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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家》中的空间预防思想及对当代住区安全设计的启示

2017-05-26王益张春悦吴永发

江淮论坛 2017年3期
关键词:治家犯罪预防

王益+张春悦+吴永发

摘要:从犯罪学和环境心理学角度,运用空间预防犯罪的相关理论,从聚落和户宅两个角度,分析了《袁氏世范·治家》中的空间预防思想,包括领域强化、邻里联防、死角预防、自然监视、应急疏散、目标隐藏和破窗防范。在此基础上,从空间预防角度,提出了当代住区安全设计的四点启示:优化空间布局、塑造领域空间、重视环境营造和激活空间活力。

关键词:空间预防;犯罪预防;领域强化;死角预防;住区安全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17)03-0108-006

空間环境与犯罪预防有着密切的关联,空间环境影响犯罪动机、行为和发生率。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经过众多学者的不断探索,通过空间环境设计以预防犯罪(简称空间预防犯罪,下同),其研究形成一系列理论成果,诸如:环境设计预防犯罪(CRTED)理论、“可防卫空间”理论、情景预防(SCP)理论,以及衍生和发展出的环境犯罪学、破窗理论、死角理论等。空间预防犯罪理论即:从研究犯罪发生原因和条件出发,从空间环境设计上降低犯罪发生可能性,或创造一种不易实施犯罪的空间环境,从而消除或限制犯罪发生原因和条件,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袁氏世范》是南宋学者袁采撰写的一本家训典籍,共分上、中、下三篇,分别为:“睦亲”60则、“处己”55则、“治家”72则。《袁氏世范》立意“训俗”,袁采好友刘镇在《序》中认为其论述言真意切,有着规范人们合理行为、引导人们积极向善的作用。书中的一些思想,是宋明理学在世俗管理和教育中的指导标杆和集中体现,这些思想是在特定时代形成的,有着一定的历史价值。在《袁氏世范·治家》(下文简称《治家》)中,不仅涉及了日常生活中的社会预防犯罪思想,也富含了大量的空间预防犯罪思想,这些空间预防思想不仅与西方现代空间预防思想有某些内在的契合,又有着自身独特的特点,在历史的长河里熠熠生辉。本文将从传统聚落文化和西方现代空间预防相关理论的角度,分析其具体安全思想,并结合当代住区的特点,提出住区安全设计的一些建议。

一、《治家》与犯罪预防

(一)聚落与潜在犯罪人

潜在犯罪人是指具有犯罪倾向的行为主体。《治家》中将聚落中的潜在犯罪人分为仆人、族人、游士和外来四类。仆人潜在犯罪人存在于家仆中,家仆是日常提供家族服务之人,熟悉家族资产,有的也掌管着仓库、谷米等重要物资;族人潜在犯罪人存在于宗族家庭之中,即族人、邻里、亲戚中的狡狯子弟,这些人好逸恶劳,行为狂浪,容易行非作歹;游士潜在犯罪人存在于四方游士之中,如尼姑、道婆、媒婆、牙婆及妇人等,流动性强,容易顺手牵羊而不易及时发现;外来潜在犯罪人则存在于外来人中,某些特定时期,如战乱、械斗,容易造成盗匪横行,滋生犯罪问题。

