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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遗址纪念碑的价值评价
——以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为例

2016-12-07杜若菲王红扬史北祥王有正

上海城市规划 2016年5期
关键词:纪念碑南京大屠杀同胞

杜若菲 王红扬 史北祥 王有正

战争遗址纪念碑的价值评价
——以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为例

杜若菲 王红扬 史北祥 王有正

0 引言

纪念空间作为城市历史文化和城市集体记忆的物质载体,具有历史传承和价值引导意义,如美国风景园林师沃瑟曼所说,“纪念空间是有思考、情感、精神和社会功能的场所,是一个回忆往事的地方,一个哀悼的地方,一个沉思和集会的地方[1]”,在塑造民族凝聚力、文化价值观等方面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战争纪念空间作为民族创伤记忆的载体,是具有特殊价值的一类纪念空间,它作为“记忆的介质”对所在城市的社会记忆加以影响[2],是城市特有的文化资本。在战争纪念空间中,战争遗址纪念碑又是典型的一种,它在聚焦和传承文化记忆的同时,也具有公共景观艺术价值,其碑身造型因为可被视为雕塑的形体,即作为凯文•林奇的城市五要素理论中的“城市的‘标志’”——人们观察城市、体会城市空间的参照物,而被人们所熟知。

然而在今天,城市中的战争遗址纪念碑或被孤置于瞬息万变的城市环境中,或被忽视其历史文化意义和景观价值,仅仅被当作“到此一游”的目的地。同质且世俗的开发模式使得纪念碑等纪念空间极易沦为简单的“标志牌”,进而成为“千城一面”的垫脚石。与此同时,针对战争遗址纪念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纪念碑的简单描述[3-4]、对单体战争遗址纪念碑(某一方面)的价值探讨[5-7]和纪念性景观空间的设计营造[8-9]上,鲜有对纪念碑本身景观价值的挖掘和基于多重价值的评价或保护彰显探索。抛开经由地方历史形成的战争遗址纪念碑保护如同无本之木,在被动接受不恰当开发的空间中进行人文精神和情感的提取也如同枯井取水。发展带来的日益严峻的社会矛盾和城市文化记忆的缺失,使对战争遗址纪念碑结合历史意义和景观作用的正确价值评价和保护探索成为现代城市文化彰显及特色营造的重要问题之一。

图1 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分布图

1 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基本评述

1.1 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基本情况

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是人们对在南京大屠杀中罹难者们表达哀思的一种重要寄托,它们不可或缺,勾勒出宁城独有的地域历史文化记忆。一个民族对待创伤记忆的态度亦折射其对待历史的态度,2014年伊始的国家公祭日作为固化南京大屠杀史实的重器,更彰显了民族对伤痛的重视和对未来的警醒。因此,对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的价值及彰显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自南京大屠杀悲剧发生时至今,全南京市内先后建立了纪念碑共25座[10],分布于南京市各处(图1),并呈现出沿江(长江)、城(老城)内集中分布的趋向性。经过近百年风云际会,当年的血腥屠杀遗址多已无存,只能根据历史档案信息、幸存者口述对原遗址地进行确定并立碑纪念。这25座纪念碑中有18座纪念碑立碑于原屠杀发生地,7座立碑于原遇难同胞丛葬地。但是由于历史和时代的变迁,各纪念碑的建立、存废情况也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现象:就纪念碑建立情况而言,有江东门、鱼雷营两座纪念碑并未正式建立,其中江东门碑因已建纪念馆而决定不再另行立碑,而鱼雷营碑则因厂区布局仍在规划中,尚未正式建碑,但此二碑均已有南京市政府统一拟定的碑文,故在统计全市建碑情况时,似可按习惯做法,将其视作已建碑统计[11];就纪念碑存废情况而言,草鞋峡无主孤魂碑、灵谷寺无主孤魂碑均已毁废,首都电厂原碑则被人为撤换,其他22座碑均无变动[12]。

