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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公元前

2016-12-16枢良

飞言情B 2016年11期
关键词:沈浩

枢良

1

为了拒绝我的追求,沈浩之竟然威胁我说他是穿越来的,我要是再逼他,他就穿 回去。

“哈哈,你这个理由可真别致。来来来,咱们今天不谈感情,只聊电影合作的事……”我拍了拍沈浩之的肩膀,豪迈地又敬了他一杯。

在一次动漫展上,我见到了台上白衫飘飘长发缱绻的COSER沈浩之。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对他的爱慕就像开闸的洪水一样一发不可收拾,甚至连梦里我都在考虑,怎样才能把他收入囊中变成我的男朋友。

经过一段时间爱而不得的自我折磨,我终于想到了个好办法——请他拍电影,趁机“潜规则” 他!

我好歹算是导演行业里的新锐,多少人上门来苦苦哀求,要跟我合作,而沈浩之只需要刷脸就能获得男一号的角色……连我自己都羡慕他能遇到我这么优秀的姑娘, 还钟情于他。

虽然沈浩之从一开始就在拒绝和我有关的所有事,拒绝拍电影,拒绝我的请客吃饭 ,拒绝当我男朋友……但比较不幸的是,我虽然是个花痴,却也是个权势滔天的花痴。他不愿意当我男朋友,虽然我不能强抢民男 ,但用合作拍电影名义把他弄来陪我吃饭,这还是能办到的。

硕大的包间里只有我们两个,被我一杯接一杯的 灌下去,沈浩之明显已经喝醉了,晶莹剔透的脸颊上浮出两坨红晕,凤眼里波光流传,陡添了几分魅惑人的迷离感。

趁他不注意,我向他挪近了一些,这个距离刚好能闻到他身上那水墨淡淡化开的味道,我又嗅了嗅,心里乐开了花。

他慢悠悠饮尽杯中的酒,问我:“不相信我是穿越来的吗?”

话的内容我完全没空去细听,只觉得在这古韵雅致的房间内,他浑身上下都笼罩着月白色的光晕,俊美的侧脸刺激 得我心里小鹿乱撞。

见我只是笑嘻嘻地不说话,沈浩之扶着额头,醉眼蒙眬地审视着我:“你手腕上的镯子是明初年的古董;你裙子上的花纹是明永乐年间流行的纹样。纪桑蜓,还需要我再证明自己是穿越来的吗?”

我一怔,今天才知道他喜欢玩 古董,可现在古玩这个圈子的高手都这么低调了吗?为了追求深藏不露的境界,不惜把自己说成是古代人?

于是我立即奉承他:“你还真行家啊!居然一眼就能看出这些。”

“并不是。”他无奈地撇了我一眼,轻叹了口气,“对这些了如指掌是因为我就生活在那个年代。这就像是现代人整天都活在电脑、电话的世界里,所以打眼一看,便知晓它们的用途、来历。”

美男讲的道理,不论对错,我都要一副恍然大悟以及无言以对的模样。

沈浩之没理我,忽然撑着额角把头转了过去,背影里的哀愁旁逸斜出。我搞不清他这突然而来的低迷是因为什么,张了张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安慰他。

过了半天沈浩之才出声,声音悲戚无助:“当年京都的盛景如今再也见不到了,昨日我还梦见初春时节游玄武湖的事……”

至此,我开始有点 后悔想趁着他酒醉占便宜的决定了,这酒喝的 太猛,让他都胡话连篇了。于是我放轻了语调,真诚说 道:“别伤心啊,你想看到的这些我都可以帮你实现的。”

沈浩之眼睛一亮,期冀地看着我。

“我的这部电影时代背景就是明朝,玄武湖、秦淮河,甚至整个京都都是仿照当时的场景一比一还原的。你如果参演了,我把电影场景免费借你玩 几天。怎么样,是不是很心动?”

他盯着我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又轻笑出声,似乎有点 自嘲的意思:“你这个电影主角叫什么?死的时候多大年纪?身上可有特征?”

我一本正经回答他:“剧本是根据真实的历史故改编的。主角叫沈孟,明朝人士,二十岁时殉情身亡,野史记载说他左手掌心上有一块飞鸟形状的胎记。”

听我说完,沈浩之满意地笑了:“不错,只是你忘了一点,沈孟,字浩之。”

说着,他就把手在我面前摊开。

我睁大眼睛惊奇不已,他掌心的印记,竟然和剧组给沈孟这个角色准备的纹身贴纸如出一辙。

他很满意我的表情,笑了笑:“我就是明朝人士沈孟,沈浩之。追随着心爱的人从城墙上跳下来的那一刻,我就穿越到了这里。现在你找我来拍这部电影,岂不是让我演我自己?”

