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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防灾 科学救灾 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基于湖南省抵御农业气象灾害的思考

2017-01-20彭向阳王景晨

中国农业信息 2017年23期
关键词:防灾救灾气象

彭向阳,王景晨,伍 娟

(1.湖南省农委,长沙 410005;2.湖南省农情分析研究中心,长沙 410005)

湖南是农业气象灾害多发之地,主要有洪涝、干旱、寒潮、冰雹、台风、龙卷风等。文章就近年来湖南农业灾害发生情况进行了分析,对湖南农业如何避灾防灾、抗灾减灾提出了相关建议。

1 湖南农业气象灾害基本特点

湖南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雨量充沛;同时,境内地形复杂,有湖区平原、丘陵、山地等,河网密布,地貌多变,极易形成洪涝、干旱、寒潮、寒露风、冰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从湖南历年情况看,农业气象灾害以洪涝、干旱为主,“大灾三六九,小灾年年有”,近几年洪涝、干旱交织发生,且呈频发重发的态势。具体呈现“四性”。

1.1 气象灾害的普遍性

湖南每年都有气象灾害发生,有时是局部的、轻微的,但大多数年份是大范围的、危害剧烈的。近5年,湖南仅在2014年未出现较大气象灾害外,其他年份均出现较大灾情,2013年是湘中以南大范围的特大干旱,2015年、2016年是多流域特大洪涝灾害,特别是2017年的洪涝灾害强降雨总量之多、范围之广、强度之大、历时之久、汛情之紧,均为历年罕见,使该省农业经济蒙受了很大损失。

1.2 气象灾害的区域性

从湖南气象灾害发生情况来看,洪涝灾害和旱灾是该省农业生产面临的主要灾害,两者造成的农业灾损占气象灾害灾损的80%以上。而两种灾害的发生又具有明显地域性,湘北水灾甚于旱灾,但旱灾也时有发生;湘南、湘西南则旱灾甚于水灾,但水灾特别是山洪危害十分严重。同时,湘中以南特别是衡邵娄等地区,往往洪旱急转,灾害叠加造成的危害更甚。

1.3 气象灾害的季节性

从历史规律看,湖南气象灾害往往发生在关键农时。湘北的洪灾多发生于6月下旬到8月下旬,且由于湘北特殊的地理位置,洪涝灾害往往造成大范围农田受损。湘南、湘西南的干旱往往从6月底开始,间歇延续到8月中旬直至9月下旬,多为夏秋连旱甚至夏秋冬3季连旱,这个时间段正是早稻抽穗扬花灌浆、晚稻移栽、秋冬种作物需水高峰期,常造成稻谷结实率不高、干枯,晚稻和秋冬种作物无法下种或移栽;湘南、湘西南洪灾则多发于春夏和夏秋之交,常因暴雨造成山洪暴发,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毁灭性灾难。从全省范围来讲,还有其他的一些灾害,如4、5月份的持续低温阴雨,9月中下旬的“寒露风”,11月到次年1、2月份的冻害,也往往发生在水稻、柑橘、棉花、蔬菜、瓜果等作物生长、收获的关键时期。

1.4 灾害危害的严峻性

农业灾害由于覆盖面广、破坏性强,对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仅从近5年气象灾害对该省粮食生产的影响来看,据省农情中心统计,2013年至今,湖南粮食受灾面积年均达到86.67万hm2,绝收面积年均达到4万 hm2,每年因气象灾害损失近220万t(22亿kg),按全省乡村人口5 600万人计算,人均因灾减产粮食78.5 g。同时,由于农业灾害的影响,作物种了毁、毁了种,加之比较效益偏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

2 全省农业防灾救灾工作大体情况

为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应对,切实加强防灾救灾能力建设,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病防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2.1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防灾救灾体系

制定了《湖南省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经历了多次的修改完善,基本覆盖了全省各地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层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及时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做到思想、人员、物资、责任、措施“五到位”。

2.2 强化技术支撑,提升科学救灾水平

近年来,湖南省农委组织编制了不同灾害、不同作物、不同时段的抗灾救灾技术方案,结合“万名”工程,组建了抗灾救灾专家技术指导小组。2016年、2017年两次洪涝灾害发生期间,省农委均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迅速下发技术方案,省、市、县层层派出抗灾救灾工作小组、技术服务小分队,把抗灾救灾技术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有力地保障了全年农业生产的稳定。

