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创新思维

2017-03-31谭波郭红玉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7年4期

谭波+郭红玉

1.国家开发银行信息科技局局长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摘要】二战后德国选择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三条道路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与周边国家和解的外交政策改善和拓展了其外部发展环境,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研究总结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理论和历史经验,对于正确理解处在经济结构转型时期的中国选择合乎国情的改革道路和施政方略,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德国经验对我国现阶段的启示是:为民族复兴必须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坚持道路自信创新国家发展的“第四条道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设鼓励科技进步的创新型国家。

【关键词】社会市场经济体制 第三条道路 政府与市场关系 第四条道路

【中图分类号】 F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7.04.008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德国政府在总结魏玛共和国向第三帝国过渡时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残酷无情的政府管制”的弊端基础上,致力于“在绝对自由与极权之间寻找一条健全的中间道路。”①(艾哈德,1957)这条中间道路就是“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与一战时期德国国家干预型经济发展模式不同,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自由竞争与政府控制并存,经济杠杆与政府引导并用,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并重,因而也被称为“政府引导型市场经济”。当前,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等重大问题。

二战后,德国正确处理了与法国、美国等外交事务,为经济迅速发展扫清障碍;对内积极发挥政府对宏观经济的稳定作用,建立合作型国家,通过平衡财政制度解决收入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德国很可能拥有发达国家中与中国最为接近的发展观”(胡春春,2016)。因此,研究总结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理论和历史经验,对处在经济结构转型时期的中国选择合乎国情的改革道路和施政方略,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

本文以阿登纳的外交政策与艾哈德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为线索,研究二战后德国经济迅速复兴和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在比较分析中德两国国情异同的基础上,提出加快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建议。本文共分五个部分:一,二战后联邦德国恢复国家主权的外交政策实践;二,二战后德国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三,二战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践;四,二战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功实践;五,二战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对中国的启示。

二战后联邦德国恢复国家主权的外交政策实践

德国在二战后的复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内复兴经济,二是对外复兴德国(主权)。阿登纳是战后联邦德国(亦称西德)的第一任总理,在其担任总理之后,即将管理国内经济的权力交给经济部长艾哈德教授,自己则集中精力处理德国的政治和外交事务。阿登纳的外交思想和实践与艾哈德的经济思想和政策相得益彰,共同构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

二战后德国成为被盟国占领和分裂的国家,国家一分为二,联邦德国的外交、国防、对外贸易、物价等政策均由美国、英国和法国成立的“盟国高级专员公署”掌握和控制。阿登纳远见卓识地认识到,德国的经济振兴和主权独立实际上是紧密相连的两个问题。②他指出:“我们处在一种互相矛盾的境地,这就是:虽然德国的外交事务由盟国高级专员公署掌管,但联邦政府和联邦议院的任何活动即使在德国内部事务方面,都包含着某种对外关系成份。由于被占领、鲁尔法规、马歇尔计划,等等,德国比任何时候都更紧密地与外国结合在一起。”因此,阿登纳当选西德总理后,全面致力于恢复德国的外交主权,主要做法有:以德法和解为突破口推进欧洲经济一体化;加入美国主导的西方阵营,获得美国的经济援助,迅速打开了德国的外交局面。

法德和解,成立欧钢联盟。法德两国积怨已久,但经济关联密切,萨尔、阿尔萨斯、洛林等蕴藏丰富煤和铁的区域皆位于德法邊境。阿登纳总理提出:解决法德争端的途径唯有“在经济领域中建立起共同的利害关系,……才能结束两国之间战争的恶性循环”。③为此,他建议可以从关税和经济着手建立法德联盟,并建立共同负责的机构。④

1950年5月,法国提出“舒曼计划”,主张以法国和联邦德国煤钢工业为基础,成立煤钢联盟。阿登纳政府积极支持。1951年4月,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政府代表共同签订了《欧洲煤钢联营条约》。至1954年8月,“联营”六国先后建立了煤、钢、铁砂、废铁、合金钢和特种钢的共同市场,“联营”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调成员国的煤钢生产、投资、价格、原料分配和内部的有效竞争。借助煤钢联盟,德国顺利地恢复了钢铁煤炭生产的主权,其后,德国钢铁工业飞速发展,增长速度大大超过英美法等其他欧洲国家。