2

沈浩之对“酒后吐真言”的事十分后悔,因为我威胁他说:“你要是不来参演我的电影,我就把你是穿越来的事公诸于众。然后记者就会天天来采访你,科学家就会天天来研究你,警察就会天天来抓 你……你日子再也不会安生了。”

我妈总把一个成语挂在嘴边, 日久生情。所以我就不相信在剧组里朝夕相处,再加上我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他会对我没好感?

沈浩之被我气的 脸色铁青,薄薄的嘴唇有些哆嗦,但他却仍然好端端地坐在沙发上,而我们所在的办公室里也没有出现从天而降的光圈,或者突然喷出的白雾等穿越发生的前兆,这就证明了,他没有本事想穿就穿 。

至于昨晚的事,我猜肯定是为了推掉电影角色,提前准备好的说辞,但他却聪明反被聪明误,反 被我将了一军。

我拉开抽屉把合同书和剧本一并递给他,用故作老成的口吻安慰道:“这次跟你搭戏的可都是娱乐圈很有名气的演员,众星捧月,你想不红都难。好好演!这可比当COSER有前途多了。”

一下把他捧到了大荧幕上,很感激我吧?

但沈浩之却极其不满,拿着那叠纸离去的时候,把我办公室的门摔得砰砰作响。

把沈浩之挖来之后,我又担心起了另一个问题——我的形象。平时我在剧组就是一副披头散发的邋遢形象,被演员们气极了还会扔东西、爆粗口、扣片酬,不拍完不许回家……有我这样的女导演,就问你怕不怕!

别人怕不怕无所谓,但千万不能让沈浩之觉得我可怕啊!我在心里不断地提醒自己:他可是个外行人,演不好也不能凶他!

我说:“不如这样吧,你先拍一个对演技要求不高的镜头,熟悉一下环境,之后我们再循序渐进。”

沈浩之翻了翻剧本,迷茫地问道:“哪个镜头?”

我色迷迷地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说得却再正经不过了:“沈孟洗澡的镜头。”

“……”

第一场戏就是裸戏,整个剧组一片哗然,那些对沈浩之居心叵测的女人们,早就围在布景周围,打算一睹他的好身材。

镜头下的沈浩之刚脱掉外袍,有的女人就红了脸,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见状我怒吼道:“所有女人都给我滚 出去!”

但我一回头,就看到摄像小哥呲着牙看着沈浩之裸露了一半的胸膛,“嘿嘿嘿”地笑着。

沈浩之果然已经帅到了男女通吃的地步 ,我指着剩下的几个男工作人员:“你们,也都给我出去!”

世界终于安静了!我终于可以独享他的美色了。

沈浩之也不扭捏,一件一件地脱掉。屋子里氤氲的水雾让他的身影有些迷蒙,但就是这份朦胧,把我和他独处时的暧昧放得更大了。

我紧张不已,狠掐了自己一把才回归正常:“你,你先等一下,摄像机没就位呢!”

可等我站在那个硕大的黑匣子面前时,却犯了难。我能当上导演,是因为爸妈舍得给我砸钱捧我。出道之前我从没给其他导演当过副手,至于这摄像机……我也不怎么会用。

我顶着恼红的脸,又跑出去跟摄像师学了一遍。

再进来时沈浩之已经穿上了衣服,好整以暇地望着我:“你这样胡闹下去,剧组还能正常工作么?”

我满不在乎地回他:“为什么不能?拍电影这事你不用太较真 ,随便拍几个镜头应付一下就行,剩下的我找替身或者后期剪辑,保证不会让你吃苦受累的。”

“我是因为被你看上,才受这种优待的吗?”

沈浩之这话说得听不出喜怒,我以为他那全是冰块的脑袋终于开窍了,知道我对他好是因为喜欢他。我向他靠了靠 ,想给他整理一下衣领拉近关系。我笑嘻嘻地说道:“以后有我罩着你,所有的电影都用你做男一号……”

他一把躲开了我伸过去的手:“我不需要。”

3

我后知后觉才明白沈浩之为什么那么生气,他是多骄傲的一个人啊,当然不可能寻求女人的庇护。我这么说,显然伤了他的自尊。

没办法,我必须一点一点 去找回他那被我糟蹋了的尊严。在剧组只要见到沈浩之,我就想方设法地夸他,他穿了件新衬衫,我夸他又帅出了新高度;他换好戏服在候场,我夸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总之,我绞尽脑汁,把这辈子的赞美都用在了他一个人身上。真后悔当初的嘴欠啊!

