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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校勘八则

2017-04-17林丹青

文教资料 2016年34期
关键词:杂事大藏经大正藏

林丹青

摘 要: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四十卷,《中华大藏经》及《大正新修大藏经》均只据各自校本列出异文,亦未见有综合校勘。故本文以《中华大藏经》为底本,以《大正新修大藏经》为对校本,对《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的部分内容进行校勘。

关键词: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 中华大藏经 大正藏 校勘

汉译佛典律藏中,学者历来多重视《四分律》之研究,而义净所译《根有律》则未受到重视。实则《跟有律》内容丰富,语言简明易懂,所记载的大量有关佛陀制定戒律故事未于其他律藏中见。对于研究古印度佛教制戒、汉传佛教戒律、佛教戒律演变以及汉语词汇和语法的演变都具有极大的价值。其中《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下称《杂事》)尚未见有综合校勘。

《中华大藏经》本《杂事》以《赵城金藏》本为底本,(缺处以《高丽藏》本补),以《资福藏》(下《中华大藏经》本校记中简称资)本、《碛砂藏》(下简称碛)本、《普宁藏》(下《中华大藏经》本校记中简称普)本、《永乐南藏》(下简称南)本、《嘉兴藏》(下《中华大藏经》本校记中简称径)本、《龙藏》(下简称清)本以及《高丽藏》(下简称丽)本为校本。

《大正藏》本《杂事》以《高丽藏》本为底本,以《资福藏》(下《大正藏》本校记中简称【宋】)、《普宁藏》(下《大正藏》本校记中简称【元】)、《嘉兴藏》(下《大正藏》本校记中简称【明】)、宫内省图书寮的北宋本一切经(《崇宁藏》、《毗卢藏》混合本,下《大正藏》本校记中简称【宫】)以及上野帝室博物馆正仓院藏古写经(下《大正藏》本校记中简称【圣】)为校本。

本文校勘,底本与校本所列参校本,均作参校。本文独立引文以《中华大藏经》本为准,并注明册数、卷数、页码、栏位及行数。例:《中华大藏经》本39册卷2第12页下栏第13行标为(册三十九/卷二/页一二/下/行一三)。引文下列《中华大藏经》本及《大正新修大藏经》本原校记,若无校记则注明。现选取其中八则,如下:

1.佛观大众随眠意乐,称机法。(册三十九/卷二/页一二/下/行一三)

《中华大藏经》本校记:资、碛、普、南、径、清“眠”作“根”;

《大正藏》本校记:眠=根【宋】【元】【明】【宫】;

按:当依底本作“眠”。“随眠”意为烦恼,《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一:“若烦恼品所摄种名粗重亦名随眠者”①,三藏法师玄奘译《成唯识论》卷第九:“二取习气名彼随眠。随逐有情眠伏藏识。或随增过故名随眠。即是所知烦恼障种。烦恼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而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烦恼。”②又“意乐”在此意为快乐或意愿。唐释澄观《华严经疏》卷六:“佛以利生为意乐故。”③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撰《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十:“谓有问言。云何教导。应答彼言。随诸眾生意乐各异。顺彼所欲方便开示。”④作“眠”则可与下文“意乐”相应。《汉语大辞典》“根”条曰:“佛学名词。佛家指能产生感觉、善恶观念的机体或精神力量。如眼、耳、鼻、舌、身、意为六根。”⑤若做“根”则“随根”意为随大眾根,则原文文意不甚通。又《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第十八:“尔时世尊以妙伽他答淨饭王已,次观大眾意樂随眠界性差别,称彼根机而为说法。”⑥故依底本作“眠”为佳。

2.遂徃市中,买取劫贝拈成细缕,于织令其好织,直千金钱。(册三九/卷二/页一四/中/行二)

《中华大藏经》本校记:碛、普“贝”作“具”;

《大正藏》本校记:贝=具【元】;

按:当作“贝”。翻经沙门慧琳撰《一切经音义》卷第六十一“拈劫贝线”条注:“拈劫贝线者,拈劫贝草花絮以为织缕线也。织为白?布也。”⑦又翻经沙门玄应撰《一切经音义》卷第十四有“劫贝”条,注:“或云刧波育,或言劫婆娑,正言迦波罗。此译云树花名也,可以为布。”⑧故当依底本作“贝”。

3.时彼长者移妇尸骸置于薪上,以火焚燎,猛焰既发身爪咸焼,唯近腹边一无伤。(册三九/卷二/页一二/中/行五)

