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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战略下云南跨境旅游合作研究

2017-04-06杨敏

北方经贸 2017年2期

杨敏

摘要:分析“一带一路”战略内涵和跨境旅游合作的特点及云南跨境旅游合作发展现状,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下云南跨境旅游合作发展。要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完善跨境旅游法律法规与跨国合作监管机构;构建跨境旅游合作区,成立跨境旅游合作促进委员会;融入先进技术,科学设计跨境旅游线路;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管理,重视旅游地居民素质的提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境旅游便利化。

关键词:一带一路:跨境旅游;合作区

一、“一带一路”战略与跨境旅游合作

(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

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中亚、东南亚国家出访期间分别提出了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即“一带一路“战略。它是中国应对全球形势的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外局势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关乎未来中国改革发展、稳定繁荣乃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战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响应。“一带一路”战略是合作发展的理念和倡议,是一项系统工程。

(二)跨境旅游合作的概念与特点

跨境旅游是相邻国家或地区的居民跨越国(边)境所进行的旅游活动。跨境旅游合作是共同拥有边境线的国家或地区,为加强边境地区旅游资源共享、旅游产品共建、旅游市场共拓、旅游行业共管、旅游人才共用等而进行的国际旅游合作。它是国际合作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国家间交流合作的重要途径。目前,中國实施的跨境旅游合作方式是国家政府层面的合作,具有政府主导性、运作复杂性、产品依托陛、基础设施是保障、联合营销为主等特点。

(三)“一带一路”战略对云南跨境旅游合作的影响

1.为云南跨境旅游创造了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相关国家都在不断在政治、法律、安全、人文环境等方面进行国家合作环境优化,努力打造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营造和平稳定、友好互信的周边环境和和宽松有利、高效协同的区域经济环境,寻求合作共赢机会。

2.为云南跨境旅游搭建了多元化的交流合作平台。共建“一带一路”是借助古丝绸之路“和平、优异、交往、繁荣”的文化符号,宣扬“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核心价值,搭建国际政治、外交、经济交流和合作平台,打造开放型区域一体化发展与合作。旅游业作为开放性、综合性产业,凭借先联先通的独特优势,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拉动就业,保护和传承优秀文化,提升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等。

3.为云南跨境旅游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2013年《云南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总体规划》提出以边境经济与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为重点,完善跨境基础设施,培育和发展跨境旅游。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沿路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旅游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201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国内国际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在东盟一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推动区域旅游合作,实现区域旅游一体化。2015《推动“一带一路”的意愿与行动》指出:发挥云南区位优势,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建设,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把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

二、“一带一路”战略下云南跨境旅游合作的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是古代南方丝绸之路要道,中国唯一可以同时从陆上沟通东南亚、南亚的省份;又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泛珠江三角经济圈、孟中印缅及经济走廊合作的交汇点。它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山水相连,边境线长4060公里,8个边境地州、27个县与三国接壤,有13个少数民族600多7YA.跨境而居,16个国家级一类口岸,7个国家级二类口岸、75条有监管的边民通道,并有105个边民互市点,其中规范化互市点11个。对外开放的加深和边贸政策的出台,云南凭借自身的区位优势,不仅使自己成了中国参与澜沧江一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主要省份,而且也逐渐成为中国实现对东南亚开放和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前沿阵地。

随着昆曼大通道全线贯通和边境环线旅游的开放,云南跨境旅游合作迎来了发展高峰(见表1)。这也是云南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口岸管理服务网络平台,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不断深化的直接成果体现。“一带一路”战略是云南跨境旅游合作的新引擎,为旅游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三、加快“一带一路”战略下云南跨境旅游合作的策略研究

(一)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完善跨境旅游法律法规与跨国合作监管机构

2013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虽然填补了中国旅游法律方面的空白,对旅游市场起到了宏观调控作用,但针对跨境旅游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跨境旅游合作需要参与方政府进行良好沟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共同磋商,制定有利于跨境旅游合作的方针政策。“一带一路”战略下,云南在加深跨境旅游合作时;可因地制宜制定出有利于促进和协调跨境旅游合作的地方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确保各国在文化、宗教、法律、经济、语言等各方面对跨境游客提供旅游地信息与援助,通过法律有效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规范和约束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为,强化跨境旅游行业管理,打击旅游犯罪,维护旅游安全。

(二)构建跨境旅游合作区,成立跨境旅游合作促进委员会

跨境旅游合作区是中国与邻国政府在旅游产业领域深化金融、贸易、管理、投资等方面合作的试验区,由双多边政府协商和批准,地方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监管。它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云南与周边国家合作发展的有效选择。2011年云南已提出加快推进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云南应尽快在合作区实现互免旅游签证,提供人员自由来往、货物自由流通、货币自由兑换、车辆自由出入等,实施联合营销,共同打造合作区的整体形象,培养旅游新经济联动点,推动跨境旅游合作快速发展。另外,加强合作区内国家的交流,有必要共同协商成立跨境旅游合作促进委员会,规定合作范围,秉承合作共赢,共同推进区域旅游服务标准化和国际质量认证管理,共同防范和应对旅游危机。

(三)融入先进技术,科学设计跨境旅游线路

跨境旅游合作应重视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引进先进技术,提升旅游服务的科技含量,改善旅游服务质量,在交通、酒店、餐饮等方面推进清洁生产,增加旅游产品的附加值,改善跨境旅游生态环境,宣传低碳生活方式,走科技旅游跨国旅游合作之路。

根据国际旅游市场规律,综合考虑跨境区域内各景区(点)的资源禀赋、文化特色、通达条件等,分析游客的市场需求与行为偏好,明确跨境旅游线路主题,设计出与国际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旅游产品。云南应围绕“美丽中国丝绸之路旅游年”,积极开发“南方古丝绸之路”及“茶马古道”旅游线路和产品,重点优化开发云南与越、老、缅三邻国之间的旅游线路和澜沧江一湄公河水系的“黄金水道”旅游线路。

(四)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管理,重视旅游地居民素质的提升

针对跨境旅游区域多样化的语言、民族、文化、风俗背景,云南与周边国家可根据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以人才资源共享和互补为原则,采取合作培养的方式,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地居民的文化素质;加强参与国政府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的交流培训,提高旅游合作效率;组织旅游企业经营人员交流学习,规范跨境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提高职业道德;通过语言培训、文化体验、学术交流、行业走访旅游体验等形式,为跨境旅游乃至整个旅游产业国际化培养高级人才。以高校和实训基地为依托,加强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提升导游等跨境旅游服务技能人员的职业技能。旅游地居民作为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更应多途径提升素质,提高旅游地居民的旅游参与能力,如宣传国家对外开放政策、普及法律意识、开展荣辱观教育、重视语言沟通教育,尤其是普通话和英语等。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境旅游便利化

“一带一路”战略的启动使各国政府纷纷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国际合作奠定基础。云南应改善跨境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旅游空中航线网络,增强航空服务对境外的辐射能力;加强边境口岸间的通道建设,实现跨境旅游陆路对接;完善跨境海上航線接待服务和配套设施建设,开发有国际影响力的邮轮高跨境旅游接待能力。加强在交通、通讯、餐饮、住宿等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已迫在眉睫。搭建跨境网络通信服务设施,完善国际互联网平台,实现智慧旅游。

[责任编辑: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