(二)犯罪动机和防范对策

从犯罪动机看,仆人、族人潜在犯罪人大多为机会型或冲动型,游士潜在犯罪人则多为机会型,外来潜在犯罪人大多为预谋型。根据潜在犯罪人的不同特点,《治家》中也提出了不同的防范对策。对于仆人潜在犯罪人,其防范方式为对佃仆的有效治理和监督,具体有两种:一是选择勤谨朴实之人,而不用轻浮诡诈之仆,尤其是掌管仓库、谷米等重要物资之人;二是注意监督检查,“清晨早起,昏晚早睡,可以杜绝婢仆奸盗等事”,“干人有管库者,须常谨其簿书,审见其存。干人有管谷米者,须严其簿书,谨其管钥”[1]149。对于族人潜在犯罪人,其防范方式则是系统的宗族教化,具体有两种:一是杜绝族中子弟与狡狯子弟交往,以免受到其影响。二是督促族人平日应该三省其身:“某者为恶,某者为不是,其所以改悔自新者,指天誓日可表。”尤其“至病患平宁及脱去罪戾”时更应“记省”[1]143。对于游士潜在犯罪人,其防范方式则是通过自然监视和通道限制的防范,经常盘诘、禁止入宅:“尼姑、道婆、媒婆、牙婆及妇人以买卖、针灸为名者,皆不可令入人家。”[1]152对于外来潜在犯罪人,由于其犯罪行为特征较为明显,因此是犯罪预防的重点,防范方式则是通过聚落联防机制和户宅设防的方式加以应对。

二、《治家》中的空间预防思想

潜在犯罪人是犯罪预防的主要对象。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当潜在犯罪人认为实施犯罪的“获得”大于“投入”和“风险”时,就容易发生犯罪。[2]从建筑空间角度看,犯罪行为都发生在一定的区域空间内,潜在犯罪人必须通过区域空间入口或通道,才能进入具体犯罪目标物实施犯罪行为,因此,通过强化空间领域感、控制空间入口或通道、增加自然监视、加固犯罪目标等空间布局和组织方法,可以增加“投入”和“风险”而减少犯罪发生率,《治家》中的一些思想与现代空间预防理念都有共通之处。

(一)聚落的空间预防

1.“界至分明”与领域强化

《治家》认为聚落安全防范的首要做法是“界至分明”,即明确聚落各类用地的边界。划定用地边界是明确私有财产权属的重要措施。在《治家》中,边界可分为自然边界和人工边界两类,自然边界如田园山地:“人有田园山地,界至不可不分明。”[1]155人工边界如笆篱墙围,在聚落用地中,应通过明确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标识出人工用地边界,确认聚落各类用地的权属:“须高其墙围,令人不得逾越”、“严其篱围,不通人往来”[1]155。同时,用地界限的明确应由“官司、邻保验证”[1]155,以保证公平和权威。

在《治家》中,聚落中的“界至分明”不仅有“令人不得逾越”的目标加固作用,也有“不通人往来”的通道限制功能。同时,聚落“界至分明”的做法,还可以明确聚落各类空间属性,具有领域强化的空间预防功能:边界划分出可见、有限的领域空间(领地),限制领域内的人员和行为,规范、固化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犯罪行为),强化了领域占有者的自治权限和整体控制、预防能力。

2.“村庄相依”与邻里联防

《治家》认为如果聚落位于“山谷村野僻静之地”,则在布局中应考虑聚落安全的集体防范,聚族而居,不仅可以容易识别生人,而且可以集聚落众人的力量防范外来潜在犯罪行为,即“居止或在山谷村野僻静之地,须于周围要害去处置立庄屋,招诱丁多之人居之”,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或有火烛、窃盗,可以即相救应。”[1]119在传统聚落布局中,常常是以宗族为单位的“村”为主体,而旁边拱卫依托的是佃仆居住的“庄”,“庄”依托于“村”,“村”“庄”相联相依。“庄”不仅可以为“村”提供日常服务,同时也是“村”的协防单位。

《治家》同时认为:“居宅不可无邻家”。邻里之间平时的团结、和睦十分重要,在聚落联防中,族人之间、族人与佃仆之间都是一个有机整体,一损俱损,故只有团结、和睦才能集聚众人的力量。正如《治家》中认为要善待佃户,和睦邻里(勿因小事罪邻里),并且要热心公益事业,万一发生盗、匪等犯罪行为时,宗族内部、邻里主仆之间可以相互协助、共同应对,这种邻里联防的思想在传统聚落中便体现为邻里相依的组团式组合,影响了传统聚落的布局方式。