但有一件事,就算不用我假惺惺地称赞,剧组上下也都对他心服口服——沈浩之拍戏基本不用看剧本背台词。

只要我和他大致讲一下之后要拍哪段戏,哪个情节,他紧接着就能把那些全是古言的对白倒背如流。就算是临时改剧本,稍微偏离一下历史原貌,沈浩之也只是看一眼,便能把台词记住。

所以因为这个,沈浩之今天第一百零一次被我夸了:“今后大家都要以沈浩之为榜样!努力把台词背一背,不要收工了就跑去泡吧撩妹 ……”

听我这么说,沈浩之冷傲地一笑,附身在我耳边漫不经心地说:“我是沈孟本人,过目不忘只是一个技能罢了,而且这些事都是我的亲身经历,当然用不着背台词了。”

他有特殊的背台词技巧,我又不会跟他抢,至于说这个搪塞我吗?但是他的话,让我又抓到了一个夸他的机会。我当即扯着嗓子对全剧组的人高声喊道:“都学学人家沈浩之,下场之后还沉浸在沈孟的角色当中!这是什么精神?这是演员的最高境界,人戏合一!”

沈浩之:“……”

沈浩之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他做事向来非常认真,每段戏只要一经他演绎,都充满了真挚的情感。在监视器旁,我常常也会被他的情绪感染,跟随他一起喜怒哀乐。

于是我就有些庆幸和他搭戏的女一号是个不敬业的演员了。女一号在拍我这部电影的同时,又在赶其他导演的戏。从一开始我就只拍了她几个常用表情,留给后期剪辑用,剩下的戏,我用的都是背影替身。

说真的,如果一个女人站在沈浩之的面前,听着他说那些动人的情话,感受他的悲喜,怎么可能不爱上他呢?

在剧组朝夕相处的时间,让我发现了沈浩之除了帅还有其他无数的优点,可我的优点,他一条也没发现,工作之外一句话都懒得对我讲。

郁闷的心情一浪高过一浪,正好剧务那里新买了一匹纯正的英国血统的赛马,当作剧中沈孟的坐骑,我闲得无聊,就跑去逗马解闷儿。

白日柳荫下,电影的男二号蒋放向我走了过来,自以为帅气地甩了甩额前的头发,说道:“纪导,之前拍电视剧我还特意去学过马术。想让我带你骑一圈吗?”

我想骑一圈,却不是跟你。如果沈浩之能在马背上挽着我的腰,和我在这飞阁流丹的布景里徜徉一番,哪怕是让我立刻长出小肚腩来,我都愿意!

蒋放对我若有似无地抛了一个眼神过来,又说:“纪导,是沈浩之太不识趣了,你既是导演又是投资人,用得着整天对他低三下四的吗?”

因为我脑残呗!要是当初我一见钟情的是蒋放这类,四处放电巴不得被哪个娱乐圈大亨“潜规则” 的人,那我不早就过上天天秀恩爱的日子了?

不过蒋放的出现,让我想到了一个主意。

我立刻把沈浩之叫到马前,说:“这是明天拍戏要用的马,你先骑一下,看能不能适应。”

然后我就先他一步跨上了马背。

沈浩之疑惑地皱着眉,“你不从马上下去,让我怎么骑?”

“你就正常骑呗!”我说得无所谓,手却紧紧抓住了马鞍,摆出誓死不放的架势。

“……”

为了给沈浩之树立一个以理服人的形象,我开始耐心解释说:“整个剧组都是我的,我想在哪待着就在哪待着,今天我在马背上,明天我就有可能跑到天上。你不用在意我,做自己分内的事就好了。”

“……”

4

影视基地正是草长莺飞的时节,一片如洗的碧空下,我和沈浩之共骑一马踽踽前行。

绕着人工湖走了一圈,我就已经乐得合不拢嘴了。我又向他怀里使劲缩了缩,想把自己的衣服也沾染上属于他特有的冷清味道。沈浩之并没有拒绝我和他一起骑马的无理取闹的行为,是不是说明,我在他心里还是有一点 与众不同的?

我心里怎么想的,嘴上就原封不动地问了出来。

结果沈浩之冷哼了一声:“不答应你,你还会找别的事来烦我。”

我在他心里就这么差劲儿?刚想辩驳,沈浩之已经翻身一跃跳下马去,认认真真评判了一句 “这马不错”,然后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他就这么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了?

