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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识梵言,乃闲正译
——第八届“《英语世界》杯”英译汉评析

2017-02-07林元彪

英语世界 2017年10期
关键词:时态译文原文

文/林元彪

要识梵言,乃闲正译
——第八届“《英语世界》杯”英译汉评析

文/林元彪

本次英译汉竞赛原文是约翰·伯格(1926—2017)三十多年前发表在《新社会》周刊上的一篇随笔。文章的风格极似赫兹列所说的familiar style(潘文国先生译为“平实之体”),读之一如与饱学擅文之士对坐接谈:一个可以与“文明之发端”相提并论的话题,其论说竟可以如此之从容蔼如。语言上,最突出的可能是句法灵动多变,句子成分的语法类型丰富多样——从技术角度看,这些可能也正是翻译的难点。

处理技术困难必须以对原文的切实理解为基础。这听起来似乎一点儿也不令人兴奋,不像是一场大规模翻译“竞赛”之后,把莘莘学子学习翻译的热情推向一个新高潮的励志点评。然而读透原文的的确确是翻译工作最根本的功夫。因为,翻译不允许交糊涂账。以己之昏昏如何启人之昭昭?从参赛译文的整体情况以及网络上的讨论来看,有必要谈谈翻译过程中理解的几个重要方法。

最常见的是指代和修饰关系的还原。例如,原文第一段末句But that is another story—to be told in the hills near the wolves——后半句在表达上实现“从容蔼如”1一般用that’s enough/another story/thing的时候多含有“够了,不必再继续”之意。作者写了这句话本不该再往下说,所以他巧妙地加了一个破折号,不仅可以继续说下去,同时还划出了与前文不同的语气。的技术困难我们暂且“按下不表”2有些译文套用陈旧的套话,比如这里的“按下不表”。这是不值得提倡的。,先看看that指什么?to be told修饰哪个成分?这似乎是比较基础的一般语文素养,但我注意到不少译文在这里吃了亏。

例1:可是,生活在山间,与狼群毗邻而居的民族却有着不同的说法。

例2:但若居于群山之中,与狼为伴则另当别论。

例3:但那是另外一个故事——后来在狼群出没的小山里流传着。

先只说理解上的毛病。文字上看,所举三种译文的错误分两种类型。第1、2两例没有认真地还原代词和修饰关系。一般说来,代词之所指应当是前文已经明确或语境中大家都已经知道的事情。那么,回过头去找找,that只能指前一句说到的情况。而to be told 也只能修饰前面的story,因为还原一下这里的搭配只能是tell a story。再者,TO BEtold不是BEINGtold,更何况这个句子是一般现在时,例3在这里吃了亏——这个错误在参赛译文里相当普遍。

第二是各种比较方式的辨析。比较是“致思”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营谋构巧”的常用技法,具有揭示作者思维逻辑的篇章价值,理解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把握。这在论说文当中更为明显,如原文的第2、9段,又以第2段难度较大。因为这一段的比较不太明显,基本只体现在词汇上,比如第一句的equally important和下文两次出现的the same,基本都属于A=B的情况。此外, later con fi rmation也可算作一种。

遇到这些情况,一是要对相关的语法结构(显性)和词汇(隐性)保持敏感,二是要特别注意辨析:谁跟谁比?比的标准是什么?也举几个例子解释一下。第二段第一句:Perhaps during the last century and a half an equally important transformation has taken place.此处比较的目的是引入新话题——因为谁跟谁比不明确,却抛出了比的标准——即“重要性”,所以才能起到引出新话题的功能。译好这个句子关键在于把握比较的标准,从而把“The transition from a nomadic life to a settled one”和“emigration”的关系理顺。就我了解的整体情况看,这句是比较惨烈的一个失分点。也来看几个译文。

例4:也许在上一个半世纪里,同样重要的人员流动就已经发生了。

例5:或许在过去的150年间也发生了同样重要的转变。

例6:或许过去的一个半世纪里,另一场同等重要的转变也在上演。

蒙头先说一句,三个译文对perhaps以及完成时态的理解都有问题。例4有“剧透”的嫌疑——当然也可能是把transformation错看成了transportation。此外,例4和例5“同样重要的”问题在于,其表达语气带有较强的判断意味而不是比较——把话说断了,因而失去了推出新话题的效果。例6在这一点上则明显好一些。不妨再与这两种译文比比:1)过去一个半世纪里,有个3“有个”道理我们要知道:“有个”具有很好的“提出新话题”的作用。重要的变迁或许可与之相提并论;2)人类第二个如此之大的变化开始于一个半世纪前,其重要性可与游牧时代的终结相提并论。两种译文都有很好的引起新话题的功能。又可见,perhaps是相对于equally important而言的。