《中华大藏经》本校记:诸本(不含石本)“爪”作“分”;

《大正藏》本无校记,即作“分”;

按:当依诸本及《大正藏》本作“分”。身分,四肢手脚之意,东晋天竺三藏佛陀跋陀罗共法显译《摩诃僧只律》卷第三:“王捉者,王使人执,或捉其手及余身分,是名捉。”⑨《摩诃僧只律》卷第四:“身分者,若手、若肘、若脚、若膝,及余身分杀人者,波罗夷,是名身分。”⑩姚秦罽宾三藏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译《四分律》卷第二十二:“腋已下者,腋已下身分。膝已上者,膝已上身分也。”{11}作“身分”解与下文“唯近腹边一无伤损”相符。又《四分律》卷第二十二:“身者,从足指乃至头发。”{12}《汉语大辞典》“爪”条:“人的指甲。亦指手指或手。”并引《素问·五藏生成论》:“肝之合筋也,其荣爪也。”及《史记·蒙恬列传》:“及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沈于河。”{13}为证。若作“爪”则“身爪”含腹部,与下文不符。故应作“分”。

4.二鱼皆大。若煞一者其亦坏,可系于柱安在水中,勿令命断,须宍之时生取而卖。(册三九/卷九/页七一/中/行二)

《中华大藏经》本校记:资、碛、普、南、径、清“卖”作“食”;

《大正藏》本校记:卖=食【宋】【元】【明】【宫】;

按:当作“卖”。《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卷第十八亦有五百渔人补二大鱼一事:“流惠河边有五百人,捕鱼为业。时大海内忽有二大鱼流入彼河,诸人捕获,共作是议:‘若断鱼命肉便臭烂,无人顿易,宜可绳系。有须买者,续截秤卖,庶得精新。”{14}故当依底本作“卖”。

5.彼言:“圣者!诸凡俗人我元不与。何不止令其费?”(册三九/卷十/页八零/下/二三行)

《中华大藏经》本校记:碛、丽“元”作“无”;

《大正藏》本原文作:“诸凡俗人我无不与”,校记:无=元【宋】【元】【明】【宫】;

按:应作“元”。长者施瓶器与寺院,比丘见守园人及诸俗旅随意取用不还而不阻止。后瓶器尽,比丘欲长者再施,故长者有此句。若做“无不”则此句意为:诸凡俗人我没有不给瓶器的。与下文问诸比丘为何不阻止相矛盾。若做“元”则“元不”之意为本不。即此句则意为:诸凡俗人我本不给。可与下文相符。另,北凉三藏法师昙无谶译《金光明经》卷第四:“吾被差来时,检尔算寿元不合死……”{15}《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第一:“其乔答摩自出家已来,元不曾见,如何得杀?”{16}《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第三:“须知西方入眾,元不著鞋履……”{17}可为旁证。故此当作“元”。

6.如是四天王宫,及三十三天、夜摩天、都史多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乃至梵天相闻声咸斯语:“唯愿世尊命长远住过劫数。”(册三九/卷十/页八二/上/行三)

《中华大藏经》本校记:资、碛、普、南、径、清“都”作“覩”;

《大正藏》本校记:都=覩【宋】【元】【明】【宫】;

按:应作“覩”。《汉语大辞典》“覩”条:“同‘睹。看见;察看。”{18}又《佛光大辞典》“兜率天”条:“兜率,梵名Tuita,巴利名Tusita,西藏名Dga-ldan。又作都率天、兜术天、兜率陀天、兜率多天、兜师陀天、睹史多天、兜驶多天……与夜摩天合称为兜夜。乃欲界六天之第四天……”{19}故知此为音译。查义净译所有经,仅见此一处作“都史多天”,其余均为“覩史多天”。例:《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第三十八:“……夜摩天、覩史多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20}《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卷第八:“尔时光至上方者,其光普遍四天王天、三十三天、覩史多天、化乐天……”{21}故此当作“覩”。

7.告云:“仁今乃于怨家之内生敬信心,此逝多林常有五百青衣药叉,由我愿言令人长寿。若不尔者定被药叉吸尔精气。”(册三九/卷十/页八四/中/行五)

《中华大藏经》本校记:诸本(不含石本)“人”作“仁”;

《大正藏》本无校记,即仁;

