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南齐宗室所任尚书省诸职探析

2017-05-12薛海波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宗室尚书

刘 贺,薛海波

(江苏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江苏 徐州 221116)

南齐宗室所任尚书省诸职探析

刘 贺,薛海波

(江苏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江苏 徐州 221116)

从对南齐尚书省官员的统计分析看,南齐宗室在录尚书事和尚书令两职中占有较大比重。宗室任录尚书事者,颇有问鼎皇权之势。因而,南齐皇帝对录尚书事一职控制较为严格。与录尚书事职不同,南齐宗室任尚书令者不仅人数多、任职时间长,而且任职者皆为皇帝亲信。与录尚书事和尚书令职相反,南齐宗室在左仆射、右仆射和诸部尚书等职中所占比例较小,世家大族在这些职位中则占据较大比例。南齐宗室没能对左仆射、右仆射和诸部尚书等职形成较强的控制力。

南齐;宗室;尚书省;任官

宗室相残是南齐短命而亡的主要原因。学界对南齐宗室相残的探讨,多集中在南齐政局的变动之上,虽对南齐宗室一些相关问题的研究有很大的推动,但对南齐宗室相残根本原因的研究仍有不足。古代政局的变动、个人地位的上升、群体势力的扩张、各派力量的矛盾,大体都能反映在官制的变动之上。对南齐宗室任官进行研究,可以帮助了解南齐宗室所处的地位及宗室成员相互残杀的原因。南朝尚书省职权虽有所削弱,但仍是掌握朝廷行政权的最主要机构。本文对南齐宗室在尚书省的任官加以考察,以期从官制上认识南齐宗室的政治权力及其在南齐统治集团中的政治地位。

一、南齐宗室所任录尚书事职

录尚书事在汉武帝时是加官。魏晋以后,位高权重者方可录尚书事。刘宋初期,刘义康“专总朝权,事决自己,生杀大权,以录命断之”[1]1790。因此,宋文帝刘义隆对录尚书事这一职位的权力极为忌惮。刘义康被诛后,宋文帝极力打压录尚书事的权力,新上任的录尚书刘义恭只能“小心恭慎,且戒义康之失,虽为总录,奉行文书而已”[1]1644。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录尚书事退出了权力的中心,不再掌握机要。相反,录尚书的权力依然很大。南齐时,“录尚书及尚书令并总领尚书台二十曹,为内台主,行遇诸王以下皆禁驻,号为‘录公’”[2]1475。

南齐时仅有3人担任录尚书事一职,即褚渊、萧鸾、萧衍。萧鸾和萧衍都是宗室成员。可见,南齐宗室成员在录尚书事一职中占有重要比例。这是否意味着南齐宗室可以通过任录尚书事掌握朝廷行政大权呢?首先,这3人所任尚书事的时间并不长。褚渊于建元四年(482)三月录尚书事,七月就因病死去,在任总时间至多不过4个月。萧鸾则于延兴元年(494)七月录尚书事,到十月时废海陵王,自立为帝,历时不到4个月。萧衍于中兴元年(501)十二月担任录尚书事,中兴二年(502)三月受禅,历时也不到4个月。如此一来,3人在任的总时间约为一年左右。而且,这3人均是在特殊的政治形势下担任录尚书事。

褚渊出身于世家大族,刘宋时任中书监、司空等要职,并与尚书令袁粲一起被任命为顾命大臣,辅佐幼主。褚渊和萧道成关系较为密切,“及顾命之际,引太祖豫焉”[3]426。在商讨密谋废苍梧王刘昱事件中,褚渊支持萧道成。刘昱被废后,他极力举荐萧道成掌权。可以说,从萧道成掌权到登基称帝,褚渊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萧道成对其也十分信赖。南齐建立后,萧道成将褚渊升官晋爵,参与朝廷机密要事。萧道成死后,下遗诏任命褚渊为录尚书事。褚渊担任录尚书事时,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很快病逝。因此,褚渊在担任录尚书事期间,很难行使录尚书事的正常职权。萧道成之所以让褚渊担任录尚书事,只是想借助他的威望来确保皇位交接的平稳运行而已。

