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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农产品品牌建设实践问题研究

2016-12-26秦红霞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27期
关键词:农业发展品牌农产品

秦红霞

摘要:农产品品牌建设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趋势,也是农民增收和食品安全的需要。以常州为案例,分析了其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在品牌规模结构、培育、营销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农产品品牌资源整合、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增强企业产品研发和品牌营销能力,优化品牌培育环境等建议。

关键词:农业发展;农产品;品牌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7.006

农产品品牌是农产品质量、品质、价值的象征,是农产品生产者综合实力的体现。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传统农业正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走品牌化发展道路,正逐步成为农业经济实践与学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

目前,我国农产品品牌不仅具有特殊品牌所具有的个性,还具有俱乐部公共产品特性,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必须高度重视“品牌定位—品牌选择—品牌成长”这一品牌决策过程(田云章,2013)。从农产品品牌结构因素分析,戴程(2014)认为“企业实力”、“与目标群的契合度”、“现有科研能力”、“客户成熟度”、“消费者主观认知创新”是最核心的影响因子。从消费者角度分析,孙开功等(2016)认为,农产品品牌资产由农产品公司能力联想、品牌知名度、感知质量和品牌忠诚度构成,其中公司能力联想、品牌知名度居于核心与基础的地位。曹佛宝(2016)认为,原产地形象的光环效应是特色农产品品牌最重要的外部线索,品牌关系型态在光环效应、功能价值与品牌忠诚之间起着部分中介效应。因此,在区域特有农产品产品品牌向区域品牌整合过程中,政府行为从不同方面为区域品牌带来新的品牌价值(王军、李鑫,2014)。

农产品品牌建设不仅具有其他商品品牌的共同特征,而且在品牌营造、品牌质量与标准、品牌营销等方面也具有区别于其他商品品牌的独特特征,因此在区域农产品品牌建设时,农业企业应按照品牌经营的理念打造自有品牌,政府在区域特色品牌整合、农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及品牌营造环境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从区域品牌营造角度,分析常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过程中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适合该区域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具体建议。选择常州市这样一个区域内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案例,有助于我们透过中观层面的研究把握宏观层面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面临的问题和特征,同时常州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市场经济相对活跃,农产品品牌营造具有一些成功经验,对欠发达地区的农业发展趋势有一定借鉴意义。

1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1.1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产品品牌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大势所趋。农产品品牌建设通过改变农业生产组织形态,联合农业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广大农户、涉农机构等,能够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品牌农产品优化配置,实现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2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品牌是无形资产,打造农产品品牌的过程就是实现农产品增值的过程。传统小农经济往往导致农产品加工技术流程缺乏标准,质量不稳定;同时,农户分散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农产品价格更容易受市场波动影响,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实施品牌化建设,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农产品销量,稳定销售渠道,降低农产品的生产和运营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延长产业链,带动农产品加工、储藏、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而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家庭增收。

1.3食品安全的重要保证

品牌是市场竞争的载体,目前各地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危机,推动了市场对高品质、无污染、无公害等农产品的需求,而农产品品牌正是利用“信号传递效应”,向消费者传递区别于其他农产品的资源优势和质量特征,提高消费者对该产品信任。所以,农产品品牌建设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2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成效

近年来,常州市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加强以名优农产品为抓手的品牌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2.1农产品品牌开发初具规模

常州市市级名优农产品既有未加工的原始农产品,也有初级加工的制成品,涉及到粮油、畜禽、林果茶、水产、蔬菜、蚕桑等几个大类,还包括花卉、苗木、盆景等园艺类产品和蜂蜜产品。据初步统计,自1998常州市开展名优农产品认定与考核工作以来,通过省级以上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达到874只;拥有农副产品注册商标近千件,其中省著名商标17件、市知名商标67件,累计向社会推出市级名优农产品527只,目前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名优农产品有173只,其中省级名牌21只。2015年,名优农产品平均每只产品的销售收入、利税分别超过2500万元和370万元,不论是产值规模、还是市场效益,都上了一个新台阶。近年来,常州市各类名牌农产品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

2.2“三品”认证强力推进

常州市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已达383只,绿色食品251只,有机食品117只,“三品”认证累计达751只。长江水产的银鱼、白鱼等6个品种获得有机食品认证;“春晖”牌牛奶先后被评为有机食品、省名牌产品和市名特优农产品,并且建立起了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消费者通过原包装编码的3位质量追溯识别码可以查询到该产品的奶源以及防疫记录。目前,常州市已建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83个,面积超过150万亩,茶叶已经有95%以上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2.3农业标准体系初步建成