按:当依诸本作“仁”。上文有相似句为“圣子!仁今何故于怨雠内而为出家,此逝多林常有五百青衣药叉,由我咒愿令汝长寿。若不尔者定被药叉吸其精气……”{22}上文句中“仁”与“汝”均指“圣子”。故知“仁”为特指。若做人“人”,则为泛指,例隋天台智者大师说门人灌顶记《菩萨戒义疏》卷上:“甘露门者叹戒。譬服甘露令人长寿不死。”{23}国学进士王日休撰《龙舒增广淨土文》卷第四:“早晨清淨念此七遍。令人长寿。”{24}故当作“仁”,以指上文心怀正信长者。

8.愿此福利资舍识,猛火变作妙莲池。(册三九/卷一四/页一一八/下/行五)

《中华大藏经》校记:资、碛、普、南作“含”、径作“舍”;

《大正藏》校记:舍=含【宋】【元】【宫】【圣】,=舍【明】;

按:当为“含”。“含识”者,《大忏悔文略解序》:“含识者。含灵抱识也。此指四生而言。实则眾生。”{25}粤东鼎湖沙门释弘赞在犙注《沙弥学戒仪轨颂注》:“一切诸含识者。谓一切六道四生。”{26}《佛光大辞典》“含识”条:“梵语sattva,巴利语satta。音译萨埵。意译有情、眾生。即指含有心识之有情眾生。指一切生物。又作含灵、含生、含类、含情、禀识。以一切眾生皆有心识,故称含识;此总摄六道之有情眾生。”{27}又隋天竺三藏阇那崛多译《佛本行集经》卷第三十三:“具诸德力无畏人,唯尊能度诸含识。”{28}及《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第十六:“名称十方随顺一切,于诸含识生大慈悲”{29}可为旁证。做“舍”盖因与“含”字形相似而误。若做“舍”则“舍识”指意识的一种状态,是识的一种。四明龙山足庵沙门戒度述《灵芝观经义疏正观记》卷下:“舍识者,谓三世之识,复无边际缘。多则散,能破于定,还复舍之,缘无所有。”{30}东晋罽宾三藏瞿昙僧伽提婆译《中阿含经》卷第四十二:“若有比丘于此五界知其如真,知如真已,心不染彼而解脱者,唯有余识,此何等识?乐识、苦识、喜识、忧识、舍识。”{31}此二均与文意不符,故当作“含”。

注释:

①日本大正一切经刊行会.大正新修大藏经.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4-1996.第43册第12页。

②同上,第31册第48页。

③同上,第7册第664页。

④同上,第35册第572页。

⑤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辞典编纂处编纂.汉语大辞典.上海:汉语大

词典出版社,1991.06.第4卷第1012页。

⑥日本大正一切经刊行会.大正新修大藏经.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1994-1996.第23册第719页。

⑦同上,第54册第713页。

⑧同上,第56册第1023页。

⑨同上,第22册第244页。

⑩同上,第22册第255页。

{11}同上,第22册第715页。

{12}同上,第22册第715页。

{13}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辞典编纂处编纂.汉语大辞典.上海:汉语大

词典出版社,1991.06.第6卷第1101页。

{14}日本大正一切经刊行会.大正新修大藏经.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1994-1996.第22册第0096页。

{15}同上,第16册第358页。

{16}同上,第24册第103页。

{17}同上,第24册第465页。

{18}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辞典编纂处编纂.汉语大辞典.上海:汉语大

词典出版社,1991.06.第10卷第338页。

{19}佛光山星云大师监修;慈怡法师.佛光大辞典.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

第4385页。

{20}日本大正一切经刊行会.大正新修大藏经.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1994-1996.第23册第835页。

{21}同上,第24册第36页。

{22}同上,第39册第164页。

{23}同上,第40册第570页。

{24}同上,第47册第262页。

{25}同上,第30册第920页。

{26}同上,第60册第713页。

{27}佛光山星云大师监修;慈怡法师.佛光大辞典.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

第2833页。

{28}日本大正一切经刊行会.大正新修大藏经.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1994-1996.第03册第806页。

{29}同上,第24册第182页。

{30}同上,第22册第415页。

{31}同上,第01册第691页。

参考文献:

[1]任继愈主编.中华大藏经[M].北京:中华书局,1984-1997.

[2]日本大正一切经刊行會.大正新修大藏经[M].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4-1996.

[3]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辞典编纂处编纂.汉语大辞典[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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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邦维.唐高僧义淨及其著作论[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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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佛光山星云大师监修;慈怡法师.佛光大辞典[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

[8]任继愈.佛教大辞典[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

[9]丁福保.佛学大辞典[M].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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