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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代孕,堵还是疏?

2017-02-23马肃平

南方周末 2017-02-23
关键词:刘欣生殖胚胎

“更了解代孕危害的卫计委更有发言权,全面禁止是负责的做法。”

在美国部分代孕合法的州,美国生殖医学协会建议,只有在准父母因真实的生理状况而无法妊娠,或妊娠很可能导致母亲或胚胎死亡时,才可以使用代孕。

即便在对“商业代孕”最友善的加州,争议仍存。

南方周末记者 马肃平 发自上海

2016年9月的一个下午,美国加州,30岁的白人妇女Amanda平生第二次躺进了产房,接受剖腹产手术。但这一次,肚子里的女婴与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产床边,中国妇女刘欣紧紧攥着Amanda的手,安抚她不要紧张。

九个月前,一枚受精胚胎被植入Amanda的子宫,卵子和精子分别来自刘欣和她的丈夫。剖腹产手术进展顺利,当第一声啼哭响起,压在刘欣心头两年多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

时隔一年半后,刘欣仍为自己庆幸。在中国大陆,代孕依然属于非法行为,相关争议正愈演愈烈。

最近的一次,是2017年2月3日,《人民日报》刊文探讨“代孕是否应该被合法化或适度放开”,引发广泛关注。不过很快,2月8日,国家卫计委就明确表态,将继续严厉打击代孕行为。

合法代孕的可能再度被官方否决,但中国不孕不育引发的潜在需求,却仍在节节攀升。2012年,中国人口协会发布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显示,国内不孕不育患者人数超过4000万,即每8对夫妇中就有一对有不孕不育问题,发病率也从20年前的2.5%-3%攀升到12.5%-15%。受环境污染、生育年龄推迟、生活压力等原因,该群体的数量还在增加。

在“全面二孩”政策下被放大,代孕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在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生命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长秋看来,这不足以成为合法化的理由,“了解代孕危害的卫计委更有发言权,全面禁止是负责的做法”。

技术发展与政策的缝隙越拉越大,但需求却并未改变。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漂洋过海,通过海外代孕,延续家庭的血胤。

国内代孕中介乱象

两年半前,36岁的上海人刘欣,几乎快要放弃当妈妈的念头。身患子宫畸形的她很难自然受孕。在上海一家公立医院多次尝试试管婴儿失败后,她动了“代孕”的心思。

代孕母亲(以下简称“代母”)是通过南方的一家代孕中介找的,胚胎移植手术刚做完一周就跑路了。“临近春节,代母非常想家,不辞而别。”现在回想,刘欣仍觉荒唐。昂贵的花费打了水漂,第一次代孕,宣告失败。

南方周末记者搜索发现,国内至少存在近百家代孕中介机构。他们大多自称“爱心志愿者”,却收取着高额的费用;他们一边辩解机构不违法,但又躲藏在网络背后,为自己颇具争议的身份提心吊胆。

2014年起,境外辅助生殖中介井喷般出现在中国各大一线城市。不过,盛诺一家、厚朴方舟等传统跨境医疗服务机构均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海外代孕处于敏感的灰色地带,公司目前并未开展相关业务。大多数海外代孕中介,从留学、月子服务等业务延展而来,以“医疗咨询公司”或“健康咨询公司”为名开展业务。

他们一般不做大张旗鼓的推广,招徕客户主要依靠线下的小型宣讲会,影响力则主要靠口碑相传。政策是他们最为敏感的风向标。2月中上旬的这场争论,足以让他们中的大多数集体噤声。

上海迪翊健康咨询公司是一家从事美国辅助生殖咨询和服务的机构。2月16日,上海普陀区公安局的民警找到机构负责人,要求删除公司网站上“代理妊娠”等字样。

“我不觉得公司的业务违法。”公司负责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虽然原卫生部的两部行政法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都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禁止代孕,但法规只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不过,民警依然给了口头警告,“也没人说你们合法啊。”

2015年4月,国家卫计委、网信办、公安厅等12部委联合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除了开展代孕行为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代孕中介机构也是查处对象之一。

“一些中介偷偷张罗地下代孕,招募代母、用药、移植胚胎。他们没有医疗机构执业的资质,涉嫌非法行医。”刘长秋说。

上海瑞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冯云留意到,科室的候诊椅、厕所里常常散落着代孕机构的小广告。她让研究生假扮患者打电话咨询,对方只说是在上海,但具体位置却含糊不清,“你要看病再来找我”。

