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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技期刊审稿制度的再思考

2017-03-26李兰

采写编 2016年6期

内容提要:剖析了目前我国部分学术期刊执行的审稿制度的问题所在,分析了三级审稿制度和同行评议制度各自的优势和缺陷,呼吁学术期刊应回归三审制,结合同行评议制度的优势,建立并严格执行以三审制为主线,专家外审为参考的审稿制度。

关键词:期刊编辑;三审制;同行评议;审稿制度

中图分类号:G237.5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西华师范大学青年资助专项(15D026)

作者简介:李兰,西华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编辑,研究方向为编辑出版及教师教育。

一、问题的提出

2015年8月出版的第4期《编辑学报》刊载了张淑敏等撰写的《科技期刊编辑如何处理修后重审稿件》一文[1],文章字里行间揭示出目前科技期刊编辑部习惯执行的一种审稿制度。文章提到,初审环节中对于符合收稿要求的稿件“编辑可送同行专家复审”,若不符合要求则“由初审编辑直接退稿或退修。”文章反映出两个问题:其一,由社外的同行专家担任复审;其二,初审编辑可以不经复审和终审而直接将稿件作退稿或退修处理。这似乎是结合了我国学术期刊长期以来实行的“三级审稿制度”和西方惯用的“同行评议制度”,然而仔细思量,该审稿制度存在着较大的弊端,值得提出商榷。

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学术期刊一直沿用的“三审制”由于与国际惯例不一致而开始受到质疑。文[2]认为三审制沿袭了战争年代的出版思想,过于封闭,因此弊大于利,故而极力推崇同行评议审稿制度。文[3]认为同行评议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审稿过程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高昂,且主观性过强,易被滥用,因此提倡三审制与同行评议制度结合。文[4]建议实行“编辑部初审—专家外审—专业编委审稿—当期责任编委终审”审稿制度。目前我国大多数学术期刊实行的都是改良后的“三审制”,一般的做法是将其中“复审”用同行专家外审来代替。这种制度上的改良逐步得到了学术出版界的认同和接受[5-6]。但随着三审制改良过程的进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误读三审制[7],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也渐渐减弱。文[8]指出目前改良版“三审制”已经名不副实,外审专家的学术水平、道德水平及主观偏见制约着同行评议制度的有效实施,而原有的三审制又被严重弱化,出现了仅由责任编辑一人即可担当全部审级审稿人的现象,从而出现了本文开头所提出的质疑。

因此,笔者希望通过对传统三审制与同行评议制度利与弊进行比较,引发对现行审稿制度的反思以及对适用于我国高校学术期刊的审稿制度的积极探索。

二、三级审稿制的不可替代性与硬伤

2009 年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组织制定的《期刊编辑出版规程》明确规定:“审稿……可以概括为三个审级、两道程序、六个环节。三个审级是初审、复审、终审;两道程序是审读、审订;六个环节是初审审读、复审审读、终审审读、初审审订、复审审订、终审审订。”同时,《期刊编辑出版规程》还规定了初审、复审及终审三个不同级别的职责与工作流程。

由《规程》可以看出,国家相关部门对审稿人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具备系统的、完整的编辑出版专业知识的人员在考取了出版专业职业资格(中级)之后,才有资格担任责任编辑,即稿件的初审人员。文章经过初审编辑审查其政治导向、思想倾向、价值、具体内容和体例、文字后,写明可否采用、是否需要退修、外审等审稿意见,然后报送复审。复审环节必须由副编审以上职称的人员负责,在大学职称体系中,副编审相当于副教授级别,也就是说,只有在编辑出版专业达到副教授水平的人员才有资格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判断,弥补初审者遗留的问题,然后提交终审。而终审则应由具备更高级职称的主编或编审来执行。三审环节缺一不可且不能由同一人完成。这样做的好处是逐级监督,尽可能减少主观偏见,避免初审环节中由于编辑的知识或经验上的不足而造成对稿件处理的不当。因此,三审制在稿件录取的公平性和稿件质量的把控上具备无可替代的优势。

然而,对于编辑人员而言,无论专业水平有多高,当他们面对不同学术领域纷繁复杂的科研成果的时候,仍然会有隔行如隔山的感受。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科技期刊而言,绝大多数文章需要由活跃在各个科研领域的社外专家进行审读,才能把得住学术关。也就是说,社内编辑人员缺乏评审专业学术论文所必需的知识与背景,无法对学术论文内容及研究方法的创新性和科学性进行恰当的评价,这正是传统三审制的硬伤。