萧鸾是萧道成的侄子,由萧道成抚养长大,两者的关系非常好。南齐建立后,萧鸾所任多为亲要之职。萧道成死后,齐武帝萧赜即位,萧鸾又先后担任侍中、散骑常侍、中领军等要职。齐武帝死时,颁下遗诏,任命萧鸾为侍中、尚书令、镇军将军,随即为大将军,加中书监、开府仪同三司。这让身为皇帝的郁林王萧昭业极为忌惮。萧昭业曾想联合叔叔萧锵对付萧鸾,但萧锵和萧鸾的关系比较好,不认为萧鸾会行谋逆之事,并劝萧昭业安心。萧昭业被废后,其弟萧昭文即位,是为海陵王。延兴元年(494),萧鸾在被授予录尚书事时,还任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扬州乃“京辇神皋”[3]245,控制了此地,便等于掌握了朝廷的安危。此时萧鸾已是大权在握,但其对高武子孙仍十分忌惮,因此接连诛杀中军将军桂阳王萧铄、抚军将军衡阳王萧钧等大批高武子孙。此后,萧鸾完全控制了海陵王。海陵王“起居皆谘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太官令荅无录公命,竟不与。”[3]97萧鸾种种行为已经超过了录尚书事应有的职权。因此,萧鸾担任录尚书事的目的主要是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为称帝作进一步的准备。

萧衍的情况与萧鸾基本相同。在废掉东昏侯萧宝卷后,他大权在握,被授予“中书监、都督扬南徐二州诸军事、大司马、录尚书、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黄铖、侍中、征讨诸军事”[4]159等职。由此可见,萧衍此时权力比萧鸾还大。其任录尚书事一职也应是为篡位作准备。

二、南齐宗室所任尚书令职

尚书令是尚书省长官。南齐仅有三人担任过录尚书事,而且担任时间不长,这就使尚书令在尚书省的地位更加突出。

南齐担任过尚书令一职的共11人,仅宗室就有5人。如此,南齐宗室是否通过尚书令一职掌握尚书省的主要权力呢?南齐建立之初,萧道成便任命第二子萧嶷为“侍中、尚书令、都督南徐二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3]407。其所担任职位均为亲要之职,可见萧道成对其器重程度之深,甚至曾一度想立其为太子。因此,让萧嶷担任尚书令,其目的自然是希望宗室成员控制尚书省行政权,以确保其政权平稳过渡。第二位出任尚书令的宗室成员是齐武帝第二子萧子良。萧子良在武帝诸子中才能出类拔萃,在其担任尚书令不久,又被任命为使持节、都督扬州诸军事、扬州刺史等要职。和萧昭业相比,萧子良具有丰富的从政经验,召集了大量的才学之士。如果萧子良继承王位,定然可以将国家治理好,不让大权旁落。因此,萧子良担任尚书令时,自然意味着由宗室掌握尚书省的行政大权。萧子良解任尚书令后,齐武帝遗诏由萧鸾担任尚书令,并辅佐郁林王萧昭业。萧鸾凭借辅政大臣的身份和尚书令的职权,逐步排除异己,壮大自己的势力,最终篡位成功。所以,萧鸾任尚书令时,是牢牢控制着尚书省的。其后的萧懿和萧颖胄均以高官转或兼任尚书令一职,也应能履行尚书令的职权。

在南齐尚书令的成员中,有6人来自世家大族。世家大族担任尚书令的时间远超过宗室成员。士族是否能掌握尚书省呢?刘宋以来,随着皇权的恢复,世家大族逐渐走向衰落。曾经的豪门望族太原王氏、颍川庾氏等都已末落,东晋时期“王与马,共天下”[5]2554政治局面也已不复存在。“王、谢两族虽仍显赫,但真正得君主信任,执掌实权的,却极少,并各有其特殊原因。”[6]212-213褚渊、王俭不仅是南齐的开国功臣,而且一生忠于南齐,才能多年任尚书令一职;王晏、徐孝嗣因拥立萧鸾称帝被任命尚书令;王亮因跟随萧衍有功而被任命尚书令。其次,南齐宗室的内斗情况十分严重,尤其是萧鸾掌握国家大权时,为扫除其称帝的障碍,大肆诛杀高武子孙。萧鸾即位后,高帝诸子和武帝诸子自然不可能被重用。萧鸾晚年,“性猜忌,亟行诛戮”[4]146,齐武帝诸子几乎被屠戮殆尽。宗室间的残杀导致南齐宗室成员锐减,其可堪重用者自然比较少。最后,褚渊等人之所以能长期担任尚书令,一方面是因为他们为南齐做出了突出贡献,深得皇帝信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在高武时期,南齐的政治局面较为稳定。齐明帝之后,任尚书令者不论出身如何,都无法长期担任此职。