2014年,湖北省卫计委就查获武汉672医院出租科室给商业公司,非法开展代孕的事实,并以此为线索,一举捣毁了一个开展非法代孕的特大窝点。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暴力成了一些代孕中介维持运作的办法。北京一家代孕中介的负责人用“险恶”形容这一行。她听说,有些中介生怕代母拿钱跑路,扣押了她们的身份证,甚至还有人因为“不听话”遭到殴打。

这样的感受也源于亲身经历。十年前,她刚到北京开设代孕中介分公司,就收到了同行的威胁,“不要到这个地盘上插一脚。”大半年里,她和同事在北京城流动办公,生怕同行上门找麻烦。

美国的合法代孕

由于法律不保障代孕合同,刘欣最终排除了“在中国寻找”这一选项,转将目光投向了美国。

在美国,联邦政府层面没有制定和代孕相关的法律。代孕合法与否,由各州政府和州法庭自行决定。目前,除了首都华盛顿特区、纽约州、新泽西州、密歇根州禁止外,代孕在其他州都被认定为合法或无明确法律规定。对代孕“友善”的加州、内华达州、伊利诺伊州等州,更成了代孕机构集中的重镇。

美国生殖医学协会曾做过统计,2012年,全美共有1898名婴儿通过代孕出生。这些年,代孕机构明显感觉到,中国患者的数量在增多。2016年,俄勒冈生殖医学中心共接待了130个中国家庭;加州一家代孕机构称,其47%的客户来自中国大陆。一个显著的标志是,一些代孕机构甚至专门配备了提供中文服务的工作人员。

2015年8月,第一次与年轻的白人代母Amanda视频见面,刘欣就觉得“合眼缘”。之后,她们迅速确定了合作关系。

入选代孕机构的“代母库”前,Amanda经历了层层筛选。按照美国生殖医学协会的指导意见,她必须年满21岁,有过健康的生育史——心智尚未成熟的年轻人会被排除在外;她必须生活在代孕合法州,且不在政府的救助名单中——“纯粹图钱”的动机不良者也会被剔除。

所有捐精、捐卵者,代母及其配偶或性伙伴,都将接受FDA的传染病筛查,避免疾病以母婴传播的形式带给婴儿。

Amanda和丈夫还填写了家庭基本信息,心理医生45分钟的咨询结束后,她还参加了一场心理测试。“你是否有过杀人的念头?”“你觉得自己比以往快乐吗?”试题五花八门。当被问及“你是否害怕母子亲情割舍”时,Amanda犹豫了一下,“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的,尽管我知道孩子最终不属于我。”

“美国生殖医学协会的指南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诊所不按指南操作,并被患者起诉,这将成为玩忽职守的依据。”美国生殖医学协会公共事务负责人Eleanor Nicol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协会建议,只有在准父母因真实的生理状况而无法妊娠,或妊娠很可能导致母亲或胚胎死亡时,才可以使用代孕。因此,正规的诊所一般不接收因职业、身材甚至“怕痛”“怕麻烦”的考量,不愿自己怀孕的女性。

“准妈妈连十月怀胎都没时间,将来能照顾好孩子吗?”Eleanor Nicol说,就有代母在看完委托人的资料后,拒绝为其代孕。在代孕合法州,代母和准父母“双向选择”。

刘欣回忆,双方决定合作后,一位专业律师来签订合同。在五十多页的协议中,双方律师不断PK,把所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都写进合同,并明确规定:如何处理代母流产、减胎、婴儿健康缺陷等突发情况。

2016年4月,当代母把婴儿的B超照片传送过来时,大洋彼岸的刘欣和丈夫激动地相拥而泣。临盆前几天,刘欣和大腹便便的代母再次见面。“她身材圆润了,脸上长出了妊娠斑,我真的很感动。”

上海越洋医疗有限公司是俄勒冈生殖医学中心在大陆的唯一官方授权代表,负责人许喆注意到,美国的代母大多为中下层女性,没有接受过很好的教育,从事诸如警察局文案、小学教师、护士助理等工作。他承认,除了帮助他人、获取成就感外,“钱”也是促使她们成为代母的因素之一。

