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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现象中凸显的教育机会均等问题

2017-03-14吕东良

科技视界 2016年27期
关键词:社会公平

吕东良

【摘 要】在我国现阶段,教育机会不均等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通过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教育机会均等,对于推动教育的良性发展,实现社会公正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现实价值。本文从当下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择校现象入手,在主要表现、导致原因、如何认识以及解决对策方面重点阐述了我国的教育机会均等问题。

【关键词】教育平等;教育机会均等;社会公平

The Equality of Education Opportunity Issue Highlights in the School Choice Phenomenon

LV Dong-liang

(Shannxi Normal University,Xian Shaanxi 710061,China)

(Hezhai Junior High School,Lintong,Xian Shaanxi 710606,China)

【Abstract】At the present stage of our country, the inequality of education opportunity is widespread to some extent. Through the study on the equality of education opportunity issue from the sociology angle, it will have great significance and realistic value to promote the benign development and realize social justice and fairness.Starting with the widespread school choice phenomenon in current society,the article places emphasis on the inequality of education opportunity through the major expressions,the causes, how to know about it and its solution.

【Key words】Educational equality;Equality of education opportunity;Social fairness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社会上自发的择校行为愈演愈烈,择校出现了普遍化、平民化、低龄化等新特征。“择校热”的不断升温使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面临极大的挑战。择校现象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是选择合适的教育,而究其实质是家长凭借社会、经济地位为子女选择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行为。[1]择校现象背后其实反映的正是教育机会均等问题。

1 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

在国际社会中,“教育机会均等”概念出现的标志是在《世界人权宣言》中特别提出并被1948年联合国大会采用的两项原则:第一,废除种族歧视;第二,人人具有均等地受教育的权利。这两项原则实际上构成了“教育机会均等”概念的核心。1960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主要从“消除歧视”和“消除不均等”的具体要求出发阐述了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2]此后教育机会均等问题遂成为国际教育界和众多国家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运动中最关心的问题中之一。

教育机会均等概念应包括以下几层意思:其一,它属于社会中人们的基本权利,只有依靠国家或政府,才能得以实现。其二,所有社会成员,既包括学龄儿童,也应包括其他年龄人群,只要其有受教育的意愿,国家就应给予其受教育的机会。其三,在受教育权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教育形式应该是多样的,教育机会均等不能追求形式上的均等,而要考虑实质上的均等。其四,衡量教育机会均等的指标应以整个社会发展的平均水平来衡量。[3]

2 我国现阶段教育机会不均等的主要表现

2.1 入学机会上的不均等

在我国,入学机会的不均等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不同性别之间、不同阶层之间;在不同教育阶段,则主要表现在中等和高等教育阶段,尤其是高等教育阶段。

2.2 学校资源配置的不均等

具体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着学校资源配置的不均等,尤其在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方面。师资方面,从数量上看,存在城市学校教师超编、农村学校教师缺编的现象;从质量上看,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已逐步实现专科生任教小学,本科生任教初中,研究生任教高中,而中西部部分地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依然不高。

2.3 学业成功机会的不均等

随着教育普及程度地不断提高,人们对教育机会均等问题的关注,越来越集中到学业成功机会是否均等上。目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质量差异,造成的学生学业成功机会不均等;其二,女性学生的学业成功机会较少;其三,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学业成功机会不均等。

3 我国现阶段教育机会不均等的致因

教育机会不均等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致因也未必相同。不过,总体而言,我国目前的教育机会不均等现象是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不平衡的表现。其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3.1 地区差异

由于自然地理、历史人文、经济政治方面的复杂原因,使得我国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东部发达地区教育经费投入普遍高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而中西部各省之间的教育经费投入也不均衡。

除教育經费投入方面的差距,在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方面,发达地区的教师人数和综合素质水平也要明显高于不发达地区的教师;在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的享有方面,重点高校、名牌高校多集中于东部发达地区和少数发达城市,这导致不发达地区的学生很难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平等的教育机会。[4]