3.“屋周有路”与死角预防

“位置”是犯罪發生四要素之一,包括时间位置和空间位置。[3]日本学者伊藤滋则将这种“位置”要素进一步深化,并发展出“死角”理论,他认为“死角”是犯罪发生的导火索,并将其分为空间、时间等四个方面。“时间死角”是指在无人监视犯罪发生的空白时间,“空间死角”是指监视犯罪发生的视线因建筑物的阻挡而不能发挥作用,或者因管理人员长时间离开监视岗位而造成的死角。[4]从空间预防的角度看,“时间死角”强调的是“活动支持”,而“空间死角”强调的是“自然监视”,无论是“空间死角”还是“时间死角”,都是通过强化空间的私有属性和激活空间活力来增强犯罪预防的时空分布的匀质和有效。

聚落的规模不同,犯罪预防机制也有所区别。在传统聚落中,由于集居型聚落偏多,容易造成民宅的密集。《治家》认为集居型聚落,即使用地局促,为了防范外来型犯罪,在营建时应依据街巷把大的聚落空间划分为小的防范单元,并用环状道路划分每个宅院(居住单元,一户或几户),这样在夜间空间监视者就可以巡逻四周,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空间死角的遗漏,即:“屋之周围须令有路,可以往来,夜间遣人十数遍巡之”[1]120,“善虑事者,居于城郭,无甚隙地,亦为夹墙,使逻者往来其间。若屋之内,则子弟及奴婢更迭巡警”[1]120。通过在环道四周有效的巡逻,在宅第外部空间强化均衡的“自然监视”,避免在日常生活空间集中流动区之外“空间死角”的存在,可以减少外来型犯罪的隐患。

《治家》中认为夜间容易发生犯罪行为:“有夜间男女群聚而呼卢至于达旦,岂无托故而起者。”[1]119从犯罪学角度看,时间死角是盗窃犯罪的多发期,一般来说,盗窃犯罪多发生在凌晨和夜间,这是防范盗窃犯罪的关键时间点。因此,《治家》中认为夜间应该特别注意防范盗窃犯罪,在发现潜在犯罪行为时,通过声音提前做出应时反应(或报警,或出面阻止等),因为这可能是盗贼提前做出的试探:“凡夜犬吠,盗未必至,亦是盗来探试,不可以为他而不警。夜间遇物有声,亦不可以为鼠而不警。”[1]119同时应通过夜间空间巡查和监视来提前发现潜在犯罪行为。黑暗是盗窃犯罪人的掩护体,《治家》认为在应时反应时应通过适当的措施加以应对,夜间如果发现盗贼,应惊呼有盗贼,然后慢慢起身追赶:“不可乘暗击之,恐盗之急以刀伤我,又误击自家之人。”[1]120这种做法是符合潜在犯罪人的犯罪逃逸心理的,由于潜在犯罪人对于空间认知的短暂缺失和应激反应,如果贸然直接追击,容易造成直接伤害。

4.“遍巡轮值”、“异常先知”与自然监视

《治家》中认为宅院的防范应“遍巡轮值”,内外结合,在夜间应该有人巡逻值警,因此外部要设有环路,以便“可以往来,夜间遣人十数遍巡之”[1]120。在户宅内部则由子弟和奴婢们轮留值班。同时,要想防止“中夜炬火露刃,排门而入人家”的强悍劫盗,则应该在交通节点提前望风,“须于诸处往来路口,委人为耳目”,这样发现异常情况,可以提前做出准备,“或有异常,则可以先知”[1]122。