我被沈浩之的无情气得说不出话来,蒋放就在这时见缝插针凑到了我跟前:“纪导,你要是喜欢骑马,我带你骑一圈。”

我想气气沈浩之,他不待见我,自有人待见我。于是我故意高声说道:“阿放,之前我就见过你骑马的样子,简直帅呆了!”

说完我自己先一阵恶寒,但已经来不及了,蒋放长腿一迈就跨上了马背。

这个时候沈浩之已经走得很远了,我没看清他刚刚的脚步是否停了一下,我只知道,他自始至终都没回过头。

就骑马这件事而言,我不偏不倚地讲一句,真的是沈浩之技高一筹。蒋放只是为了在拍戏时省去替身演员的麻烦,才去学了几天马术。所以他空有一副花架子,只为追求动作漂亮,完全不顾驾马的正确方法。这匹马在他的控制下颠簸异常,刚才还闷闷地喘了一口粗气,有点 要罢工的意思。

我有点 心惊胆战:“那个……今天就先到这里吧,我一会儿还要去审剧本呢!”

“哈哈,你是担心我把你摔着吧?别担心,有我保护你!哪怕是我自己受伤,也不会让你擦破一点 皮的。”蒋放面色紧绷,明显是在逞强,却一点 也不耽误他说暧昧的话。

我也不好当即发怒,就僵直了脊背,在马背上坚持着。

为了让电影更自然,湖边古道的草丛都是未修剪过的,所以偶尔会有带刺带齿的叶子 伸出来伤人。

蒋放见马闷不吭声,不再反抗,便放心大胆地给我讲起了圈里的八卦。结果一不留神,就让马偏离了路中央,马腿立刻被植物的刺伤到了。马儿吃痛,当即疯了似的狂奔起来。

我身后的蒋放刚要出手扯住缰绳,却被甩下了马背,摔在地上。

风在耳旁呼啸而过,比高速路上飙车还恐怖,我紧紧抓着马鬃,怕掉下去落得和蒋放一样伤筋 动骨的下场。可我更害怕的是,不知道这受惊了的马最后会跑到哪 去……

美如画的风景现在也都无心再看了,前方路上突然飞奔出一个人来。沈浩之如神兵天降,精准地揪住了缰绳,用力一扯,马就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停了下来。随后他又轻拂两下马的鼻梁,马儿暴躁的情绪立刻就烟消云散了。

劫后余生,我平静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对沈浩之露出感激的一笑。可他却仍然眉头紧皱,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我,好像在找我是否有受伤的地方。

虽然有点开心, 他在担心我,但他为什么就是不问出口呢?如果他肯问我有没有事,身上有没有觉得痛的地方,那就算我真的粉身碎骨了,还是会笑着回答他,我没事。

5

回去时我坐在马背上,沈浩之为我牵着马。我们走得很慢,走了很久,但互相竟然一句话也没有说。

刚一回到剧组,蒋放就抱着打好石膏的手臂,在经纪人的搀扶下,跑到我面前恶人先告状:“纪导!那匹马今天发疯可和我没有一点 关系!都是沈浩之的错,谁知道他之前骑得 时候,动没动什么手脚!”

“我没动。”沈浩之掷地有声地解释了一句。

蒋放却急了,把愤慨演绎得声情并茂:“还说没有,那为什么马在你手里就那么听话,说停就停,说跑就跑,到我这里就发癫发狂?还险些伤了纪导。”

“骑射属于六艺,是古代男子必须掌握的一项技能,我曾经还是金科状元,自然比别普通人精通马术。”沈浩之说得十分认真。我抬头,刚好和他的眼神相对,心里顿时泛起了涟漪,他刚刚的话是解释给我听的吗?

随后我又摇头,他多骄傲的一个人啊,我在他眼里简直就是凡世里的一颗尘埃,他怎么可能会关注我的喜怒哀乐。就算我误解他,对他来说也是无所谓的吧?

蒋放听完之后大笑:“演戏演傻了吧?这是现实生活,你还把戏里的台词挂在嘴边,真把自己当成是沈孟了?”随后他就故作亲密地把我拉到他身边,“他一定是为了表现自己,让你对他刮目相看,才暗中在马身上做了手脚。你可要清醒些,别被他假装出来的大义凛然的样子给骗了!”

我心里不停地苦笑,这就是我所在的娱乐圈,今天一个蒋放为了保全自己颠倒是非,做跳梁小丑,明天可能还会有更多的“蒋放”跑出来,在沈浩之面前碍眼。我真后悔当初把他拉进这个混沌的世界。

我筋疲力尽地说:“追究责任的事以后再说。今天确实吓到我了,我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剧组先停工吧!”