三、南齐宗室所任左、右仆射职

南齐尚书左仆射主管殿中曹和主客曹,尚书右仆射主管祀部和仪曹。若无尚书令,则左仆射为尚书省最高长官,权力与尚书令相同。南齐尚书省出现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尚书令缺,则从左仆射中选拔;左仆射缺,则从右仆射中选拔。

从表1中可以看出,南齐左仆射任职者共11人,宗室仅有2人,其余均为士族出身。而且,这2人任职时间并不长。萧鸾任左仆射一职的时间约一年6个月,萧衍任左仆射一职的时间仅有9个月,两者加起来仅仅2年多。这就意味着在南齐23年的历史中,左仆射一职有将近21年是掌握在世家大族手中。同时,萧鸾和萧衍的身份比较敏感,二者后来均称帝。尤其是萧衍,担任左仆射时,还为“加征东大将军、都督征讨诸军事,假黄钺。”[7]9很明显,萧衍虽然在同萧宝卷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但其并未在中央担任过较高官职,政治威望不高。若萧衍直接称帝,势必引起争议。所以,萧衍先后任左仆射、录尚书事,目的无非是提高自己的政治威望,为篡位作准备。

表1 南齐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任职者情况

南齐宗室共有3人担任尚书右仆射,即萧鸾、萧锵、萧惠休。这3人占尚书右仆射总人数的27%,任职总时间约3年半。可见,南齐宗室成员在右仆射一职中并不占优势。萧鸾是3人中任右仆射时间最长的一人,将近3年时间。同时,萧鸾在齐武帝萧赜时期担任右仆射,是惟一一个平稳过渡到左仆射的宗室成员。萧锵和萧惠休则不同。萧锵是萧道成第七子,在齐武帝时期很受信任,所任为侍中、散骑常侍、领军将军等亲要之职。郁林王即位后,萧锵任尚书右仆射一职。但不久后,便被升任侍中、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这主要是由于郁林王新登大位,需要培养自己的势力。萧鸾凭借在朝中的威望和顾命大臣的身份,直接威胁着郁林王的帝位。萧鸾还担任尚书令一职,若萧锵为尚书右仆射,则不得不听命于萧鸾。郁林王此举,未尝没有以萧锵制衡萧鸾的意图。当时的政治环境决定了萧锵不可能长期担任尚书右仆射。萧惠休则为萧鸾所信任,萧鸾死前,任命萧惠休等为顾命大臣,他也是萧鸾所立顾命大臣中唯一的宗室成员。但东昏侯萧宝卷生性多疑,为独掌大权,将萧鸾所任顾命大臣一一杀害。萧惠休在担任尚书右仆射的第二年被萧宝卷赐死。可见,萧惠休无法长期担任尚书右仆射也有其特殊原因。

四、结论

南齐宗室在录尚书事和尚书令两职中占有较大比重。由于南齐皇帝对录尚书事一职控制较为严格,这一职位不常置。因此,南齐宗室一般通过尚书令一职掌控朝廷的行政大权。对于左、右仆射和诸部尚书等职,南齐宗室则没有形成较强的控制力,但这并不影响其行使行政权。另外,在高、武时期,南齐宗室在尚书省任职人数较多,而齐明帝萧鸾之后,任职人数明显减少。这主要是因为萧鸾登位后大杀宗室,使宗室可用之人较少。同时,萧鸾本人是以宗室成员身份登上皇位的,自然对宗室成员的防范心较重,这也应是南齐宗室成员相互残杀的重要原因。而且,这一变化与南齐政局相呼应,即高帝、武帝时期南齐政局较为平稳,自明帝篡权始则逐渐步入混乱局面。

[1]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萧子显.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4]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5]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祝总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

[7]姚思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2016-09-08

刘贺(1989-),男,硕士研究生,从事魏晋南北朝史研究;薛海波(1979-),男,教授,从事魏晋南北朝史研究。

K239

A

2095-7602(2017)03-0058-03

猜你喜欢

宗室尚书
节录《尚书·君奭》小楷
宋代宗室经济状况与宗室政策探析
北宋宗室外出交游受限述论
谦虚
《尚书》中“迪”释为“由”新探
明代河南宗室文化教育设施研究
北宋宗室女性年寿问题探析——以巩义墓志资料为中心
浅析《廿二史札记》中涉及的“陈朝宗室”
尚书·禹贡
《明新兴雷石庵尚书遗集》补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