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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探讨

2017-01-31

山西青年 2017年14期
关键词:分权行政法长春

王 默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宪法与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探讨

王 默*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为了保障我国公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同时避免行政部门滥用职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国家立法相关部门正逐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其中,宪法与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的探讨有效地促进了我国法律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本文主要探讨宪法和行政法中法律保留原则的联系及差异。

宪法;行政法;保留原则

法律保留的具体含义其实就是指某些与被执法者或者是执法者有关的事项,则必须由法律进行相关的授权,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严重的质疑。从我国宪法与行政法的角度,而提出来的法律保留,其实是一种维护人民权益、对人民负责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通过给予立法机关一定的立法权限,防止相关的行政机关做出对公民财产及其他造成损失、侵犯公民自由的行为,进一步保障其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

一、宪法与行政法在法律保留上的联系原则

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要素与基本原则,法律保留原则的诞生与发展有着十分深厚的社会基础,是对人民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和谐体现。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与宪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第一,这两者具有相同的性质,其法律保留原则的权力范围都是在对行政权以及立法权进行明确分工的基础上产生的;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下,都必须由法律才能制定相关的规定事项则称为绝对保留事项;而在法律还未进行相关指定或者不是特别急切需要时,可以通过某些行政机关进行授权,并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则被称为相对保留事项;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授权,让行政机关去处理相对保留的事项;而只能通过法律对其绝对保留的事项依法地进行处理。

另外,行政法与宪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其目的也是相同的,两者的共同目的都是通过对立法机关赋予权限,进一步防止相关的立法机关发生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权益的情况,进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

二、宪法与行政法在法律保留上的差异

(一)分权原则上的差异

分权原则是政府在组建与运行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原则,是宪政的核心所在,也是人民群众防止相关政府滥用权力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手段。分权原则可以禁止权力的高度集中,使得政府的权力得到了适度的分散。实行分权体制还可以对其权力实现必要的制约作用,有利于建设一个宪法至上以及权力有限的政府。

倘若行政部门在其立法的领域可以任意的制定社会规范,或者是相关的立法部门无法对其行政部门的授权进行任何的限制,这都将导致行政的专权与宪政的落空,从根本上破坏了分权的原则。所以,在我国宪法与行政法中实行立法的法律保留,可以很好地维护其宪政,捍卫民主。

同时,法律保留还可以分为行政法律保留以及立法法律保留这两种;行政法律保留可以作用于行政领域,目的是规范其行政权力的行使;立法法律保留可以作用于立法领域,目的是在划定其政府立法权力与议会立法权力的界限。

(二)基本人权上的差异

基本人权的核心内容是可以保障每一个人的能力、精神、人格以及道德都可以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其主要是为了满足一个人正常的生存与发展,而应该享有的权利。通过国家进行依法的配置权力可以保障其基本人权的实施;其主要途径可以通过对行政权力进行相应的规范、监督、制约,努力使其行政机关依照相关的权限与程序行使其权力,确保其基本的行政权力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行使,确保每一个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基本权利不被非法的侵害。现阶段,世界各国都在强调必须由议会制定的法律予以规定去保障公民、法人或者是其它组织的基本权利,在任何情况下相关的行政机关都不可以进行染指,并且通过宪法或者是其他的宪法性法律将这一规则予以确认,以此使得人民的基本权利可以得到更大的保障。

三、结论

综上所述,宪法与行政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本原则,而两者之间既拥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又具有一定的区别。所以,党和政府需要对我国宪法与行政法的法律保留原则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使其可以更好的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权益,实现对行政部门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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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默(1989-),女,蒙古族,吉林松原人,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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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049-(2017)14-0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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