签订《罗马条约》,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阿登纳总理认为只有欧洲联合起来,才能保证欧洲和德国的安全。1957年,在阿登纳总理的积极促成下,联邦德国又和法、意、荷、比、卢等国签订了《罗马条约》,包括《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联营条约》,建立六国共同市场。《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规定:(1)建立工业品关税同盟;(2)实现共同体内部工业品、劳动力和资本的自由流通;(3)规定成员国共同的农业政策,筹组农业共同市场;(4)制订共同竞争规则,消除各种限制和歧视竞争的协定和制度,设置一整套具有一定权限的共同体机构等。《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为促成欧洲一体化迈出了第一步。

加入美国阵营,获得《马歇尔计划》援助。为了获得欧洲各国对战后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的支持,1948年到1951年,美国政府对欧洲实施了131.5亿美元的《欧洲复兴计划》援助,也称《马歇尔计划》援助。在《马歇尔计划》实施过程中,美国说服英法等国家向阿登纳政府提供了15.6亿美元的经济国际援助,并要求英法等德国债权国推迟偿还债务期限直至东西德国统一之时。在受援国家中,其他国家通常把《马歇尔计划》援助资金当做财政性赠款来使用,而西德政府则设立德国复兴开发银行(KfW)以贷款的方式使用和管理这笔资金,并通过设立“马克对等基金”来扩大援助计划的能量。《马歇尔计划》在德国再工业化过程中起到了核心作用,以1949~1950年为例,德国采煤业投资总额的40%是由该基金提供的。到1956年,西德利用这笔基金进行的投资达100亿马克,几乎遍及一切经济部门。⑤

在阿登纳总理的卓越领导下,西德的国际处境迅速好转。1951年,美、法、英等占领国决定把由盟军占领当局掌管的外交事务权力移还给联邦德国,同意其设立外交部,阿登纳亲自兼外交部长。1955年,联邦德国成立6年后,西德不但摆脱了战败国的悲惨处境,重新获得了独立的主权,而且开始与美英等国一道,共同担负防卫欧洲的重任。联邦德国重新获得国际大国地位。

二战后德国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

艾哈德被称为德国经济复兴之父,在弗莱堡“竞争秩序”⑥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道路选择。同时,艾哈德也将“社会市场经济”思想付诸实践,领导德国经济走出战争废墟,建立了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

“第三条道路”和“竞争秩序”理论。“第三条道路”和“竞争秩序”是联邦德国选择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准备和理论基础。弗莱堡学派认为无论是集中管制的计划经济还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都存在着不可解决的弊端:集中管制计划经济的弊端是资源浪费、效率低下;放任自流市场经济的弊端是容易形成垄断企业,自由价格不能完全实现,失业和罢工不可避免,形成集团无政府状态。因此,主张德国选择既不同于集中管制的计划经济也不同于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的“第三条道路”,即建立竞争秩序。

“竞争秩序”是第三条道路的核心和精髓,强调自由、规则、消除特权。弗莱堡学派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一种自由竞争秩序:在该秩序下经济主体在法律上平等,自愿交换和自愿达成契约是协调经济活动的唯一方式。但是,自由市场秩序并非自然产物而是政治文化作用的结果。他们认为,自由放任式市场竞争经济的结果必然是垄断和特权,政府应该制定秩序政策为绩效竞争(即力求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的竞争)创造并维持适当的规则框架,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政治任务。

因此,在竞争秩序的框架中,自由竞争的市场形式占主导地位,国家干预则服务于竞争规则的建立和维护。弗莱堡学派指出,市场秩序绝非纯粹无政府的“不择手段的游戏”,但政府经济政策改善经济的主要手段不是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而是完善规范经济活动的制度框架。政府制定经济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改进和完善规则,从而形成一个运作良好的适宜的经济秩序,而不是用具体的手段直接干预经济进程。