“遍巡轮值”的流动巡防和“异常先知”的提前警哨与现代空间预防理论中的“自然监视”策略十分相像。犯罪预防理论认为:犯罪目标“易发现”和“可接近”以及缺少犯罪行为的监护者,容易导致犯罪的发生。[5]因此,从空间预防犯罪角度看,通过加强某一区域空间的有限管理,可以控制空间内某一事态的发生(包括犯罪行为)。“自然”的连续“监视”作为最为典型的控制手段,可以使空间权属者监视潜在犯罪人(包括陌生人员)犯罪进出行为,具有管理、控制空间内犯罪事态的预防功能。在聚落联防中,通过人为的“自然监视”,可以增强空间使用者的自觉性,提高空间管理的有效性和监视强度,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户宅的空间预防

1.“遇警走避”与应急疏散

在遇到强大的盗匪犯罪行为时,《治家》认为应机动灵活地处理,敌人弱小时,可集体抵御,敌人强悍时,则可以逃避:“可敌则敌,不可敌则避。”[1]122这种机动灵活的处理可以避免犯罪行为并对其进行及时、有效地控制:“切不可令盗得我之人,执以为质,则邻保及捕盗之人不敢前。”[1]122同时,在宅第内部空间布局中,还可以设置便门,遇到紧急情况时,老人、小孩和妇女等弱势群体可以将其作为逃避时的应急通道:“遇有警急,老幼妇女且从便门走避。”[1]122。通过便门,宅第之间还可以相互协助,增强了整体联防的预防效果。

2.“居家少蓄”、“垣高门坚”与目标隐藏

在户宅的内部布局上,《治家》中认为“多蓄之家,盗所觊觎”,所以居家应少蓄积,尤其不要置办很多财物并在人前进行炫耀,以免吸引潜在犯罪人的注意。并认为“富厚之家若多储钱谷,少置什物,少蓄金宝丝帛”[1]121,这样即使遇到盗窃时,其损失也不大。同时居家应“垣墙高厚,藩篱周密,窗壁门关坚牢”[1]118。从空间预防犯罪的角度看,犯罪行为的目的是犯罪对象(或称犯罪目标)。犯罪对象必须符合犯罪人的犯罪意愿,其价值性和可识别性是重要衡量标准。《治家》中“居家少蓄”、“高墙深院”的做法类同于空间预防犯罪中的“目标隐藏”手段:将犯罪目标物隐藏起来,达到目标转移和减少犯罪吸引力的目的。目标隐藏不仅可以达到目标转移的目的,还可以通过空间遮挡潜在犯罪人的视线,防止其窥见私密空间,进而见财生歹的犯罪心理行为。

3.“务令新固”与破窗防范

在户宅设防上,《治家》中认为必须把院墙垒得高大而厚实,篱笆修得周全而严密,窗户、墙壁的关键枢纽要做得坚固牢靠,“人之治家,须令垣墙高厚,藩篱周密,窗壁门关坚牢”,而且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加固:“如有水窦之类,亦须常设格子,务令新固,不可轻忽。”[1]118这样即使遇到灵巧的盗贼犯罪人,虽然可以剪掉篱笆、卸破门窗、穿透墙壁,但比那些“颓墙败篱、腐壁敝门”要好很多。这种思想和犯罪学中的“破窗理论”如出一辙,但时间上却领先了很多。詹姆士·威尔逊及乔治·凯林于1982年提出的破窗理论认为:“如果一栋建筑的一扇窗户破了且无人修理,其他窗户很快也会被破坏。”[6]从犯罪预防角度看,“破窗现象”的产生代表了“失序门槛”的被跨越,不受管理和约束的失序行为,向民众传递出“此处不安全”的信号,也向潜在犯罪人传递出“此处容易实施犯罪”的信号,即“颓墙败篱、腐壁敝门”更容易吸引潜在犯罪人,而“垣墙高厚,藩篱周密,窗壁门关坚牢”则有效地避免了“破窗现象”的产生。