“她们期望能够重返校园接受继续教育,或是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甚至去一趟迪士尼。”许喆理解代母们“为账单而活”的生活,但也反复强调,这笔补偿只会稍许改善生活,并不会使她们的人生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一次成功的前提下,代孕的总花费约为12万-15万美元。代母所获报酬按时间节点发放,到手费用约为4万美元。委托人需要提前在律师管理的信托账户内存放一笔约3万美元的费用,用于代母的误工费、营养费、律师费等。

商业代孕,争议仍存

面对中国国内强烈的代孕需求,仅靠“志愿代孕”似乎难以满足。但即便是最能体会患者痛苦的医生群体,也不赞成放开“商业代孕”。移动医疗公司“医库”发起了一项调查,近600位投票的医务工作者中,78.5%反对“商业代孕”。

“怀孕、生育过程中产生母子亲情,这是女性的天性。”刘长秋觉得,“志愿代孕”几乎是个伪概念。

即便在对“商业代孕”最友善的美国加州,争议仍存。2016年,加州圣地亚哥“新概念家庭”捐卵与代孕中心在当地的高速公路旁竖了个广告牌。不同于普通广告,上面没有公司的名字和标识,只留下了热线电话。

员工纳闷:既然花钱做广告,为什么不打公司知名度?老板说,此前曾尝试过,但公司的电话几乎被反对者打爆。最常见的说法是:“你们这样挣钱良心何在?”“你们把婴儿当作可以买卖的商品,亵渎了妇女和婴儿的人格!”

美国生殖医学协会伦理委员会专家Bonnie Steinbock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即便是在伦理委员会内部,对“商业代孕”也有类似的争议。有医生质疑,美国的辅助生殖发展无序,像是“蛮荒的西部”;还有人担心,“商业代孕”会使本就弱势的贫困女性沦为牟利工具,“假如我们以极低的价格从印度等国家招募代母,会不会加剧拐卖妇女、强迫代孕等犯罪行为?”

但最终,伦理委员会还是达成了共识:向代母支付报酬合情合理,“和医学试验的参与者一样,代母同样付出了时间、精力,需要承受压力和风险,为什么不能得到报酬?”这笔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对家人的补偿等。不过,共识也提到,“费用不能过高,避免代母受此诱惑,隐瞒真实的身体状况和家族病史”。

Bonnie Steinbock曾听说,一位年逾不惑的中国女性,两次取卵后生成的胚胎都没有通过PGD筛查(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老公提议:能否通过代母的肚子,用“自然淘汰”法则试一下?被美国医生立刻否定。

“一方面,代母有律师和合同的保护;另一方面,美国有严格规定,不合格的胚胎不能移植,不能把代母的肚子当作试验品。”她说。

而在中国的地下代孕市场,一旦链条中的各环节发生分歧,没有任何法律能保障双方权益。中国传统伦理更支持“十月怀胎”的代母,而非和孩子有血缘关系的夫妻。一旦代母拒绝将孩子交还,后者几乎无计可施。

在美国,就曾发生过轰动全球的“Baby M”案。1986年,代母Mary Beth在新泽西州产下一名女婴。按照事先与委托人William Stern夫妇的契约,孩子出生后将由委托人抚养,Stern夫妇支付一万美元,终止Beth的亲权。但在孩子出生后的几天里,Beth难以割舍对孩子的爱,拒绝守约,并逃往佛罗里达州。

新泽西州高等法院最终判决,代孕契约因违反新泽西州法令和公序良俗而无效。但依据“最有利于孩子抚养和成长的父母标准”,孩子的监护权仍归Stern夫妇。

“Baby M”案后,法律的清晰界定杜绝了孩子归属权的纠纷。在加州等代孕合法州,只需申请产前法令,代母便不享有婴儿的抚养权,婴儿出生证上将写上代孕委托方的名字。

现在,美国大多代孕合法州基本只进行“妊娠代孕”操作——由委托方提供卵子和精子,完成体外人工授精后,将胚胎植入代母子宫。这种代孕方式,确保了代母与婴儿没有血缘关系,更减少了伦理争议。

就连许喆也承认,在完备的法律法规出台前,国内禁止代孕是明智之举。美国是少数几个允许对胚胎做性别选择的国家之一,但碍于宗教原因,很少有患者会刻意选择婴儿性别。但在美国代孕机构,中国客户经常提出不想要女性胚胎、只想要男孩,“一旦国内放开代孕,是否会扩大性别失衡?”

许喆建议,抓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代孕。“对于国家,代孕是人口问题,社会问题;但对每个家庭,这事关一辈子的幸福。”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刘欣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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