弗莱堡学派强调资本主义的“良心”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他们认为,竞争性的市场秩序应该是有保障的秩序,即使在竞争性的市场秩序下,也应该为那些在市场机制下暂时或永远都没有能力通过劳动而维持生计的人提供最低收入保障。但是,提供这样的社会保障必须具备无歧视、无特权的特点,绝不能以侵蚀市场秩序基本道德原则的方式提供。例如,给予某些产业补贴或其他形式的特殊待遇,即产生了特权,这将败坏市场秩序的原则。

艾哈德中间道路的经济思想。艾哈德的经济思想与弗赖堡学派一脉相承,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中间道路、蛋糕理论和建立社会保障。艾哈德对魏玛共和国向第三帝国过渡时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弊端进行过深入研究,他認为:混乱的资本运动正在泛滥成灾,其结果一方面是贫穷,另一方面是毫无意义的资本积累和大量的商品堆积,表明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是不一致的、不平衡的。通过对希特勒第三帝国时期经济发展的观察,艾哈德指出以重工业为主的生产结构必然带来物价上涨,导致对收入分配和物价的控制,从而形成统制经济对人们的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的剥夺。因此,艾哈德的经济实践就是要“把漫无限制的自由与残酷无情的政府管制两者之间长期存在着的矛盾予以解决,从而在绝对自由与极权之间寻找一条健全的中间道路”。这条“中间道路”就是“社会市场经济体制”。

艾哈德“蛋糕理论”的逻辑是:要维护社会安全、为消费谋福利,主要不必在分配上着眼,重要的是在于取得经济繁荣,而繁荣应该是“竞争的繁荣”“通货稳定条件之下的繁荣”。“蛋糕理论”强调生产重于分配,认为增加福利的办法是“有了一个较大的蛋糕,就不难让每个分得较大的一份,如果只有一个较小的蛋糕,尽管怎样讨论总不能使每人多得一点”。

艾哈德指出,在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经济下,必然会出现落伍者、失败者和贫弱者。为了避免两极分化,贫富过于悬殊,一定要考虑到社会的弱者,实行社会保障,秉持人道主义精神。但他又强调首先要实行自力更生的原则,就是说,必须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谋求生存的条件,只有在自己做了最大努力仍不能维持生存的情况下,才能指望国家和社会的救援,从而实现社会的积极平衡。

二战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践

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中,社会和市场是并重的,市场竞争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形式,但政府要通过制度和规则建设限制垄断、稳定币值,保护竞争秩序。在实践上,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以稳定通货为基础,实行稳定的财政政策和灵活的货币政策。艾哈德强调通货稳定是社会市场经济的组成内容,是稳定生产者收入和消费者需求的保证,因而也是社会稳定的保证,过高的通货膨胀不利于储蓄和投资,也不利于扩大出口。艾哈德认为,历史上的通货膨胀都是不负责任的政策导致的。在主政德国经济工作期间,艾哈德总理坚持实施稳定的财政政策。他认为,税收政策主要是保证税赋负担合理分配,不能用来解决经济波动问题;必须坚持预算平衡原则,反对在经济萧条时期实行赤字政策刺激经济增长。德国的货币政策虽然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中央银行必须保持独立,如果中央银行过于关注利率会导致通货膨胀,因此,德国中央银行的调控目标是保持货币供应量的稳定。

以竞争为核心,建立鼓励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艾哈德认为自由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自由的市场价格,而“自由价格”又以“自由竞争”为动力;只有竞争才能活跃市场,防止经济停滞,提高劳动生产率。竞争是经济发展的保证,是通往繁荣的唯一途径。艾哈德的“竞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国内市场的“自由竞争”和国际市场的竞争。他认为,国内竞争与国际竞争具有内在一致性,反对将外贸作为“国家的政策工具”,支持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1948年6月,艾哈德签发《关于货币改革以后经济与物价总则的政策》,一次性取消了约占90%的有关价格控制和产品管制的规定。1949年4月,颁布《工资合同法》,实行劳工协商的“工资自治”制度;1961年4月颁布《对外贸易法》,确立了外贸自由和商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自由交换原则;1967年颁布《放开价格的规定》,正式宣布放弃价格管制规定。

