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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魏晋时期书法的艺术形态

2017-01-27王涵菁北京师范大学100000

大众文艺 2017年7期
关键词:玄学魏晋草书

王涵菁 (北京师范大学 100000)

论魏晋时期书法的艺术形态

王涵菁 (北京师范大学 100000)

从魏晋开始,书法成为反映人们智慧、风骨、精神的艺术,书法由被动的表现欲转向主动的表现欲,从而神、韵、气、骨成为书法的精神祈向,象为意所取代。观物取象模式被打破,文人将个体审美精神放大化,解放了思维方式,突破了在魏晋之前的上古三代,书法所负载的沉重的教化意识与政教因素的束缚。在中国书法史上,魏晋书法,成为人本主义书法史的真正开端,重塑了书法艺术形态的发展方向。

实用性;魏晋书法;自觉化;艺术价值;审美精神;玄学

在中国书法史中,可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即书法的非文人化与书法的文人化时期。而魏晋时期则是一个书法自觉化的开端。魏晋时期,书法的内容和形式均有所突破,它打破了观物取象模式对书法表现的压抑,逐渐走向个体审美精神的升华。

书法在秦汉时期大都是以奏章启事、典籍传写为目的而使用,受当时的宗教文化以及政治因素才在祭祀、礼教中占据中心位置,它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字体的独立形态而存在,实用性贯穿其中,并不是一种带有艺术感的书体存在。在整个春秋战国到东汉魏晋之前的漫长时期,书法一直是在被动的精神世界中压抑着,受着社会秩序的束缚,是一种不自觉的艺术审美体现,反映着一种文字崇拜的现象,而真正的书法审美价值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反而游离在审美世界的边缘。上古三代秦汉时期,无论是甲骨文、金文,还是小篆、汉碑、简帛、摩崖,大多数是由笨重的工匠们或者民间书家完成,因而留下带有强烈的匠气,形式的背后也因此又多了工匠这一集体无意识的契刻。“唯笔软而奇怪生焉”的书写美感被匠工刀刻所取代,线条自身所赋予的审美艺术为刀刻工艺化所遮掩,在大秦帝国下,统一文字,用于歌功颂德的字体,也在制度下被彻底的规范化,书写之美少之又少,赤裸裸的实用性却是贯穿其中。

其实,早在东汉晚期以张芝为代表的草书流派的运动就开始趋向于文化自觉、文化启蒙的发展方向,有了审美精神的自觉趋势,但是东汉这一草书文人化运动,显然是与当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正统价值取向背道而驰,从而一直受到来自儒学阵营的压抑与批判。在当时儒家正统思想背景下,世人所习的草书,也只是“技艺之末”,是无益于“治”的俗学小道。赵壹在《非草书》中认为:草书不论于国家治乱兴亡,还是于个人试图名位皆毫无意义,纯属细流末技。这也就表示了,他并非个人意识,而是顺应了当时正统儒学阵营的普遍观念。虽然文化方向与正统观念背道相斥而得不到主流文化的支撑,很难取得一定的发展,但是无论如何,东汉张芝的草书标志着“翰墨之道”生焉。书法审美的自觉与独立意识的启蒙也恰恰是在书法实用意识与官方意识的决裂中发展出来的,它伴随着人的觉醒和文的自觉而产生的。“现在要追问的是,在中国人的心灵里所潜伏的与生俱来的艺术精神,何以一直要到魏晋才在文化中有普遍的自觉。此时始赋予很早便已存在的艺术作品以独立的价值,并有意识地推动当时的纯艺术活动。先简单地答复一句,这与东汉以经学为背景的政治实用主义的陵替及老庄思想的抬头有密切的关系。老庄思想,尤其是庄子的思想——实际即是艺术精神,则魏晋玄学对艺术的启发成就乃是很自然的事。”

