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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研究

2017-03-17关雪莲

学理论·下 2017年2期
关键词:关键少数全面依法治国

关雪莲

摘 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进入全面小康,实现中国梦的长远考虑、大谋划。从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以来,中国的依法治国实践已近二十年,成绩不可忽视,问题依然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来中国的法治之路如何走提出了一系列思想,为我们指明了方向、部署了重点。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主要思想;法治道路;关键少数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2-0007-0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依法治国做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其讲话次数之多、内容之广、要求之高、态度之坚决在国家历任领导中并不多见。改革与法治的思想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中是最突出的两个内容。深刻理解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思想,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是亟须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在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论述中,第一个主要思想是在当前形势下要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依法治国全方位、全领域、全流程、全范畴的需求提出的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反复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放到了“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强调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之一,强调全党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的角度来认识其重要性。

1.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第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特征之一。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是现代文明理性的社会,我们要建成的全面小康社会也是一个法治社会。第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必须通过全面依法治国处理好发展、改革和稳定之间的关系,引领和规范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的建设和发展。第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通过依法治国推进政治建设,建设权力运行监督体系;需要通过依法治国推进经济建设,增强发展后劲;需要通过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文化建设,其中,法治文化建设是文化建设的重点之一,培育法治精神,建立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体系,形成依法治国的文化大环境。

2.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有些人认为:改革与法治是相互对立的,要改革创新就不能讲法治,改革要上,法律就要让,要发展就要突破法治。其实,法治是深化改革的本质要求。一方面通过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全民依法治国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依法治国本身就是各项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必须紧跟改革的进程和步伐,否则就可能被淘汰废弃。同时,法治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路径依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引领、法治促进、法治规范和法治保障。

3.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定是依法治理的国家,一个先进的政党,必然是依法执政的政党。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是重要规范。

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是治理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动力,全面从严治党是领导系统,四者构成了一个严密完整、有机统一的科学体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意义也更加重大。

二、明确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如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中的第二个主要思想。

从依法治国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至今,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和不断拓展,这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许多东西需要在法治实践中不断探索与总结,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必须予以坚持。哪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呢?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答。

1.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将法治作为治国基本方式,是我们党主动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党执政方式的自我完善。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这是中国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本质区别之所在。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首先,要坚持立法为民,在立法过程中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避免部门利益在立法中的扩张,还要在立法中坚持民主立法,充分听取和吸收民众的意见,使得立法更具有民意基础。其次,要坚持执法为民,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授权、法定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不能随意侵犯民众的合法利益。再次,要做到司法为民,高度重视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政治纪律、法治意识的培养,注重司法工作人员法律精神的培育,引导司法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在司法过程中让民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核心价值在于公平与正义。法律的特性之一就是普遍适用性,即制定的成文法应当平等地适用于每一个人,任何人不得拥有法律之外的特权,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敬畏法律,严守法律红线。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和道德同为社会中的行为规范,指引和规范社会中的个体行為。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方面要求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即需要大力增强法律形成的道德底蕴,法律的制定应当体现道德的要求;还要求立法人员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需要大力增强全社会的道德水平。没有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法治建设的道德底蕴就不会深厚,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就会失去坚实基础。法律是外在约束,是他律;道德是内在自觉,是自律。治理国家和社会,仅靠干巴巴的法律是不够的。法律不能抽象地起作用,全社会的道德建设一定要跟上。

三、规划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

在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论述中,第三个主要思想是规划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即要从完善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六个方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1.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大力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法治理念和精神、原则渗透到立法、司法、执法、监督、保障各个方面,要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实现国家、政府、地方、社会在法治建设方面统筹推进,包括保障人权、制约公权、促进公正、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等价值内涵。法治体系不仅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律具体实施环节,还包括法律体系运行的保障、监督机制。

2.推进依法行政。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执法程序,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3.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普遍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突出政治标准;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律師的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人才志愿者服务、建设;形成激励法律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培养造就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教师团队。

6.加强党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要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大力推进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进度。

四、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在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论述中,第四个主要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论述可谓一针见血、切中要害。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既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就能形成示范效应,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厉行法治;否则,依法治国就难以落实。

1.带头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治的理念和逻辑进行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以法治为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做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2.强化领导干部法学教育培训。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教育引导他们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领导干部的法学教育培训须明方向、找对路、动真格。关于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法学教育培训,近些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和培训机构都投入不少,在培训内容和形式等方面都想了一些办法,但总体效果不是很好。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第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兴趣、热情总的来说不是太高。第二,目前的干部法学教育培训在内容上多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轻视或忽视了法律原则、法治精神的培养。第三,干部法学教育培训的形式不够多样,不能很好地为内容服务。提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能力,不是多办几个培训班或者多搞几次法治讲座就可以解决的事情,需要在认真领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总结分析干部选拔、培训、考核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方向、找对路、动真格。首先,要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干部法学教育培训的方向和选拔晋升标准。其次,要以法学教育培训大纲为指引,找对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路子”。再次,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需要动真格,要加快完善领导干部法学教育培训制度。

3.利用好领导干部的法治实践。如果说领导干部的法学教育培训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传统老路,那么就还应开发好法治实践这条新路。各级党政部门每天的工作都离不开法律,改革开放以来积累下来的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数量不小、复杂程度超乎想象,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智慧,离不开法律。应当充分利用好这些法治训练的“活教材”,尽快建立起有效运转、对党政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说了算的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队伍,通过高水平法律顾问和律师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作用,用领导干部身边正在发生的鲜活实践案例,培育、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

4.必须做到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仅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必须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决不能恃权而骄,置身于法律之外。法治的要义在于权责一致,有多大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责任,谁行使权力谁就必须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不仅是规范也是保护,既限制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也通过设定法定责任,杜绝因无限权力而引发无限责任问题。

5.带头推进公正司法。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捍卫法律尊严,带头推进公正司法。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向、政策、原则、干部问题不能撒手,应定期听取司法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司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应带头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对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中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不得对抗或否定司法机关依法做出的裁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做推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

人民日报,2014-10-29(1).

[2]刘锐.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十讲[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26-38.

[3]刘平.法治与法治思维[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世纪文睿集团,201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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