图2 雷达评价模型

1.2 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价值评价

纪念碑本质上作为城市历史记忆的载体,承载了对历史的想象,这种想象留住逝去的时间,再现了城市的生命过程,因而使得纪念碑具有了深刻的历史价值——即纪念碑最根本的价值。林属清提出,“如果说城市雕塑应当具有建筑美感,那么,建筑形态的纪念碑则应当具有雕塑美感”,与雕塑同作为形体艺术的纪念碑被列为永久性建筑,它的“永久”在理性上决定于它的主题(历史价值),而感性上却决定于它的艺术魅力[13](景观价值)——纪念碑空间意境越特定、景观美感度越强、个性越独特,越是富有感染力,越能满足其纪念的初衷,此外,景观价值突出的纪念碑及其周边纪念空间在满足纪念性主题的同时,也从属于城市景观系统,故其也应通过景观设计营造实现对人的参与吸引从而落实其公共空间功能。综上,从理性和感性角度而言,纪念碑主题与艺术魅力所决定的历史价值和景观价值是纪念碑的基本价值。

历史价值,是指战争纪念碑所附加的历史信息反映的当时真实状况对今天造成的影响,保护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的实质也就是保护其附着的历史信息,以引发情感的共鸣。对于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而言,其历史价值主要体现在时序性、事件性、认知性、纪念性等4个方面,其中:时序性是指某纪念碑的立碑时间先后;事件性是指某纪念碑是否具有特殊意义如第一座纪念碑、唯一一座军人纪念碑、公祭日祭场等;认知性是指公众对纪念碑的认知程度;纪念性是指纪念碑对遇难同胞的缅怀和凭吊。而景观价值,则是指纪念碑作为雕塑单体的可观赏性,它们通过本身的表现形式,深刻的内涵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契合,在表现自身魅力的同时,丰富了城市景观的形式和内涵,主要体现在纪念碑的艺术性、标识性、协调性、参与性等4个方面。艺术性指纪念碑作为雕塑其碑体设计的艺术性;标志性结合凯文•林奇城市意象要素中的标志概念,指纪念碑碑体与所处环境的高度关系;协调性是指碑体与环境的配合协调,即是否与环境用地在景观上相适应;纪念碑不应单纯为了纪念而纪念,而应结合人的情感感知,重视其与人的互动关系,其所属纪念空间是否能在不影响其纪念性主题的情况下作为城市开放空间,参与城市生活,即参与性。其中,标志性和协调性指标体现了纪念碑与周边环境互为图底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一致性,也是对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及对其影响深厚的所处环境进行的关联。

结合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的历史价值与景观价值并对其进行价值评价体系的构建,是结合理性和感性因素对历史性和现代性在同一维度上的提炼,是传承记忆、保证历史在空间上的延续性,同时融合记忆载体与城市景观系统、构建城市文化内涵、促使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进行实地调查,结合相关评价指标选取与评价体系构建资料[14-16],基于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的实际状况,主要考虑历史价值、景观价值两个方面因素确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评价体系的一级指标两个(历史价值、景观价值)和二级指标8个(时序性、事件性、认知性、纪念性、艺术性、标志性、协调性、参与性)。

通过对历史价值及景观价值具体内涵的解析和形成的相应8个评价指标,根据详细调研所获得的各纪念碑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分类评价(表1)。

为了使评价结果更加直观与明晰,文章引入雷达模型机制,分别以8个评价指标作为雷达模型的8个顶点,以分值由低到高,由内而外划分等距的同心圆,形成5个圈层。根据各纪念碑每个指标的具体评价分值,将其落实到雷达模型相应的点位上,并依此相连形成对于纪念碑价值评价的雷达模型(图2)。

1.3 评价结果

对各纪念碑评价结果如表2所示,并根据评价结果分别构建各纪念碑的雷达模型,形成的雷达模型的具体形态实质就是各纪念碑不同价值特征的体现。将得到的雷达模型根据雷达图图形形态分成3类,分别是单极形模型、多级形模型和均衡形模型。单极形模型指有单个评价指标的级别相对于其他指标较为突出的模型图形形态,多极形模型是有多个评价指标级别同时较为突出的模型图形形态,均衡形模型即各评价指标级别相对均衡,没有明显短板评价指标的模型图形形态。

2 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的分类解析

2.1 单极形

单极形类别的出现表明该类别下的纪念碑在某一指标方面具有极突出的评价,但在其他评价指标方面却乏善可陈,这说明,具有突出意义或特征的纪念碑并没有通过营造富有景观价值的纪念空间以彰显其重要价值意义。

