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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若干问题

2017-06-06明颖

卷宗 2017年5期
关键词:探讨

明颖

摘 要:医事法学是一门专门研究医事法律的社会现象和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是一门在很多地方都需要完善的新兴复合学科,它是医学和法学交叉的一门学科,其与国家法律建设和医疗体制改革相适应。法美学的崛起引领了世界法学的发展,我国在医事法学审美上的研究也在慢慢深入,本文针对目前国内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若干问题进行尝试性的讨论,希望可以为医事法学的建设发展起到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医事法学;审美研究;若干问题;探讨

医事法学是一门集医学和法学为一体的新兴复合型学科,国内一些高校以及开设医事法学专业,天津医科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都开设了医事法学的专业,由相关部门对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调查可得,医事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十分好。随着国内医疗体制改革和法律建设步伐的加快,医院和公民对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在不断提高,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数目在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医事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从事一些相关行业,解决国家法律建设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医事法学审美要从审美本质、审美形式、审美现象和审美表现等方面入手,达到丰富医事法学理论内涵和提高医事法学工作效率的目的。

1 法美学的发展史

1.1 西方法美学发展史

法和美都有悠久的历史,法学作为完整的理论学科出现的要比美学更早一些,美学从哲学中独立出来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最早是由鲍姆加登提出来的,世界上最早的法典出现于古希腊,且法学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时间都早于美学。人类的实践过程中,法与美总是有密切的联系,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将“法律和社会组织的美”称为居于较高层次的“美”,他认为一个城市建立一部法律要美于创造一部悲剧,最伟大的悲剧需要凭借真正的法律才能实现,历史发展过程中有很多伟大的立法者,例如索伦和莱库古等人才是最伟大的“诗人”,这里所说的“诗”就是这些伟人所建立的法律。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是德国著名的法学家,《法哲学》是其非常有名的一本著作,书中为认识法律的本质提供了新的思路,可以从文学创作和艺术作品的角度入手,他还提出建立一个法美学学科的设想,他提到随着文化的特定化发展,法和艺术开始出现分化的现象,更有甚者两者处于相互对立的局面,法也一种文化构体,但是法相对于艺术比较僵化,而艺术则以灵动的表达方式表现时代精神,因此很多浪漫诗人对法会产生严重的厌恶心理,认为法是拘禁折磨心灵的恶魔。人们在对学术史发展的研究中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像歌德、马克思等伟人们都是很有才华的法学院学生,由于无法承受法律带来的“心灵伤害”,最后都放弃了法学专业,去从事其他行业。

近代以来,人们的法律活动逐渐向职业化发展,法律专家将法学与法律的语言进行提炼和加工,形成了一套有别于日常用语的专业语言,其在法学行业内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雅克布·格林是德国非常有名的童话作家,他的《格林童话》家喻户晓,而他在《论法之诗》的论文中通过对法律语言、法律象征、诗歌形式进行研究分析,论证了诗歌与法之间的关系,并对德意志古法中法律的韵律也进行了考察研究。他指出法和诗的起源都建立在两个共同的基础之上,即惊奇和信奉之上,诗和法有相互交汇的内容,此后很多法与诗有关的论题得到很多人的讨论,促进了西方法美学的发展。西方很多理论家很早已经对法与美的内在联系进行了探索,这对我国法美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2 我国法美学的发展

虽然我国关于法美学的研究几乎没有,由于西方法美学的发展和两者内部存在的逻辑关系,国内法学行业和实物界很多专家已经对法美学进行了初步的研究,苏籽提出了构建法美学的初步思路,法学博士姚建宗将美学意境和审美旨趣元素加入到法学中去,舒国滢以美学为视角,对法学中的很多审美要素和作用进行了探索,李庚香博士经过多年的研究,提出了法美学的相关理论构架,该理论构架是比较系统地体现了法学与美学交叉的研究内容。我国对医事法学领域与审美有关的理论探索和实践论证起步比较晚、尝试研究的人也不多,因此国内医事法学审美研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相关人员要对国内外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内容进行深入的研读,对法美学相关理论进行广泛的讨论,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储备,扩展自己的思路,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做出自己的贡献。

2 医事法学审美研究中的论题

2.1 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必要性

法律是被高度理性化的意识所掌控的,人们就会提出疑惑:从事法律行业的人员具有审美文化有必要吗?能从法律中发现美吗?人是医事法学的主体,在日常的工作中不仅要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还应拥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才能解决相关问题。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可以通过一些有效的方法对法律人进行训练,培养出具有法律知识和审美素养的人才,使法律人身心健康成长,凸显人性之美、人情之美、人品之美和人格之美,法律人自身拥有很强的法治审美意识和道德情感对其工作效率有很多的促进作用。医事法学的工作流程中会展现出一些形式美,从业人员的语言、肢体动作等表达手段都能凸显自身的魅力。

2.2 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可行性

医事法学主要的任务就是协调医患关系,核心要素就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目前国内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已经实施很多年了,解决好医患关系对和谐社会的创建有重要的意义,审美最终目的就是达到一种和谐美,因此医事法学从事者可以改变一下自己的工作思路,以审美为视角,解决好医患关系。医事法学过程中还要求医生对生命的珍爱,这就体现了生命美学的要素内容,在处理医患纠纷时,会涉及到一些情感、情绪人品等因素,审美伦理等要素在此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3 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包含的内容

3.1 价值性要素

进行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可以丰富医事法学的内容,可以提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定义,对国内外关于医事法学审美的研究内容进行整合,提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内容,还在医事法学中可以开辟出一片新天地,即建立医事法学审美学科。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同时也可以丰富审美学的内容,在大自然、社会和艺术中包含的审美类型也会在医事法学中找到具体的实例,例如生命美学、伦理美学、人品美学等。

3.2 技术性要素

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可以对医事法学过程中与审美有关的现象进行定义和研究,例如在处理医患关系中,就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涉及到人际关系、沟通协调等现象,可以从美学的视角对其从新定义。医事法学过程离不开时间和空间等物质条件的支撑,法律人的语言和动作等展现出形式美的内容,因此可以对医事法学中审美的产生和开展进行研究,为其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

3.3 特殊性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患关系已经由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社会医学模式,医生对病人更加的关怀,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给病人进行治疗,凸显出人文关怀要素内容,医事法学过程中增加了道德、人性等因素,包含许多的审美要素,医事法学审美研究包括医学、法学、伦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内容,以上内容都体现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特殊性。

4 结束语

醫事法学审美研究是法律发展建设和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必然会进行的内容,其对审美文化和医疗事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国内关于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内容还很少,因此相关法学和医学的专家要结合国外研究现状和国内实际情况,以美学为视角,深入剖析医事法学中的审美要素,促进我国医事法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介平,叶学良.试论医事法学审美研究的若干问题[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29(10):765-767.

[2]田洪鋆,刘仲祥,魏君等.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20年之进展[J].医学与哲学,2014,(17):91-93.

[3]王安富.论医事法学及其价值[J].河北法学,2009,27(6):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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