2.3 加强物资调度,提升灾后重建能力

近年来,湖南各级农业部门进一步加强救灾种子种苗的储备工作,省级每年安排了1 000万元的救灾种子储备。健全了灾害期间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膜等筹备、调度机制,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投入救灾。同时,积极向上级汇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2017年,通过多方争取,共安排1.34亿元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投入灾后生产恢复;通过紧急调拨省级救灾储备种子,发动种子企业捐助,共组织配发种子350万kg;共调运鱼种8 000余万尾,共调拨动物疫苗800多万头份、消毒物资63 t。

2.4 加强生产自救,尽力减轻灾害损失

灾害发生时,各级农业部门及时发布救灾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一线指导农民抗灾救灾,科学避灾。灾害发生后,根据不同农时季节特点,通过广泛开展技术服务和提供种子种苗等,引导农民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确保灾后农业生产稳定。2017年特大洪涝灾害之后,该省抢在8月1日之前,对早中稻和部分瓜果绝收的田块,组织发展“倒种春”4万hm2,在大灾之年确保了全省粮食总产稳中略增。同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民政、水利、保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如2017年配合保险部门全面开展勘灾理赔,使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因灾报损资金(近6亿元)较快理赔到位。

3 农业防灾减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农业防灾能力弱

主要是农田小水利设施的欠账较多、基础薄弱,大部分地方还是靠天吃饭,抵御灾害能力不强。2017年湖区岳阳、益阳、常德3市及长沙市望城区受淹严重,共计造成5.56万hm2农作物绝收,占全省绝收面积的一半以上。分析其原因,除洪水上堵下顶外,还有部分地方是因为排涝设施不足、农作物长时间被淹。

3.2 农业避灾能力弱

该省气象灾害往往发生在关键农时,如6、7月份的洪涝灾害,正值早稻成熟收割、中稻抽穗扬花和晚稻育秧关键时期。而一些地方在生产布局上往往没有充分考虑规避灾害风险的因素,农业生产茬口布局不科学,往往灾害来临时遭遇灭顶之灾、颗粒无收。

3.3 灾后补损能力弱

主要是农业救灾投入相对较少,灾后主要靠农户自身力量开展生产自救;同时,农业保险覆盖面还不广、农户投保积极性还不高,理赔的标准也还偏低。2017年洪涝灾害造成全省农田受淹面积67.41万hm2,有1.53万hm2损毁耕地至今难以恢复;有3.7万口鱼塘被冲毁,面积达1.97万hm2,目前还有近1万口鱼塘未完全恢复。

4 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建议

4.1 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特别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确保旱能灌、涝能排。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支持他们抓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范气象灾害的能力。

4.2 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防灾减灾的资金投入

该省除安排了一定的救灾种子储备资金外,没有安排专门的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每年靠向农业部、财政部争取几千万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在大的灾害面前显得杯水车薪。同时,由于资金拨付往往滞后于农时,救灾补损时常面临资金短缺的制约。建议省财政设立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专项,以便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生产自救。

4.3 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投入力度

近年来,该省逐步加大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扩大了保险品种。但也还存在着散户投保积极性不高、一些种养大户投保不及时、理赔标准偏低、理赔时间较长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投入力度,改进完善农业保险实施办法。

4.4 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发展高效避灾农业

要立足节水和避洪,大力推行水改旱和双季稻连作改为水旱轮作、粮经结合的耕作制度,选择优质种植模式,调整作物茬口,避开洪水期和干旱期,实现灾年不减收。比如,在一些河流沿线、低洼地带、湖区蓄洪垸极易被淹,要大力推进退耕还湿、退耕还湖,涵养生态。或积极发展莲藕、茭白等水生作物,或“改种为养”,饲养鸭、鹅等水禽,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对江河沿岸易受规律性洪灾影响的双季稻生产,调整为水旱轮作,上半年种一季5月下旬就能收获的油菜、蔬菜或饲草等作物,7月下旬再种一季晚稻,确保洪灾来临时无作物在田。在夏秋两季易受干旱影响的地区,大力推进“水改旱”,或者采用“早水晚旱”的模式,利用上半年雨水充足的时机种植早稻,下半年则种植旱地作物。同时,对易受灾害影响、生态退化的耕地,有计划地推进耕地休耕或季节性休耕;积极推进粮改经、粮改饲、粮改渔等,发展特色高效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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