三、同行评议制度的优势与缺陷

同行评议(peer review)被广泛接受的定义为:“針对涉及研究工作的某项事物, 聘请在该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的专家, 运用其专业修养,就对象的学术水准及相关价值作出评价的活动,其评价结果是决策的重要依据”[9],因其专业优越性被国际上普遍认为是在科学研究方面行之有效的评估方法。我国教育部将是否采用同行评议制度作为其所主管学术期刊评奖的强制性条件。2003年以来,专家审稿都被作为获得期刊评奖资格的一项硬性要求”。[10]

然而,同行评议制度的缺陷却是不容忽视的。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在对评审专家的选择上不可避免地存在主观性和局限性。评审人员受个人经历、学识水平、道德修养、学术倾向、文化环境以及其他无法预知的相关因素的综合影响, 容易导致同行评议的非客观公正性[11]。为了解决主观性过强的问题,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与多名专家联合审稿制度应运而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同行评议的公正性。不过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在普通高校学报的审稿过程中,大多数稿件由本校教授担任审稿专家,他们对于本校本专业领域的研究进展和研究人员情况十分熟悉,即便是采取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稿件的来龙去脉也能被猜得八九不离十,从而影响了稿件评价的公正性;而普通高校资源有限,要在一个对口专业找出一批高水平的且有时间、有意愿认真审稿的校外专家并非易事。由于种种原因,同行评议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稿件外审时间过长,或审稿意见敷衍、空洞、没有实际价值等问题。对于质量不高的稿件,一方面容易引发同行教师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容易形成人情稿件。这种无效审稿不仅拖延了审稿时间, 甚至严重影响了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我国学术期刊审稿制度应向三审制回归

毋庸置疑,同行评议制度对于学术期刊的审稿而言有着无可替代的优势,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但是不能过分夸大同行评议的作用。不少学术期刊编辑部用同行评议替代编辑部的三级审稿制度,以外审专家意见为稿件录用与否的唯一标准,这是不恰当的。同行评议制度应该作为三级审稿制度的补充,形成独立的外审环节。同行评议的目的是加强审稿的专业性和公平性,实现同行评议制度的同时不应削弱三级审稿制度的作用。相反,应该将两种制度的优势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演化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较为理想的审稿制度。

笔者呼吁,学术期刊编辑应正确认识三审制的要求及重要性,同时借助同行评议制度的优势,认真贯彻执行以三审制为主、同行评议制度为辅的审稿制度,保证优秀论文获得公开、公正、公平的发表机会。初审编辑应当做好本职工作,初审完成后及时将审稿意见提交上一级复审处理,做到不越权审稿;外审意见只应供期刊社决策者参考,不能代替编辑部主任的复审。文[1]中“三审制中专家审稿最为关键”的说法混淆了三级审稿制和专家外审制的概念,不应当提倡。有条件的单位建议采用多位外审专家匿名联合评议,将外审意见进行综合参考。终审形式建议采用主编与编委会集体讨论定稿,严格把控稿件质量。

审稿是期刊编辑出版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对遴選优秀论文、传播研究成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慎重而为之。忽视和弱化审稿的重要性,必然导致刊物质量下降,不利于刊物的良性发展。严格落实审稿制度的执行,充分发挥编辑部、编委会、校内外专家的集体力量,有助于公平公正地筛选优质稿件,为期刊注入蓬勃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张淑敏,段桂花,张维维,等.科技期刊编辑如何处理修后重审稿件[J].编辑学报.2015,27(4):354-356.

[2] 尹玉吉.中西方学术期刊审稿制度比较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4):204.

[3] 邵 海.论法学期刊适用同行审稿制度的“是”与“非”[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15(4):109-116.

[4] 程利冬,吕雪梅,李新美.《材料科学与工艺》2种审稿制度的比较[J].编辑学报.2014,26(4):349-350.

[5]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审稿制度[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26.

[6] 田 峰.学术期刊审稿制度的起源于演变[J]..管子学刊.2013,(3):98-103.

[7] 师宝萍,高 林.专家审稿制度与编辑队伍功能[J].赤峰学院学报( 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2(10):194-195.

[8] 傅银鹰.学术期刊审稿制度实施的难点和对策[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9,24(3):137-138.

[9] 刘 明.同行评议刍议[J].科学学研究, 2003,21(6):574-580.

[10] 方 卿.中国学术期刊同行评审的实践与研究[J].图书情报知识,2007,(6):89-92.

[11] Weller A C. Editorial Peer Review : Its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M]. New Jersey: Hampton Press,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