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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同人作品第一案

2017-06-12俞飞

方圆 2017年10期
关键词:斯嘉丽米切尔爱丽丝

俞飞

金庸诉江南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侵犯其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日前,广州法院直播审理中国同人作品第一案,引发网友热议。

大洋彼岸的美国“笔墨官司”屡见不鲜。2001年爱丽丝撰写小说《风过了无痕》,米切尔基金会一纸诉状将作者和出版社告上法庭。轰动全美的同人作品案,如何收场?

从《飘》到《风过了无痕》

故事还要从头说起。17年前,毕业于哈佛大学的黑人才女爱丽丝·兰黛尔写出处女作《风过了无痕》(The Wind Done Gone)。一看标题,熟悉美国文学的读者第一反应就是,莫非与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名作《飘》(The Wind Is Gone)有什么瓜葛?

谁人不知,1936年米切尔出版《飘》。作者一生只创作这一部小说,却将南北战争血雨腥风中绽放的爱情之花,描绘得扣人心弦,让读者如痴如醉,欲罢不能。《飘》前六月发行量高达1000万册,3美元的书价炒到60美元。

小说荣获普利策奖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奖。更不用提电影《乱世佳人》风靡一时,让原著誉满全球。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叫作老南方。那里曾是一片属于骑士和棉花田的大地。在这个美丽的世界里勇士们最后一次鞠躬。在这里最后一次能觅得奴隶主骑士与他们贵夫人的踪迹。如今它只能在书中被寻觅,因为它不过是一个被忆起的梦。一段文明随风而逝。”米切尔怀念往昔南方奴隶主生活,对北方的不满之情溢于言表。

生于南方的她从不认为奴隶制是坏事,也不赞同黑人与白人平等。《飘》矢口否认黑奴逃亡,把三K党描绘成保卫白人妇女的侠义团体,悲惨的黑奴生活也被美化得异常幸福。作家自然受到后人诟病,连1996年奥运会组委会也只字不提这位“亚特兰大最杰出的女儿”。

不满站在白人奴隶主立场上的《飘》,爱丽丝别出心裁,采用戏仿手法,设计了一个与《飘》主人公同父异母的黑人女性辛娜拉,作为主人公。她是斯嘉丽的父亲与庄园黑人奶妈的私生女,又是斯嘉丽丈夫瑞特的情人。全书从辛娜拉的视角讲述了那个动荡痛苦的大转折时代,黑人女性独特的心路历程。

小说以日记体,娓娓道来。书中斯嘉丽变成“另外那个人”;瑞特用“R”代替;奥哈拉是“种植园主”;阿希礼是“爱做白日梦的绅士”;塔拉庄园成了“塔塔庄园”。辛娜拉一直不能原谅母亲对斯嘉丽的偏爱,黑妈妈在去世前给R的信,使她终于明白母亲的苦心。被亲生父亲卖掉,她在“美丽”妓院遇到瑞特。瑞特带她到巴黎,给她纸笔写下了这本日记。

新意迭出,作品送到米弗林出版社。“好书,我们出定了!”出版商拍板,预定当年6月出版。

戏仿还是盗版

这边厢,新书出版紧锣密鼓;那一边,掌管米切尔遗产事宜的基金会高层坐不住了。他们对外宣称:新书侵犯《飘》的版权。一旦出版,必然造成外界误解,严重影响基金会授权他人撰写《飘》续集。

别忘了,米切尔基金会对摇钱树百般呵护。1991年,从数百人中挑选作家,写出续集《斯嘉丽》,一次获得授权金数百万美元。1998年媒体爆料,作家派特·康洛伊与米切尔基金会谈崩了,基金会对授权写作《飘》新续集限制多多:不能出现同性恋角色,不能提及黑白混血,斯嘉麗绝对不能死。

事不宜迟,基金会火速出手,2001年3月16日委派律师向亚特兰大地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将爱丽丝和出版社列为被告。原告律师马丁强调:新书系未经版权所有人合法授权的非法衍生作品,爱丽丝全盘抄袭原著剧情和角色,侵犯《飘》的版权和商标权,故请求法官颁布禁制令,禁止出版社发行,并销毁所有侵权印刷品。