从汉到魏晋时期,新的审美概念出现。书法艺术审美在书写过程的艺术价值与个人心灵世界的流露,是在魏晋文人书家的尺牍里表现出来。钟繇:“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所以中国人这支笔,开始于一画,界破了虚空,留下来笔迹,既流出人心之美,也流出万象之美。”台湾学者龚鹏程认为:“书法在汉魏南北朝间,是新兴的艺术门类,也是当时地位最高的艺术。”北师大黎虎先生则称:“书法作为士人文化素质和精神风貌的重要体现,在那个讲究人物品藻的时代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在那个讲究门阀等级观念的时代中,书法体现了家族的文化地位。因此书法遂由汉魏之前的社会底层文化至魏晋南北朝上升为上层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从魏晋开始,书法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晋人之美,美在神韵,而此时的书法也是由对外在自然的膜拜而转向关注人格本体,开始成为主动的艺术表达,多了自我审美的精神,神、韵、气、骨成为书法的精神祈向,象也就被意所取代。这也取决于东晋士人尚清谈,志轻轩冕,情骛皋壤,机务不以经心,重品藻这些方面,书写之风所伴随着的书写之美也是展现其自身心性、襟抱的表象,是他们内在智慧、风骨、精神的审美显示,是类似于辩才无碍的玄学品藻。

魏晋书法围绕着玄学思潮的展开,实现了文化——审美的突破,并随之实现了人的自觉与文的自觉。玄学对美的关照,对来自人格本体的智慧、襟抱、风仪、谈吐、言辞及内在精神的无限关注,使玄学成为美的哲学。在玄学思潮影响下的书法也超越实用性的拘束和一般平淡无奇的艺术价值,成为主动性的艺术创作,时刻反映出人性之美。魏晋书法将“意“这一玄学化精神本体与人格理想寄寓到书法线条的抽象形式中,使其成为书家士人生命人格的迹化。自由审美形式作为风格创作与书家个体精神相互紧密结合,从而使书法成为反映人的艺术。虽然书法与文学、诗赋共同成为展示、追求自由情趣的象征,但书法的发展远远超过文学绘画、诗赋,而成为广大文人士人审美活动与审美精神的核心,在当时的时期下,书法家是占据中心地位的,绘画等都在其后而有所发展。王羲之的地位在当时要远远超过同时期的文学家孙绰,甚至佛僧名流支道林以谈玄说道为务的名士,成为时代文化精神偶像,也成为士族文化的象征。书法与玄学的合流不仅使书法上升到形而上哲学层面,而且也是文人建立起了文人化书法道统。书法由单一的符号标志拼凑转变为富有生命力的心灵文字。

总体来说,魏晋文人书法的价值核心建立的发展过程是慢慢发展的,与上古前代存在着不可分开的联系。以东汉张芝为代表的东汉士人草书的潮流便在书家主体意识与审美观念选择方面为魏晋书法文人传统的建立做了一定的准备。东汉士人以草书为突破口,张扬个性和生命意识,在士人中间造成了极大的思潮震荡,在这股思潮的影响下,他们甚至开始弃绝儒家正统思想经典,走向并全身心投入在草书潮流中,表现出了狂热的追求。那么从东汉晚期的草书潮流中,我们看到这样的思潮与玄学思潮背景下魏晋书家所追求的艺术是有着些许相似的,而东汉时期在清议背景下发起的这场非比寻常的草书运动中也确实为魏晋书法文人化传统建立了新的艺术观点。

结语:魏晋时期是中国书法在古代社会中,至高无上艺术地位被确立的时期,是中国书法审美精神大大提升和自觉化的时期,魏晋书法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突破使得文人在精神上有了追求的大自由、大解放,书法成为自由心灵和人格本体的写照,书法成为文人精神的象征物,从此书法成为了生命的艺术,并牢固的建立起文人化的审美艺术精神。

[1]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刘熙载.《艺概》.《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3]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王涵菁(1995.05.23),女,河北邢台人,民族:汉族 ,在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书法专业学生,学历:本科,研究方向:书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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