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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正言 中国法学界揭批南海仲裁案的“美国因素”

2016-12-01

台声 2016年15期
关键词:海洋法仲裁庭国际法

专家正言 中国法学界揭批南海仲裁案的“美国因素”

7月21日,由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海洋法学会共同举办的南海仲裁案法律专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多位最权威的国际法和海洋法方面的专家学者,对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于7月12日做出严重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所谓裁决做进一步法律评析。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指出,这次南海仲裁案打着法治的幌子,对中国法学界来讲也是一个考验,“此次仲裁,无论在管辖权审理上还是在实体审理上都是谬误百出,法律适用牵强附会;该裁决无视历史事实,罔顾客观公正,肆意曲解国际规则,是对国际公平正义和国际法治精神的践踏。所以我觉得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对裁决进行客观冷静的理性分析,辨明是非曲直,维护客观公正,揭露仲裁庭的真实面目以及该仲裁行为违背国际法治、违背国际公平正义的恶劣本质,起到一个正本清源,以正视听、还法制一个本来面目这样一个作用”。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院长孔令杰认为,应菲律宾要求组建的临时仲裁庭在此案中的身份已经彻底异化,并不是一个公平的仲裁者,“仲裁庭你有的权限是什么,是解释和适用公约,而且你必须是审慎谨慎地解释,仲裁庭也好,国际法院也好,它给自己的定位就是我是戴着镣铐的舞者,所以国际法院在所有的判决当中先要看我有没有管辖权,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我有没有自己的管辖权限。但在这个案件中,仲裁庭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是一个超级的造法者。我想它成为了公约的卫道士,最终通过解释规则成为公约非法的解释者和适用者,更甚者它把自己装扮成公约的完善者,成为了公约的一个非法的创造者和发展者,它创造了这个东西以后在法律推理上也前后不一,事实认定颠倒黑白,沦为一个指鹿为马的枉法仲裁者”。

自菲律宾提起南海仲裁以来,中国政府的立场就是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但有些舆论认为菲律宾提起仲裁本身合乎规定,甚至有些外国媒体认为,中国不参与仲裁就是不遵守国际法规则、反对国际法。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对这种说法予以了批驳,“中国从来不反对司法、反对国际仲裁,事实上中国在很多场合里特别是这两年WTO的场合里面有很多的国际司法或准司法的程序,中国反对的是强制国家仲裁,因为强制国家仲裁是有悖于国际法上基本的主权平等概念,所以我们反对的是这个东西”。

中国著名海洋法学家、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高之国曾经担任过联合国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以他多年的国际法裁决经验,高之国认为,南海仲裁案的判决并不是一个好的裁决,“我们过去有一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个好的国际法规则和条约,一个判决裁决,是不是一个好的裁决也要由时间来检验。你这个裁决出来了没有解决双方原来的争议,你还把这个矛盾激化了,你还把这个形势搞的更糟糕了,你带来了更多的对抗,更多的误解跟法律的误解,那这个裁决就不是一个好的裁决”。

60余位部委高校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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