反对垄断,实行限制垄断的竞争政策。艾哈德提出三种反垄断措施:第一,政府鼓励并尽可能保持企业之间的竞争状态,出台对应政策防止垄断的产生;第二,垄断已经出现并阻碍市场竞争时,政府要采取措施防止垄断组织滥用权力;第三,建立专门的政府机构监督市场,对出现较严重垄断情况的组织进行管制和相关处罚。为此,德国政府建立了鼓励完全竞争、限制垄断的市场规则:一是市场进入规则,即规定了经济主体进入市场的资本数量、技术标准、规模标准、卫生标准和污染控制指标等;二是市场交易规则,《反对不正当竞争法》要求交易主体必须在公平、自愿、等价、互惠的基础上进行;三是市场竞争规则,《反对限制竞争法》限制卡特尔,控制企业兼并,监察企业滥用市场权利。政府因此成立了联邦经济部、联邦卡特尔局和州卡特尔局,对出现严重垄断情况的企业进行管制和处罚。

以市场机制调节为主,国家有限干预为辅。艾哈德把德国的经验归结为“经济自由”。他认为,经济自由是竞争的保证,自由与竞争不能分割,指出:社会市场经济下的经济自由不仅仅体现在经济上,还包括人们的财产自由、职业选择自由、个人消费自由、企业经营自由、市场价格自由、工资由企业主与雇员自由协商、企业家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货币兑换自由、迁徙自由等。但艾哈德认为实现完全竞争必须有国家的干预和引导,如果竞争毫无节制、不加管束的发展必然会产生垄断,导致使市场机制失灵。因此,自由市场经济中的理想模型就是以自由市场机制调节为主,国家有限干预为辅的社会市场经济。在实践中,德国通过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来保证竞争的充分性以及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德国的市场体系包括: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等要素市场。在市场环境中,人们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商业活动,政府的作用是保持市场的效率和公正。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艾哈德指出,在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经济下,必然会出现落伍者、失败者和贫弱者。为了避免两极分化,贫富过于悬殊,一定要考虑到社会的弱者,实行社会保障,倡导人道主义精神。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德国建立了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照顾三部分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由养老、疾病、失业和事故4大保险系统构成。德国最初的保障内容主要是医疗保险和工伤事故报销,随着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强大,原有“保障每一个人都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目标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需求,社会保障遂从单纯的社会救济发展成公民的社会权利,不断地向养老、失业保险,以及社会救济、青少年资助、战争损失赔偿、劳动促进、教育补助、住房补贴和儿童补贴等方面发展。与阿登纳不同⑦,艾哈德反对福利国家模式,认为大规模的福利支出会破坏通货稳定,不利于发挥人的创业精神,导致经济发展停滞。

二战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功实践

在阿登纳和艾哈德两位领导人的带领下,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举得了巨大成功。德国政府通过大规模投资迅速恢复生产能力,基本实现了低通胀、高就业的經济增长,使德国再次成为世界强国,并为1990年代的德国统一奠定了制度和物质基础。

投资大规模增加,奠定了经济高速增长的物资基础。二战后,德国政府高度重视工业投资,投资水平远远超过战前。1950~1967年,投资支出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平均为29.26%,而战前的1925~1937年,这一比率平均只有14.3%。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联邦德国的投资水平仅次于日本,居第二位。投资主要集中在重工业、化学工业和电气电子工业,对这些工业部门的投资约占企业总投资的76%,使得冶金、化学、机床、电气、汽车等工业部门得到优先、迅速的发展,为德国经济复兴提供了物质基础。

