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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中践行党的政治意识

2017-01-25张清雅张红梅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张清雅,张红梅

(1.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编辑部,太原030012;2.山西传媒学院思政部,山西晋中030619)

在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中践行党的政治意识

张清雅1,张红梅2

(1.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编辑部,太原030012;2.山西传媒学院思政部,山西晋中030619)

政治意识是人们关于社会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和设施的观点、看法和理论的总和。解读视角不同,政治意识的内涵也不同。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道德素质是通过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实践中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而表现出来的。其中,坚持党的理论武装的自觉,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前提;践行党的宗旨意识的自觉,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合格的直接体现;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成熟的具体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先进的外在表现。

党员义务;政治意识;理论武装;宗旨意识;党规党纪;群众路线

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加强党的领导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只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强化“四个意识”是新时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我们党实现集中统一领导的基本经验。其中政治意识是基础,这是因为党员干部只有具备了正确的政治意识,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推进经济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原则,坚持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实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健康顺利发展;才能具备一定的政治品格,在学习生活工作实践中自觉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看齐,敢于担当、真抓实干,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那什么是政治意识?它具有哪些内涵呢?

所谓政治意识,是人们关于社会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和设施的观点、看法和理论的总和。一方面,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去分析,一定社会的政治关系是人们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为了获得自己生存所需的物质生活资料,在一定的生产过程中必然要结成一定的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进行生产,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就构成一定社会的经济结构,成为人们社会物质生活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看,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基础上,伴随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产生了人类最初形式的思想家、僧侣。从这个时候起,具有一定思维能力、从事一定物质生产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现实世界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这样一来,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就构成了人们的精神活动,一定的精神活动所产生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科学等就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主要内容。它说明一定的精神追求是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在社会生活中处理一定的政治关系便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

从社会意识的角度去理解,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法律思想是伴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是对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最直接、最集中的反映。换而言之,一定社会的不同阶级和阶层的根本经济利益必然集中地表现为政治诉求,任何阶级和阶层在建立自己的政党的前提下只有进行一定的政治斗争,才能实现和维护自身根本的政治经济利益。从政治的表现形式来看:第一,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国家的国体表明了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在这个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也就形成了反映不同阶级和阶层社会地位的政权组织形式;第二,政治是多种重大社会关系的表现,它反映了社会各阶级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反映了政党与各阶级各阶层的关系,反映了各阶级各阶层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反映了各民族之间和各民族内部之间的关系,反映了各个国家之间的关系;第三,政治体现为执政党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对国家进行治理,它是政党的最高纲领和目标在一定历史阶段的具体体现,决定着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行动的方向。以上这些内容,从一般理论意义上讲,涵盖了政党政治意识的全部。

从个人意识的层次去认识,个体的政治意识是指在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下人们所具备的政治态度。第一,政治认知是个体政治意识形成的基础。一定的社会通常通过教育、宣传、制度、活动等手段将政治信号、知识、符号、意识等传递给每个社会成员,使人们形成一种普遍的政治认识,按照人们认识的阶段依次表现为政治情绪、政治感情和政治情操。第二,政治态度是政治意识的表现形式。个体在政治认知的情感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对政治客体的心理综合反映就是政治态度,它包含了个体鲜明的政治立场,表明了个体政治意识的方向。第三,政治信任是政治意识的升华。个体在具备明确的政治立场基础上通常表现出对国家的政治制度、政治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高度认同与依赖,政党通过政治信任进而获得执政地位。

具体到党员干部来讲,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属于个体意识的范畴,主要体现为党员干部的政治认知、政治态度和政治信任。具体讲它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对党自身的思想认同。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这个“自愿”在一定意义上表明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两个先锋队”性质的认同,表现在个人行为和实际工作中,能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坚持党的人民性,自觉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表明自身对党的共产主义最高纲领的认同,表现在个人行为和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明自身对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行为规范和准则的认同,表现在个人行为和实际工作中,能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践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对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理念的思想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建立起来的,并在此基础上创设了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在建立国家权力结构和行使国家权力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历史必然。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中国共产党走过了95年的历史辉煌,尤其是自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党的执政理念、执政经验、执政方式和执政绩效,也随着党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而逐步完善。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中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会议明确要求:一是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而不是超越或凌驾于法治之上;二是正确处理治国理政和法治的关系,通过建立职能科学、权责明确、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来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三是正确处理人民和法治的关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通过人民群众有序地参与法律制定的过程,体现人民的意志,提高全民守法的自觉性;四是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立法在先,保证全面深化改革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在此基础上,健全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和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制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要建立追究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由此可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和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与制度,领导干部的责任与人民的主体地位,它们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核心理念。

三是对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思想认同。政党作为政治组织,其首要的基本职能是通过政治领导来发挥自己先锋队的作用。而党的政治领导就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历史阶段上,提出明确的政治任务、目标和方向,并制定出实现目标和任务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提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我们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与目标,集中体现了党的执政意志与人民的小康生活、民族的繁荣强盛的一致性。从这一意义上说,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集中体现了党的政治意志,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意识。