不甘示弱,被告律师贝克反唇相讥,新书是由爱丽丝创造的原创作品;即使法院、陪审团发现新书有对《飘》的引用,任何此类引用都是美国版权法上的合理使用(fair use)。

爱丽丝从不否认自己的作品与《飘》的关系,“儿时开始读《飘》,非常喜爱野心勃勃、充满活力、不顾一切追求爱情的主人公斯嘉丽。但是,长大后重读《飘》,感觉作品忽视了对美国南方种族歧视的描写,作者丑化了黑人,把他们描写得愚昧无知,智力低下。”

接受记者采访,她吐露心声。“书中没有对黑奴的奴役和买卖,没有黑奴的挣扎和逃亡,没有事实上随处可见的对女性黑奴的侮辱。《飘》描写的是一个从来不存在的南方。由于《飘》和电影《乱世佳人》影响太大,全世界都相信了当时美国南方塔拉庄园的美好。”

新书采用的描写手法属于“戏仿”;书的名字就暗含白人统治一切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新书时代与场景均与《飘》相同,许多人物都能从《飘》中找到影子。“之所以写小说,就是要用历史的真实去打破米切尔的虚构,纠正嘲弄伤害了几代黑人感情的《飘》对美国黑人悲惨处境的错误描写,让世人对那个时代有个公正的认识。”爱丽丝说。

一审判决构成盗版

4月20日,查尔斯法官经过审理,发布51页判决书:根据司法惯例,是否“合理使用”要考虑“使用的目的和特性”“作品的性质”“所使用的部分与整体版权作品相关的数量和重要性”以及“该使用对版权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新书借用《飘》中15个人物和著名桥段,又纯属商业目的,对《飘》的销量有负面影响,构成“盗版”。法官初步禁止新书出版发行。

“禁书令”引发轩然大波。有人质疑法官是在保护版权法还是在保护关于旧南方的神话?“我的小说是戏仿而不是盗版,自己不过是还历史一个公道。”41岁的爱丽丝抗议,“判决让我深感震惊,痛苦压抑。我不想利用《飘》,我要驳倒它。”

米弗林出版社发表声明,他们一贯保护版权所有者对作品、人物和续集的权利,但他们坚决支持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出版和信仰的自由,还有民主制度下不可缺少的批评甚至嘲弄著名作品的自由。

美国法律界、文坛炸开了锅,批评声浪不断。宪法学家强调判决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保护精神。知识产权学者强调,法官误解“合理使用”原则。自由阅读基金会、美国笔会中心等组织向法院提交法庭之友意见书。各大出版商、道琼斯、华纳和微软异口同声批评:判决势必导致“寒蝉效应”。

20多位著名作家、评论家发表公开信,强调美国人民一直在讨论奴隶制留下的痛苦;《飘》广受欢迎,由于它独一无二的神话地位,一直是美国主流社会了解南方种植园生活的重要源泉,现在是让美国公众知道另类观点的时候了,“禁止出版新书不符合公众利益”。

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美国黑人女作家莫里森激动地追问:“谁有权决定历史应该怎样想象?谁有权代表奴隶来说奴隶制应该是什么样的?”她力挺爱丽丝“想象并占据”米切尔小说中从未涉及过的叙事空间;新书采用日记体,和《飘》的叙事角度完全不同,盗版侵权从何谈起?

“戏仿是被压迫者的抗议方式。”哈佛大学著名黑人文学批评家盖茨解释,戏仿历来就是非洲裔美国人表达思想的重要方式,黑人传统中充满各种各样的戏仿作品,新书只不过是这个悠久的幽默传统中的最新例证。

书越禁,越受欢迎。判决一出,少数送给文学评论家的样书,在第三方买卖网站易趣(ebay)上炒到240美元天价。

法庭的“新的一天”

不服一审判决,被告决定上诉到底。

本案涉及多个法律问题,诸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立法限制言论(含文学作品),与宪法中版权保护条款、1976年《美国版权法》授权法院颁布初步禁止令:不得发行侵权作品,是否存在潜在冲突;《美国版权法》第107条涉及文学作品“转换性使用”的被告抗辩,究竟如何理解?被告主张的“戏仿”抗辩,此前仅适用于音乐和摄影领域,能否扩展到整部小说和电影?