3.2 城乡二元差异

除了存在地区差异,我国还是一个二元的社会结构。城乡之间彼此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间隔距离,进而导致城乡居民的生活条件有所差异。家长们为了让孩子去大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就不得不让子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去那些大城市上学,然而在大城市上学的外地户口学生,在繁琐的办理入学手续的程序中,需要很多证明,只要一个证明不合格,或稍有一点不符合当地的规定,那么孩子将也无法在异地上学。

我国相关法律虽然规定了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受教育平等的权利,国家也提出了许多推动城乡一体化的积极措施。但在目前户籍制度的背景下,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仍然与公民的户籍身份紧密联系,非本地户口的孩子要接受教育是需要走很多远路、弯路。[5]

3.3 家庭社会经济背景的差别

研究教育机会均等的问题,就必须关注不同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对孩子受教育情况的影响。衡量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差别的标准有很多,主要是家庭的经济状况、家长的职业类型、家长的文化程度。

在我国,学生的学费及其它开支的主要来源是家庭收入,因此家庭经济条件成为影响学生是否能够接受教育、继续学业的主要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比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学生取得教育成功的可能性要高。另外一个影响子女取得学业成功的家庭因素是家长的受教育程度。家长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其子女取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就越高,反之,其子女取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就越低。[6]

4 如何正确认识我国的教育机会不均等问题

我国现阶段的教育机会不均等是客观存在的,不应否认,更不应忽视。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应正确认识这个问题。

第一,我国现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者之间富裕和文化程度的差异,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人们受教育机会的差别。当社会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足以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接受教育的程度时,一部分人受教育的机会是以另一部分人失去受教育的机会为代价的。“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还不能做到公平和平等,富裕的程度还会不同,而不同就是不平等。”[7]

第二,所谓的均等,是指机会的均等,而非结果的相等。“社会主义者说平等,一向是指社會的平等,社会地位的平等,决不是指每个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平等。”“至于规定人在力气和能力(肉体和精神的)上的平等,社会主义者连想都没有想过。”[8]

第三,教育机会均等只是一个相对的目标,而非绝对的目标。讨论我国的教育机会均等,不应只从“静态”的一面看,还应从“动态”的一面看。

5 解决现阶段我国教育机会不均等的对策

在教育实践中,教育机会不均等情况真实而客观的存在着,要实现我国现阶段的教育机会均等,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5.1 落实教育“三个优先”的保障制度

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形成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制度规范。把教育“三个优先”落实到政府的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政绩考核等各项工作中。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分配现有的教育资源,使其既能充分发挥效应,又不浪费;既能满足弱势群体的最大利益要求,又能兼顾到一般群体的正常需要。

5.2 完善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教育事业管理力度

要强调法律在加强国民教育机会均等方面的重要性,做到依法治教。切实加大教育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在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对受教育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有机会上学。着力提升女童入学机会,督促家长务必使其完成全部学业。

5.3 完善学生资助政策

扩大资助覆盖面、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制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提高资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营养水平。

5.4 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建立合理的校长、教师流动和交流制度,完善鼓励优秀教师和校长到薄弱学校工作的政策措施。新增优秀师资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9]以此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减少城乡之间的二元差距。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家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而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则是推动教育事业和谐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内的生动体现。我们要切实施行机会均等的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向民主化、现代化和国际化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李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合理性初探[J].中国教育学刊,2007(10):37.

[2]马和民.教育社会学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85-86.

[3]胡春明.教育社会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286.

[4]屈慧洁.影响教育机会均等实现的原因分析[J].科教文汇,2015(2):158.

[5]向丹,张慧,李赐平.论教育机会均等问题[J].现代教育科学(中学教师),2014(2):9.

[6]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1.

[7]列宁.自由派教授论平等,列宁教育文集上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304-305.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EB/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30/201207/139702.html,2012-06-14.

[责任编辑:田吉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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