单极形模型类别下有首都电厂殉职工友纪念碑、太平门遇难同胞纪念碑、五台山丛葬地纪念碑、正觉寺遇难同胞纪念碑、仙鹤门遇难同胞纪念碑、花神庙地区丛葬地纪念碑、上新河遇难同胞纪念碑、江东门遇难同胞纪念碑、汤山湖山村“以史为鉴”碑和西岗头遇难同胞纪念碑,共10座。

表1 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价值评价体系

表2 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价值评价结果

图3 单极形模型

图4 多极形模型

如正觉寺遇难同胞纪念碑,位于武定门城墙下,由于依托城市道路而具有较好的协调性,此处纪念碑是为纪念在此遇难的寺僧而建,是驳斥尊佛重僧的日本妄图掩盖屠杀历史的铁证。但现状却是纪念碑在无“立锥之地”的情况下被安插在城墙脚下,形似普通标志牌,完全不具雕塑艺术性,且该碑周边并未留出可供居民靠近进行凭吊活动的空间场所,这些都是此碑认知度较低的原因。再如太平门遇难同胞纪念碑,位于玄武湖南侧岸边草丛中,玄武湖公园作为公共绿地本应对提高太平门遇难同胞纪念碑的认知性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纪念碑自身碑体为矮小的景石状,在辨识上增加了困难。此外,该纪念碑位于草坪中央,周边并未留出环绕小径等,导致只能远观,参与性较低,阻碍了纪念功能的彰显(图3)。

2.2 多极形

多极形类别的出现表明该类别下的纪念碑在某几个指标方面具有极其突出的评价,但是同时也在某一或某几个指标方面表现出特殊短板,除却先决的意义性、纪念性、影响性等指标外,短板分布最为集中的是景观价值中的协调性和标志性指标。这说明,一定数量的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虽碑体具艺术性,但与周边环境融合度并不高,也并不具有明显的标志意义,只是被保留下来“履行”其“纪念”职责。

多极形类别下有抗日粤军烈士墓碑、挹江门丛葬地纪念碑、北极阁附近遇难同胞纪念碑、汉中门外遇难同胞纪念碑和普德寺丛葬地纪念碑,共5座。

如抗日粤军烈士纪念碑具有独特的历史意义——这是唯一一座遇难军人纪念碑,且这些军人是罹难于伤后治疗的医院中,此碑既彰显了军人在南京保卫战中的付出与贡献,更暴露了日军无视国际公法、任意屠杀负伤军人的残暴行径。然而因其位于封闭的广东山庄内部,与周边环境用地协调性低,因而并未使该碑的特殊意义和价值得到彰显。再如北极阁附近遇难同胞纪念碑,碑体位于南京老城区北极阁公园小山坡上,下临北京西路,碑体体量较大,设计亦具有艺术性,以纪念碑为标志的纪念空间呈小广场状,有大量植被环绕,易于参与,可以在城市日常生活中很好地体现其作为纪念碑的在场性。但是该纪念空间并未得到充分利用,也并未被作为公祭日主要祭场,北极阁附近遇难同胞纪念碑的事件性不强导致其认知性并不高(图4)。

图5 均衡形模型

2.3 均衡形

均衡形类别下纪念碑在各个方面指标评价数值分布较为均衡,无明显短板。

均衡形类别下有中山码头遇难同胞纪念碑、煤炭港遇难同胞纪念碑、草鞋峡遇难同胞纪念碑、金陵大学难民收容所及遇难同胞纪念碑、清凉山遇难同胞纪念碑、东郊丛葬地纪念碑和燕子矶江滩遇难同胞纪念碑,共7座。这些纪念碑在各评价指标方面级别都较为均衡。

如中山码头遇难同胞纪念碑,立于下关中山轮渡码头与1号码头沿江路边,立碑处死难人数近万人,在2014年国家公祭日时曾作为主祭祀点进行公祭活动,具有强纪念性、事件性,同时该纪念碑碑体的设计亦富艺术感——底座为3层红色台阶,碑身呈立体3人字型,寓意30万同胞被屠杀,其正面有一圆形大花环,内刻“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山码头遇难同胞纪念碑”字样,在所有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中极具代表性(图5)。