常州市省、市两级龙头企业中95%的企业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5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质量认证,7家龙头企业通过了HACCP质量认证,其中金坛肠衣厂的肠衣加工不仅获得HACCP的体系认证证书,还获得了BRC食品安全全球标准论证。同时,常州市已制定溧阳白芹等江苏省地方标准37项、无公害水稻种植技术规程等常州市地方标准51项、涉农企业标准725项,基本涵盖了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畜禽和水产等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主体,企业标准相配套,多种操作规程为补充”的标准体系。围绕示范农产品建设,加快推进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技术和管理标准的建立,目前常州市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55个,其中包括雪山草鸡、优质水稻等6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省级和23个市级示范区。

2.4农产品品牌推广宣传不断拓展

常州市政府还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大型超市、商场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一批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正陆续进入配送中心、超市和专营店,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政府还大力引导省市龙头企业和名牌农产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从2009年起,常州每年开展“十大常州市民最喜爱的名优农产品”评选活动,不断提升和扩大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溧阳(县级市)通过发展“一村一品”,创建了一批以“天目湖”品牌为标志的知名品牌,共有10大类百余个品种,2016年冠以“天目湖”品牌的农产品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金坛市(县级市)则通过电视台宣传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业龙头企业在金坛》栏目完成60多档节目,6期节目相继在常州电视台和江苏省电视台播出,打响了金坛农业品牌。

3常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

3.1品牌规模结构不够合理

从农产品品牌规模上看,农业企业受土地、融资等方面制约,产品规模仍偏小、效益偏弱,许多产品年销售额只有几十万、上百万。同时,常州市名优农产品开发中还存在各自为政状况,同一产品有多个品牌,多个规模较小的农业企业分散经营,产品品牌特色难以凸显,也导致企业不注重品牌质量建设,品牌不能发挥应有的市场效应。以茶叶为例,目前全市茶叶生产企业多达200多家,茶叶品牌200多个,但规模在300亩以下、销售额在100万元以内的小企业超过80%,这种状况大大削弱了常州市茶叶品牌的市场竞争力。从农产品品牌结构上看,常州市企业初级农产品品牌较多,精加工的品牌少;一般的品牌多,省级以上的品牌少。

3.2品牌培育缺少长远规划

农产品区域品牌是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研究表明,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品牌原产地正相关且均正向显著影响消费购买意愿(张传统、陆娟,2014)。遗憾的是,常州市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经营人员,对企业自身定位缺少远景规划,对品牌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品牌意识较为模糊,把商标与品牌等同起来,认为农产品只要有了商标就是有了品牌,对品牌创建缺少合作意识,宁愿自己重新创牌,也不愿意与其他品牌合作。同时,由于现行的品牌评定程序繁琐、耗时较长,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最终批准一般需要三年时间,涉及的环节多、要求严,加上农业生产者大部分受文化知识水平的限制,对申报产生了较大的畏难情绪。部分企业认为品牌只是一个装饰,所以更愿意申请行业协会设立的名优产品。一些企业仅仅是从农民手中收购产品,经过简单的包装后就投入市场,由于没有相应的科技人员和设施,品牌缺乏科技支持,产品质量标准落后,产品在市场中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3.3品牌宣传保护力度不够

品牌包含文化、个性、利益等多层含义,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品牌所体现的除了物质利益外,更多的是消费者自身的社会地位、个性和文化涵养等,因此,培育品牌的顾客忠诚是企业的品牌建设的重要工作。而常州市很多农产品品牌企业缺少对产品文化价值的挖掘,品牌宣传推广也更多依赖于口碑相传,忽视了各类媒体的利用和推广。在品牌保护上,一些农产品虽然质量较好,但加工、名称、包装、宣传上都有雷同之处,造成同地区同类产品之间恶性竞争,甚至出现农产品品牌仿冒现象。研究表明,农业生产企业的行为决策与它们“搭便车”行为的额外收益大小相关,如果“搭便车”行为额外收益大,那么生产企业的质量维护合作积极性将显著降低,随质量维护成本的增大,在不同分担比例区间内,生产企业行为决策也会发生相反的演化趋势(陈通、李志方,2014)。典型的是溧阳苦瓜茶,经过无序竞争和相互间仿冒,已在市场上烟消云散;天目湖砂锅鱼头也存在类似情况,在溧阳天目湖周边地区乃至周边城市,许多大大小小的饭店都能看到挂有“天目湖”品牌的砂锅鱼头,鱼龙混杂,让消费者难以辨别。

3.4品牌质量管理还不到位

质量是产品的生命线,是创立品牌的基础。常州市大部分农业生产特别是初级产品的生产主体,仍然以分散的农户为主,导致生产过程中的用药用肥以及种植、养殖模式差异性很大,极大地制约了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提升。有些农产品企业虽然制订了生产标准,但由于产品经销方向主要是本地的农贸市场,缺少对品牌质量提升的动力,因此按标准生产的意识还不强。部分品牌企业持有“一旦品牌认定就可以坐吃几年”心态,放松了品牌的建设与管理,忽视了品牌相关延伸环节的培育建设,每年全市都有企业因质量标准、标识标注、商品条形码等问题,被取消名优农产品认定资格。

