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以科学、务实的精神 提升教师职称评审的实效性

2017-02-22刘洪翔

新教师 2016年11期
关键词:职称评价教师

刘洪翔

2015年6月24日,《中国教育报》发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之怪现状》一文,用“不评不甘心,参评特累心,落评更灰心”一句形象地形容我国中小学教师参与职称评审的心理感受。2015年6月29日,《中国教师报》以《教师评职称到底有多难,有多痛》为题,分析了我国中小学教师评审职称之“难”与“痛”。

教师职称评审,事关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本应是激励教师促进专业发展、推动学校深度变革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不少学者指出,我国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并未真正起到有效促进教师个人和学校整体发展的作用,反而使一些教师产生了职业倦怠,增加了同事之间的隔阂和矛盾。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呢?

一、职称评审必须注重科学性

众所周知,一项制度能产生实效性,前提是该项制度要确保严密的科学性和具有现实操作性。而职称评审制度的科学性,来源于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所谓公正,就是强调职称评审要有多数人相对认可的一个关于“质”与“量”的评价标准体系,要确保评审的方向是正确的;所谓公平,就是通过评审,应当让大家认可的有品德、有能力、有业绩的教师获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所谓公开,就是应当在评审过程中,确保资格审核、民意测评、专家评审等过程阳光、透明,而不是处在没有监督没有约束的“暗箱”中。

自1994年把“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写进我国《教师法》以来,我国就一直在开展探索如何更好地实施职称制度改革。2015年9月,人力资源保障部和社会保障部还专门发文《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后,全国各省市都根据本省市的实际,研究制订了一系列配套的文件和措施。可以说,《意见》的出台,从宏观上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但总体上仍属于面上的修修补补,我国至今仍未探索出一套科学严密、易于操作且被广泛认可的完善的評审体系。

关于评审的科学性,不可回避的问题是:为什么评、谁来评、评什么、怎样评。事实上,这其中的每一个问题都是“大问题”。“为什么评”的问题,除了我们能找到法律条文规定,以及必须完成人事部门每年下达的任务指标、财政部门每年根据人事岗位来核定和拨付财政预算等政策规定以外,我们似乎找不到其他更多的依据,更鲜有人去深入探究其中的学理依据。换句话说,这个问题已不是教育界能解决的问题,更不是一线教师关心的问题。一线教师更关心的是,如何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争取将为数不多的高级职务名额之一占为己有,因此,他们更关心“谁来评、评什么、怎样评”的问题。

关于“谁来评”的问题,其实与后面的“评什么”和“怎样评”是相互关联、浑然一体的。如果评审机制构建得好,整个过程会处于非常规范、融洽和和谐的状态,如果评审机制构建得不好,整个评审就会乱成“一锅粥”。因为只要是评价,就是一种价值判断,就是主体对满足自我需要的一种主观的心理表达。由谁来主导评审,直接会影响到评审过程中决策规则的制定。以往大家对职称制度比较多的诟病是,教育部门的事情教育部门说了不算,学校说了也不算,人事部门说了才算,职称评审大权在地方人事部门手里。而人事部门组织的一些评审专家根本不了解学校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只看获奖证书、科研课题和论文,所以招致不少不愿做课题和写论文的教师的埋怨。《意见》指出,要“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但这仍是一个很模糊的表述。学校和教育局有关领导,他们既是领导,又是专家,能不能谓之“同行专家”?本单位的评审专家应占多少比例?不应超过多少比例?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据了解,有些地方又有矫枉过正的感觉。人事部门除了核定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以外,其他事一概不管,教育行政部门也不管,全由学校自己搞定。这就是所谓的“甩手掌柜”或“矛盾下移”。一些学校的校长倒是很欢迎,认为自己手中有权了,按照学校以往的惯例,什么事都“自己说了算”,对于自己不想让其获评的教师,在资格初审阶段就找个理由把他刷下去;对于想照顾的教师,通过各种场合明里暗里地透露口风,造气势、定基调。因此,笔者以为,谁来评的问题必须科学规范,特别是在我国讲人情、讲面子相对比较盛行的情况下,照顾“关系户”、照顾年长者等现象比较突出,而一些真正有能力、有业绩的年轻教师往往迟迟没有机会,这样的导向本身就是不公正的。所以,建议人事和纪检部门必须真正加强评审过程监督,对评委会人员的组成比例应作出一定的规定,特别是对单位一把手在幕后操控和干扰评委会行使职责的现象要加以严厉追究。

关于“评什么”的问题,即评价标准制定的问题,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可以说标准的科学性,直接影响到评审的公平性问题。关于标准,除了一些硬性规定之外,比如学历、年限、教学和科研业绩等,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张大家认可信服的量化评分表。但这个量化评分表的制定,是一个大难题。在资历与学历、教学业绩与科研业绩这几大块中,到底哪一块所占的分值应该最大?还是平均分配?给学历高的分值比重大一些,低学历者不满意;给课题和论文增加分值,不写论文的教师不满意;给荣誉多一些的教师多加分,未获荣誉的教师不满意,认为那些人处处占便宜;给教龄长的教师加分,年轻者不满意,认为这就是论资排辈。还有些教师对博士、对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参评职称十分排斥,似乎只要他们参评,就是有优势、有“猫腻”,戴着有色眼镜看他们。总之,矛盾无处不在。不同的教师群体或个人都在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都在与对方进行力量的抗衡与博弈。所以,必须在一些硬性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申报者的德、勤、能、绩,不可过分偏重某一方面,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确实无法量化的,应该通过民意测评(投票、打分或写评语)等方式来进行评价。