明确了政治意识及其内涵之后,作为个体的党的成员,如何在履行党员义务的过程中自觉地践行党的政治意识呢?依笔者之见,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在一定思想意识的指导下选择和进行的,不同的思想观念决定了人们看问题的角度和思路有所不同,不同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人们解决问题的手段和结果有所不同。具体到党员干部来讲,他们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队战士,这种先进性首先体现为思想上的先进。因为正确的入党动机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起点和基石,明确的政治意识是党员干部政治上成熟的重要标志,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自我形象是党员干部所具备的政治素质的外在表现。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强化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那么,党员干部如何来践行党的政治意识呢?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明确了党员干部和一般群众相区别的质的规定性。而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通过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数量关系来表示的量的规定性而表现出来的,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意识和道德素质是通过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实践中的各种行为及其在实践中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而表现出来的。因此,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是党的性质、宗旨、作风、纪律等内在规定性在党员干部身上的综合反映,表现为党员干部在具体实践行为中的先进性和模范性。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党员干部能否自觉践行党的政治意识和党性原则,主要看其能否按照党员义务所规定的具体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并能够在履行党员义务时具有高度的自觉性。

第一,坚持党的理论武装的自觉,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前提。理论武装的自觉是每个党员干部自我成长过程中的基础工程,是党性修养的必修课。党的全部理论是党的意志的体现,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全党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是党员干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党员干部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能够站稳立场,掌握政治原则,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并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完成自我思想意识的改造,使自己应具备的党性修养充分体现出来,在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中提升自己;通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能够明确目标,把握政治方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与党员干部的人生目标相统一,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通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与党的历史,能够以史为鉴,坚定政治信仰,在不断对历史经验的分析和认识中把握历史发展规律,进一步明确未来的发展趋势和目标;通过学习业务和专业知识,能够勇于担当,为实现党的发展目标和党在现阶段的历史任务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践行党的宗旨意识的自觉,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合格的直接体现。毛泽东同志于1945年4月24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由此可以看出,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党的一切活动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是党的全部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党员干部一切言论和行动所遵循的准则。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和衡量自己行为的价值尺度,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手段及目的都建立在人民群众利益的立场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立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政策导向;“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也着重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彰显了以人民为主体的力量依托。这些都充分说明党和国家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党员干部作为劳动人民中的普通一员,在利益关系的范畴中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没有集体利益的存在,就谈不上个人利益的得到,特别是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整体利益、全局利益为重,而不能以牺牲集体利益来谋求一己私利。因此,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有了思想上的自觉性就有了行动上的主动性,才能主动地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并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通过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来践行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

第三,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成熟的具体要求。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党的政治任务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制定的基本规范。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的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为党员干部提出了正面倡导要求,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又为党员干部开列出了负面清单,划出了一条不可触碰的底线。2016年在全党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讲规矩、有纪律作为合格党员的标准之一,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纪党规方面要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作为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充分认识到讲规矩守纪律的重要性。一是要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在党内不论职位高低、资历长短、功劳大小,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二是在遵守党纪上要有自觉意识,明确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党的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三是要树立党的纪律具有强制性的意识,明确党的纪律是以服务为前提的,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无条件地遵守,把自己的言论和行动置于党规党纪的约束之下。

作为党员干部要明底线,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一是要强化“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在世界格局正在调整和国内格局正在深刻变革的前提下坚强党的领导核心的重要性,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二是要按照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发挥表率作用,树立清廉形象,讲纪律守规矩,用严标准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三是要明确党纪处分以及各类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党的纪律和规矩规范自己的言行,使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并紧守法律底线,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

作为党员干部要守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是要坚持政治原则,把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放在中央的战略布局中去思考,放在本地区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去把握,放在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具体安排中去完成,工作中有方向有目标。二是树立法治思维和纪律意识,坚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工作,把每一个工作环节都纳入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第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是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先进的外在表现。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在一定意义上人的劳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从作为个体的人的活动角度来看,不管社会历史发展的结局如何,人们总是通过每个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来创造历史的;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作为个体的人的活动在推动历史发展中绝大多数是微不足道的,正是许许多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和对外部世界进行改造的不同作用的合力,才构成了人类社会全部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提出了党的群众路线,并将其作为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党员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发现事物之间的现实联系,善于用全面、发展、联系的眼光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规律性认识,掌控事物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二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抓住事物主要矛盾,面对由许许多多问题和矛盾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局面时,要学会用矛盾分析方法找到问题存在的原因,懂得用质量互变规律去把握问题存在的状态,善于从否定之否定的角度去掌控问题演变的可能和方向;三是要把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以人为本,力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统一。

〔1〕莫建成.牢记为民宗旨锻造优良作风〔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5(6):5-11.

〔2〕王学剑,郭绍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方略探讨〔J〕.中州学刊,2016(3):6-10.

〔3〕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刘云山.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N〕.学习时报,2015-05-18(A1).

〔5〕张清雅,易夏玲.严肃党内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15(5):3-6.

责任编辑:冯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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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203(2017)01-0041-04

2017-01-05

张清雅(1964-),女,山西平遥人,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编辑部副主编,教授。

张红梅(1979-),女,山西平定人,山西传媒学院思政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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