从空间预防犯罪的角度看,“垣墙高厚,藩篱周密,窗壁门关坚牢”正是“目标加固”的做法。情景预防理论提出目标(犯罪目标)加固是“增加犯罪投入”的五种手段之一。入室盗窃犯罪是通过暴力或非暴力手段,非法进入一个建筑物,意图盗窃或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7]相对于所有的犯罪活动来说,入室盗窃犯罪最容易成功并且风险最低,但对潜在犯罪主体的能力和技巧有一定生理上和心理上的要求。目标加固的手段包括:增加障碍、加固目标、增加物理层次。目标加固的方法可以从两个角度减少犯罪:一是增加犯罪人的犯罪难度,使其主动放弃犯罪;二是通过延长犯罪人的行为时间,增加犯罪人被发现和被捕的可能性。[8]《治家》中认为此种做法不仅可以预防外来潜在犯罪人,也可以预防仆人潜在犯罪人和族人潜在犯罪人:“且免奴仆奔窜及不肖子弟夜出之患。”[1]118在聚落的户宅结构中,通过砌筑高大厚实的外墙,修建周密的障碍物,在外墙上的薄弱部位:门、窗及洞口等处加固,诸多技术措施增强犯罪目标的安全性,也增加了犯罪成本和行为难度。

三、对于当代住区安全设计的启示

当代住区由于封闭性不足、监控有效性和及时性不足、空间活力缺乏等缺点,消解了空间私密性、破坏了空间布局和组织的有机性,容易带来一些新的安全问题。从空间环境设计的角度看,《治家》中的一些空间预防思想,对当今的城乡规划和街区建设也有着借鉴意义,因此具有一定的现代安全价值。

(一)优化空间布局

现代需求的增长、调适和丰富变化,不同于大多数传统聚落相对单一的集中布局方式,在当代住区的空间布局中,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特征。如为了采光、通风、日照等物理性能的需要,有的住区在空间布局上较为单一、松散,也没有出现相对集中、向心的空间结构,住区中心不突出,内部组织相对混乱。从空间预防犯罪的角度看,这种空间布局是不利于犯罪预防的,因此需要从安全角度对其进行布局优化。

要处理好住区空间结构中心的位置,形成联防布局。住区空间结构中心从功能上看,不仅是住区的物理中心,更是住区的精神中心。从位置上看,不仅要考虑采光、交通、景观等的均好和辐射面,即物理上的拓扑中心。更应将其位置作为住区内部的安全组织枢纽,在平时的安全预防中起到自然空间监视中心的作用,即其位置应可以监视到住区内的主要交通骨架和重点建筑物,同时也应起到空间通道的枢纽限制功能,保证住区内部空间活动的有序化,将邻里联防物化到空间布局中,这样也利于住区整体联防机制的布控。

要处理好局部空间的相对位置,避免空间死角的发生。对于住区整体来说,要考虑安全布局的均衡利好性。如有的住区在空间布局中,往往由于过多考虑经济性或物理性(如采光、日照、避噪),在布局终端形成尽端式交通体系,并由于道路线形(曲线或折线)组织的原因,形成局部空间死角,由于人流量较少,环境整理杂乱,与空间结构中心联系不紧密,不利于自然连续监视和联防巡逻,往往成为犯罪分子重点关顾的对象。为减少这种安全隐患,在住区的空间布局中,应通过布局优化(如采用围合、视觉渗透、对景等布局方式)和交通有效组织(如采用内部环状道路、分段开合道路体系),避免此类死角空间的产生。同时,还可以通过调整建筑布局、构造等,使住区日常使用者自然监视户外活动,增加对犯罪行为监视强度。

(二)塑造领域空间

在当代住区的空间设计中,应通过空间布局、组织,形成相对完整、有序的领域空间,从外部空间面貌和内部空间控制力两个角度,加强住区的整体空间领域感。住区领域空间的塑造应从两个角度考虑:

要将住区放在城市、街区的宏观角度分析。在住区的空间设计中,不仅要能保证自身空间体系独立运行的需要,还应将其作为街区、城市的一个有机组成。作为良好机制运行的基本单元,住区的安全体系起到了最穩定的基层联结作用。在住区“开放”化指导意见下,应该明确的一点是:“开放”不意味绝对、无序的开放,而是相对、有序的“开放”,特别是不能将住区安全体系的破坏作为“开放”的代价。以交通系统为视角,一般来说,住区不仅要考虑与外部交通联系的方便,也应考虑住区自有空间组织体系的相对独立性,避免过多的人流、车流穿越住区,使住区成为城市或街区的活动中心或活动路径。活动中心易于犯罪的发生,活动路径影响犯罪的发生。因此,住区应注重整体空间预防机制的强化,形成完整的预防网络,避免空间节点的犯罪边缘化。

要将住区放在内部空间组织的微观角度分析。在内部空间组织上,应考虑住区整体布局的安全合理性,但不应通过机械、单一的空间切割形成零碎化的布局。在内部分隔上,应通过空间的灵活围合方式,形成既方便联系、又相对独立的组团领域空间,从而形成住区从整体到组团的丰富空间层次,增强空间使用者(居民、管理者)的空间权属性、责任感和认同感,通过领域强化和激发领域性来增加控制力以预防犯罪发生。

(三)重视环境营造

当代住区安全设计还要注重住区内部和外部空间环境的营造,形成良好、有序的环境印象。环境印象是指建筑及其环境给人产生的印象。环境印象与环境品质和环境体验密切相关,环境品质是指环境整体和局部表现出的形象特征。环境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认为:环境品质影响环境体验,即人在不同环境中的主观感受。环境体验的好坏影响潜在犯罪人对于某一环境的主观印象,并进而影响其心理评价和环境行为。一般来说:完整有序的环境印象往往使潜在犯罪人意识到犯罪压力,具有空间预防的积极性、拒绝性等正面特征,而残缺无序的环境印象则具有消极性、诱导性等负面特征。

在住区环境设计和塑造中,应使环境具有完整性、层次性、可识别性等正面特征。同时,住区的环境印象还需要住区使用者(居民)和监护者(物业管理者)进行积极的形象维护,避免“破窗现象”等不文明现象的出现。当空间环境中充斥着不文明的现象时,居民会察觉到当地存在着很多问题,从而降低对整个社区的信心,导致潜在犯罪主体的乘虚而入。从建筑空间角度看,环境印象与空间布局和空间形态密切相关,通过积极的住区环境塑造,不仅可以增强空间使用者的归属感,而且能使潜在犯罪人从环境印象是否完好、有序中觉察到空间监护的是否缺失,从而影响其犯罪行为的决策。

(四)提升空间活力

在当代住区的空间设计中,还要注意提升空间活力。提升空间活力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从住区的整体空间设计考虑。如在住区的外部空间面貌设计中,不能简单地统一化(如用围墙、栅栏等加固四周)、机械化(如用电子监视系统监控外部),而应采用灵活、多元的方法(如采用商业分布、水木景观等),因地制宜(如结合住区景观设计,将水景作为边界强化的要素之一),将物理预防和技术预防相结合(如采用电子监控与围墙景观结合),通过塑造良好外部面貌、增大活动支持和自然监视等多种手段来激活空间活力,强化住区使用者的归属感、私有性和整体预防性。二是从住区的内部空间设计考虑。在住区的内部空间布局中,不仅要考虑空间布局的均衡利好性,避免空间死角的出现。而且要结合空间布局,形成住区内部的活动中心,在组团内部同样要形成组团空间活动中心,吸引住区内部人流自发聚集,这些人流实际充当了住区内部空间守卫人的角色。空间守卫人是犯罪行为的监视者。在现代住区内部空间设计中,应设置相应人群(如老人、儿童)的活动空间,激活内部空间活力,形成活动支持,增强监控强度,有利于“空间死角”和“社会死角”的预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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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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