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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民族主义对苏联解体的影响

2017-04-20佳萨尔·乌马尔汉

青春岁月 2017年5期

佳萨尔·乌马尔汉

【摘要】在苏联有世界一级到最后四分五散的演变过程中,民族问题是主要问题之一。在这里,我们把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各分为三个层次:政治民族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通过对三个民族主义的分析,来寻找苏联问题的隐患,剖析苏联解体的原因。

【关键词】政治民族主义;经济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

政治民族主义是指要求民族自决,寻求建立独立国家。经济民族主义是指一个民族或国家对于自身利益的强化,根本内涵是一个民族对本民族求生存,谋发展的不懈追求。文化民族主义是指强烈的民族情绪,是一种民族心理的极端反应,在理论上主要表现为民族主义思潮的兴起。

一、政治民族主义

高度集权的政治管理体制在早期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固有的弊端在后期也慢慢的显现出来,由于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最后引起了各民族政治民族主义的崛起。

斯大林时期,斯大林背离了列宁一直坚持的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推行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他又把党内的高度集权推行到了国家管理上,高度集权的政治管理体制最终形成了。

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推行的政策与斯大林模式基本上保持一致。历史表明,苏联中央用阶级斗争的方式解决民族关系问题,不但没有改善民族关系,反而更加加剧了民族矛盾。

戈尔巴乔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也进行了政治改革,但它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所谓“改革”,共产党失去了核心领导作用,社会主义被抛弃,同时也刹不住经济的滑坡,这些使得15个加盟共和国像是脱了缰的野马,已无法控制,联盟的解体成了定局。

二、经济民族主义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计划经济在各民族的经济水平发展差异较大时,对调整生产力的布局以及加速落后民族地区的工业化是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因为这一体制固有的弊端导致长期实施对苏联的民族关系有一定的负面作用。

斯大林时期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剥夺了各加盟共和国的民族利益。在共和国建立的各种中央企业只顾发掘和利用自然资源,而不顾当地民族经济的协调发展,由此所带来的移民,失业,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等严重问题却要当地民族来承担。

赫鲁晓夫执政后针对高度集权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将部分权利下放各共和国,但由于改革中的一些偏差助长了地方主义和分散主义倾向。赫鲁晓夫又加强了中央的集权,这种使各少数民族地区在尝到了甜头之后又让其失去甜头的经济改革,一定程度上萌生了民族地区经济民族主义的意识。

勃列日涅夫上台后着手恢复了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限制各共和国的经济自主权。这进一步加剧了各地经济民族主义的趋向。

戈尔巴乔夫执政后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同时猛烈抨击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更是提出了中央和地方分权的问题。随着联盟中央经济权限和各加盟共和国经济实力的此消彼长,又当民族分离主义势力掌握各共和国经济命脉之后,也就有了向中央闹独立的资本。

三、文化民族主义

大俄罗斯主义可以说是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民族主义产生的根源。文化民族主义如果不加良性的引导,任其随意发展,必然会破坏民族团结,导致国家分裂,苏联的解体就是典型案例。

斯大林在大俄罗斯主义问题上反映在指导思想上不将“大俄罗斯主义”看作是危险,在两个民族主义发生斗争时由重点反对大俄罗斯主义转变为了只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在民族文化,片面推广俄罗斯文化和历史,强制推行俄语,还提出俄罗斯民族是“领导民族”的论调。赫鲁晓夫和其后的勃列日涅夫,为了加速苏联各族人民的“接近”和“融合”,塑造“新的历史性共同體——苏联人民”,他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再次唤醒了沙俄的“帝国意识”,在大俄罗斯主义的斜坡上滑的更远。

戈尔巴乔夫在“民主化”、“公开性”口号的诱导下,在“对历史进行不留下空白的清算”的旗帜下,对造成民族工作严重失误的大俄罗斯主义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但是这一批判慢慢地开始转向,扩大到了对苏联领导人的否定,从全盘否定斯大林开始,直到最后否定列宁、否定苏共、否定社会主义苏联建立的历史必然性。这样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阵地慢慢地、逐渐地就被冲垮了。

四、苏联民族问题中三个民族主义的启示

从以上三个民族主义在苏联民族问题中所作表现的具体分析中,我们看到了三个民族主义在苏联解体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对于像苏联一样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我国,有巨大的警示作用,同时给我们以下三个方面的启示:

第一、必须改革高度集权的政治管理体制,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同时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要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第二、必须改革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既要尊重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

第三、必须把加强各民族的文化发展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统一起来。要对国内存在的民族主义情绪进行正确引导,把它纳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框架之内。

总而言之,为了避免苏联解体的历史悲剧的重演,对于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特别是我国来说,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民族问题,重视民族建设,通过正确的民族政策来预防三个民族主义的滋生蔓延,使各族人民在“平等、互助、共同繁荣和发展”的大前提下共同维护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的整体利益,共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祥云. 苏联民族问题与联盟解体[M]. 北京: 中国言实出版社, 1999.

[2] 彭萍萍. 民族主义与苏联解体[J]. 北京: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200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