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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调整对象重构与价值目标实现的思考
——以“营改增”税制改革为视角

2017-01-26

法制博览 2017年22期
关键词:经济法营改增增值税

韦 清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经济法调整对象重构与价值目标实现的思考
——以“营改增”税制改革为视角

韦 清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营改增”;调整对象;重构

一、问题的提出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要税种,“营改增”的新型税收征收制度,被认为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新创举,目的在于激活市场活力,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经济,促进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事关民生与国计的重要性,与当前社会经济与法律关联密切,因此需要从经济法的视角来进行探究,“营改增”作为经济法领域税法制度的重要变革,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下,其由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对经济法调整对象重构的进一步思考。

二、“营改增”背景下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重构

(一)“营改增”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1.营改增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1)对居民收入和企业收入的影响。企业通过不同的盈利方式,提升自我的盈利能力并使得个人的收入在改革中产生变化,然而减税产业主要表现为金融、电信等高利润的产业部门。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会形成更多的可以抵扣的项目,应当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改善企业的发展结构,升级产业发展模式,增加企业的利润从而减少增值税的缴纳。

(2)对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影响。“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带动了财政收入在中央与地方的分配管理,税制改革后取得的收入归为地方所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更多的抵扣项目,更多进项税抵扣,就使得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

(3)对普通民众消费的影响。“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所带来的的消费者影响表现为居民消费的一般“替代效应”。

2.“营改增”对产业发展的影响

(1)对生产的影响。高税率对宏观经济状况和产业发展都是不利的。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利于整个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重复征税的情形不存在了,市场主体更加具有积极性,活跃在整个市场经济中,给市场经济带来活力,促进了生产的高效发展。

(2)对就业和GDP的影响。“营改增”的带动增值税改革,通过税率调整企业的生产结构,企业的产出量发生变化使得各企业的就业量随之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资本投入的增加会减少劳动力的需求。劳动力需求的减少,导致更多就业者的失业,国家GDP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3)对进出口的影响。在我国,目前对进口商品的增值额进行增值税征收,反之出口商品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来增税,对已经征收增值税的商品进行退税。

(4)对投资的影响。“营改增”的增值税改革,有助于改善企业的投资结构,进一步进行调整和优化。

(二)“营改增”下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重构

1.经济法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规范或调整的社会关系。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学界展开了两方的争论,其中以佟柔先生、王家福先生等为代表的否定派认为经济法发展过程中应该“去经济法化”和“经济法的泛化”。以李昌麒教授、杨紫喧教授为代表的肯定派的主要观点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国家干预论和宏观调控说等。漆多俊教授在《经济法调整对象及其他》中指出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的存在和发达,是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根源。经济法正是国家为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而制定和逐渐使之发达、完备的。

2.从“营改增”看经济法调整对象重构

由于不同产业之间类型、性质的不同,对其适用差别税率导致不同企业之间税负的不公平,降低产业发展的效率。在调查数据中显示,有以高新技术开发为主的行业,“营改增”所带来的不仅是减税,而且是大幅加税。来自于一些企业家的肺腑之言,理论上营改增降低了税收,可是实际上经过汇总,近年的税费跟往年相比,没有任何下降,有些还增加了。营改增”作为我国当前税收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经济市场主体间的经济关系发生改变,这就需要我们在不违背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的前提下,制定新的财税法,更有利于实现改革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促进我国经济有效率的发展。

三、“营改增”背景下经济法价值目标的实现

(一)安全

“安全”是法律所追求的最基本价值,而经济安全在所有安全中具有最重要的地位,没有经济安全,就没有健康、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的主要法律形式,所以它必须保障经济安全作为基本价值取向。经济法的安全价值是指市场安全和国民经济整体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经济法作为调控国家宏观经济治理的专门法律,在追求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安全的基础上,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价值目标。

(二)效率

效率是指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比率,效率有社会效率与经济效率之分,随着经济分析法学的兴起,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法律问题,把“效率”的概念引入法学领域,法律的效益是指法律在社会的实际运用中所给社会带来的效益价值之间的比例。经济法的效率价值,是指以经济效率为主的社会经济整体效率其效率价值主要体现在经济法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

(三)公平

经济法的公平不仅包括经济公平还有社会公平,经济人所追求的目标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实现经济发展的效率。即使法律赋予他们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往往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会因为不同经济人的发展水平现状,市场经济呈现一种不公平的发展状态,公民的形式公平难以得到实现。在这样的现实中,经济法的“公平”价值即表现为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能够公平地参与市场经济,以实质公平为更高的公平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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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22-0251-01

韦清(1994-),女,重庆人,就读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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