听到这个消息,剧组上下一片哀嚎。我任性的行为破坏了原定好的后期制作时间,耽误了电影的正常上映。所以无论是期待成名的新人,还是指望着影片上映之后结算片酬的圈内演员,延期对他们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我一下就成了众矢之的,导演休息室方圆百米都无人问津。

天渐渐黑了下去,门缝中依稀可以听见外面的动静。纷纷扬扬的喧闹声逐渐褪去,估计大家已经认命了,各自收拾好东西逐一离开了吧。

我松弛地向椅子背上一仰,心里无限悲凉。都这个时候了,沈浩之也不来安慰我一下。我做出这个决定还不是为了他?

停工休整是因为我想利用这段时间,把沈浩之从影视圈中抽离出来。以后他可以继续帅下去,但只帅给我一个人看!娱乐圈太复杂了,我舍不得让他在里面钩心斗角。

不过电影前期宣传的海报已经贴满了大街小巷,他那一身青衫,俊美风流的模样让多少女人犯了花痴。现在突然把电影主角换掉,让观众怎么想?

问题太复杂,我还需要认真考虑一下……

6

漆黑的休息室顿时 灯火通明,我抬头看了看,原来进门开灯的人是沈浩之。他嘴上噙着难得一见的笑意,大步几下迈到了我的面前,道:“不过是受了些惊吓,你就虚弱成这样了?”

今天这点事儿 对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虚弱是因为我在思考他的事,用脑过度而已。

但这是向他撒娇、让他多关心关心我的绝好机会,我还是要抓住的。

我站起身来,假装晃了几晃,紧接着就向他怀里一倒:“哎呀!我头好晕,眼睛也好花,什么都看不清了……我要死了,要你亲亲才能活过来…… ”

沈浩之就在我耳边低低地笑:“亏你还是导演,这病装得也太假了。”

被识破了我也没觉得多窘,索性就死皮赖脸地挂在他的身上,誓死不下来:“你看我都郁闷一天了,你就让我抱一会儿,一会儿就好了。”

他不解风情地轻推了我一下,说:“你先放开,我有东西要给你。”

要送我东西?他终于要送我东西了吗?我脑袋一懵 ,立刻从他身上下来,规规矩矩地望着他,像是个等待分糖吃的孩子。

他像变戏法一样,有着飞鸟胎记的手心里突然就多出一块糕点,他递给我说:“你尝尝这桂花糕的味道正不正宗。”

我以为会送我一些有利于保存的东西,没想到竟然送我吃的。不过聊胜于无,这还是他第一次送我东西,以后多送几次就能掌握要领了。

“我是第一次吃啊!怎么可能知道味道正不正宗?”我撕开包装用的油纸,狼吞虎咽地嚼了两下,“不过,挺好吃的。”

沈浩之顿时沉默了。我瞥见懊恼的情绪在他脸上一闪而逝,不过再想追寻,他却巧妙地把话题转换了:“我查了古书,按照旧时的方法才把这桂花糕做出来的。”

“你亲手做的?”沈浩之亲手为我做东西吃,这简直是历史性的一刻啊!

我为什么要吃得那么快,要是事先问清了情况,我肯定会把这块桂花糕用盒子装起来,留一辈子!

于是我问他:“你还有没有第二块?”

片刻,他又恢复了以往冷淡的神态:“没了。”

“你还能再给我做一块吗?”

“没时间。”

“你还会做其他吃的吗?”

“不会。”

……

电影暂时不拍了,但追求沈浩之的大业不能放弃。听说他之前签约的那家动漫公司最近在办漫展,沈浩之应朋友之邀去那儿客串了几场,以 来吸引人气。

打听好地点,我认真打扮了一番,也兴冲冲地跑去了。

这是我第二次来漫展,第一次纯属无聊,想着来这里看美男,结果一眼就看中了坐在台上扮谪仙抚着琴的沈浩之。当初他那漆黑的假发松散地梳在脑后,白袍披在肩头的样子,让我今时今日想起来,仍然心跳不已。

所以这么帅的男人,我一定要保护好!像漫展这种地方,尺度大起来连“老司机”都害怕, 万一哪个女人借机勾引他呢?

我抱着担忧的心情刚走进门,就看到了让人血脉偾张又气愤不已的一幕。 一个仙女打扮的长腿美女,正坐在锦衣华服的沈浩之身边上下其手。她纤长的手指不时拂过沈浩之的脸颊、前胸,挑逗意味明显。

动漫人物里,还允许这种勾引与被勾引的关系存在?!我看他们、他们分明是在COS岛国小黄片!

