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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的相关性分析

2017-01-21李蓓蓓

卷宗 2016年10期

李蓓蓓

摘 要:随着科技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都已经离不开网络交易。但是,随着日益剧增的网络交易次数,各种问题也考验着网络技术的水准,如黑客攻击和网络环境等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网络交易的安全性。所以,我国民商法目前最重视的问题就是对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加以保障。本文分析了当前市场网络交易的形成特点,对网络交易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探讨,并对网络交易受到民商法保护的具体表现方式进行论述。

关键词:网络交易安全;民商法保护;相关性分析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用互联网技术可以更加便捷的进行消费购物,其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最为重要和普遍的一种交易方式。但网络技术在我国起的步时间并不算太长,加之不太成熟的技术方面等问题,使其还存在很大的漏洞,给网络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使网络交易频繁出现安全问题。

1 网络交易的特点

网络交易作为当前最流行的交易方式,省去了双方交谈的时间,只需利用网络平台来完成这个交易过程。交易中介是较为常用的第三方认证,它的作用是使交易双方能够保证一定的公平性和安全性。淘宝网作为现在最大的电子交易平台,其会对买家个人进行验证其身份信息,完成身份认证的步骤。淘宝网上的货品由卖家进行陈列,买家可以自由在平台中对自己感兴趣的货物加以挑选,当确认已选货品后,将该物品拍下,卖家要接受该订单需要通过淘宝平台来对买家的身份进行确认,然后进行下一步操作。买家通过网上银行对已拍物品进行网络付款,待付款成功后,卖家会收到相应的付款信息,此时卖家将买家所拍物品进行打包,再通过快递公司发送至买家地址,待买家收到物品再回到网络平台确认收货,才算彻底完成这笔网络交易。通过这一连串的交易程序可以看出,网络交易中面临的潜在风险主要有两点:第一是账户安全;第二是支付安全。淘宝网和其他类似类似交易平台在网络交易中具有两个方面的安全保障;第一是用户设置的登陆密码;第二是付款时的支付密码。就这方面的安全性来看,淘宝网目前的交易方式还是比较安全的,除了淘宝网以外,国内还有很多大型交易平台,如京东和天猫等,这些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设置大多相同,其安全性能还是值得用户信赖的。随着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还有很多新型事物出现在了网络交易中,第一是蚂蚁花呗;第二是京东白条;第三是微信支付等各种交易方式,使网络交易还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和考验。

2 网络交易安全性问题目前的情况

随着不断发展的科技技术,社会电子信息技术也有了飞跃式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网络交易确实方便了大众的生活。只要是使用电子信息技术的用户,手机就能为其出门解决所有问题,吃穿用住都可以通过手机上的网络交易来进行操作,所以,现代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交易。通过网络交易省去了不方便出门采购物品的人们,并省去了大部分时间,带给人们的便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网络交易的次数和金额规模也在日益扩大。其中,由于网络技术的漏洞可能被一些非法分子利用,采取不法手段来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加以窃取,或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用户的银行信息和信用卡信息,并划走其中的资产,给用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经过分析可以得知,两个主要原因是产生这些问题的关键:第一是有限的消费者知情权;第二是不同的交易方式。

(一)有限的消费者知情权所致

网络交易的优势是其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支持所有用户的使用,就算是用户想要购买国外其他网站的物品,也能通过一些软件来实现。同时,电子交易平台的货品上传,商家也能通过一些软件来自动上传,具有很大的商家选择权和消费者空间。这些使很多物品的安全性和真实性难以保障,仅仅依靠商家所展示的图片和买家的评价很难正确的判断商品的所有信息。

(二)不同的交易方式所致

网络交易的特点主要有两点:第一是开放性;第二是虚拟性。电子商务平台的货品信息可以由商家使用软件进行上传,买家在浏览和选择产品,已经在对已拍下产品进行交易的途中,很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加以干涉,比如不法分子冒充说是该电子平台的商家,对于买家已经付款的信息没有收到显示,需要买家再次对其进行确认或是再次付款等行骗手段,待到买家相信以后,这些非法分子会直接发送网络链接给买家,如果买家一旦点击进入,其个人信息将可能被盗取,严重情况还将使个人面临银行资产被盗取的可能。

3 民商法对网络交易的保护方式

我国民商法包含有两种:第一是民法;第二是商法。其中民法又分为两大法:第一是财产法;第二是人身法。商法是对商业活动的规范行为,以及商业关系的改进所定制的法律法规。目前,大多数国家的民商法的系统都较为完善,并对网络交易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具有一定的管理范围。在民商法中,目前的商品交易行为是十分适合相关法律行为的。民商法对于交易双方的真实存在性是有明确规定的,一旦认定较大的意见差别出现在双方的交易过程中,民商法可以对该交易进行判定,使该交易属于无效,并能对其进行撤销处理。对于民商法中的可信原则和公开原则,在网络交易中应该按照规定严格遵守。要有效保护交易行为,可信原则和公开原则是其中的重要方法,要对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表示,相关事业单位需要采取相应的形式。例如房产变更不动产,以及变更其相关产权等,这些保护都需要通过民商法来执行。另外,在网络交易中,严格主义也是民商法用于约束商家的重要手段。

目前,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网络诈骗行为,这种新型犯罪即产生于网络交易中。要对这些犯罪分子的实际行为加以追踪并不容易,因为其使用了信息技术手段,使其相当隐秘,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威胁整个网络交易行为,所以,民商法应当对网络交易行为争取更大的保护,并严惩犯罪分子。在网络交易平台中,网络交易体现的是交易双方的真实意愿,要对对方的真实情况加以确认,很多时候会使用信用等级来进行,而很多大型交易平台在注册时直接采取的是实名政策。这些手段都是为了使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得到一定的保证,也是民商法律行为的其中一种,可以使网络交易进行的更加顺利。

4 网络交易安全性未来的发展

交易双方的平等是民法的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应是平等的,但由于情况较为特殊的网络交易,很多交易双方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出现的个人信息并不完全,很多都只能看到姓名,但若对其根本加以追究,其教育行为是属于两位民事主体个人之间的网络交易,所以,对于网络交易民事主体的地位应当明确的在法律中加规定,用户电子身份由平台对其进行确认,并规定其法律责任。

5 结束语

总的来说,电子商品平台变得越来越多,所产生的网络交易也越加频繁,民商法需要对其定制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法规,才能更好的维持市场秩序。在未来的发展中,网络交易必定会更加迅猛,其中产生的安全问题和信用问题都是值得民商法考虑的范围,要保证其绝对的安全性,应当对相关法律规定加以完善,而当前社会较为常见的网络安全漏洞,应当尽快进行整改,对于介入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才能保证人们可以安全的进行网络交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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