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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监督检查为抓手 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2017-04-14昌邑市编办

机构与行政 2017年3期
关键词:监督检查机构编制长效机制

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以来,昌邑市编办立足工作实际,坚持高点定位,切实做到三个“一抓到底”,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通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50余个,汇总分析后提出合理化建议26条,采用19条,根据这些建议规范了52个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盘活编制资源409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

一、主动作为、务求实效,工作落实“一抓到底”

坚持把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效能的有效途径,围绕政策宣传、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评估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抓政策宣传,做好事前预防。以宣传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整理机构编制政策文件26份,收集违规违纪典型案例30个,编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监督检查资料汇编》1500余本。同时,在《潍坊日报·今日昌邑》开辟“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专栏,普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基础知识,全力打造昌邑市机构编制网,开辟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发布新法规、新政策,做好源头预防。

二是抓实名制管理,做好事中监督。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强化日常监督,从严从细从实。将所有部门单位的机构和人员信息纳入实名制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机构编制批文与台账信息相统一,与各单位实际情况相统一,机构编制批文下发与机构编制信息变更同步进行,人员增减手续与人员信息录入同步进行,对机构编制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实时检查,推行数据“及时检查、每月核对、每年剖析”的监督模式,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信息完整度和准确度达到100%。

三是抓机构编制评估,做好事后落实。根据省、潍坊市政府部门评估办法的要求,认真完成24个政府部门的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确保各部门正确履职。在评估过程中,注重把握重点,除完成规定指标外,兼顾部门职责差异加入权责清单落实、行政审批服务评价等自选指标,使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适应当前的新形势,使评估结果能更好的体现出是否存在“缺位、错位、越位”,有更可靠的参考价值。此外,2016年又对市规划局、市林业局等5家机构编制调整的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主要查看职责定位是否合理、履职情况是否到位、履职效果是否良好。通过机构编制评估,发现部分部门单位存在未挂牌、人员混岗等20余条问题,汇总分析形成报告,经编委领导传阅批示后,反馈给部门单位,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二、整合资源、创新举措,问题整改“一抓到底”

坚持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促深化,通过调研论证、跟踪问效、回头看的方式,狠抓问题整改。

一是抓调研论证,工作定位实。日常工作中采取监督检查与调研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在调查研究中论证问题、解决问题。结合2016年年初确定的工作要点中“十督查十调研”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教育、交通、城管等部门单位开展中小学教师编制使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督导调研10余次,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摸清实情,在预防违规事项发生的同时,对各部门单位提出的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及增加人员编制等事宜进行分析梳理、研究论证,及时提出调整、整合意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高行政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是抓跟踪问效,督查手段实。在总结以往监督检查工作不足的基础上,针对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后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每年的3月、9月定为“跟踪问效集中督导月”。2016年,认真梳理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建立跟踪问效事项台账,确定了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粮食局等52个部门单位的82项事项为跟踪问效事项,充分与机构编制评估、事业单位绩效考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相结合,对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多层次、多维度、全方位的监督。同时,将跟踪问效成果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参考和用编进人计划、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确保机构编制事项高效有序落实。通过跟踪问效,对发现的30余个问题及时调整优化,进一步提升落实效率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力。

三是抓“回头看”,整改措施实。年底前,按照“分类管理、先易后难、限时整改”的思路,研究确定恰当的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项,将发现的问题、部门单位整改报告汇总分析,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对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的事项,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并再次到部门单位与主要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座谈,详细了解情况,听取部门单位的意见,详细了解困难在哪里,寻找更优解决途径。如在2016年的“回头看”过程中,发现农业系统改革后存在所屬事业单位职责不清的问题,带着问题深入部门调研,听取意见,形成汇报后对职责重新理清,恢复设置动检所,并明确了动检所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责界限。

三、规范管理、完善体系,长效机制“一抓到底”

坚持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始终,以干部培训、部门协作、违规违纪预防为基础,狠抓长效机制。

一是抓干部培训,健全机构编制教育机制。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长效机制,连续3年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作为科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强化党员干部执行和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主动性,树立“编制就是法”的观念。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业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增强各级党政干部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

二是抓部门协作,健全机构编制联动机制。注重与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检查合力。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增编手续的,暂缓为其办理工资核定、人员调配等相关业务。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开展了规范部门中层干部职数监督检查。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列入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调联动,开展涉审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

三是抓违规违纪预防,健全机构编制投诉机制。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举报邮箱和“12310”监督举报电话的平台作用,深入推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扩大社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有接必查、违规必纠原则,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建立健全违法违纪防控机制。

关键词:机构编制 监督检查 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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