沈浩之这个展台的人最多,但气极的我也顾不得脸面了,直接拨开人群冲上台去喊道:“那个女人!把你的手从他身上拿开!”

全场静默,所有人都好奇地看向了我。

沈浩之脸色也变了,把我一路拉到后台,严肃地警告我:“你别胡闹。”

我觉得很委屈。之所以来捣乱,还不是看不得他被别的女人占便宜。我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横着心地对他喊道:“她摸你,你还挺享受呗 ?”

妖艳的仙女向我们走了来,拍了拍沈浩之的肩膀,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但等到仙女开口说话时,粗犷的嗓音却吓了我一跟头,他说:“竟然会有女人嫉妒我,是不是说明我的COS功力炉火纯青了啊?哈哈哈……”

这声音分明是个男人!搞了半天我在吃一个男人的醋?

不过,男人也不行!谁碰沈浩之都不行,他只能是我的。

我窘迫地闷了半天,才终于说出话来:“你以为我是闲着没事干才来看你的?来找你就是想告诉你,明天是我生日!你!爱来不来!”

他惊疑的神色一闪而过,忽然,语气柔软下来:“第一次有机会给你过生日呢,我一定会去的。”

之前沈浩之极少用这般温柔的态度对我说话,他清润的嗓音简直就是一阵春风,吹拂得心田春暖花开,阳光普照。我拉拉他宽大的衣袖,厚着脸皮说道:“如果我们两个走到一起,结了婚,这样的机会今后多得都能让你烦呢!”

沈浩之没再说话,拥挤的人潮中,他用手臂护住我,送我离开,然而在转身而去的一刹那,我似乎听见他落寞地嘀咕了一句:“我只怕这是最后一次了。”

这饱含悲凉的语调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晃晃脑袋,望见不远处的沈浩之身姿依旧笔挺,才敢确定是自己听错了。

7

今天确实是我的生日,至少在过去的五年里,我都是在这天开生日PARTY 、吃生日蛋糕的。

但沈浩之昨天乍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脸的难以置信,那表情好像在说, 我不该有生日这种东西。

管他呢!只要他来了就好!

沈浩之今天穿了件洁白的衬衫,身姿醒目。我坐在家中的阁楼上远望,一眼就看见了姗姗来迟、让我蚀心焚骨的那个人。于是我飞一般地冲出去,也不顾我妈在身后笑我不懂矜持。

沈浩之很懂礼数,第一次来我家还给我爸妈准备了礼物。送了我妈一套首饰,送我爸的是一副山水画。

我爸乐呵呵地收下,还煞有介事地品鉴了一番,说道:“这幅画笔力苍劲,确是大家之作。只是这幅画的作者沈孟,我孤陋寡闻,还真是不了解啊!哈哈哈……”

“叔叔过谦了,这是我画的。”沈浩之诚恳地答。

我爸眼中当即充满了欣赏:“嗯!不错!一表人才!把女儿交给你我也能放心!”

这话让我心弦一紧,我爸这个终身大事的话题来的太突然,万一沈浩之拒绝了怎么办?

我正悬着心,却见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郑重地开口:“叔叔放心,我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接着我的世界就消音了,脑袋里盘旋着唯一的念头就是:沈浩之终于答应和我在一起了!我们终于要在一起了!

我爸要去应付其他宾客,离开前对我老怀 安慰地一笑,还偷偷比量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我还在发蒙,沈浩之却已经走到我面前来,用低沉性感的声音对我说:“时间太仓促,我只好把自己送给你做生日礼物了。”

幸福来得让人措手不及,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要知道,在此之前他对我可一直都是不冷不热的。

经不住我一再追问,他终于高深莫测地吐出一句话来:“再继续下去,太累了。”

我急切地问他:“因为我缠着你让你觉得很累,所以你才迫不得已答应了?”

他抬头抚摸了一把我脑袋,眯起俊美的眼眸,笑道:“一边喜欢你一边又要拒绝你,这样很累。”

“这么说,你早就喜欢我了?”

我借势钻进了他的怀里,用力抱了抱,良久才听他在我耳边轻轻回答我:“嗯,很早之前,大约三百年 就开始了。”

三百年 ?想不到一贯冷傲的沈浩之,也能说出这种哄女孩子开心的情话。我笑而不语,甜蜜早已在心底泛滥。

娱乐巨头纪总的女儿过生日,自然是高朋满座,就连贺礼都堆满了整整一间屋子。一一送走了那些外人,我爸神秘地拿出一个盒子,递给我:“宝贝女儿过生日,爸爸自然也准备了礼物。”

打开盒子一看,我就了然了:“这是我电影的样片?可我不是还没拍完吗?”

