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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的侦防措施探讨

2017-01-28晁伟胜

法制博览 2017年16期
关键词:作案犯罪分子受害人

晁伟胜

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甘肃 兰州 730070



电信诈骗的侦防措施探讨

晁伟胜

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甘肃 兰州 730070

当前我国科技发展迅速,互联网在社会生活生活中承担着者不可缺少的角色,在这样的信息化时代下,电信诈骗愈来愈活跃,成为人民群众厌恶的恶性犯罪类型,并且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人民的财产利益,呈现出手段多样、科技化、数额巨大、社会危害大等特点。因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社会满意度下降。而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如何有效遏制电信诈骗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故应该积极探寻电信诈骗的侦查模式与防治措施,严厉打击电信诈骗,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电信诈骗;特点;防治措施

2009年以来,中国一些地区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此类犯罪在原有作案手法的基础上手段翻新,作案者冒充电信局、公安局等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电话等技术,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经济犯罪,以没收受害人所有银行存款进行恫吓威胁,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2013年,中国电信诈骗案件发案30万余起,群众损失100多亿元,这当中除了犯罪分子获得了利益,银行和电信运营商都在其中“分得了一杯羹”。

一、电信诈骗的特点

电信诈骗犯罪,通常指作案人以非法占有公司财产为目的,以“电信”“网络”为平台,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务的行为,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新型诈骗犯罪形式。[1]

(一)时效性强

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在进行诈骗时进行了严密的部署,受害人往往在短时间内不能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等到受害人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时,犯罪分子早已逃之夭夭,这就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增加了难度,受害人的损失难以及时有效的得到弥补。

(二)团伙性强,分工明确

电信诈骗往往不是一人所为,通常是几个人团伙作案,他们作案前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作案时犯罪分子中的一人与受害人进行交流,其他人辅佐作案,从而干扰受害人的判断力,这样受害人就中了犯罪分子的圈套,作案后犯罪分子通过不同的渠道将犯罪所得进行转移,并且消除作案痕迹,让侦查机关无从下手。

(三)网络虚拟化

在科技发展的今天,互联网犹如一把双刃剑,犯罪分子就利用互联网构建虚拟的平台,采用网络电话,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害人的亲朋好友进行诈骗吗,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处于本能的放松警惕,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的这种心态进行诈骗屡试不爽。

二、当前侦破电信诈骗的困境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我国的的一些制度措施还不能跟上社会的步伐,这就出现了法律的“空白地带”,犯罪分子利用这些漏洞进行违法犯罪。

(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虽然我国的法律制度有了一定的建设成就,但是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并且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巨大,这就导致我国法律制度的欠缺,国家的法律制度不能及时有效的普及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而且人民群众又不积极的去了解国家的法规政策,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社会防控难度大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社会情况复杂,国内矛盾尖锐,社会治理难度加大。犯罪分子利用虚拟网络、电话、QQ、微信等高科技手段进诈骗,并且由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防范意识的低下,这都直接导致社会对电信诈骗的防:控难度加大,难以很好的维护社会民众的切身利益。

(三)侦查取证难

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在诈骗的得手后,尽可能的消除犯罪所留下的痕迹,并且迅速逃逸;而受害人在受骗后又难以及时的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在知道受骗后犯罪分子早已逃之夭夭,这时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调查取证的时候由于没有第一时间掌握犯罪分子的动态,这就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取证时增加了困难。

(四)部门协查难

电信诈骗分子一般多为流动人员,他们在一个地方作案后就会迅速逃离当地转而流转到另一个地方,这样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就难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并且由于电信诈骗多为系列诈骗、跨域诈骗,这就需要各个地区部门、各个警钟的合作,但是由于我国缺乏有效的机制保障,导致侦查协作困难,侦破案件效率低下。[2]

三、应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措施

电信诈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依法严惩。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以下措施就显得很迫切。

(一)成立电信诈骗专案中心

当前电信诈骗日益活跃,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因此应当成立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专案中心,提前制定各种预防措施,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将电信诈骗遏制在摇篮中;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电信诈骗及时的组织有关部门展开调查,迅速搜集证据,及时有效的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挽救人民群众的损失。

(二)建立合成作战机制

由于犯罪分子多为团伙犯罪,并且高科技手段,这就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增加了难度,而建立合成作战机制,就能把各个部门、社会人员的优势给集中起来,延伸了公安工作业务范围,促成群防群治的局面,加强交流协作,能够增强打击的力度和深度,进而真正形成全国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强大力量和长效机制。[3]

(三)构建犯罪情报信息搜集系统

情报信息是有机预防电信诈骗的重要措施。首先通过多层面、多渠道采集信息,拓宽信息采集的广度与深度,进一步加强治安、派出所、网监等一线单位秘密力量与治安信息队伍建设,是情报信息的触角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与行业:其次实现信息高度共享,通过公安综合细信息平台,明确各类信息的统一录入。同时加强综合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合理的利用信息,实施针对防控。[4]

(四)完善理立法,防患于未然

虽然我国公安法规政策很多,但社会一直在进步,因此与时俱进的完善相关公安法规,能够进一步威慑有犯罪意识的社会人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显得意义非凡。

[1]王超强,禚洪瑞.浅谈电信诈骗案件的侦防途径[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6,7(4)(总第98期).

[2]陈刚,秦帅.电信诈骗案件侦查中合成作战机制研究[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5(4)(总第150期).

[3]王超强.浅谈电信诈骗案件的侦防途径[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6,7(4)(总第98期).

[4]程琳.公安学通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365.

D

A

2095-4379-(2017)16-0222-02

晁伟胜,男,河南漯河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诉讼法学(侦查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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