4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常州市推动城乡一体化、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品牌的建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品牌创建过程中,必须坚持以提升产品质量为前提,以科技创新为突破,通过个性化的广告宣传来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

4.1加强农产品品牌资源整合

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相伴而生、相互依存,没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就不可能把品牌做成规模,没有知名品牌建设,产业化也不可能做大做强。只有品牌化与产业化相结合,才能显现效益,提高附加值。针对当前品牌类同性大、经营规模小等问题,常州市应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大农产品品牌资源的整合力度,注重提高品牌建设的质量,带动品牌农业的发展。尤其是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品牌建设上的领军作用,一方面推进“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协会作为载体,在主体建设、产业规模、产品品质上狠下功夫;另一方面,结合万顷良田工程,积极开展农业领域的招商引资,借用外部资金、技术来做大做强龙头农业企业,争取建立“规模大、起点高、外向型”龙头企业,以此来不断推动农业品牌的发展。同时,根据农业品牌专业强、区域性强特点,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已有品牌整合,集团式进军市场,使品牌快速提升为名牌,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实现“创一个名牌、带一片产业、兴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的。

4.2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品牌的建立源于标准化的管理,只有高质量的农产品,特别是采用先进标准的农产品,才会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才能真正成为市场的名牌产品。近年来,随着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施行,ISO9000、ISO14000、HACCP、GAP等认证已经成为农产品进入市场、特别是高端市场的通行证。因此,从源头做起,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控制和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可以在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同时,提升农产品的潜在价值。从该市实际来看,应加快建立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体系,指导和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基地制订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从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加强农产品质量控制。同时,积极推进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把品牌农业建设与该市的“双百万亩”工程、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结合起来,按照企业化运作、产业化开发的要求,继续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整体认证,确保农副食品的源头安全。

4.3增强品牌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

创新是农产品品牌生命活力的源泉。常州市应在多元化、多层面培育好农业市场竞争主体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通过加快科技进步来提高农产品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资金将向农业高科技项目倾斜,促使龙头企业把科技创新放在首要位置,指导企业和基地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农产品档次和水平。加强农业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增强农产品的研发力量,增加对农业生产的智力投入和科技含金量,尤其是要加强农产品产后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升农产品的采收、保鲜、包装、储藏、运输等技术水平。建立完善农科教结合机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加强农业企业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4.4推进农产品品牌营销

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思路,通过举办农产品推介会,组织名优农产品参加博览会、展销会、评奖评优等活动,全方位展示名优农产品,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认知度,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和产品销售。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在提供市场信息、协调行业内企业关系、加强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市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常州市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覆盖面。大力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导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和龙头加工企业与生产基地对接,不断拓宽名优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常州市农产品生产企业也应进一步增强品牌经营意识,提高市场营销能力。一方面,通过加强目标市场的可行性研究,有针对性地进行农产品研发,更好地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不同市场的各类需求;另一方面,注重品牌推广宣传,找准品牌定位,策划适合的广告宣传,不断提高品牌形象的认知度和美誉度,从而有效地占领和扩大市场份额。

4.5优化农产品品牌培育环境

通过制定产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完善有关农产品品牌的创建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对品牌建设的资金支持,引导地方金融机构采取灵活多样的金融政策,帮助农产品生产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增强发展的动力和后劲。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健全农产品检测体系,推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对以次充好等影响品牌建设的行为严厉进行打击,加强品牌权益保护,确保农产品品牌质量安全。更加重视农产品品牌文化建设,挖掘品牌文化底蕴,赋予农产品更多文化内涵,营造独特的文化品位,不断提升品牌产品的价值,赢得更多的消费者。

常州土地资源缺乏,农业生产成本较高,但二、三产业发达,机制灵活,科技研发能力强,充分挖掘和整合这些有利条件,全面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建立现代农业运作模式,将有利于加快推进常州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田云章.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属性研判与决策[J].江苏农业科学,2013,(2):414416.

[2]戴程.我国农产品品牌结构评估模型及影响因子研究——基于AHP-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实证分析[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9):4449.

[3]孙开功,王树进,鲁庆尧.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农产品品牌资产提升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6,(10):9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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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军,李鑫.区域特有农产品品牌整合的政府行为研究——以长白山人参品牌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14,(5):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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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传统,陆娟.农产品区域品牌购买意愿影响因素研究[J].软科学,2014,(10):969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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