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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信贷行业发展现状和特征

2017-03-31余敏

时代金融 2017年8期
关键词:网贷余额借贷

一、网络信贷的概念

P2P是互联网概念,表示互联网的终端对终端信息交互方式和关系发生,这种交互式是基于互联网网络,不通过中间媒介。由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强烈的融资需求,民间借贷不断创新,网络借贷平台就此产生并得以发展。网络借贷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不通过金融中介,直接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信息交互,实现自助的借贷行为。在网络平台上,借贷双方可以实现借贷信息发布、投资咨询、资金流通、合同签署以及其他增值服务。2006年,中国第一个从事小额信贷的P2P平台宜信在北京成立,此后,P2P行业在我国发展迅速。

二、我国网络信贷发展现状

(一)网络平台增速减缓,问题平台增多

由于网络信贷行业的优势,自2010年开始,P2P网络信贷平台数量实现了爆发式增长,自2010年开始,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数量从10、50、200、800、1575发展到2015年的2595家,网贷成交量从2011年的31億元增长到2012年的212亿元,2013年的1058亿元,2014年的2528亿元,2015年的9823亿元,截止2016年10月底P2P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为29650.33亿元,但随着优质融资项目的减少,加之网贷风险不断加大,在严格的监管政策下,网贷平台已经进入变缓和缩小状态,截止到2016年10月底,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2154家,而网贷问题平台数量却一路增长,从2010年到2015年分别为0、10、6、76、275、896家,截止到2016年10月底这个数量分别累计到了2181家,其中跑路和提现困难的占到80%以上,问题平台历史累计涉及的投资人数约为34.6万人(不考虑去重情况),占总投资人数的比例约为3.7%,涉及贷款余额约为232.6亿元,占2016年10月底行业贷款余额的比例约为3.1%。

(二)网贷产品期限增长,收益率下降

截止到2016年10月底,2016年网贷行业平均借款期限为7.58个月,相比于之前2012年至2015年的5.98、4.73、6.12和6.19有了明显的增长,这主要得益于平台融资能力增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资金占用时间较长的大型项目中拉长了整体的平均期限。由于近来相对宽松的市场大环境、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再加上《暂行办法》的出台,网贷平台资产端竞争加剧、合规调整成本增加,平台主动下调综合收益率,网贷平台综合收益率已由2012年前的18.9%,2013年的19.13%,2014年21.25%,2015年的13.39%,下降到2016年第一季度的11.89%,第二季度的10.86%,第三季度的9.86%,2016年10月,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9.68%,创下几年来的新低。综合收益率的走低有利于加强整个行业的资金安全性。

(三)网贷平台地区集中度较高,地区下沉趋势初现

总体来说,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的网贷平台数量较多,截止2015年底,广东、山东、北京、浙江、上海网贷平台数量位居前五,分别为476家、329家、302家、300家和213家,占据全国总平台数量的62%,2015年底网贷贷款余额前三名仍然是北京、广东和上海,累计贷款余额达到3498.18亿元,占全国比例为79.6%,截止2016年10月底,网贷数量平台数量排名前五位的依然是广东、北京、浙江、山东、上海,分别为394、295、268、210和205家,贷款余额前5位分别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总贷款余额达到6808.67亿元,占全国贷款余额的比例为90.94%。2015年,新上线的超1500家网贷平台,平均注册资金约为3885万元,比2014年增长了1000多万元。其中介于1000万~5000万之间,占比高达50%,介于5000万-1亿之间的占比达到15%,比2014年都有所提高,银行、国资、上市公司、风投资本不断地涌入网贷行业,加速网贷行业的布局。截止2015年底,网贷行业获得风投青睐的平台已经达到了68家,上市公司、国资国企入股的平台分别为48家、68家,银行背景平台数量为14家。这说明网贷地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进入网贷行业的资金更多的选择流入这些发达地区,这与这些地区前背景平台众多有所关联,资金更加理性投资。随着各地逐步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政策,2015年以来湖北、四川、贵州、陕西等内陆省份以及东部省份的地级市的网贷市场,无论是网贷平台数量、网贷成交量、网贷贷款余额和投资人还是借款人数量也出现了快速的发展。

(四)网贷行业政策监管趋于严格

最初的网络信贷行为多是由一些具有民间线下放贷经验同时又关注网络的创业者开设网贷平台,一些软件开发公司也开发成熟的平台模板,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发展起来,2014年国家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网络借贷出现了野蛮式增长,也潜藏了巨大的风险,跑路、提现困难等现象不断出现,严重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扰乱了金融市场,2015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规范监管网贷行业,2016年陆续出台网贷监管细则《网贷监管细则》、《实施办法》、《网贷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规范网贷行业的发展,2016年10月十五部委联合发文增资网络借贷风险,明确了专项整治的目标原则、工作范围和重点、标准措施、职责分工等内容。

三、P2P网络信贷的特征

(一)借贷双方的广泛性

P2P借贷的借贷双方以及资金使用途径都具有不确定性,参与方式灵活,借贷双方分散,以点对点、多对多形式,使其参与者极其分散和广泛。借款、贷款资金门槛较低,期限灵活,借款人只要是具备一定的信用条件个体工商和工薪阶层都可以获得贷款,投资者即使拥有的资金量较小,对期限有严格要求,同样能够找到匹配的借款人。并且每一笔贷款中可以有多个投资者;每个投资者可以投资多笔贷款。这使得具体业务形式上更加分散,参与群体上也更加广泛。

(二)交易方式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网络信贷平台上主要让借贷双方执行就借贷金额、利息、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抵押方式等内容进行磋商完成交易,避免繁琐的传统金融机构的贷前审查、抵押物担保、贷款审批、产品单一等问题,手续简单直接,高效率满足借款者的资金需求。

(三)风险性与收益率双高

P2P借贷平台上的大部分借款者往往缺乏有效担保和抵押或者难以达到银行信用标准,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在银行承受更高的利率获得贷款。另一方面,P2P借贷平台和投资者降低了贷款的门槛,缺乏详尽的尽职调查,仅靠网络信息势必造成借款人违约率较高。

(四)P2P网贷行业面临大洗牌

几年来,我国网贷行业发展迅速,但也出现了巨大的变革和分化,一部分经营不规范,综合收益率低的平台被逐渐筛出市场,而一些规模大,信誉好,有稳定客户和良好成交率的平台公司逐渐稳固并取得了行业的垄断地位,赚取行业利润。

参考文献

[1]梅蕾.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4.

[2]徐文波.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及其评估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6.

[3]赵丹,屈锡华.P2P网络信贷投资意愿形成机制实证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3):121-127.

[4]网贷之家,盈灿咨询.《2015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完整版)》,2016.1.

作者简介:余敏(1978-),女,贵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领域: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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