际过程中缺乏实证数据,这些因素造成了精算模型不能应用于到保费确定当中,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建立保险公司自己的数据信息系统,充分发挥权威机构和行业组织的权限,利用医疗服务渠道获取信息建立数据库来解决。

参考文献:

[1]向思南.我国老龄化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5.

[2]朱秋莲,谭睿.青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政策设计、实施成效与展望[J].人口与社会,2015,3:96-104.

作者简介:秦勉,男,生于1993年,山东潍坊人,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保险业。

猜你喜欢

长期护理保险
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模式及分析
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现状及问题研究
长期护理保险的“中国方案”
湖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前景展望及政策建议
农村长期护理保险方案设计
公私合作PPP视角下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模式探索
我国企业新型养老保险的探索分析
博弈论视角下长期护理保险分析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探索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开展城镇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