2.4 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保护与价值彰显问题总结

(1)单极形——标志性缺乏,景观效果欠佳

对于单极形纪念碑而言,许多具有突出意义或特征的纪念碑并没有通过营造富有景观价值的纪念空间以彰显其重要价值意义,并且由于地形、环境、尺度、色彩等原因导致其不能或不易被发现,笔者在部分纪念碑的探寻过程中对此深有体会。此外,这些纪念碑在形态上要么互不关联,要么与其他普通标志牌别无二致(图6),极易混淆,难从外形上向人们传达它所承载的深厚历史,增加识别困难,雕塑艺术性更无从谈起。

图6 正觉寺纪念碑与其他标志牌并无二致

(2)多极形——空间协调性差,环境融合度低

纪念碑存在于城市空间之中,应与它所置身的环境有一种相互和谐的关系。然而放眼现存诸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有一定数量的多极形纪念碑在场景上与周边环境不甚协调,部分纪念碑周边环境氛围甚至与纪念碑所引领的纪念氛围相异。虽也有个别纪念碑具较强艺术性,但大部分只是在草草“履行”其“纪念”的职责,被象征性地保留下来,孤立于周边空间之中,无法与周边环境协同彰显其纪念性主题。

(3)均衡形——空间辨识性差,居民参与度低

均衡形纪念碑虽在各评价方面没有明显的短板,但普遍存在着一个问题,即纪念碑所属的纪念空间辨识性差,具体体现在空间边界不清、功能性不突出、开放度不够等方面。较差的空间辨识性导致了较低的居民参与度,造成了认同感形成障碍,使得居民无法停驻追忆历史;低的居民参与度又导致纪念空间游离于城市生活之外,其公共性亦无从谈起。

3 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保护彰显策略

3.1 单极形: 提升空间标志性——艺术性和纪念性的结合

陈志春在《空间的意念》中提出,空间的艺术性是城市设计的重要范畴,建筑、构筑物以及空间体型设计美观与否、具有艺术性与否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空间的价值[17],而对于通过空间设计来达到纪念目的的纪念性空间来说更是如此。纪念碑作为传递历史信息的物化载体,通常是一个纪念场所中凝聚视线的焦点,它通过其本身的造型结合空间环境所具有的视觉艺术效果而感染大众,彰显空间的纪念性主题,引领空间的情感基调。今天的纪念碑,应无意去塑造神圣的围合以供顶礼膜拜,而是开辟一方土地,供人停驻和回望。纪念碑具有的重要历史教育意义使人们得以在纪念碑下“有所思,有所悟”,这对纪念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纪念碑不应仅仅作为纪念符号,更要具有高度景观价值——这样才能使纪念碑引领下的纪念空间更具感染力,成为浸蕴在城市空间中的历史文化标志甚至城市名片,彰显逝去的过往。

3.2 多极形: 加深环境融合度——拒绝“啪嗒”艺术

纪念碑作为雕塑,无疑属于艺术的一种。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为了改变现代化的城市空间环境,在许多公共空间进行公共雕塑和公共艺术的营造,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无场景性的艺术,即西方一些公共艺术理论家所说的“啪嗒”艺术,也就是说,艺术作品与所处的空间环境并不能很好地融合,像是“啪嗒”上去的。其实,雕塑和所处空间的关系应该是相互关联、相互融合而并非简单的“叠加”,使空间作为“艺术”的场所,而艺术作品则构成“场所”的艺术[18]。同样,纪念碑应与其所处环境相互融合,方能提升景观价值。

3.3 均衡形: 增强空间参与度——日常性和在场性的结合

对历史景观的保护,一定要使其成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使其存在于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过程之中,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情感紧密相连[19]。以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为空间引领的纪念空间分散于城市之中,为市民提供了一种具有除其自身的纪念性质以外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昭示了纪念空间的第二重社会功能——遗址纪念空间处于城市空间之中的“日常性”,即作为城市空间的一部分,遗址纪念空间要与周边各种城市功能和城市生活高度共存,在不影响其纪念氛围的同时与城市空间直接进行对话,增强居民的可参与性,使纪念碑作为城市雕塑的景观价值凸显;而第一重功能自然就是遗址纪念空间的特殊“在场性”,即这些纪念空间应被设定为在特殊时间(如公祭日等)利用特殊手段被营造成为高度异质的、有别于“日常”的——即具有“在场性”的空间。如此可使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空间融入城市空间,在“日常性”和“在场性”的同时作用下与城市空间形成良好的互动,使其历史价值和景观价值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彰显。

