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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奔跑的青春

2016-12-23李风玲

少年文艺·少年读者文摘 2016年11期
关键词:白净理科班混蛋

李风玲

高一的时候,我懵懵懂懂、不知所以地被分在了理科班。老师们一定不知道,我用四年的时间读了别人三年就能读完的书,才将数理化读得差强人意。我的成绩单看上去很美,但它很快就会现出原形。

理科班对女生来说,真的是势单力薄。班里50多人,只有不到10名女生。但我丝毫没有找到物以稀为贵的感觉,却在很快就到来的冬天里,领受了今生最大的一次寒潮。

那应该是升入高中后第一次较大的赛事:冬季越野。学校的要求是,无论班里人数多少,也无论男女比例如何,都得出四男四女。四男好找,我们班的男生具备各种造型,可谓人才济济,任由班主任和体育委员精挑细选。

女生就很可怜,总共不到10个人啊,得从中挑出擅长奔跑的四个。就在这样的尴尬里,从来没有当过运动员的我,首先入了老师的法眼。

大概可能也许一定是,因为我的瘦。许是营养不良,许是发育稍晚,我在本就人丁稀少的女生群里,瘦得鹤立鸡群,于是我成了四名运动员中的首选。这大概是常识吧,长跑运动员都很瘦,看上去不像人类而像鹿类。

可是老师哪里知道,这个瘦瘦的16岁女生,已经被可怕的咳喘缠绕了12年。就因为这不大不小的病痛,我可以在某个寒风凛冽的早上,喝一碗奶奶亲手做的蛋茶(那可是少见荤腥的年月);可以在某个全家出动抢收瓜干的雨天,得以袖手旁观(那可是上世纪80年代的瓜干);还可以在某节体育课上,当老师宣布下一个科目是长跑的时候,无条件退出。

可以说,从小学到初中,只要是教过我的老师,只要是我的同班同学,没人不知道我的病弱。他们可以让我做任何事,唯独不可能让我做运动员,就像不能拿了狗去耕地。

然而高中不同了,这里多是陌生的脸孔。没人知道我的底细,当然,这也是我的愿望。要知道,那是多么恐怖的12年的挣扎啊。

班主任姓沈,面皮白净,刚刚从师专毕业。我们这一级学生,是他的处女作。而他的一张奶油脸,很是吸引班里的一位刁姓女生。

现在想来,刁姓女生的年龄至少已经18岁。她个子比我高,身材也丰腴,甚至有些胖。不过,虽然胖胖的,她却从小学就是运动员。

初中时我们同校不同班,对于她是运动员的事实,我相当确定。而作为班主任的忠实拥趸,她很想能在女生稀缺的关键时刻临危受命,然而她没有入选。

我想,初出茅庐的班主任大概掉入了一个误区,他和心仪于他的刁姓女生一样以貌取人。他以为瘦瘦的肯定要比胖胖的跑得快,他于是几次三番或直接或委婉却又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地拒绝了我要求退出的请求。

我说:“我没当过运动员。”

他说:“那就从现在开始。”我说:“我跑不快。”他说:“重在参与。”我说:“会拖班里的后腿。”他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我说:“我可能会跑不下来。”他说:“不试试怎么知道?”我说:“让刁去,她很想去,她以前就是运动员。”他说:“刁?一看就知道你们俩谁跑得快。”我说:“我身体不好。”他说:“哪里不好?”

我于是陷入沉默。

是啊,我哪里不好?自从进了高中,缠绕我多年的咳喘一次都没有犯过。没有一个同学或者老师,见过病魔袭来时我的悲惨模样。

但我不能相信,那个纠缠了我多年的病魔会就此停歇。它只不过是睡了,睡足了养好了精神再来找我。我多希望它能睡得时间长一点,再长一点,不过我担心,一场漫长的越野跑会让它提前醒来。

我感觉自己站在悬崖边上,老师在往下推我。我无力抗拒,也没人拉我一把。

但是直到现在,我也不后悔没对老师说出实情,而且我认为,即便我说出实情他也不会相信。那时候的我,瘦得相当锐利,大约还瘦出了某种精神,老师挑选的就是这种规格的“梅花鹿”。

舅舅家的表姐跟我同班,她也是运动员之一。从小到大,她见多了我既折磨自己又折磨家人的沉重喘息。她说,你可千万不能去,既然老师不答应换人,那就三个人跑,没什么不可以。

表姐大我三岁,脑子一向活络。但她的方案我不敢苟同,如果三个人跑,那我们班的成绩,毫无疑问会成为全校的倒数第一。这个罪责,我担不起。比赛的日期就要到来,我忐忑茫然无助。

刁就坐在我身后,她手里捻一支钢笔,表情羞羞答答,似喜非喜,幽幽地问了我一句:“你有什么病?”

即便到今天,我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她当时的表情会让我茅塞顿开。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开门见山地说了一句:“你去吧?我跑不了。”说话的同时,我转身就把已经下发的巧克力拿给了她。那是参加长跑的奖赏,提前发下来,有预热的意思吧。那玩意儿我不仅没吃过,连见都是第一次,我很想知道它的味道,但它太奢侈,离我很遥远。

她收下了,表情还是羞羞答答,但并无推辞之意。困扰我多日的问题就这样突然解决了,我如释重负,甚至听到了教室外鸟儿欢快的歌唱。

比赛就要开始,白净而文弱的班主任走进来。他看了看我的桌子,上面没有巧克力。我说:“我给刁了,她去。”

他没有看我,抬头俯视全班。

然后,破口大骂。

他应该说了很多,但我只听清并记住了两个字:“混蛋”。

“混蛋!”白净文弱的年轻班主任,吼得惊天动地、气壮山河。

当然,也的确,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自始至终,他也没有提我的名字。但我知道,这个“混蛋”是甩给谁的,我就是那个拒绝奔跑的“混蛋”。

全班鸦雀无声。

我在瞬间石化。

16岁,曾经有过一个很诗意的说法:花季。

后面还有“尾声”,但我不想再写了。

22年后,我38岁。多年来一直纠缠在脑海的一句脑海的一句话,是否可以给我的文字挽一个结:如果时光倒流,我愿意拼死一搏,那个从没被人骂过“混蛋”却因为拒绝奔跑而成为“混蛋”的混蛋,哪怕倒在半路,也算死得其所。

(水云间摘自《祝你幸福·知心》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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