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合法的买卖债务必须清偿

2017-01-26熊小辉傅绍华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3期
关键词:买卖合同货款吴某

□ 熊小辉 傅绍华

原告江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诉称,2014年4月22日,被告吴某自原告处购买(15吨+4包)尿素,总价24160元。同年6月4日,被告就所欠货款向原告出具欠据一张,认可欠款的事实。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款项,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被告章某系吴某的妻子,吴某拖欠的货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章某理应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清偿原告货款本金24160元以及逾期利息2993.32元(逾期利息自2014年6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现暂计算至2016年9月13日);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吴某、章某未答辩,亦未提交证据材料。

法院在审理该案后认为,原告与被告吴某成立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依约向被告吴某供货,被告吴某有向原告支付货款的义务。经结算,被告吴某尚欠原告货款24160元。现原告要求被告吴某支付上述所欠货款,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法院认为,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现原告主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法院予以支持。因原、被告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故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起算日应为其向被告起诉主张权利之日,即2015年2月2日。原告主张上述债务系被告吴某与章某的夫妻共同债务,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该债务发生于被告吴某与章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的该项主张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被告吴某、章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抗辩权利,不影响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裁判。据此,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吴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货款24160元及利息(以货款2416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2015年5月2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实际履行日止);

二、驳回原告江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点评】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猜你喜欢

买卖合同货款吴某
买卖合同法律纠纷的防范及化解
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效力与理解——以“打架”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为视角
我国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管理见解
男子将偷来的自行车送给了卖淫女
一顿早饭
浅谈买卖合同中的欺诈与防范
挥霍公司货款拒不归还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左宗棠请客
汽车行业返利冲抵货款会计及税务处理探讨
竹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