见到我先是惊讶后来又满心欢喜的样子,我爸扬扬得意起来:“三天 时间,我命人加班加点把没来得及完成的地方补拍了出来。现在这个样片的剧情已经和原剧本没什么差别了,直接播出都没问题。”

我爸看了一眼我身边的沈浩之,皱了一下眉头:“小伙子,你有什么异议吗?”

沈浩之犹豫了片刻,问道:“纪叔叔,您是五年前才有了桑蜓这个女儿吗?”

我一脸茫然。

8

我对我爸妈的记忆开始于五年以前,至于我为什么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他们说,大概是我出车祸失忆了。

但最初的我,看到汽车被吓哭,电话、电脑都不会用,就连衣服上一个拉链也能为难我半天……那种感觉倒像是我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爸妈并没有嫌我是个麻烦,还一家一家医院地跑,直到所有检查结果都显示我的身体是健康的,他们才了放心。对此我感激得无以复加,决心要照顾他们终老,可我知道,他们不是我的亲生父母,我们之间找不到那种血肉至亲的羁绊。

对于亲生父母和自己的过去,我一直充满了好奇,但又不能直接问出口让爸妈伤心……让我更困惑的是,沈浩之又是从哪知道我五年前才被现在的爸妈收养的?

当晚,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的内容竟和我电影中的故事几乎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我变成了女主角——延秀公主。

故事发生在三百多年前的大明朝。延秀公主出生在大明边境的一个番邦小国,她出生的那天晚上,天上同时升起了两轮月亮,久久不落的月光照得整片国土如同白昼。

王座下的法师就此预言,延秀会给整个国家带来血光之灾,因此必须将她远嫁,而且她所嫁之人万万不能是她心爱之人,这样才能锁住灾祸。

所以延秀十七岁那年,就被父王的一纸诏书,送到大明去给当朝太子做太子妃。而迎亲使就是那年的殿试状元,沈孟、沈浩之。

万里而来的他身着乌沙,仅是挑长襟下马这么一个动作,就让延秀看得如痴如醉。于是,她便心甘情愿和这个男人远离故土。

大红的马车滚滚前行,延秀挑开帘子,对着沈孟笑道:“我看你背包里鼓鼓的,装着什么好吃的吗?”

沈孟礼貌地回了她一个笑容,语气却高傲得很:“桂花糕而已。这一路山高水长,下官自然要带些可口的点心。”

“我没吃过,我们王宫里压根 没有桂花糕。”

沈孟也不言语,从包里摸出一块精准地抛进她手心里。延秀偷抿了抿嘴角,他心地竟然这般善良!

从延秀的母国去往大明都城,一路走了三个月。三个月的朝夕相伴,让一份爱意在两个人心里疯长。可他们又都清楚,这个世界不允许他们抛开身份无所顾忌地相爱。

弦月高悬,距离大明皇宫百里的地方,迎亲车队最后一次在外面安营扎寨。

延秀下了很大决心,终于去找沈孟,哀求他:“你带我远走高飞吧!去哪 都行!我不愿嫁给太子殿下。”

可沈孟始终没有抬头看她一眼,只是执着地抚着琴,高山流水的曲子在夜中听起来无限凄凉。

延秀绝望了。

太子迎娶延秀公主,场面非同一般,大红的绸缎铺满了王宫内外。虽然看不出真心与否,但所有人的脸上都笑意融融,唯独延秀,连假装高兴的力气都没有。

太子拉着延秀的手登上城墙,接受百姓的朝拜 。隔着红珠帘,延秀看到了身后站在群臣中的沈孟,隐忍多时的痛楚顿时袭来。

“容我最后问你一次,你真的不后悔把我带到这儿吗?”不顾众人的眼色,延秀执意走到他身边,问道。

“为人臣子,分内之事。”

他的脸上是前所未有的冷漠。延秀望着他的眉眼,凄惨一笑,向着墙头 走去。

“自打出生以来,我就是多余的,从来没有人施舍我一分一毫的温情。父王抛弃了我,黎民百姓抛弃了我,最后就连你也……”延秀哽咽了一下,“我过去不能自己选择命运,今天就让我选一次吧!”