对外贸易大发展,国际竞争力上升。德国政府强调国际贸易自由化原则,但在政策的具体制定上,则采用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交替发展,或者相互结合的发展战略。从联邦德国成立之初一直到1950年代中期,德国政府实施关税保护政策,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进口税,并实施进口限额制度。随着德国工业生产能力的迅速恢复和工业品竞争能力的提升,德国政府又因势而为,提出“回到国际市场”的口号,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大力发展对外贸易。1962年,德国对外贸易总额超过了英法等国,成为世界第二贸易大国。对外贸易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提升,1949年,对外贸易占西德GDP为-3.3%,1957年则提高到4.1%。

就业和经济增长迅速恢复,物价保持稳定。在政府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投资战略推动下,1952年到1960年联邦德国工业增加值的平均增速为8.72%,国民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速为8.26%。经济总量也从1950年的2180亿欧元,上升到1966年的6650亿欧元(经价格调整后的数值),实际增长了3.1倍。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状况好转,20世纪60年代,联邦德国的失业率多年保持在0.3%左右。就业和经济恢复的同时,联邦德国的物价水平却保持了基本稳定,1952年通货膨胀率在从1951年8%的高位回落2.09%之后,整个50年代到60年代,其物价水平基本上稳定在2%~3%之间。

二战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对中国的启示

德国政府在二战后进行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经验,不但为德国选择了正确的发展道路,也是人类治理国家的宝贵经验,值得正在领导国家进行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中国政府借鉴。

为民族复兴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在二战后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中,阿登纳总理深刻地洞察到,新生的联邦德国要实现国家复兴,必须先要恢复德国主权,修复与欧洲其他国家的睦邻关系,德国“必须是以平等的地位参加国际组织中各国人民之间的和平合作”。因此,阿登纳以德法和解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欧洲经济一体化;积极改善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外交关系,为德国的经济复兴创造了良好的国际条件。

中共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将外交工作上升到促进民族复兴、为和平发展营造有利国际环境,维护和延长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新高度,提出了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新型大国关系、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和真实亲诚的对非工作方针等具体外交原则。在具体战略上,提出了“一带一路”、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具体措施,外交工作的新局面将为中国建立与其他国家共同利益奠定基础,同时为中国打开国际商品市场,有利于中国当前的经济结构转型。

创新国家发展的“第四条道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先有较为成熟的理论,后有理论指导下的政策实践,因此,德国的国家发展道路比较清晰,无论是在二战后的经济复兴时期,还是在1990年东西德国统一时期,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和国内现实困难,政府改革的政治阻力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强,可以集中精力解决实际问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起点是“不争论”“摸着石头过河”,这样的思维方式有利于在改革初期减少阻力,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家在取得取得巨大发展成绩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比较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如果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和上下一致的道路认同,将不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特别是当改革必然触及利益集团,甚至短期内波及弱势群体时,理论的缺失有可能导致改革半途而废。因此,中国有必要借鉴德国的第三条道路理论,进行适合中国国情的理论创新。

但中国目前所面临的国际局势和国内问题都远比二战后的德国所面临的问题更复杂、困难也更艰巨。第一,中共十八大提出要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约束政府权力;第二,在约束政府权力的同时还必须运用政府力量对内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民族矛盾等问题,对外则要捍卫领土主权、处理复杂的地缘利益和国家安全问题;第三,德国在战后经济复兴过程中,得到“马歇尔计划”的大力支持,但中国在促进地区平衡发展、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消化地方政府债务等问题,都需要独自承担巨大的经济负担,涉及到现有利益格局的艰难调整。因此,中国不能简单照搬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而是要在总结本国经济发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走出中国式的“第四条道路”。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国式的“第四条道路”就是正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比较清晰。市场体系是实现资源配置最有效的手段,政府的任务是通过采取“稳定的货币政策、中性的财政政策、公平的社会政策、完整的法律和自律体系”来保证市场充分竞争的“秩序”,将私人部门消费、经营活动限定在法律框架内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限制,同时,政府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不得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受到美国式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影响,以及中国共产党治国经验和实践至上原则的影响,中国经济模式具有政府干预与市场竞争的双重特征。政府干预的优势是有利于改革初期市场规则的快速形成和激发经济活力,但最大弊端是政府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导致公共权力成为生产要素,与资本、土地、劳动力一起参与了国民收入分配,这是造成我国当前腐败丛生、资源低效率配置的主要原因。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要求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严格依法行政,营造透明有序、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但结合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国又不能简单依照德国模式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而是应该在确保市场原则的情况下进一步发展、完善政府的政治、经济和组织功能,把经济蛋糕越做越大。在厘定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同时,还需进一步强化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的功能,在发展民间资本和民间金融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国家的组织动员能力。在中国“第四条道路”的模式中,政府对经济不应直接的干预,而要为经济增长提供制度和信用上的保证。