5月25日第11巡回上诉法庭开庭审理。律师马丁发言:“如果不禁止这本盗版作品,就会创造一个危险的先例,其他文学名著的续写权也岌岌可危。”

“我方专家证人南方名校达特茅斯学院、布兰代斯大学的文学教授、古根汉姆基金会主席作证,这本书基本上就是——我不想负面攻击——一个寄生虫。”他攻势凌厉,“把《飘》从《风过了无痕》中抽离出来,新书所剩无几。宪法提及版权,要保护作者,给予作者本人续写权。”

“请看原著这段对斯嘉丽的描写——活力四射、满头黑发、五个县的宠儿,再看新书那段对另外那个人长相的形容,是不是像得出奇?”他拿出两本书讽刺。贝克律师巧妙回击:“戏仿作品无法脱离原著,总不能说斯嘉丽是来自旧金山的金发美人。原著结束处斯嘉丽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新书结尾辛娜拉说,对没有明天的黑奴,我致以无上的祈祷!这难道是彻头彻尾的抄袭?错。这才是戏仿!”

针锋相对,贝克律师请求法官考虑199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坎贝尔音乐案中,以“转换性使用”作为合理使用的根基。“如果原作品被用做创作素材,转换成了具有新的信息、新的审美、新的洞见和理解的创作,这种行为是为丰富社会而存在的合理使用原则所要保护的。”考虑到重大的公共利益,法官应以赔偿经济损失取代禁止出版发行。

马丁律师抗议,没有禁书令的威慑,盗版方仅仅支付赔偿金只会导致“强制许可”。贝克律师反驳,禁书令实际上封杀了新书对《飘》的文学批判,无异于将作者驱逐到无人阅读的学术刊物;而国会立法授权法官发布禁令只是授权性的而非强制性的。

不到一个小时,三名上诉法官下令撤销原禁令,2页判决理由是:原禁令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一审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案件发回地区法院,由陪审团重新审理。

上诉法官伯奇在后来发布的长篇判决意见书中阐述,“美国宪法中的版权条款与第一修正案,乍一看似乎存在冲突,实际上制宪者希望防止审查。《版权法》是为了防止私人审查,第一修正案则是为了防止政府审查。”法官详细论证,基金会难以证明爱丽丝挪用《飘》的若干要素,不折不扣构成侵犯版权,后者有权主张合理使用抗辩。

法官认定:新书虽为商业作品,但确实是对《飘》的高度转换性使用,作者的写作目的是驳斥和摧毁《飘》的视角、偏见和神话。这一点对合理使用抗辩至关重要。最高法院同意,对被戏仿作品给予最大程度的保护并不合理,“戏仿作品必然模仿众所周知的作品”。脱离《飘》中最著名的人物和情节,戏仿绝无可能。超过最低限度引用原著的戏仿,依然可被认定构成合理使用。出版新书,并不影响《飘》的销售量和市场价值。

“合理使用的一大目的在于思想的自由传播——特别是批评和评论。”伯奇法官一锤定音。法庭外,马丁律师摇头:“全怪政治正确和媒体压力。米切尔被人骂成种族主义者,爱丽丝是个黑人,版权问题靠边站喽!”贝克律师回应:“这样讲有失公允。唯一的种族问题是《飘》充满种族偏见。”

巧合的是,5月25日法官宣判当天,正是新书中辛娜拉的生日。爱丽丝兴奋表示:“今天,她喜獲自由啦!”

趁热打铁,出版社第一时间推出新书。书封加上“非授权戏仿”的橘红色圆形标志,上方则是通栏标题黑字“一部挑衅性的文学戏仿作品,戳穿了一本南方经典著作所长期流传的神话”。小说连续8周登上《纽约时报》畅销榜,一年内销售15万册精装本和6万册平装本。

2002年5月,各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基金会不再阻挠小说发行,小说封面保持“非授权戏仿”的标记;出版社向米切尔生前资助的黑人学校莫尔豪斯学院捐赠一笔钱;爱丽丝则保留将新书改编成电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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