如果前面所说的两个问题即公正性与公平性的问题处理好了,公开性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换句话说,只要评审的理念正确,不让人为的不合理的因素干扰正常的评审,制定了本单位大多数人认可(应为三分之二以上)的评价标准,公开评审只是一个操作性的问题。公开评审要求在评审过程中,从方案的制订、组织申报到最终结果公示,都让每一位教师具有知情权。在一线教师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时,必须让教师有申诉权。

二、职称评审必须注重务实性

一项好的评审制度,必须考虑到务实性,即职称评审的操作性问题。如果只从科学性的角度看,方案的完善性可以无穷地追问下去,但是最终要考虑制度如何得以贯彻执行。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单位,专业队伍的素质结构和岗位结构千差万别,必须在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又区别对待。当然,区别对待不是没有门槛,没有硬性要求,没有原则,而是在坚持上级文件标准的前提下,对本单位的评审制度和标准做适当调整和补充。广东省在2013年就印发了《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和《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各试点市还可结合市情实际,有针对性地对一线教师提出的突出问题进行细化研究并加以补充,这就是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职称评审的务实性,还必须考虑如何适当简化评审程序,过于繁琐的程序,也是对正常教师履行教学工作的一种干扰。有些单位的教师,在评职称前一两年就开始准备各种资料,评审时还要大量填表、补开各类证明、参与各种考核答辩会,实在是“伤不起”。

三、职称评审的目的在于提升实效性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第一个问题上,就是我们的职称评审的“初心”在哪里?目的是为了什么?一些学校的教师,评上职称后认为万事大吉,不但沒有更加努力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反而躺在功劳簿上睡懒觉,特别是五十岁左右的一些教师,认为自己提拔做主任、做校长已不可能,再往上走评正高级也不可能,何苦那么辛苦为难自己。还有一些本应该获评的教师,由于某些原因未能评上,心灰意冷,一心想调走或者考取硕士、博士进修深造。剩下的就是一些既不想深造也没有门路调走的教师,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简言之,职称评审只是在现有我国实行基础教育进行严格财务预算和人事编制管控的制度下必须完成的一项行政任务,并未真正发挥好应有的激励作用。另外,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相结合,是否科学合理还有待于商榷和考证。有些单位,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都比较高,教学和科研业绩都很突出,但受于职数的限制,很多教师只能等上十年八年才有机会;有些单位,年轻的领导多,年龄大的老教师少,所以那些在单位建立之初便占着高级职位的教师只要没有人事变动,年轻教师就没有机会。虽然新的《意见》指出,可以实行跨校评聘,但真正成功实施的很少,若不是上级部门的硬性安排,谁愿意把自己碗里的一杯羹轻易分给外人?有教师认为,既然是省里有关部门制定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那么教师达到了这个标准,政府部门就应该授予他这个资格,至于单位聘不聘任则是另一回事。但目前来说,评聘结合是一个大趋势,我们也没有必要再去深究孰优孰劣,关键是如何在现有制度上进行进一步完善。如果有大量教师具备高级技术职务的证书,但未能享受相应的待遇,也会削弱教师的积极性。所以,教师职称评审表面是务虚,实际是务实,不能只给“帽子”“面子”,更要给“票子”,既要公正地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价,也要落实待遇,同时要求受聘者履行相应岗位教师的职责,具有相应的担当。如果在一定的聘任周期内没有完成相应的业绩标准,应该实行“高职低聘”。只有这样,才能将职称评审的本质功能发挥出来。

教师职称评审应尽快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回归职称评审的学术本质。合理分配各项评审内容的权重比例,做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材料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精确评价和模糊评价相结合。尽管“表现”和“贡献”之类难以准确量化评价,但是只要评审组织机构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总是能找到相对客观的评价办法的。人事部门应协助评审单位组织专家队伍并进行有实质意义的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评价标准,专家评委会负责对申报人进行公正的业绩评定,学校组织具体的申报工作并由校务委员会和教师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聘任问题,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在某一部门。

总之,职称评聘是我国教师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以科学、严谨、务实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个环节,让参评者既不“闹心”,也不“灰心”,而是以一颗平常心,接受上级和同事的检阅,并找到自己努力的方向。希望职称评审不要成为专家和行政领导玩弄权术的舞台,而要切实成为一线教师展示教学和研究能力、激励自我成长的平台。

猜你喜欢

职称评价教师
最美教师
中药治疗室性早搏系统评价再评价
未来教师的当下使命
申请科研项目,不应以职称论高下
基于Moodle的学习评价
职称
职称评审实现了“两大转变”
圆我教师梦
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应“教”字当头
保加利亚转轨20年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