3.4 其他建议

在整体层面,还应在城市层面上建立遗产保护体系。根据《威尼斯宪章》的观点,保护强调的是遗存的整体价值,其个体价值的存在是以整体的完好为前提的。因而应对各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进行系统性的整合,形成以某几个纪念空间为核心,其他纪念空间为次中心的层级体系,并对其风貌和周边纪念空间氛围进行重新保护与整饬,创造整体性的纪念氛围,由此才能使其具有“整体特性”,加深感染力和影响力。此外,各纪念碑若能够在造型、材质上有所呼应,会更加彰显其系统一致性。

相关历史保护规划的指导也尤为重要。城市发展更新过程中的经济冲击和房地产业不规范操作造成对遗址纪念空间的大量破坏,究其原因,是完善制度尤其是相关法制依据、相关历史保护规划的缺乏。据此,应着手制定相关文化遗产保护法规,明确保护范围、对保护等级划定标准进行规定,此外,还应根据保护等级,设立详细的遗址保护利用金制度,明确资金来源、金额比例,并建立从事遗址保护利用相关工作的专职管理机构及其他配套;使城市规划法、有关文化景观遗产和历史地段保护方面的法律规章、土地法、税收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相协调,找到契合点;对于相关项目提供不同额度的贷款或资助;用经济优惠、资金补偿对遗址景观改造再利用进行鼓励;针对不恰当的开发行为制定相应惩罚条文等。

4 结语

科瑞斯威尔(Tim Cresswell)认为,“地方的物质性,意味着记忆并非听任心理过程的反复无常,而是铭记于地景中,成为公共记忆”[20]。城市中的历史文化景观充盈着城市的记忆,塑造着地方感,正是这些记忆和情感赋予城市生命,体现出城市的动态性、连续性和整体性。战争的伤痛记忆深深根植于城市,对战争遗址纪念碑进行正确的价值评价和保护对于保持城市历史记忆完整性和城市生命的鲜活有深刻的意义。本文挖掘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作为城市雕塑的景观价值,从全新的视角将其与历史价值结合构建评价体系进行价值评价和分类,并基于现有问题提出相关的保护彰显建议。战争遗址景观只有在置于正确价值评价的基础上,方能成为富有特色的纪念空间,承载历史的情感和记忆,见证城市的过去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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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alue Evaluation of the War Memorial: A Case Study of the Nanjing Massacre Victim’s Memorials

As a kind of city sculpture, the memorial of war is the carrier of the trauma memory, inheriting the history and culture of the city. However, many of them became normal indicators because of the less attention paid to their historical value and landscape value, which are supposed to be the most basic values of memorials. The Nanjing Massacre Victim’s Memorials are taken as a typical example in this paper. It has been formed the value evaluation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ical and landscape value, and all these memorials are divided into three categories based on their own radar model. In terms of existing problems, this paper gives out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trying to explore and highlight the value of the war memorials combining different value perspectives, in order to construct unique city landscape.

War memorial | Landscape value | Historical value | Evaluation | Nanjing Massacre Memorial

战争遗址纪念碑作为城市雕塑的一种,是创伤记忆的载体,聚焦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作为战争遗址纪念碑最基本的价值——历史价值和景观价值却未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诸多纪念碑沦为简单的“标志牌”。以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作为典例,对其从历史价值与景观价值结合的视角构建战争遗址纪念碑评价体系的雷达模型,基于雷达模型的评价结果,将其划分为3个类别,并针对各类别的不同特性及现状问题,从空间标志性的增强、空间参与度的提高、空间融合度的加深等方面提出保护彰显建议,通过不同价值结合的视角对战争遗址纪念碑的价值彰显进行探索,以期营造独特的城市文化景观。

战争遗址纪念碑 | 景观价值 | 历史价值 | 评价 | 南京大屠杀遗址纪念碑

1673-8985(2016)05-0129-07

TU981

A

杜若菲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

王红扬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史北祥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助理研究员

王有正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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