第2段还有一个难点是The Western Front … was a later con fi rmation of the same practice … in a “no-man’s land”一句。这里关键要把握latercon fi rmation所建立的事件之间的隐性的比较关系。我们可以先把con fi rmation 还原成动词,那么它的宾语当然是上文所prophesied的内容。这样,later的比较功能和对象就明显了:原来这里比较的对象是奴隶贸易和一战。所以,奴隶贸易、一战和集中营三者之间的共性是the same practice of tearing up, assembling,transporting, and concentrating,即把许多人从自己的家园连根拔起、集合、运送、再在某处集中这一套流程。时空变了,流程依然。另外,无人地带加了引号,具有双关、讽刺和批判的意味——集聚上百万士兵的战场竟然还有另外一个说法叫“无人地带”——征兵就是叫青年人去送死4据东伦敦大学教授Philip Marfleet先生说,护照正是一战时期欧洲各国为了控制兵源才流行起来的。。

有的比较跨度很大——当然这种“比较”说是“照应”也许更准确,所以理解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回头看看上文。比如第9段traditional authority、chaos 和absurd形成一条比较的链条,我看到有译文处理为:“来自父亲的传统权威的压迫会可能比任何的不成体统都要显得悖理”。表面看起来,chaos 和absurd的处理比较具体,但回头看看第5段问题就来了:chaos原样出现过,absurd显然是相对于make sense而言的,跟threatening也有一定的关系。我核对了下这个译文的第5段,果然对不上。又如有译文作:“比之于动荡混乱,农民的儿子或可感到父亲的传统威权更其荒谬。”动荡无据,害得整个句子“荒谬”——改写一下应是:农民的儿子觉得动荡混乱荒谬。看起来搭配不是很恰当。

就本文来说,理解上还有一个重要方面特别需要注意:时态。这篇文章的时态切换相对比较多。总体上,作者用一般现在时发表看法或展开讨论(多为谈emigration的文字),典型的如8、9段;用一般过去时讲述过去的事情/状况(主要涉及对home的分析),从5、6、7段可以看出——这些都会影响理解的准确性,当然也会对译文的语气以及表达形式产生直接影响:追溯过去要有条有理,谈观点或展开讨论要特别注意准确区分哪些是摆事实讲道理,哪些是作者的观点和态度。

限于篇幅,这里想重点讲讲现在完成时。文中用完成时态的一共有7句,集中在2、3、4段,5段中也夹了一个。遇到完成时态,我们首先要想想完成时态的意义——以及它在上下文中的作用。看几个例子。

例 7:All the modern historians ... have identified the contemporary phenomenon of emigration. Why add more words?

译文1:从马克思到斯宾格勒的所有现代历史学家都确认了当代的移民现象的存在。那么为什么还要写上几句呢?

译文2:从马克思到斯派格勒的所有现代史学家都确认过当代的移民现象。失去的已经失去了,何必再说什么?

译文3:从马克思到施彭格勒,现代所有的历史学家都发现了当代的迁徙现象。为什么还要多费口舌?

完成时态的基本语法意义是,某一动作或状态从某一时间点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并强调其对现在的影响——我有意把Why add more words加进引文,这样我们可以更完整地看到:所谓对“现在”的影响,其实就是对下文的铺垫的作用5不妨回到Perhaps during the last century and a half an equally important transformation has taken place一句再看看。这个句子之所以具有引出新话题的功能,完成时态的铺垫作用也是重要的一部分。。换言之,have identi fi ed和add more words存在着强烈的延续关系。这样回头看看,三个译文对identi fi ed的理解都不够准确。译文1和3如果有意识把握一下完成时态的意义,相信不难觉察自己在这里“偷懒”了。应该说,译文2已经注意到了两个句子衔接不上,但解决方法不对——“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完全没有依据。这种杜撰一定要避免:翻译不允许交糊涂账,但也不允许夹私货、取便发挥。

为阅卷,笔者也动手译了一下原文并寄请潘文国先生指正。先生回复时说:“这篇文章的文辞不错,其实只要直译,文字精炼些便可译得很好。”我不禁想到曹明伦先生对2014年第五届赛事的点评6曹明伦,“字贵朴而近理,不用巧而背源——第五届‘《英语世界》杯’翻译大赛参赛译文评析”,刊于《英语世界》2014年第10期。:我们可能首先误解了翻译的标准,再又误解了“雅”的标准,导致许多译文存在片面追求“雅”的倾向。有些译文在“表达”上下的功夫超过了“理解”,甚至原文只看得了个大概。这带来的直接伤害是,“信”大打折扣。故此,我有意讲了几条“回归原文”的方法。7因为文章本身的特点,这次谈理解偏重篇章层面。“字贵朴而近理,不用巧而背源”,曹先生引的这个观点我完全同意,作为呼应、更作为呼吁,我也引彦琮提过的一条标准作为总结:“要识梵言,乃闲正译”。

最后,翻译的水平有技法,有功底,也有心性的修养。我曾试译这篇文章,翻译时有意想保持familiar style,可即便如此,译文仍有一处被潘文国先生指为“过分”,一处被先生判为失误。又可见,“要识梵言”须有苦功夫,而“乃闲正译”也绝非一朝一夕之易事。我乐意与诸位译林高手未来一同切磋、互证、磨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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