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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兴城邴家湾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状况综合评价

2017-05-26王琪樊楠董凤才李奇郭鹏赵兰英

河北渔业 2017年4期

王琪 樊楠 董凤才 李奇 郭鹏 赵兰英 李丹 李丽 司萌子

摘 要:通过对2016年5、7、8、10月兴城邴家湾海水增养殖区的水体、沉积物和养殖贝类样品的各环境要素监测,综合考虑该养殖区三大介质超标要素、超标频次和超标程度三种因子,得出四个月份增养殖区的环境质量综合指数EQI分别为100、100、97、97分,综合全年的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98分。结果表明,2016年兴城邴家湾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优良,满足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要求。

关键词: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环境质量等级

辽宁省兴城市邴家湾海水增养殖区位于东经120°49′到120°52′,北纬40°36′到40°39′范围海域,面积约1 926.4 hm2,养殖品种主要为紫贻贝,养殖方式为粗放式浮筏养殖。本研究监测了2016年5、7、8、10月该海水增养殖区的海水、沉积物及养殖贝类的各环境要素,按照《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试行)》[1]方法,综合考虑该养殖区水体、沉积物和养殖生物三大介质超标要素、超标频次和超标程度三种因子,得出是否满足增养殖区功能需求的环境质量综合指数EQI,对该养殖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品采集与监测要素

2016年兴城邴家湾海水增养殖区水质监测在5、7、8、10月各进行一次,海水采样分为表、底两个层次,沉积物监测在8月进行一次,养殖生物紫贻贝监测在8月进行一次。如图1所示共设置XY-1~XY-7七个站位,其中XY-1~XY-6为增养殖区内监测站位,XY-7为在养殖区远岸端1 000米外设置的对照站位。

所有样品的采集、监测要素分析方法、数据处理与分析及质量控制均严格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2]执行。表1详细列出各介质监测要素、监测时间和监测站位。

1.2 评价方法与标准

1.2.1 各介质监测要素是否满足功能区要求的评价标准参照

水体:《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3]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4]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生物体:《海洋生物质量》(GB 18421-2001)[5]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1.2.2 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方法采用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法

式中:EQI—环境质量综合指数;F1—所平均时间段内,监测海域不符合水质、沉积物、生物质量标准的环境要素的比值;F2—各环境要素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测定数据个数的比值;F3—不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测定结果偏离标准的程度。

式中: NT—所有拟评价环境要素的总测定次数;N′T—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测定次数;F3分三步来求算:

(i)首先求算出某个环境要素单次测定结果的超标程度,以污染指数(P) 表征:

当环境质量标准为不得大于目标值时,

当环境质量标准为不得小于目标值时,

式中:Pi——第i个超标测定值的污染指数值;NMi——超标要素的测定值;MSi——该超标要素的环境质量标准值。

(ii)加和所有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测定结果的污染指数值,并除以总的测定次数(包括达标的和未达标的测定次数总和)。

式中:nse——不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测定结果偏离标準的程度。

2 结果与评价

2.1 单要素评价结果

从兴城邴家湾养殖区2016年的水质监测情况看,如图2所示,除了10月份的石油类含量超出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外,其它各月份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如图3所示,2016年8月兴城邴家湾海水增养殖区沉积物中砷和镉的含量超出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其它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本研究于2016年8月采集兴城邴家湾海水增养殖区养殖生物紫贻贝进行生物体监测,所有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海洋贝类生物质量标准,如图4。

2.2 环境质量状况综合评价

根据全年各超标监测要素含量单次测定结果,计算污染指标(Pi),详细结果见表2。

根据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综合指数计算公式,求得2016年5、7、8、10月各个监测月份及全年的超标要素比值F1、超标频次F2、超标程度F3和环境综合指数EQI值,见表3。

依据《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试行)》中环境质量等级划分方法,2016年兴城邴家湾海水增养殖区5月、7月、8月、10月四个监测月份及全年EQI均在97分及以上,环境质量等级为优良,表明该增养殖区全年养殖环境质量优良,满足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要求。

3 结论

2016年兴城邴家湾海水增养殖区海水水质除10月份石油类超出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其它各月份各监测要素均符合增养殖区环境质量要求;海洋沉积物质量除砷和镉超出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其它监测要素均符合增养殖区环境质量要求;养殖生物紫贻贝质量均符合第一类海洋贝类生物质量标准。

综合评价2016年全年兴城邴家湾海水增养殖区的环境质量状况,全年等级均为优良,表明该养殖区满足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要求。

参考文献:

[1]

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试行)[S].北京: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2015

[2] GB 17378-2007,海洋监测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3] GB/T 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

[4] GB 18668-2002,海洋沉积物质量[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5] GB 18421-2001,海洋生物质量[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收稿日期: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