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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图书馆外借室的超期罚款

2016-11-27张新丽

决策与信息 2016年33期
关键词:流通罚款图书

张新丽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浅论图书馆外借室的超期罚款

张新丽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作为收藏、整理以及利用各种文献信息与学习资源的“前沿阵地”,图书馆是人们完成学习研究的重要场所,外借室的图书流通则是图书馆中一项至关重要的业务。但目前在图书馆外借室当中经常会由于种种原因出现图书超期占用的情况,使得图书的正常流通受到很大影响,因此超期罚款应运而生,专门用于处罚此类行为。本文将以此为基础,着重围绕图书馆外借室的超期罚款行为进行简要分析研究。

图书馆;外借室;超期罚款

一、引言

在我国上个世纪初期的图书馆制度当中就已经出现了超期罚款的情况,用于防止图书长期滞留在他人手中,而造成影响他人的正常借阅。但超期罚款自从实施以来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人们对于超期罚款是否合理众说纷纭,事实上超期罚款否认实行确实能够有效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读者与图书馆之间的矛盾,因此本文将结合当前图书馆外借室超期罚款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针对如何完善图书馆外借室超期罚款提出几点看法与建议。

二 、当前图书馆外借室超期罚款中的不足

(一)缺乏统一的罚款标准

针对读者借书不还的行为,图书馆外借室实行超期罚款确实能够对其进行有效遏制,但根据笔者的观察发现,在现下实行的超期罚款当中并没有规范统一的罚款标准,几乎每一座图书馆的外借室都有其自己的罚款标准,从每天五分钱到两角钱不等。而且无论图书的种类如何、借阅使用频率高低,均按照天数计算罚款数额;与此同时,超期罚款没有上限,以我馆为例,往往读者在办理借阅证件注销时才发现自己还有尚未归还的图书,而此时罚款金额已经累积至上百元,并且图书多半已不知去向。

(二)图书馆追缴制度缺失

另外,绝大多数的图书馆外借室没有建立健全图书追缴制度,几乎每一座图书馆当中都存在有几年甚至几十年未能归还的图书,而这也意味着公共财产的流失。部分图书馆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对于比较珍贵的图书或是价格较为昂贵的图书一般只提供馆内阅读的服务,不支持外借,故而也为读者使用图书造成了一定不便。

(三)加深与借阅者的矛盾

图书馆外借室的超期罚款在很大程度上会引发读者的不满情绪,通过罚款这一行为使得图书馆与读者成为对立双方,尤其是当罚款额度超过读者心理预期时,其负面情绪将会增至最大,并且极为容易与外借室工作人员发生言语甚至肢体冲突。不仅严重影响了图书馆外借室正常的图书外借工作,同时也使得图书馆的形象严重受损,读者对图书馆的信任程度也逐渐降低。

三、完善图书馆外借室超期罚款的措施

(一)规定超期罚款上限

考虑到图书馆外借室的超期罚款的目的在于确保图书能够实现正常外借流通,并非为了盈利创收,因此对于超出借阅时间的图书或期刊应当基于一定限制的赔偿处理,而不是无限期地累积外借时间导致最后超期罚款的金额远远高于图书自身的价格。比方说在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图书馆当中规定超期罚款的图书只限于保留本图书或被召回、馆际互借的图书,并且超期罚款的最高上限为每本七十五美元。另外,针对经常存在图书超期不还行为的读者,图书馆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处罚措施,譬如限制其借阅权利等从而有效敦促读者能够按时归还图书。

(二)运用多种催还方式

考虑当前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广泛普及应用,图书馆外借室也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先进科学技术对外借图书进行催还。比如说在图书外借之后将以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读者发送图书的借还信息,使其能够随时对图书外借时间进行查对核实。而在外借图书即将到期时也同样可以利用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友情提醒,以防止图书超期。而针对习惯使用传统通信联络方式的中老年读者,图书馆也可以使用电话或寄送纸质催还单等方式完成图书催还工作。

(三)配合奖惩激励措施

根据读者平时的图书借还行为,图书馆可以建立原因分析体系,针对由于读者自身遗忘图书归还日期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归还图书的情况,应当主要使用正面教育譬如善意规劝等方式代替超期罚款;而针对存在恶意超期借阅行为并有意损毁图书资源的读者应当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其在本图书馆外借图书的资格。另外,针对长期能够按时归还图书的读者,图书馆可以对其进行一定的奖励,比方说提升其借阅权限或是奖励一本新书等等;而对于图书超期借阅次数达到一定程度的读者也可以通过降低其图书借阅权限等方式进行警戒式处罚,从而帮助其树立及时归还图书的意识,并有效维护图书的正常流通,提升图书资源的利用率。

(四)培养公民诚信意识

图书馆可以通过定期举办社会公德宣传讲座,或者积极举办有关图书借阅知识的有奖问答活动等,重点宣传读好书、好读书、爱护图书等主题内容,积极鼓励读者借阅读书并按时归还,明确图书超期不还是一种不文明行为。通过有效培养公民的诚信意识从而降低图书超期不还的比例,以确保图书的正常外借流通。另外,有条件的图书馆还可以购置自动还书机,使得读者在图书馆闭馆期间也能够随时自助还书。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图书馆外借室实行超期罚款的根本目的为促进图书实现正常流通,规避图书长期滞留于他人手中的情况发生,因此具有一定的存在意义。但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读者对于图书馆的信任度,并且也对图书的利用率造成一定影响。为此本文提出通过规定超期罚款的上限,运用多种方式敦促读者归还图书、对按时归还的读者进行奖励以及培养读者的公德心和诚信意识等措施有效完善超期罚款,使其能够平衡好读者与图书馆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图书的正常流通。

[1]赵达雄,毛旭.关于我国高校图书馆书刊资料外借规则及超期罚款的思考[J].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04,03:54-58.

[2]李春利,赵莉.高校图书馆借阅图书超期现象原因调查及对策分析[J].图书馆界,2015,01:71-75.

[3]贺雪平,黄帼婷.高校图书馆图书外借超期罚款现象探析及应对措施研究[J]. 新世纪图书馆,2016,02: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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