建设鼓励科技进步的创新型国家。德国是世界科技和工业强国,德国政府在教育、中小企业制度、财税政策、金融支持、产业引导等多方面建立了促进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的政策体系。德国将中小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在企业创业、融资、节能措施和可再生能源的推广、信用担保、研发、风险投资和参股、中小企业参与各种贸易活动、培训咨询和资格授予等方面予以具体支持。德国政策性银行(如KfW)不但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一般性贷款,还可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最长期限为20年的优惠利率贷款。反观我国,现行金融体系是与大型制造工业体系相适应的,无论银行间接融资体系,还是资本市场,都更有利于资本密集型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不利于轻资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的发展,建立有利于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体系。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德国政府“有远见的塑型”,即产业指导政策也值得借鉴。如2013年3月,德国联邦政府决定出资2亿欧元推行工业4.0战略,旨在通过利用信息通讯技术和网络空间虚拟系统相结合的手段,使制造业向智能化转型,保持工业的国际领先地位。德国政府对基础科学研究也高度重视,两德统一后的1993年,德国科研经费占当年GDP的2.8%,仅低于日本,位于世界第二。中国政府也在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十二五”期间科研投入将达到GDP的2.2%(1975年西德水平),但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育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乃至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等,需要持续的投入和耐心的等待。

坚持以提高国民福利为目的的经济增长。德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政平衡制度,即通过税收制度和财政转移支出制度来实现国民的社会保障。以横向平衡为例,《改善区域结构共同任务法》规定联邦政府和各州有义务对经济落后地区提供经济援助,援助的金额不是灵活机动的,而是通过财政纵向平衡制度和横向平衡制度事先确定转移支付比例,如,在平衡指数110%的州,其超额部分的70%要作为平衡资金补贴给平衡指数低于100%的州,而平衡指数为92%的州,其财政缺口部分则可以得到全额补偿。中国政府也高度重视消除地区发展差异,不断提高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强大,我国政府应该更加有能力建立覆盖范围更广、制度更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对不发达地区和弱势群体稳定可靠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国民福利水平不断提高。

在建立完善的社会保证制度时,艾哈德强调提高社会福利的前提是经济增长,提高社会福利必须局限在公正的分配体系范围内,而不能超过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另一方面,艾哈德强调币值稳定,不能运用通货膨胀政策刺激经济增长,稳定通货应置于其他经济政策之上。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国普遍实施宽松型货币政策的背景下,艾哈德對经济增长和稳定物价的高度重视,值得中国政府借鉴。

(本文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企业“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201502YY003A)

注释

艾哈德对社会市场经济这一著名论断于1957年发表在《社会市场经济》。

阿登纳复兴德国的近期目标是联邦德国主权独立,最终目标是实现东西德国统一。

[德]安纳丽丝·波萍迦:《回忆阿登纳》,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

[德]康拉德·阿登纳:《阿登纳回忆录》(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

复旦大学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研究所:《战后西德经济》(第一版),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竞争秩序”是第三条道路的核心和精髓,强调自由、规则、消除特权。

1957年,艾哈德反对阿登纳的养老金改革方案,认为从长远看德国无法支付。50年后德国养老金系统的困难证明了艾哈德的远见。

责 编∕杨昀赟

谭波,国家开发银行信息科技局局长、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主要著作有《中国银团贷款市场研究》等。郭红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