说着,延秀抬脚一步跨上了城墙,对惊悚地望着她的沈孟弯了弯嘴角。风撩起一身的红妆,吹散了心中的哀怨。就在延秀闭眼的那一刹,她看见了沈浩之紧随其后纵身而下。

冽风刮开了他的乌沙,吹散了他的黑发,他伸手想抓住她,却是徒劳。他张张口,默默把最后的心里话说给她听:“这不是我本意,我只想让你安稳地活着……”

白光骤然从地面升起,刺得人睁不开眼睛。但当光明退去的时候,这个世界已经再也找不到沈孟和延秀公主的踪迹了。

迎亲使与公主发生私情,成婚当日双双殉情,到头来还生不见人 死不见尸,这简直是奇耻大辱。皇帝震怒,昭告天下说二人私奔了。后又以此为由征讨了延秀的母国……

9

我就是延秀公主,这一梦让我找回了丢失的记忆。我也是现在才顿悟,出生那天出现两个月亮的奇怪天象其实是在昭示天下,我与生俱来穿越时空的能力。

不过沈浩之却只是个普通人,我能穿越,而他不能。他之所以能跟我一同来到现代世界,是用我的失忆换来的。所以他始终怕和我见面,怕和我接触。因为我一旦记起过去,他就要回归本位,回到明朝去。

真相让我心惊胆战。我把跑车开的 飞快,闯了一路红灯来到沈浩之家里。果然,他已经虚弱不堪。

我扶着他坐下,趴在他膝上泣不成声:“求你,求你别离开我!”

他轻柔地抚摸着我的头发,声音孱弱:“你与众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可以不受时空控制,穿梭古今。但这种能力不可能随心所欲,把我一同带来现代,已经让你失去了记忆……而我能在这里默默关注你五年,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再坚持下去,对你对我都没有好处……”

他抬起我的脸,抹去我流个不停的眼泪,吻了吻我的额头,释然地笑道:“而且我在现代一无所长……唯一的本事就是扮成古代人,博人一笑……还记得拍电影之前我们一起喝酒的那次吗?我那时对你说,我怀念京都的一切。现在如果能回去,真的再好不过了……”

他的声音越发飘渺,身影越发模糊。

他就这样在我面前一点一点 化作了闪烁的粉粒,任凭我怎么抓,都留不住……

10

沈浩之走后,我就变得疯疯癫癫的。要不整日抱着大明史大哭,要不就一个人对着空白的墙壁傻笑。

偶尔有清醒的时候,我就看见我爸妈在哭。

当初把我从外面捡了回来,膝下无子的他们真的拿我当亲生女儿一般对待,可我却连一个最简单的报答都做不到。

我妈不停地在抹泪:“桑蜓,我们有能力安享晚年,现在妈妈只希望你能开心,其余的事不要再想了,千万别把自己逼得太紧……”

我妈是怕我疯的 更严重。但我确实越来越疯魔了,我自己也不能控制。就像今天,天上本该是一轮圆月,而在我眼中却看到了两个月亮。

我狠狠地拍了拍脑袋,可第二个月亮依旧挂在天上。我苦涩地一笑,自嘲道:“果然是疯了。”

再醒来的时候,我是被一阵锣鼓喧天、唢呐齐鸣的喜乐吵醒的。睁眼一看,自己正躺在青石铺的小巷子里,身边还有一个乞丐打扮的大叔奇怪地看着我。

我打量了两旁的建筑,亭台楼阁、燕檐花窗,难道这里是古代?

吹吹打打路过街口的那队人马,都穿着红衣。这画面我看着眼熟,便惶惶地拉着乞丐大叔问道:“这么大阵仗,是太子迎娶延秀公主吗?”

大叔白了我一眼:“那都是哪辈子的事了?别说是当初的皇帝、太子了,就是文武百官都换了好几拨了。”

“那为什么这么热闹?”

“金科状元沈浩之沈大人,今日要娶亲。”大叔骄傲地回答。

这段时间,我把明史看得几乎倒背如流。在我们那个故事结束的三十年后,这个朝代又出现了一个和沈浩之同名同姓的人。不过这个人却比那个沈浩之幸运得多。这人二十五岁中了状元,之后又娶了心爱的姑娘,恩爱到白头……

乞丐大叔急躁地把手搭在眉上,望了望迎亲的队伍:“也不知沈大人要娶哪家的闺秀,迎亲的轿子已经在城里转了三圈了,还没把新娘子接走。”

就在这个时候,队伍突然停下了,小吏的声音在街口响起:“大人,轿子还空着呢,这新娘子……咱们继续找吗?”

“不用了,我已经找到她了。”回答的人,声音和我朝思暮想的那个人一模一样。

我紧张得不能呼吸,只见一双描金的红靴拐过墙垛,缓缓向我走来:“昨晚她在梦里告诉我,今天她会来找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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